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法人股东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法定代表人,法人,董事,股东,公司,责任,沁阳。
法人股东论文文献综述
祝越[1](2019)在《新片区推出二十四小时远程身份核验服务》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记者祝越)临港新片区入驻企业要进行企业变更、补办营业执照等事项仅需一个微信小程序——无论你身在何处,临港可24小时不间断开展全球远程验证。临港新片区行政服务中心昨天启用内资企业远程身份核验系统,可实现股东、法人代表的实时远程身份核验和数字签名,该(本文来源于《文汇报》期刊2019-09-26)
李轩甫,庄二华[2](2019)在《非法采矿:公司和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一文中研究指出基本案情:2013年4月27日,海南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开发公司)与儋州市某镇一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承包该村50亩土地作为黑山羊繁育场地。该公司承包土地后,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擅自开采国家矿产玄武岩并向外出售,已开采矿产品价值达人民币1650168(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9-09-20)
崔伍[3](2019)在《河南沁阳分类施策化解“问题楼盘”》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特约记者 崔伍)日前,河南省沁阳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中心城区“问题楼盘”化解处置暂行办法》,对不同类别的“问题楼盘”分类详细说明处置办法,要求各有关单位今年年底前抓好落实工作。“问题楼盘”是指在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地产项目,因建设手续不完备(本文来源于《中国自然资源报》期刊2019-09-02)
佘颖[4](2019)在《被法人、被股东了,咋办?》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有不少人发现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了法人、股东,造成很多麻烦。针对这一问题,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出台了《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明确“被法人”“被股东”后可向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登记。那么,是所有的“被法人”“被股东”(本文来源于《经济日报》期刊2019-07-10)
王静宇[5](2019)在《我市全面铺开企业登记实名认证》一文中研究指出丢了身份证,就有可能被不法分子冒用,伪造签名骗取公司登记,造成“被法人”“被股东”。而现在,这样的情况不会在我市发生了。近日,记者从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我市从今年5月1日起,全面铺开实行企业登记身份信息实名认证查验,截至6月1日,全市已新登记(本文来源于《成都日报》期刊2019-06-19)
陆江娜[6](2019)在《法人控制股东的“实质董事”责任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以国有企业与家族企业为主的股权集中式中国公司治理背景下,资本多数决原则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公司治理效率,但也为法人控制股东借用表决权控制公司埋下隐患,董事的提名、选任和罢免以及董事个人的薪酬待遇在很大程度上都取决于资本多数决,进而受制于法人控制股东。股东本位的权力分配倾向更是使得法人控制股东能够凭借其所持有的高额比例股权控制公司董事,董事的职权分配以及权力行使都具有鲜明的从属性,董事个人的意志已被股东化,法人控制股东的意志贯彻于整个公司的经营管理,董事个人几乎没有能够与法人控制股东相抗衡的力量和制度可能性。董事独立责任的形成受到一定的理论背景影响,西方代议制民主政治强调代表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现行公司制度中所坚持的资本多数决、股东本位以及股东与董事的权力配置等内容是西方代议制民主政治的私法化体现。在公司的内部关系中,法人被视为股东财产,董事只是股东“手臂”的延伸,其作为股东的代理人应当在履职过程中充分维护股东的利益最大化。在公司的外部关系中,法人是独立的法律主体,第叁人只有在公司无法弥补其损失时才能要求作为公司内部人员的董事为其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经营行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实务中,司法或行政机关大多直接对受控董事的行为违法性和损害结果进行审查,而较少审查受控董事履职过程中的主观过错以及其是否能作出独立判断,使得受控董事个人无法通过抗辩机制来主张自己责任的减轻或免除。根据现行制度,公司章程对于法律规定的董事义务内容几乎不存在改动的空间,随着现代公司的发展,董事的义务内容及对象范围逐渐扩大,但董事职权却由法人控制股东实质行使,权责的不一致不符合责任追究机制的基本原则。公司治理不应一味强调董事责任的独立,而是应当真正满足市场需求,解决实际问题。现行制度下追究法人控制股东“实质董事”责任的可能路径选择是实际控制人责任。但由于实际控制人概念本身的不确定性以及董事抗辩机制的缺失,使得这一规定难以真正追究法人控制股东的董事责任。其他股东只能要求其名义代理人即受控董事承担赔偿责任,难以要求作为实际代理人的法人控制股东承担责任。第叁人在不了解公司内部经营的情形下举证证明董事存在过错以及其判断受控于法人控制股东亦十分困难。我国现行制度对法人能否担任董事总体上持否定态度,追究法人控制股东的董事责任,首先需要肯定法人控制股东的董事主体资格,才能通过后续的制度完善真正解决法人控制股东的实质控制问题。公司违法时,董事应承担责任的前提和基础是董事能够实质控制公司的经营管理,在法人控制股东已实际行使董事职权的情形下,应当正视这样的实质控制,将董事责任真正追究至法人控制股东。其他国家和地区在法人股东承担董事责任的制度构建上具有一定借鉴意义。英国公司法从功能意义的视角对董事进行界定,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事实董事与影子董事制度。德国股份公司法中的监事与我国的董事相类似,其允许股东享有监事派遣权,使得股东与派遣监事之间的法律关系更加明晰。法国公司立法与实务则采用了名义法人董事与事实法人董事相结合的制度设计。现行制度可以通过设置受控董事抗辩机制、受控董事追偿机制和向法人控制股东的直索机制等,增加对受控董事个人的权利保障和救济可能。甚至,可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构建法人董事或代表人董事制度,明确法人控制股东与其代表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及二者应对公司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切实回应现实需求,追究法人控制股东的实质董事责任。(本文来源于《吉林大学》期刊2019-05-01)
荣毅[7](2019)在《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与股东权益保护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对于现代公司制企业而言,其根本目标在于保障与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在对现代公司制企业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应以构建和完善良好的法人治理结构为管理核心,这也与企业进行资本筹集,实现规模化发展战略目标息息相关。然而,目前许多上市公司在其管理内部呈现出了"一股独大"的局面,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则处于极为弱势的地位,他们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甚至受到了其他股东的侵害。基于此,文章先是对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进而阐述了我国上市公司股东权益保护的弊端,探讨了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股东权益的有效途径,以期为实现公司制企业股东利益最大化提供有效参考。(本文来源于《现代经济信息》期刊2019年07期)
鞠红艳[8](2018)在《完善法人治理 保护股东利益——基于Z股份公司内部控制相关案例的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投资者利益保护一直是国内外理论界与实务界关注的热点,而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损害公司利益、进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在中国的资本市场上并不鲜见。本文通过分析Z股份公司事件,发现公司的法人治理及内部控制方面的缺陷是导致该事件的根源,基于此提出了完善法人治理与内部控制的建议。(本文来源于《会计师》期刊2018年20期)
王沐轩[9](2018)在《中小法人银行机构中实体企业股东融资风险探析及对策建议》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受宏观经济整体下行压力和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等影响,中小法人银行机构改制和新设过程中大量吸收实体企业资本入股,一定程度上改善了股本机构,丰富了股本层次,充实了中小法人银行机构资本实力,但同时也存在部分入股股东融资不良行为,对入股银行经营带来一定负面影响。本文选取10家中小法人银行机构作为调查样本,对实体企业股东融资行为给其内部控制和经营行为带来的风险隐患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本文来源于《金融经济》期刊2018年12期)
杨成万[10](2018)在《*ST华泽两股东上演“逼宫”大戏》一文中研究指出常因公司上演 “闹剧”而频频出镜。这一回又因合计持有公司13.33%股份的北京康博恒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深圳市聚友网络投资有限公司共同 (简称:两股东)提案,要求罢免刘腾、齐中平、徐景山、柴雄伟等董事和朱小卫监事职务,而再度吸引了市场眼球。两股(本文来源于《金融投资报》期刊2018-06-01)
法人股东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基本案情:2013年4月27日,海南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开发公司)与儋州市某镇一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承包该村50亩土地作为黑山羊繁育场地。该公司承包土地后,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擅自开采国家矿产玄武岩并向外出售,已开采矿产品价值达人民币1650168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法人股东论文参考文献
[1].祝越.新片区推出二十四小时远程身份核验服务[N].文汇报.2019
[2].李轩甫,庄二华.非法采矿:公司和股东承担连带责任[N].检察日报.2019
[3].崔伍.河南沁阳分类施策化解“问题楼盘”[N].中国自然资源报.2019
[4].佘颖.被法人、被股东了,咋办?[N].经济日报.2019
[5].王静宇.我市全面铺开企业登记实名认证[N].成都日报.2019
[6].陆江娜.法人控制股东的“实质董事”责任研究[D].吉林大学.2019
[7].荣毅.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与股东权益保护分析[J].现代经济信息.2019
[8].鞠红艳.完善法人治理保护股东利益——基于Z股份公司内部控制相关案例的分析[J].会计师.2018
[9].王沐轩.中小法人银行机构中实体企业股东融资风险探析及对策建议[J].金融经济.2018
[10].杨成万.*ST华泽两股东上演“逼宫”大戏[N].金融投资报.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