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起吊设备防断绳钩头论文和设计-李小龙

全文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起重起吊设备防断绳钩头,包括起吊手臂,起吊手臂内部穿插设有一号滑轮,起吊手臂内部位于一号滑轮的一侧穿插设有二号滑轮,一号滑轮上套设有一号钢丝绳,二号滑轮上套设有二号钢丝绳,起吊手臂底部设有拉力限制器,起吊手臂通过一号钢丝绳与钩头连接器连接,钩头连接器内部穿插设有三号滑轮,本实用新型所达到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拥有的拉力限制器来对钩头进行防护,因拉力限制器多用于汽车的安全带中,当钩头勾住重物,一号钢丝绳与二号钢丝绳的连接处若发生断裂,拉力限制器中的三号钢丝绳在受到快速的拉扯后,会马上限制三号钢丝绳的伸缩,绷紧的三号钢丝绳替代了一号钢丝绳与二号钢丝绳的作用。

主设计要求

1.起重起吊设备防断绳钩头,其特征在于,包括起吊手臂(1),所述起吊手臂(1)内部穿插设有一号滑轮(2),所述起吊手臂(1)内部位于一号滑轮(2)的一侧穿插设有二号滑轮(4),所述一号滑轮(2)上套设有一号钢丝绳(3),所述二号滑轮(4)上套设有二号钢丝绳(5),所述起吊手臂(1)底部设有拉力限制器(6),所述起吊手臂(1)通过一号钢丝绳(3)与钩头连接器(8)连接,所述钩头连接器(8)内部穿插设有三号滑轮(9),所述一号钢丝绳(3)穿过三号滑轮(9)与二号钢丝绳(5)的另一端连接,所述钩头连接器(8)远离起吊手臂(1)的一端固定连接有钩头(11),所述钩头连接器(8)远离钩头(11)的一端固定连接有固定器(10),所述拉力限制器(6)靠近钩头连接器(8)的一端设有三号钢丝绳(7),所述三号钢丝绳(7)远离拉力限制器(6)的一端与固定器(10)连接。

设计方案

1.起重起吊设备防断绳钩头,其特征在于,包括起吊手臂(1),所述起吊手臂(1)内部穿插设有一号滑轮(2),所述起吊手臂(1)内部位于一号滑轮(2)的一侧穿插设有二号滑轮(4),所述一号滑轮(2)上套设有一号钢丝绳(3),所述二号滑轮(4)上套设有二号钢丝绳(5),所述起吊手臂(1)底部设有拉力限制器(6),所述起吊手臂(1)通过一号钢丝绳(3)与钩头连接器(8)连接,所述钩头连接器(8)内部穿插设有三号滑轮(9),所述一号钢丝绳(3)穿过三号滑轮(9)与二号钢丝绳(5)的另一端连接,所述钩头连接器(8)远离起吊手臂(1)的一端固定连接有钩头(11),所述钩头连接器(8)远离钩头(11)的一端固定连接有固定器(10),所述拉力限制器(6)靠近钩头连接器(8)的一端设有三号钢丝绳(7),所述三号钢丝绳(7)远离拉力限制器(6)的一端与固定器(10)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起重起吊设备防断绳钩头,其特征在于,所述起吊手臂(1)两端与一号滑轮(2)两端的连接处均设有轴承,且所述起吊手臂(1)与一号滑轮(2)转动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起重起吊设备防断绳钩头,其特征在于,所述起吊手臂(1)两端与二号滑轮(4)两端的连接处均设有轴承,且所述起吊手臂(1)与二号滑轮(4)转动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起重起吊设备防断绳钩头,其特征在于,所述钩头连接器(8)两端与三号滑轮(9)两端的连接处均设有轴承,且所述钩头连接器(8)与三号滑轮(9)转动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起重起吊设备防断绳钩头,其特征在于,所述一号钢丝绳(3)与二号滑轮(4)的外径尺寸相等,所述三号钢丝绳(7)的外径尺寸大于一号钢丝绳(3)与二号滑轮(4)的外径尺寸。

设计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钩头,特别涉及起重起吊设备防断绳钩头,属于建筑器械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起重起吊机在很多时候都会使用到,将需要吊起的物体挂在起重起吊机的钩头上,并通过转动钢丝绳将钩头勾住的重物吊起,若重物的重量过大时,钢丝绳会存放断裂的可能性,若钢丝绳断裂,勾在钩头上的重物会随着钩头一并坠落,可能会对周围工作人员造成伤害,引发安全事故,不具有很好的实用性。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了起重起吊设备防断绳钩头,解决了起重起吊机在很多时候都会使用到,将需要吊起的物体挂在起重起吊机的钩头上,并通过转动钢丝绳将钩头勾住的重物吊起,若重物的重量过大时,钢丝绳会存放断裂的可能性,若钢丝绳断裂,勾在钩头上的重物会随着钩头一并坠落,可能会对周围工作人员造成伤害,引发安全事故,不具有很好的实用性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起重起吊设备防断绳钩头,包括起吊手臂,所述起吊手臂内部穿插设有一号滑轮,所述起吊手臂内部位于一号滑轮的一侧穿插设有二号滑轮,所述一号滑轮上套设有一号钢丝绳,所述二号滑轮上套设有二号钢丝绳,所述起吊手臂底部设有拉力限制器,所述起吊手臂通过一号钢丝绳与钩头连接器连接,所述钩头连接器内部穿插设有三号滑轮,所述一号钢丝绳穿过三号滑轮与二号钢丝绳的另一端连接,所述钩头连接器远离起吊手臂的一端固定连接有钩头,所述钩头连接器远离钩头的一端固定连接有固定器,所述拉力限制器靠近钩头连接器的一端设有三号钢丝绳,所述三号钢丝绳远离拉力限制器的一端与固定器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起吊手臂两端与一号滑轮两端的连接处均设有轴承,且所述起吊手臂与一号滑轮转动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起吊手臂两端与二号滑轮两端的连接处均设有轴承,且所述起吊手臂与二号滑轮转动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钩头连接器两端与三号滑轮两端的连接处均设有轴承,且所述钩头连接器与三号滑轮转动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一号钢丝绳与二号滑轮的外径尺寸相等,所述三号钢丝绳的外径尺寸大于一号钢丝绳与二号滑轮的外径尺寸。

本实用新型所达到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拥有的拉力限制器来对钩头进行防护,因拉力限制器多用于汽车的安全带中,当钩头勾住重物,一号钢丝绳与二号钢丝绳的连接处若发生断裂,拉力限制器中的三号钢丝绳在受到快速的拉扯后,会马上限制三号钢丝绳的伸缩,绷紧的三号钢丝绳替代了一号钢丝绳与二号钢丝绳的作用,避免钩头掉落,勾住的重物坠落引起的一些不必要的安全事故,因三号钢丝绳的外径均大于一号钢丝绳与二号钢丝绳的外径,当一号钢丝绳与二号钢丝绳出现断裂时,有效的保证了三号钢丝绳的承载力,且本实用新型造价低,结构紧凑,安全性高,具有很好的实用性与安全性。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附图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侧视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正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1、起吊手臂;2、一号滑轮;3、一号钢丝绳;4、二号滑轮;5、二号钢丝绳;6、拉力限制器;7、三号钢丝绳;8、钩头连接器;9、三号滑轮;10、固定器;11、钩头。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优选实施例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实施例

如图1-2所示,起重起吊设备防断绳钩头,包括起吊手臂1,起吊手臂1内部穿插设有一号滑轮2,起吊手臂1内部位于一号滑轮2的一侧穿插设有二号滑轮4,一号滑轮2上套设有一号钢丝绳3,二号滑轮4上套设有二号钢丝绳5,起吊手臂1底部设有拉力限制器6,起吊手臂1通过一号钢丝绳3与钩头连接器8连接,钩头连接器8内部穿插设有三号滑轮9,一号钢丝绳3穿过三号滑轮9与二号钢丝绳5的另一端连接,钩头连接器8远离起吊手臂1的一端固定连接有钩头11,钩头连接器8远离钩头11的一端固定连接有固定器10,拉力限制器6靠近钩头连接器8的一端设有三号钢丝绳7,三号钢丝绳7远离拉力限制器6的一端与固定器10连接。

起吊手臂1两端与一号滑轮2两端的连接处均设有轴承,且起吊手臂1与一号滑轮2转动连接,使其之间连接更加紧凑;起吊手臂1两端与二号滑轮4两端的连接处均设有轴承,且起吊手臂1与二号滑轮4转动连接,使其之间连接更加紧凑;钩头连接器8两端与三号滑轮9两端的连接处均设有轴承,且钩头连接器8与三号滑轮9转动连接,使其之间连接更加紧凑;一号钢丝绳3与二号滑轮4的外径尺寸相等,三号钢丝绳7的外径尺寸大于一号钢丝绳3与二号滑轮4的外径尺寸,防护性强,安全性高。

具体的,在使用本实用新型时,将重物勾住钩头11,通过一号钢丝绳3与二号钢丝绳5的调整,将钩头11上的重物勾起并转移,当一号钢丝绳3和二号钢丝绳5的连接处出现断裂时,拉力限制器6内设有的预收紧装置,三号钢丝绳7在预收紧装置的作用下,会立即绷紧,使钩头11内部勾住的重物不会掉落,此时,通过降落起吊手臂1,将钩头11上勾住的重物慢慢放下,放下后,将重物与钩头11进行拆卸,并对一号钢丝绳3和二号钢丝绳5进行维修,且当拉力限制器6内受到的拉扯力结束后,拉力限制器6内的收卷装置会慢慢的收回伸出去的三号钢丝绳7。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设计图

起重起吊设备防断绳钩头论文和设计

相关信息详情

申请码:申请号:CN201920094627.6

申请日:2019-01-21

公开号:公开日:国家:CN

国家/省市:64(宁夏)

授权编号:CN209442507U

授权时间:20190927

主分类号:B66C 1/14

专利分类号:B66C1/14;B66C1/36

范畴分类:32F;32G;

申请人:石嘴山市惠农区宏丰工贸有限公司

第一申请人:石嘴山市惠农区宏丰工贸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753600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红果子工业园区

发明人:李小龙

第一发明人:李小龙

当前权利人:石嘴山市惠农区宏丰工贸有限公司

代理人:金波

代理机构:32330

代理机构编号:连云港联创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优先权:关键词:当前状态:审核中

类型名称:外观设计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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