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实质性损害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实质性,世贸组织,裁判,因素,中美,产业,标准。
实质性损害论文文献综述
白舒婕[1](2018)在《中国对美“双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商务部2月4日发布公告称,决定自即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高粱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此次调查通常应在2019年2月4日前结束,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2019年8月4日。业内人士表示,近年来美国对中国高粱出口大幅增加,价格持续下降,对中国高粱(本文来源于《国际商报》期刊2018-02-06)
宋健[2](2016)在《对涉外定牌加工商标侵权“合理注意义务+实质性损害”判断标准的解读——以“东风”案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十余年来,对涉外定牌加工商标侵权问题的研究从未中断过,且伴随热点案件引发阶段性热议。通过梳理我国涉外定牌加工司法实践,分析该领域裁判标准及理由的变化及成因,提出单一性裁判标准难以妥当解决涉外定牌加工商标侵权争议,极易导致商标法适用的困境。"合理注意义务+实质性损害"裁判标准,符合综合考量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和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政策属性的要求,并能够体现商标法适用与司法保护政策的妥当融合。(本文来源于《知识产权》期刊2016年09期)
本刊编辑部[3](2015)在《美国ITC终裁认定中国输美乘用车及轻卡车轮胎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一文中研究指出美国国际贸易贸易会员会(ITC)于2015年7月14日就中国输美乘用车及轻卡车轮胎双反损害进行了投票。由于ITC将6名委员的3∶3平局投票结果视为肯定性裁决,因此ITC最终做出的是存在实质性损害的裁决,同时ITC认定在本案中不存在紧急情形。基于该结果,美国商务部发布反倾销和反补贴税令,但不会因紧急情形而追溯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在此次投票中,投出肯定票的(即认为存在实质性损害)的3名委员均为民主党背景。(本文来源于《橡胶科技》期刊2015年08期)
蔡昌[4](2014)在《长期股权投资永久或实质性损害的纳税处理》一文中研究指出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永久或实质性损害是不可避免的,那么如何对其进行相应的税务处理呢? 长期股权投资永久或实质性损害的税法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规定:企业的(本文来源于《财会信报》期刊2014-01-27)
朱哲[5](2011)在《浅谈实质性损害的威胁》一文中研究指出实质性损害、实质性损害的威胁以及阻碍一国国内产业的建立是确定实质性损害的标准,从反倾销实践中来看,实质性损害是最常见的损害类型,损害调查一般都围绕实质损害进行,而很少涉及实质损害威胁,几乎不涉及实质性阻碍,因此,对与为什么将实质性损害威胁确定为确定实质性损害的标准就是一个值得研究和探讨的问题。本文将通过《反倾销协定》、美国法、欧盟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相关案例对实质性损害威胁及其存在相关问题进行详细的阐述。(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1年24期)
张晶[6](2011)在《反倾销调查中实质性损害威胁的认定》一文中研究指出当今贸易摩擦不断增多,反倾销越来越多地成为世界各国对外贸易保护的工具。在倾销中一个重要的问题是产业损害的认定,而在产业损害认定的叁个标准中,实质性损害标准在实践和理论上比较常见,而第二条标准实质损害威胁的认定则相对较少。虽然数量较少但不代表没有,为了更好的应对对外贸易重大问题,在本文中分为以下几个部分来讨论实质性损害威胁的认定。第一个问题首先从实质性损害威胁的内涵入手,首先介绍WTO和各国有关实质性损害威胁的立法,再从各理论学家对实质性损害威胁所给出的不同定义总结出笔者认为合理的定义。最后从上述介绍中总结出实质性损害威胁的特征。第二部分主要是从若干方面论述了认定实质性损害威胁所要考虑的因素。首先是WTO及各主要成员国在认定实质性损害威胁时所要考虑的因素。紧接着从进口比率、出口能力、对进口国国内产品价格的影响、库存量四个方面以理论结合案例的方式分别进行了阐述。最后继续讨论了除上述四个因素之外还要考虑的其他因素。第叁部分简单的讨论了认定实质性损害威胁时的一种方法—累计评估。主要是从WTO累计评估的规定及对实质性损害威胁的适用、实质性损害威胁下累计评估的标准和累计评估的利与弊几个方面进行讨论的。第四个问题主要是讨论在认定实质性损害威胁时需要把握的基本原则。主要从全面性原则、客观性原则等进行了阐述。最后,作者得出结论,认为需要对实质性损害威胁认定予以重视。(本文来源于《中国政法大学》期刊2011-03-01)
高飞[7](2010)在《“蠡园”“锡惠”商标遭抢注拍卖》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记者 高飞) “蠡园”“锡惠”这些知名的无锡园林品牌竟然被杭州一家公司注册了商标,而这些商标将于后天在南京拍卖。为此,记者致电几家景区负责人,他们均表示对此并不知情。 杭州一公司将拍卖“蠡园”“锡惠”商标 昨(本文来源于《无锡日报》期刊2010-09-26)
李娜,袁晓军[8](2010)在《2004-2010年欧盟反倾销实质性损害认定裁决的实证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运用法律和数理统计的两元分析法,对欧盟2004-2010年反倾销裁决的实质性损害认定进行了定性与定量的综合分析。WTO成员虽然在经济因素损害认定时应承担法定经济因素调查、客观证据标准、相关性说明义务,但却没有各经济因素关联度的具体标准。研究发现,欧盟做出反倾销实质性损害认定所考虑各要素之间存在着关联判断的统一性和连续性,并据此构建了我国应对欧盟反倾销实质性损害科学的预警模型,同时认为欧盟做出实质性损害裁决的客观性仍不能排除在具体个案中有滥用自由裁量权的情况。我国应积极参与完善现行国际反倾销法律制度,为实现国际反倾销法治化提出有益的建议。(本文来源于《国际贸易问题》期刊2010年09期)
曾巧巧[9](2010)在《“我们总要‘出拳还击’吧”》一文中研究指出反倾销税税率从初裁的15.6%上升到终裁的27.2%,从初裁获得分别裁决地位到终裁时这一地位的取消,以及耳闻目睹整个反倾销调查和裁决程序中不合理、不公平的做法,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作为欧盟反倾销调查的合作企业,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这一结果。而且,在欧盟理事会(本文来源于《中国冶金报》期刊2010-05-06)
宫桓刚[10](2009)在《透视美国对华反倾销案中“实质性损害威胁”标准的适用——以美国对华相关反倾销案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一、“实质性损害威胁”标准的含义WTO1994年《反倾销协议》(以下称《协议》)和各国反倾销法均规定了确定倾销损害存在的叁个标准,即“实质性损害”、“实质性损害威胁”和“实质性阻碍一国产业的建立”。反倾销调查中“国内产业”受到“实质性损害”是指一个已经发(本文来源于《国际贸易》期刊2009年06期)
实质性损害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近十余年来,对涉外定牌加工商标侵权问题的研究从未中断过,且伴随热点案件引发阶段性热议。通过梳理我国涉外定牌加工司法实践,分析该领域裁判标准及理由的变化及成因,提出单一性裁判标准难以妥当解决涉外定牌加工商标侵权争议,极易导致商标法适用的困境。"合理注意义务+实质性损害"裁判标准,符合综合考量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和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政策属性的要求,并能够体现商标法适用与司法保护政策的妥当融合。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实质性损害论文参考文献
[1].白舒婕.中国对美“双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N].国际商报.2018
[2].宋健.对涉外定牌加工商标侵权“合理注意义务+实质性损害”判断标准的解读——以“东风”案为例[J].知识产权.2016
[3].本刊编辑部.美国ITC终裁认定中国输美乘用车及轻卡车轮胎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J].橡胶科技.2015
[4].蔡昌.长期股权投资永久或实质性损害的纳税处理[N].财会信报.2014
[5].朱哲.浅谈实质性损害的威胁[J].法制与社会.2011
[6].张晶.反倾销调查中实质性损害威胁的认定[D].中国政法大学.2011
[7].高飞.“蠡园”“锡惠”商标遭抢注拍卖[N].无锡日报.2010
[8].李娜,袁晓军.2004-2010年欧盟反倾销实质性损害认定裁决的实证研究[J].国际贸易问题.2010
[9].曾巧巧.“我们总要‘出拳还击’吧”[N].中国冶金报.2010
[10].宫桓刚.透视美国对华反倾销案中“实质性损害威胁”标准的适用——以美国对华相关反倾销案为例[J].国际贸易.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