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正义问题是人类思想史上永恒的课题之一,柏拉图是第一个较为系统深入考察正义问题的哲学家。在《理想国》中,借苏格拉底之口与众多智者进行辩论,柏拉图驳斥了当时流行的正义观。在其理念论基础上通过对社会组织与人的灵魂结构的分析,柏拉图指出正义是智慧、勇敢与节制的结合,国家正义是每个人在社会秩序中找到其位置且各司其职,个人正义是灵魂中理性、激情和欲望相互协调且达到和谐一致,并且探究了在现实生活中实现正义的路径问题。
[关键词]柏拉图;正义;国家正义;个人正义;正义之实现
任何伟大的哲学家都是时代之子,他的思想或多或少都受时代的影响,折射出时代的现状。柏拉图(公元前427—347年)正义观的形成也与其所处的时代与个人境域密切相关。他生于一个家世显赫的奴隶主贵族家庭,当时以雅典为首的提洛同盟与以斯巴达为首的伯罗奔尼撒联盟之间爆发了伯罗奔尼撒战争(公元前431-404年),最终斯巴达获得胜利,雅典民主制失利,“三十僭主”上台执政,后者不久又被新的民主政体取代。柏拉图起初计划继承家族传统而投身政界,但他目睹“三十僭主”寡头政治的非正义而与之完全脱离关系。公元前399年,苏格拉底被控不敬雅典神灵和毒害青年被法庭判处死刑,这导致柏拉图对当时的民主政体彻底失望,同时也完全放弃了他的政治雄心。于是,他离开雅典周游地中海地区,访问过毕达哥拉斯门徒组成的学派。公元前387年,柏拉图返回雅典,在雅典城外创立柏拉图学院,讲学立字,并且针对希腊奴隶制城邦的危机和希腊由盛转衰的现状在其《理想国》一书中提出了拯救社会和治国的方法——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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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含铂为0.64g/L的萃钯后液10L进行实验,取出5L的萃钯后液倒入另一烧杯中搅拌,按原工艺方法缓慢加入适量的NaOH进行中和,反应结束后过滤,取中和后液样,进一步对中和后液进行萃取提铂,取萃铂余液样;将剩余5L倒入的烧杯中搅拌,缓慢加入适量NH4Cl,反应结束后取沉铂后液样;分析中和后液、萃铂余液和沉铂后液中铂浓度,结果见表3。
一、柏拉图对智者正义观的驳斥
在《理想国》第一卷中,柏拉图通过苏格拉底与年长的克法洛斯的对话,而切入对正义问题的探究。克法洛斯认为,如果一个人通情达理,那么他有了钱财就用不着故意作假,或者不得已而骗人。苏格拉底则反问,“难道仅仅有话实说,有债照还就算正义吗?”[1]6例如,如果你的朋友在自己意志清醒时将武器交给你保管,可后来他精神不正常了,并且从你这儿把武器要回去,这时候人们都会说不能把武器给他,把武器还给他才是不正义的。同样,把真实情况告诉这个精神不正常的人也是不正义的。因此,“有话实说,有债照还”这个原则的范围太过于狭窄,代表的是一小部分人的利益,它也能体现当时商人心中的正义,但更多的是一种交往层面的准则,绝不是正义的定义。在苏格拉底与玻勒马霍斯的对话中,玻勒马霍斯持有西蒙尼得的正义观,即“欠债还债就是正义”[1]7。在西蒙尼得看来,朋友之间应该与人为善,不应该与人为恶,即使我们欠敌人的也要还。苏格拉底则指出,西蒙尼德对正义的定义较为模糊,他真正的意思是“正义就是给每个人以恰如其分的报答,这就是他所谓的‘还债’”[1]8。换言之,正义就是“把善给予朋友,把恶给予敌人”。例如,医生对生病的人用医疗手段进行治疗;舵手在航海保证船只的安全;在发生战争时,联合友人而攻打敌人。由此可见,西蒙尼得把正义视为一种技艺或有用,带有功利主义的色彩。但苏格拉底反驳道,在人们不生病的时候医生是没有用的;在人们不航海的时候舵手是没有用的;在没有战争的时候正义的人也是没有用的。按照这种正义观,也很可能会出现这种状况:事物有用,正义就无用;事物无用,正义就有用。苏格拉底指出,“如果正义仅仅对于无用的东西才是有用的,那么正义也没有什么了不起了。”[1]11他甚至推导出这个荒谬的结论,一个正义的人到头来竟是一个小偷。针对玻勒马霍斯认为“帮助朋友,伤害敌人”就是正义的这种观点,首先,苏格拉底指出,有时我们会混淆朋友和敌人,朋友有表面上是好的人与实际上真正好的人之分;敌人有表面上坏的人与实际上真正坏的人之别,所以有时也会出现这种可能性,把好人当成坏人,把坏人当成好人;也会出现帮助坏人,伤害好人的尴尬局面。其次,苏格拉底认为,既然正义作为一种德性,正义的人不可能用他的正义使人变得不正义,好人不可能用他的美德使人变坏,那么“伤害朋友或任何人不是正义者的功能,而是和正义者相反的人的功能,是不正义者的功能。……。伤害任何人无论如何总是不正义的。”[1]15因此,真正的正义并不是将善给予朋友,将恶给予敌人。
在接下来的苏格拉底与色拉叙马霍斯对话中,色拉叙马霍斯直接指出,“正义不是别的,就是强者的利益。”[1]18。色拉叙马霍斯将强者和统治者等同起来,因此这种正义观是相当激进的。色拉叙马霍斯给出的根据在于:无论一个国家的统治者是独裁者、平民还是贵族,“难道不是谁强谁统治吗?每一种统治者都制定对自己有利的法律,平民政府制定民主法律,独裁政府制定独裁法律,依此类推。……。因此我的意思是,在任何国家里,所谓正义就是当时政府的利益。政府当然有权,所以唯一合理的结论应该说:不管在什么地方,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1]19对于智者色拉叙马霍斯的这种正义观,苏格拉底主张正义是利益,但他并不认为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因为统治者也会犯错误,在统治者立法的时候,有时候立的法是对的,有时候立的法是不对的;对的法对统治者是有利的,不对的法对统治者是有害的。如果不管统治者立了什么法,人民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要遵守,这是正义的,那么“不但遵守对强者有利的法是正义,遵守对强者不利的法也是正义了。”[1]20对于苏格拉底的反驳,色拉叙马霍斯指出,严格意义上的统治者是不会犯错误,他总是能制定出对自己最有利的种种办法让老百姓照办,所以正义是强者的利益。苏格拉底则通过对技艺的分析指出,没有一门科学或技艺是只顾到寻求强者的利益,而无视它所支配的弱者的利益,因此,“在任何政府里,一个统治者,当他是统治者的时候,他不能只顾自己的利益而不顾属下老百姓的利益,他的一言一行都为了老百姓的利益。”[1]25只不过,作为统治者,在担任工作的时候,该给予他名或利的报酬。最后,在与色拉叙马霍斯论辩正义与非正义的利弊时,苏格拉底表明,正义是智慧与善,不正义是愚昧与恶,非正义不会比正义更强有力;无论在一个城邦、社会团体,还是在一个家庭中,不正义不会产生合作与和谐;正义是心灵的德性,不正义是心灵的邪恶,正义者才会快乐,非正义绝对不会比正义更有利。
二、柏拉图正义观的基础和内涵
柏拉图以一个高贵的假话来说明统治者、辅助者、农民与其他技工的不同,“他们虽然一土所生,彼此都是兄弟,但是老天铸造他们的时候,在有些人的身上加入了黄金,这些人因而是最可宝贵的,是统治者。在辅助者(军人)的身上加入了白银。在农民以及其他技工身上加入了铁和铜。”[1]131柏拉图认为在一个国家中有四种德性:智慧、勇敢、节制、正义。在柏拉图看来,一个城邦是智慧的是指这个城邦中有智慧的人占统治地位,而不是说这个城邦中每个人都是有智慧的。智慧意味着好的谋划,应该与知识有关,“好的谋划这东西本身显然是一种知识。因为,其所以有好的谋划,乃是由于有知识而不是由于无知。”[1]147这种知识是指治理整个国家的知识,而不意指某个特定方面的具体知识。因此,智慧关注的对象是整个城邦和它的内部,以及城邦与城邦之间的关系,所以能拥有这种知识的人只能是具有统治和领导能力的少部分人。恰如黑格尔所说:“这样一个国家必将是有智慧有谋略的,其所以有智慧有谋略,并不是因为它具有关于个别业务的一般的杂多知识,这乃是群众所特有的,如技术和财政方面的知识,而是真正的知识,那种对内对外能够最好地指导普遍原则、能够统筹全局的领袖和统治者的知识,这种知识只是决少部分人所具有的,这种智慧只有在有谋略的统治者这一级才具有。[2]
新课标对课堂教学的要求就是教学活动的有效性和高效性,而创新思维的培养是实施高效课堂的根本。我们的任务首先就是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努力提升学生的领悟水平。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就要培养学生敏锐的观察力、高效持久的记忆力、创造性的思维能力、操作能力、顽强的毅力、丰富的想象力等。我们要不断引导学生领悟问题,在常规方法行不通时,也有特殊方法让我们解决问题,培养意志品质和信心决心。课堂教学中教学方式和教学内容的革新,是当今教学改革的必需。教师要积极指导学生运用已有知识,运用已有能力去进行创造性思维活动,通过不断历练,达到学会学习的境地,为他们的思维发展插上飞翔的翅膀。
最后,柏拉图还通过“洞穴”喻来说明他的理念论思想。他让我们想象一个洞穴式的地下室,它有一条长长的通向外面的通道,可以让阳光照射进来。有些人从小就穴居于这个地下室,头脚被绑,不能动弹和扭头,只能看着洞穴后壁及其上面的阴影。如果有一人被解除了桎梏,看到了光,走出洞穴,逐渐看见真实的事物和太阳本身,他就会明白,以前所看到的在洞壁上引动的阴影,只不过是对真正事物的摹仿。实际上,柏拉图把地穴囚室比喻为可见世界,把火光比喻为太阳的能力,把真实事物和太阳比喻为可知世界,从看到洞穴的阴影到真实事物和阳光的上升过程,就是从可见世界到理念世界的上升过程。他明确指出,“在可知世界中最后见到的,而且是要花很大的努力才能最后看见的东西乃是善的理念。我们一旦看见了它,就必定能得出下述结论:它的确就是一切事物中一切正确者和美者的原因,就是可见世界中创造光和光源者,在可理知世界中它本身就是真理和理性的决定性的源泉;任何人凡能在私人生活和公共生活中行事合乎理性的,必定是看见了善的理念的。”[1]279
通过柏拉图对可见世界与可知世界的区分,我们可以发现,《理想国》中的可知世界是理念世界,其特征是永恒不变的、普遍的、绝对的、必然的、完美的;可见世界是个别事物世界,其特征是变动不居的、偶然的、相对的、不完美的。理念是个别事物的根据、原因、以及所追求的目的;个别事物是理念的影子,个别事物之所以实存,要么是因为它们有了理念,要么是因为它们模仿了理念;理念有层级之分,善的理念最高,它统摄着正义等其他理念。
式中,A是常数,td是介质层的物理厚度,Vd是通过介质层的电势差,m*是电子的有效质量,φB为势垒高度。从式(4)可知,Ig随着介质层的物理厚度增加将指数性降低。
柏拉图哲学的核心思想是理念论,他的理念论也是其正义论的出发点与基础,正如他所说,“善的理念是最大的知识问题,关于正义等等的知识只有从它演绎出来的才是有用的和有益的。”[1]262-263那么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是如何阐明他的理念论的基本观点呢?我们不难发现,在《理想国》中柏拉图主要围绕可见世界与可知世界之二分来阐述他理念论的基本思想。例如,柏拉图指出,“作为多个的东西,是看见的对象,不是思想的对象,理念则是思想的东西,不是看见的对象。”[1]267他用一条线来形象地表示可见世界和可知世界之差异,“把这条线分成不相等的两部分,然后把这两个部分的每一部分按同样的比例再分成两个部分。假定第一次分的两个部分中,一个部分相当于可见世界,另一个部分相当于可知世界;然后再比较第二次分成的部分,以表示清楚与不清楚的程度,你就会发现,可见世界区间内的第一部分可以代表影像。所谓影像我指的是阴影,其次是在水里或平滑固体上反射出来的影子或其他类似的东西,……。”[1]271而他对可知世界的两个部分划分是这样的,“在第一部分里面,灵魂把可见世界中的那些本身也有自己的影像的实物作为影像:研究只能从假定出发,而且不是从假定上升到原理,而是从假定下降到结论;在第二部分里,灵魂相反,是从假定上升到高于假定的原理:不像在前一部分中那样使用影像,而只用理念,完全用理念进行研究。”[1]272其次,在柏拉图看来,事物的理念有层级之分,最高理念是善,它凌驾于所有理念之上。柏拉图用“太阳喻”来阐述这个最高的理念,“太阳跟视觉和可见事物的关系,正好像可理知世界里面善本身跟理智和可理知事物的关系一样。”[1]269他也进一步指出,“这个给予知识的对象以真理给予知识的主体以认识能力的东西,就是善的理念。它乃是知识和认识中的真理的原因。真理和知识都是美的,但善的理念比这两者更美……。善是更可敬得多的。”[1]270
基于他的理念论,柏拉图在探究正义时,首先由大及小把正义分为两类:整个城邦(国家)正义与个人正义。在他看来,城邦是建立正义的落脚点。城邦得以产生的最初原因是由于人的各种需要、人的非自足性,“由于需要许多东西,我们邀集许多人住在一起,作为伙伴和助手,这个公共住宅区,我们叫它作城邦。”[1]58如果一个人不能单靠自己达到自足,那么当从他人那里得到所需的东西时,也把他人所需的东西给他人,这样不仅对他有益,而且对他人有益。我们不难发现,基于经济生活视角的这种需要的匮乏和相互帮助构成了柏拉图正义观的基石,社会合作的条件则是劳动分工和职能的专业化,一个城邦需要从事生产的农夫和其他专业技工,也需要从事进出口买卖的商人,以满足各种所需。随着城邦的不断扩大,城邦之间有可能会爆发争夺土地的战争,因此需要城邦的护卫者,他们的使命是抵抗和驱逐入侵之敌,保卫人民的生命和财产。最后,护卫者内部也会产生分工与合作,那些劳其筋骨、苦其心志为国家利益服务的好的护卫者被定为国家的统治者,“他们对外警惕着敌人,内部注意朋友,以致朋友不愿、敌人不敢危害城邦。”[1]129-130“护卫者中的那些人中的年轻人,我们则称之为辅助者或助手,他们是执行统治者法令的。”[1]129
为了在现实生活中实现他的正义观,构筑世间的理想国,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探究了实现正义之路径的问题。柏拉图认为确保个人内部灵魂之正义的路径是教育,即对内部灵魂德性的教育。例如,柏拉图指出,儿童阶段文艺教育最为紧要,“一个儿童从小受了好的教育,节奏与和谐浸入了他的心灵深处,在那里牢牢地生了根,他就会变得温文有礼……。等到长大成人,理智来临,他就似曾相识,向前欢迎,因为他所受的教养,使他同气相求,……。”[1]110其次,他也指出音乐教育和体育运动对于塑造灵魂的重要性。音乐教育的最终目的是达到对美的爱,如果一个人真正受过音乐教育,他就能认识节制、勇敢等美德,并且会认识各种邪恶的本相,对于同道就会一见如故,对于浑身不和谐的人会避而远之。就体育运动而言,柏拉图主张护卫者一生都必须接受严格的体育锻炼,体育锻炼的目的不只是为了增加体力,主要在于锻炼他心灵的激情部分。音乐和体育的关系在于,如果一个人一生专搞体育运动而忽视音乐文艺教育对心灵的影响,他就变得野蛮和残暴,相反,如果一个人专搞音乐文艺而忽视体育运动,他就会变得过度软弱。柏拉图指出,“似乎有两种技术——音乐和体育(我要说这是某一位神赐给我们人类的)——服务于人的两个部分——爱智部分和激情部分。这不是为了心灵和身体(虽然顺便附带也为了心灵和身体),而是为了使爱智和激情这两部分张弛得宜配合恰当,达到和谐。”[1]125-126
值得注意的是,在论及教育时,柏拉图贬低诗人和艺术家,他认为赫西俄德、荷马以及其他诗人所编的故事中有些是诽谤诸神的假故事,它们在年轻人心中会引起作恶犯罪的念头,应该痛加谴责。他说,“我恐怕诗人和故事作者,在最紧要点上,在关于人的问题上说法有错误。他们举出许多人来说明不正直的人很快乐,正直的人很苦痛;还说不正直有利可图,只要不被发现就行;正直是对人有利而对已有害的。”[1]95因此,他反对把悲剧和喜剧引入城邦。同样,他以三种床的比喻来排斥艺术家,这三种床分别是:神造自然的床;木匠造的床;画家画的床。显然,画家画的床只是对前两种床的模仿,他所模仿的只是事物的影像,画家只是模仿者。柏拉图明确指出,“模仿者对于自己模仿的东西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知识。模仿知识一种游戏,是不能当真的。”[1]402此外,为了说明受过教育和没有受过教育的人本质的不同,柏拉图提出著名的“洞穴喻”,囚徒走出洞穴的经历就是从黑暗走向光明,从无知走向有知的过程。这一切的变化都依赖于灵魂转向,这里的灵魂转向是指人的灵魂要达到和谐一致,需听从理性的指挥,理性是走出现象世界并走进理念世界的决定性力量。
在分析了城邦正义之后,柏拉图转而阐释个人正义。他认为国家里存在的东西在每个人的灵魂里也都存在,并且数目相同,因而它们具有同构性。人的灵魂由三部分组成:理性、激情和欲望,在每个人灵魂中“一个是人们用以思考推理的,可以称之为灵魂的理性部分;另一个是人们用以感觉爱、饿、渴等等物欲之骚动的,可以称之为灵魂的无理性部分或欲望部分,亦即种种满足和快乐的伙伴。……。再说激情,亦即我们借以发怒的那个东西。”[1]168灵魂的这三个部分就像国家由生意人、辅助者和谋划者组成一样。理智的德性是智慧,它为整个心灵的利益而谋划,并起着领导作用;欲望的德性是节制,它占每个人灵魂的最大部分,其本性是贪财富;激情的德性是勇敢,它和理智在一起,领导欲望,监视欲望。如果人的整个灵魂达到友好和谐,这三个部分就必须恪守自己的德性,从而实现最高的德性——正义,“我们每一个人如果身体内的各种品质在自身内各起各的作用,那他就也是正义的,即也是做他本分的事情的。”[1]171由此可见,个人的真实的正义是关于内在的,即关于真正本身,真正本身的事情,如果一个人灵魂的三个部分互不干涉,不起别的部分的作用,他就能主宰自己,善待自己,保持自己内心秩序井然。
三、实现正义之路径
柏拉图这样界定勇敢,“勇敢就是一种保持。……。就是保持住法律通过教育所建立起来的关于可怕事物——即什么样的事物应当害怕——信念。”[1]150因此,我们也可以说,勇敢的人无论身处何种境况都不会抛弃这种信念,具有勇敢品质的人必定是城邦的保卫者。柏拉图认为,节制就是一种好秩序或某些快乐与欲望的控制,它与智慧和勇敢作用不同,后者分别位于国家不同部分而使得国家成为智慧的和勇敢的,节制遍及且贯穿于全体公民,把最强的、最弱的和中间的都结合起来造成和谐,使人们一起朝着同一个目标协调起来共同前进。柏拉图明确说道,“节制就是天性优秀和天性低劣的部分在谁应当统治,谁应当被统治——不管是在国家里还是在个人身上——这个问题上所表现出来的这种一致性和协调。”[1]154
在柏拉图看来,正义就是能够使节制、勇敢、智慧在城邦产生,并在它们产生之后一直保护着它们的品质。因此,正义在四个德性中处于首要地位,是用来领导其他德性的。他明确指出,城邦正义就是“每个人都作为一个人干他自己分内的事而不干涉别人分内的事。”[1]157并且柏拉图认为正义是包括统治者在内的一个城邦所有公民的利益。在一个城邦中,统治者进行统治是因为拥有智慧品质,保卫者进行保卫是因为拥有勇敢品质,生产者因为不具备智慧和勇敢的品质,所有在城邦中只能处于被统治地位。当城邦中的各个阶级都能自己掌握好自己的职责,做好相应的工作并各守其序时,城邦就会出现整体的普遍和谐,城邦的正义就得到了实现。
立秋过隙,时光的节气便悄然而至。北京的秋,气候微凉且舒适宜人。这是四季里最美的时光:晨起暮晚,轻拂而过的秋风,秋蝉的啼唱嘶鸣,由葳蕤而渐变发黄的秋叶,蓝天与白云交相辉映。这个季节里最美好的颜色、味道、光与影都聚集在了一起,景入心,韵入眼。无论是在北京土生土长的老舍先生,还是生长于江南的郁达夫,都对这故都的北国秋味饱含情意。我喜欢在这样的日子里闲庭信步于漫天的秋日暖阳下,离繁华远一点,离繁花近一点。
柏拉图认为,要实现城邦正义必须实行一种公有性的制度,这种制度主要针对护卫者(包括辅助者和统治者)阶层,它有以下几个特点:护卫者除了必要的生活品外,不得拥有任何的私人财产;任何人都不能拥有私人的房屋和仓库。护卫者的粮食由其他公民提供,报酬按需定量发放,要像战场上的士兵一样同吃同住;护卫者不能拥有人世间的金银,因为他们的内心深处已经拥有了神明给予的金银,藏于内心深处的金银是纯洁无瑕的至宝,世俗的金银却是罪恶之源;他们不敢与金银、发生任何关系,不能拥有任何土地。
柏拉图认为,各种天赋才能同样分布于男女两性,受过音乐和体育锻炼的男护卫者和女护卫者可以担任同样的职务。按照柏拉图的规划,一身之外别无长物,保卫者之间就没有彼此涉讼互控的纠纷,更成了名副其实的保卫者,也防止他们的把国家弄得四分五裂。由此可见,公有制是维护理想社会秩序的根基。
最后,柏拉图指出,为了实现正义,统治者必须是哲学王。在柏拉图看来,哲学王的眼睛盯着真理,他是求真的智慧爱好者,他所爱的是智慧的全部,能够把握和喜爱永恒不变的正义、非正义,善与恶等理念本身,能够区分理念本身和包含理念本身在内的具体事物,而不会被纷繁复杂多变的现象所迷惑。惟有这样的心智并具有知识的哲学王才是有智慧的,才能引导国民,才能使整个国家有智慧。其次,一个由经验和美德的哲学王不仅最能持守城邦的法律和习惯,而且始终酷爱永恒不变的事物与实在的知识,在求知过程中,他只会参与自身心灵的快乐,而不去注意肉体的快乐,他天性节制,性格和谐,既不贪财又不偏窄,既不自夸又不胆怯,记性良好,敏于理解。但是,柏拉图也指出,作为统治者的哲学王要注重系统的理论培训,必须要学习算术、几何学、天文学和辩证法。哲学王学习算术,“因为他们必须脱离可变世界,把握真理,否则他们就永远不会成为真正的计数者。……。这门学问看来确是我们所不可或缺的呢,既然它明摆着能迫使灵魂使用纯粹理性通向真理本身。”[1]291-292几何学真正目的是纯粹为了知识,它的对象是永恒事物,而不是某种有时生灭的事物,“几何学大概能把灵魂引向真理,并且或许能使哲学家的灵魂转向上面,而不是转向下面,像我们如今错做了的那样了。”[1]294天文学的对象是真实者,而真实者不可能被眼睛所看见,只能被理性和思考所把握,“这个学科一定是迫使心灵向上看,引导心灵离开这里的事物去看高处事物的。”[1]297由于这两门学科的特性,哲学王必须学习这两门学科。至于辩证法,柏拉图认为,它是一个思想的过程,这个过程通过推理而不管感官的知觉,以求达到每一事物的本质,并且一直坚持到靠思想本身理解善者的本质,因此,只有它有能力让人看到实在,“辩证法是唯一的这种研究方法,能够不用假设而一直上升到第一原理本身,以便在那里找到可靠根据的。”[1]303由此可见,辩证法是培养统治者的最高要求,也只有在实践和知识等一切方面都非常优秀的人才有资格被选为哲学王。柏拉图明确断言,“只有在某种必然性碰巧迫使当前被称为无用的那些极少数的未腐败的哲学家,出来主管城邦(无论他们出于自愿与否),并使公民服从他们管理时,或者,只有在正当权的那些人的儿子、国王的儿子或当权者本人,国王本人,受到神的感化,真正爱上真哲学时——只有这时,无论城市、国家还是个人才能带到完善。”[1]254
四、结语
柏拉图以需要和社会分工为出发点得出国家正义是一种等级秩序的正义观,它要求统治者、护卫者和生产者各司其职,不相互僭越,达到国家和谐;个人正义是一种灵魂和谐的正义,它要求个人内在道德品质欲望、激情和理智彼此作用,达到平衡状态。这种正义观以需要和社会分工为出发点,通过实施教育和公有制等手段培养公民和统治者,致力于实现尘世的理想国,其实质是对理想社会秩序的一种向往。尽管这种世间的理想国是一种乌托邦式的悬设,在现实中根本不可能实现,但是柏拉图在理论上为人们描绘了一条治国之道的愿景。最后,虽然柏拉图等级秩序的正义观在人类文明史上体现了“人的哲学”的本质,但是,这种正义观没有顾及到人与人之间的人格与权利平等,对此顾肃先生曾指出,“比较柏拉图的先验主义的理念论论证与罗尔斯的契约论导出的正义理论,其研究进路基本类似,但得出的结论却大相径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两者所依据的思想前提差别很大。柏拉图默认等级观念,相信人的本性差异,因而各守其位就是天经地义的,这是为集权的政治体制服务的正义理论。罗尔斯坚持的是自由民主的基本理念,从契约论出发论述了平等主义的正义原则。”[3]
参考文献
[1] 柏拉图.理想国[M]. 郭斌和,张竹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
[2] 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二卷[M]. 贺麟,王太庆,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254.
[3] 顾肃.评先验主义的正义观[J].学术界,2019(3):10.
[中图分类号]B23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182(2019)04-0061-06
[收稿日期]2019-04-19
[作者简介] 肖 萧(1995-),女,安徽天长人,广西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李红波(1964-),女,广西岑溪人,广西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文化哲学和发展哲学。
(责任编辑:邓文斌)
标签:柏拉图论文; 正义论文; 城邦论文; 统治者论文; 苏格拉底论文; 哲学论文; 宗教论文; 欧洲哲学论文; 古代哲学论文; 《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4期论文; 广西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