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法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竞争法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导读:本文包含了竞争法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不正当竞争,卡特尔,反垄断,反不,竞争,正当竞争法,市场。

竞争法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孙力[1](2019)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网购返现索要好评的虚假宣传行为评述》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网络购物已经渗透进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随着淘宝商户间竞争力的增加,以返现索要好评的竞争手段逐渐兴盛,进而形成了不正当的市场竞争氛围。为了促使经营者在市场活动中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经营原则,因此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市场竞争的基本规范和底线。(本文来源于《现代商业》期刊2019年35期)

深圳特区报记者,周国和,赵鑫,通讯员,周淑瑶[2](2019)在《数字经济下的竞争法与竞争政策》一文中研究指出提要随着互联网和数字经济的发展,反垄断执法可能会遇到一些传统经济没有遇到过的限制竞争问题。面对新经济新技术带来的挑战,需要运用法学、经济学和其他社会科学来展开多维研究。12月9日至10日,由深圳大学主办,深圳大学社会科学部、深圳大学法学院(本文来源于《深圳特区报》期刊2019-12-17)

邓慧敏[3](2019)在《论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维护和谐商业环境的作用——以王老吉和加多宝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通过对王老吉和加多宝红罐装潢案进行分析,从而得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对于知名商品所特有的包装、装潢的权益的保护的漏洞。例如对于包装、装潢等权益的保护不够、对于与包装、装潢有关的概念和问题的定义不够明确、尚未明晰包装、装潢等权益的归属权等。通过这些漏洞来反思和思考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应该如何进行修正和完善,从而构建一个和谐、稳定、健全的商业环境。(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35期)

鞠闻[4](2019)在《市场监管总局答复人大代表建议》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12月3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对十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415号建议的答复》,就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反不正当竞争法》“虚假宣传”罚则、《反垄断法》授权过于集中的建议予以答复。就人大代表关于《反不正当竞争法》“虚假宣传”的罚则过重、处罚下(本文来源于《中国市场监管报》期刊2019-12-11)

陈冲[5](2019)在《《反不正当竞争法》在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件中的适用》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网络的发展,新的商业模式开始兴起,互联网领域的自由竞争也就需要相应法律的规制,进而实现良性竞争,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本文来源于《河北农机》期刊2019年12期)

[6](2019)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的法律。1993年9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叁次会议通过,1993年9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号公布,自1993年12月1日起施行。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叁十次会议修订。(本文来源于《光彩》期刊2019年12期)

龙俊[7](2019)在《论体系解释下商业诋毁的法律认定——基于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刑法的双重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商业诋毁的法律认定不应过分拘泥于部门法内部规范解释的立场,而应当将其同时置于内部规范解释的制约之中以及外部体系解释的制衡之下。在对待商业诽谤的问题上,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刑法于形式外观上具有的简明性、跟随性和同源性的规范特质,以及于实质评价上产生的违法性、耦合性和公益性的非难态度,使得体系解释方法成为必要和可能。在体系解释下,商业说毁所侵害之法益应当为一种复合法益,即任何严重损害经营者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之行为均有苛责之可能,故行业商品声誉的损害行为不构成苛责的违法阻却事由。在违法性层面,体系解释方法有利于克服商业诽谤认定在主体范围、实施方式、信息类型等要素上日趋隐蔽的负外部性;在有责性判断中,"听信他人谣言、散布未经核实的信息"须在特定场景下依据各类要素综合推断其主观心态,故一定情境下的"谣传"行为在主观上并不具有丧失苛责的期待可能性。(本文来源于《经济法论丛》期刊2019年02期)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课题组[8](2019)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改后商业秘密司法审判调研报告》一文中研究指出商业秘密案件在知识产权审判中具有其独特的判断思路和司法判断规则。商业秘密本身是否成立即商业秘密案件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商业秘密认定标准及权利范围的确定、"不为公众所知悉"的举证责任分配等问题始终存在争议。在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判定中,"员工""前员工"能否视为"经营者"承担侵权责任、被告使用信息与原告的商业秘密是否相同或构成实质相同以及该信息是否具有合法来源等问题亦存在不同观点。2019年4月23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侵犯商业秘密的主体、行为类型、举证责任分配以及损害赔偿等方面均作出了修订,从立法层面上加强了对商业秘密权利人的保护。但与此同时,新法之下法院的自由裁量空间也更大,如何正确理解和适用新法,仍需在具体案件中进一步研究分析。(本文来源于《电子知识产权》期刊2019年11期)

马爽,朱玉玲[9](2019)在《《反不正当竞争法》视野下消费者诉权法律问题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制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总不可避免地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已成为现代市场规制法中的主要任务之一。我国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突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未为消费者设置相应的诉权,这便造成了法律逻辑混乱、违背"法无禁止即自由"、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衔接度差等诸多问题。德国、美国、日本等域外国家为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立法上为其设置了不同程度的诉权,我国可以取长补短地借鉴域外成功经验,在未来对《反不正当竞争法》进一步考量时,建议赋予消费者团体诉权、增加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衔接条款、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力度。(本文来源于《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6期)

孙晋[10](2019)在《没有市场经济体制,就不可能有竞争法》一文中研究指出提要作为我国经济转轨制度的结晶,竞争法律和政策的发展是新中国70年来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不断转轨的制度演变,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集中体现。回顾我国竞争法的发展历程与经验,我们发现它与市场经济体制相互依存,密不可分。可以说,没有自由公(本文来源于《深圳特区报》期刊2019-11-12)

竞争法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提要随着互联网和数字经济的发展,反垄断执法可能会遇到一些传统经济没有遇到过的限制竞争问题。面对新经济新技术带来的挑战,需要运用法学、经济学和其他社会科学来展开多维研究。12月9日至10日,由深圳大学主办,深圳大学社会科学部、深圳大学法学院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竞争法论文参考文献

[1].孙力.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网购返现索要好评的虚假宣传行为评述[J].现代商业.2019

[2].深圳特区报记者,周国和,赵鑫,通讯员,周淑瑶.数字经济下的竞争法与竞争政策[N].深圳特区报.2019

[3].邓慧敏.论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维护和谐商业环境的作用——以王老吉和加多宝为例[J].法制与社会.2019

[4].鞠闻.市场监管总局答复人大代表建议[N].中国市场监管报.2019

[5].陈冲.《反不正当竞争法》在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件中的适用[J].河北农机.2019

[6]..《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J].光彩.2019

[7].龙俊.论体系解释下商业诋毁的法律认定——基于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刑法的双重视角[J].经济法论丛.2019

[8].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课题组.《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改后商业秘密司法审判调研报告[J].电子知识产权.2019

[9].马爽,朱玉玲.《反不正当竞争法》视野下消费者诉权法律问题思考[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10].孙晋.没有市场经济体制,就不可能有竞争法[N].深圳特区报.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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