论文摘要
为了明确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中组织行为原因,依据事故致因"2-4"模型对107起高处坠落事故进行统计分析。以单位为统计指标,获得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劳务分包单位、监理单位、监管单位的不安全行为的次数和发生率。统计分析得出建设单位不安全行为11类32个,其中组织机构不健全或不协调、未履行好安全监管责任和违规发包发生率位列前三位;得出施工单位不安全行为8大类23小类333个,其中未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培训不到位发生率最高;得出劳务单位不安全行为10类62个,其中未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培训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和不具备相应资质发生率位列前三;得出监理单位不安全行为10类48个,其中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违规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发生率最高;得出监管单位不安全行为4类7个。同时,根据各单位不安全行为发生规律,提出了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组织层面管理缺陷预防建议。
论文目录
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刘辉,郑向莞,孙世梅,傅贵
关键词: 建筑施工,高处坠落,组织行为,不安全行为,统计分析
来源: 工业安全与环保 2019年12期
年度: 2019
分类: 工程科技Ⅰ辑,工程科技Ⅱ辑
专业: 安全科学与灾害防治,建筑科学与工程
单位: 吉林建筑大学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吉林建筑大学事故预防科学研究院,中国矿业大学(北京)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51774149),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防治关键技术科研项目(jilin-0001-2016AQ),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项目(吉安监规划[2017]287号)
分类号: TU714
页码: 19-22
总页数: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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