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汉魏以前,《老子》著述体例及成书形式几经变迁,已经基本定型;魏晋以后,《老子》纳入经注和注疏范畴,其著述体例及成书形式进入“变形期”。总的说,《老子》著述成书之变化,集中表征为三个事项:《老子》的书名题写,从无名到有名,有的题为“道德言”,有的题为“道德经”,有的题为“老子”;《老子》篇章结构,从楚简本的“分组别段”,渐进演变到《老子》“分篇定章”结构;《老子》著述性质,历经个人著述、学派撰述、经传及注疏等四度变迁。
关键词:《老子》;著述体例;成书形式;书名题写;篇章结构;著述性质
《老子》历时千年,传本繁复,书缺有间,文献不足征。脱离古籍的体例传统,探索《老子》著述的“原貌”,研究往往从“逻辑论”“文义论”[1]的角度,对《老子》进行“解构”或“重组”,研究成果就不可避免地带有很多主观臆断成分。考述《老子》成书之变化,集中表征为三点:其一,《老子》书名题写,由无名到有名。最初著者并不自题名,后世编述者题名或举“道德意”,题“道德言”;或以著者姓名,题“老子”;或分经别注,题“道德经”。至于其篇名,则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德篇”“道篇”到“道经”“德经”的变迁。其二,《老子》篇章结构,从楚简本的“分组别段”,到《老子》“分篇定章”,期间经历了“二篇制”“八十一章制”“二篇八十一章制”及“七十二章制”,其演变是渐进式的。其三,《老子》著述性质,历经四度变迁,即个人著述、学派撰述、经传及注疏。立足《老子》著述体例,立体考察其包括书名题写、篇章结构、成书方式、著述性质等方面。考述《老子》著述体例的变迁脉络,才能在探究《老子》原貌的问题上“力于刃”。
1 《老子》编撰成书之通例及变例
《老子》的版本经历了漫长演变。刘笑敢就《老子》“何时定型”提出两种假设:清代定型、帛书本定型。其中“清代定型”说的前提是“把王弼本、河上本的普遍流传、其他版本不再通行当作《老子》的定型,并且忽视这些流通版本的不同刻本之间的文字差异”;“帛书本定型”说的前提是“以基本概念、基本思想、基本结构的确立为定型,而忽略个别段落、个别字句的不同”[2]。刘氏二说,实际上是“探源溯流”两方面的结果。
“清代定型”说,是“溯流”的结果,即以《老子》自身的演变及其相关研究的发展状况为内容,进行界定:(1)先秦两汉时期,《老子》著述多种体例并存,确定了核心概念、语言风格和基本体例等,是《老子》的“形成期”。(2)魏晋以后,《老子》著述经注参合,体例多有变异,进入“变形期”。这一时期,王弼本占据主流,与河上本齐肩。进入唐朝,诠释《老子》的文献,融入了大量的佛学理论、政治理念及宗教思想。宋元时期,更是出现了大量的《老子》集注本、集解本。(3)明清时期,研究转向校订考证后,文段词句、学术思想和著述体例少有新变,《老子》基本“定型”。
而“帛书本定型”说,是对《老子》“原本”的探究,属于对《老子》“探源”的结果。先秦两汉时期,诞生了《老子》后世诸多传本的“底本”,其中包括以书面形式出现的第一个《老子》本;以语言、句式和结构较为严整的帛书本,已接近今本;还有两个重要的注解本——河上本和想尔本,皆为后世注解本提供参照。故帛书本不是真正的定型本,而是《老子》形成中的一个较完整的传本而已。“清代定型”说、“帛书定型”说都不符合《老子》一直处于动态发展的事实,忽略了《老子》著述体例具有“因时历变”特征。《老子》传世本,虽不及三千余家,实不下三四百种。诸本属时不古,魏晋以后为多,汉代以前几近绝迹。春秋末期,《老子》已广为流传,或直接引其语句,或间接用其文意,如《庄子》《韩非子》《孟子》《荀子》《吕氏春秋》等。诸家所引,文字内容多有歧异,无疑其时已有多种形式的《老子》本。《汉志》载鄰氏《老子经传》、傅氏《老子经说》、徐氏《老子经说》与刘向《说老子》四书,皆亡佚。1973年长沙马王堆汉墓中出土的《老子》帛书本,和1993年荆门郭店出土的《老子》楚简本,展示了《老子》有别于诸传世本更早的面貌。郭店出土的《老子》楚简写本三种,统称“楚简本”,分为“楚简甲”“楚简乙”和“楚简丙”,是我们目前能看到的最早版本。著述内容只包含今本《老子》的部分章节或章节中的部分文段,总篇幅约二千言,只有今本《老子》的三分之一左右。著述体例上,书籍题名、作者署名、分篇标识均不见。杂有标点符号,以分组别行,组列顺序大异于诸本篇章次第[3]。马王堆出土的《老子》帛书写本两种,统称“帛书本”,简称“帛甲本”和“帛乙本”。它们是迄今为止可见的最早“五千言”古本,其著述体例内涵较之楚简本更丰富。帛乙本上篇尾题“德”,并注明字数为“三千卅一”;下篇末尾题“道”,并注明字数为“二千四百廿六”。即分两篇,《德》篇在前,《道》篇在后,此例与今本之篇序正相反。帛甲本虽篇末无尾题,也没有注明字数,但撰述结构与帛乙本同。各章数量和章次,帛书两本皆与今本基本一致[4]。
王涤非说:“从进出口数据以及国际产能数据分析,整个国际磷肥市场的需求增量大于供应的增量。供需关系的改变导致了价格的变化,特别是2017年与2018年,国际磷肥的价格呈现上涨趋势。”
目前可见,这一时期有两个重要注解本,一是西汉时期产生的影响深远的河上公注本;二是东汉后期大改经文,开“损字本”先河的想尔注本。相传为河上公(或说“河上丈人”)所撰的《老子河上公章句》,是现存《老子》注本中成书较早、影响较大者。河上本旧貌,历经千年流传实属难知。今所见河上本体例与今本一致。而东汉后期《老子想尔注》,以《周易》的天地之数理论构建著述体例,为凑合“五千文”,对《老子》经文进行删改,属于“损字本”。从敦煌莫高窟所出写本看,“道经”在上,“德经”在下;注与经连书,字体不分大小,不别章次。此例大别于诸本,在《老子》传世本体系中独具一格。
考述《老子》诸传本,其撰述结构经历了由“分组别行”到“分篇定章”的发展过程。
由《老子》分篇、分章、章次、题名、规模等的变迁,可知先秦两汉时期虽只占《老子》整个流传过程的四分之一左右,却是其著述体例的“形成期”,是其发展最为关键的时期。这一时期,诞生了《老子》后世诸多传本的“底本”,出现多种著述体例并存的局面。包括:(1)以书面形式出现的第一个《老子》本,为所有《老子》传本的“底本”;(2)以“分组别行”结构存在的楚简本,为目前所见最早《老子》传本;(3)以严整的句式和结构著称的帛书本,为近似今本的最古者;(4)两个重要的注解本,为后世注释《老子》提供“范本”;(5)融入《周易》数理理论建构《老子》的体例,开启了《老子》的“变形”模式。魏晋以后,从《老子》著述性质上看,“注”成为著述的主流,同时“解释”“集解”“义疏”“义纲”“音”“论”等多种著述形式并存,《老子》著述的体例已大不同于前例。今存魏晋时期的《老子》传本,虽然除了王弼本为完整传本,其他大都已残佚。据王弼本及所存残缺的《老子》传本,对照汉末《老子》及隋唐初期《老子》传本状况,仍有所获:从文段词句讲,王弼本与河上本基本相同,而与傅奕本、景龙碑本、帛书本相比,歧异较多;但无论是王弼本还是傅奕本、河上本、帛书本都与楚简本相差甚远。就著述体例看,王弼本上承秦汉,下启隋唐。王弼本代表“过渡期”的《老子》面貌,只是汉魏以前《老子》体例的进一步定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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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老子》书名题写由无名到有名
《老子》著述的题名,经历了由“无名”到“有名”的演变过程。《老子》的篇名,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德篇”“道篇”到“道经”“德经”的变迁。其“书名”,著者并未自题名。今所存题名,皆为后世编述者所题。《老子》题名的变迁过程,与具他古书题名的演变,既存在“共性”,又表现出自身“特点”。
从楚简本的“分组别段”,到《老子》“分篇定章”结构,期间经历了“二篇制”“八十一章制”“二篇八十一章制”及“七十二章制”这样的演变过程。“分组别段”形式,是以“文字聚合”为基本构成单位的,是《老子》初期模式之一。这种撰述结构,跟汉魏以前“古人著书,本无专集,往往随作数篇,即以行世[7]”的习惯有关。之后形成的“分篇定章”,是由“文字聚合”逐渐向“意义相类”发展的结果。后世编撰《老子》者,便从的“意义相类”标准,对《老子》进行“分篇定章”,如传魏王弼旧本分七十九章”;唐初傅奕校定《道德经古本篇》等皆分八十一章;元代吴澄《老子道德真经注》、晚清魏源《老子本义》等分六十八章。
(3)分经别注,题《道德经》。《汉志》载录的《鄰氏经传》四篇、《傅氏经说》三十七篇、《徐氏经说》六篇的“经”,为被后世注释的“原本”,只是“典籍”的别称。严灵峰考述《黄子老子》见于《史记·太史公自序》引。又《法苑珠林》六八引,阚泽对孙权曰:“汉景帝以黄子《老子》义礼尤深,改子为经,始立道学。”可见,《老子》虽立道学,仍未称“经”。因为此处所说的“经”仍是指被注释的典籍。随着文字、语音、词义、语法、句法的变迁,以及通假字的普遍使用,源于“五经”的众多典籍字句不通、文义难明,为适应时代的发展及学派的主张,后学纷纷对前世文献进行注释。这些注释有“传”“注”“笺”“章句”等多种体例,与之对应,被注释的典籍则被称为“经”[5]。“经”作为被注释的典籍,始于战国晚期。此例“经”与道教兴起后视《老子》为圣经是完全不同的。据文献所传,“刘向雠校中《老子》书二篇,太史书一篇,臣向书二篇,凡中外书五篇,一百四十二章。除复重三篇六十二章,定著二篇八十一章,上经第一,三十七章;下经第二,四十四章[6]。”刘向所“定著”的正是被后世注释的典籍。
至于帛书本的分章情况,参照出土的帛书甲乙二本的标识,可证实帛书本时已行“分章制”。帛乙本中没有使用任何标识符号,只有帛甲本在相当于今本的45、50、51、52、56、62、63、66、68、72、74、75、79章的末尾处使用了圆点符号“·”,另外在46、51、52、72、75、81章的句中各有一处圆点符号。帛甲本标识圆点的位置,并不全都标处今本的章末,故帛甲本与今本“章”的划分不完全吻合。出现这种情况,是由于帛甲本“当时正处于标识文本向无标识文本的过渡阶段[9]。”抄录于帛甲本之后的帛乙本,其间已没有任何标志符号,说明《老子》依靠标识符号来划分“章”的时代已经过去,《老子》的篇章结构已经定型,即《老子》“八十一章制”已为当时人所接受。从帛书本文本连接的次序上看,帛书本与今本大同小异。除了今本41章处帛书本40章之前,今本80、81章处帛书本67章之前;今本24章处帛书本22章之前,其余各章章次一致。由此可见,今本的“章制”是延续帛书本而来的。而严遵本是按照《周易》天地之数的理论来进行章次安排的,据《说二经目》:“阴道八,阳道九,以阴行阳,故七十有二首。”知严遵本遵循的是“七十二章制”。又“地四,天五”。“以五行八,故上经四十而更始”;“以四行八,故下经三十有二而终矣”。知严遵本前七卷四十篇为上经,注《老子》“德经”;后六卷三十二篇为下经,注《老子》“道经”。
干预前,观察组与对照组肝硬化疾病知识掌握程度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干预后,观察组患者得分高于对照组,两组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西汉时期的帛书本《老子》,帛书乙分上下两篇,上篇尾题“德”,并注明字数为“三千卅一”;下篇末尾题“道”,并注明字数为“二千四百廿六”。帛书甲虽篇末无尾题,也没有注明字数。从内容编排顺序看,帛书甲亦“德”篇在前,“道”篇在后。这种“二篇制”结构,与司马迁《老子韩非列传》载“老子乃著书上下篇,言道德之意五千余言”一致。至于上下两篇的次序问题,传世的河上本、想尔本、王弼本等都以“道”在前,“德”在后。而韩非子《解老》、帛书本、严遵本等皆前“德”后“道”。出现两种正相反的篇次的原因,学界已作出多种“猜测”,包括抄写顺序、两例并存、逻辑思维、政治干预等。但“该形制的设置不意味着上篇言‘德’而下篇论‘道’,它只是简单的文本分篇形式,背后不贯穿着什么的思想理念[10]。”
3 《老子》篇章结构由分组别段到分篇定章
经世所传,河上本、王弼本、傅奕本和严遵本,成为学术界公认的《老子》四大传世本。前三者体例与今本一致,唯严遵本不同。西汉后期,受道籍神秘化著述风气影响,而逸出传世本体例系统的《老子指归》本,体例别具一格。全本分七十二章,上经四十章,下经三十二章;并取每章首句数字题名。以“德”经为上经,“道”经为下经 ,与今本正相反,与帛书本一致。今本分《道》《德》上下两篇制的分法、以及两篇内所包含的章,在帛书本时就已经形成,后来的河上本、严遵本、王弼本、傅奕本都循此例。《老子》著述规模,除了楚简本仅二千言左右外,所见的《老子》传本就多为“五千言”,且帛书本时就为此规模。至于《老子》题名,楚简本不见题名,或依从《老子》大义,题名“道德”;或遵从老学之徒,以“子”为尊,题书名“老子”,如《墨子》《孟子》一类。注释之学起,《老子》多作被注释的“范本”而称“经”;道教兴盛以后,《老子》被尊作宗教“圣经”一类。此两“经”绝然不同。汉魏以前《老子》古本,仅帛乙本以“道”“德”二字作为篇名。
西汉时期的《老子河上公章句》原貌不可得见,今传河上本体例与今本同。从帛书本的“两篇,八十一章”结构看,今本《老子》的结构是先秦以来就形成的。成书约在战国中早期的楚简本《老子》,是“分组别段”的结构,这种形式尚不见于《老子》的其他传本。虽然楚简本的内容只有今本的三分之一左右,但保留了较多的具有“分隔”作用的标识符号。这些“分隔”,常以墨块、钩形两种符号和空白作为单元之间的区分,一定程度上将内容切分成一个个“小单元”。这种“文字聚合”的“小单元”,既不以主题、思想、语言风格等作为划分标准,不是现代意义上理解的“章”的概念。这些分隔符号的作用,就是“表示此符号前文字聚合的结果[9]。”就抄写的形制而言,与字数的多寡、内容主题无关,“组与组之间的连接是相互游离的,既无意义上的连属,又无逻辑上的因果关联[9]”。就各单元的内部构成看,皆由相对独立的若干部分组成。“以今本的章序看,跳跃性是相当大的。这种‘跳跃’不仅体现在同一篇(‘道’或者‘德’)的内部,而且还存在于两篇之间[1]。”
《老子》一书的题名,汉魏之前就已形成。余嘉锡考述汉魏以前古书题名三通例,分别为:“官书命名之义例”“以篇名为书名”“以人名其书”[7]。依《汉志》:“诸子出于王官”说,汉魏以前《老子》亦为官书。官书性质的《老子》,并非“老氏”最初的著述,而是后世编述的本子,故不可以姓名题名,只能“举著书之意以为之名[7]”。又《史记·老子传》载:“至关,关令尹喜曰:‘子将隐矣,强为我著书。’于是老子乃著书上下篇,言道德之意五千余言而去,莫知其所终[8]。”“老氏”为关令尹喜著书,虽为“老氏”一人所著,亦不自题名。著书完成后“归”令尹喜,便由私人著作转向了“官书”。“诸子之文,成于手著者,往往一意相承,自具首尾,文成之后,或取篇中旨意,标为题目[7]。”《老子》的命名既同古“官书”题名例,又与“诸子之文”命名方式一致,即以“道德言”为题。《老子》最初并无篇名,“至于门弟子纂辑问答之书,则其记载,虽或以类相从,而先后初无次第。故编次之时,但约略字句,断而为篇,而摘首句二三字以为之目[7]。”《老子》的篇名,正是在分篇结构形成时或稍后,取上、下篇的首句“道”“德”二字而得的,如《诗》《书》及周、秦诸子,大抵取二字名篇例。至于先有篇名,而后有书名的情况,“盖由古人著书,其初仅有小题(为篇名)。并无大题(谓书名)。”[7]《老子》著作之时,著者并不自题名。以“分组别行”的结构撰述的楚简本、已“分篇定章”的帛书本,均未有书名。汉魏以前古书“多无大题,后世乃以人名其书。古人著书,多单篇别行;及其编次成书,类出于弟子或后学之手,因推本其学之所自出,以人名其书[7]”。进一步编述《老子》的弟子或后学,亦举著者“老氏”命名书籍,又尊“老氏”为“师”,故题为《老子》。“汉魏以后,学者著书,无不自撰美名者,独至文章,多由后人编定[7]。”即汉魏后,《老子》书名题写表现出个性化特性。
本文回溯了西汉“时禁”灾祥观的历史渊源,其核心内容在于王者“顺时施政”,就会带来祥瑞。在天、地、人三道和谐统一的基础上,实现“合德”,避免灾异发生。
(2)以著者的姓名为题名。周、秦、两汉人引其书,均只称《老子》。如《韩非子》的《解老篇》《喻老篇》,引述其言皆云“《老子》曰”;传为河上公读《老子》以授文帝明治国修身之道的《老子章句》和《汉志》著录的《鄰氏经传》《傅氏经说》《徐氏经说》《刘向说老子》四家,皆名《老子》而不名《道德经》。最初的著述,著者并不自题名。直至弟子、后学整理其书,推“老氏”为学先师,又以“子”尊师,遂题其书名《老子》。
(1)举著述的主旨为题名。帛书乙本上篇尾题“德”,下篇尾题“道”。“德”“道”二字非为各篇的主旨,只是摘取上篇首句“上德不德”之“德”字,及下篇首句“道可道”之“道”字,作为分篇标识。后世遂以“道篇”“德篇”为篇名。司马迁《史记·老子传》言“著书上下篇,言道德之意”中的“道德”不是两篇名的合称,而是出自“五千言”的“大义”。对此,蒋伯潜《诸子通考·老子考》中早有论述:“《老子》上篇首句曰:‘道可道,非常道。’下篇首句曰:‘上德不德,是以有德。’《道经》《德经》,似各取首句之首字以名篇,为无意之题。上下篇分题‘道’‘德’,故合称‘道德经’也。按《史记》本传言老子‘著书上、下篇,言道德之意’是其书所以“名‘道德经’,乃因全书之旨是‘言道德之意’,非因上篇名‘道经’,下篇名‘德经’,合称‘道德经’也”。在《老子》“分辨定章”后,这种“举著述的主旨为题名”的题名体例,被用于章节题名。如今传《河上公章句》各章的章题,就是从其思想大义提炼而成的。
大学生在日常行为中会直接体现出学生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持。所以大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是实行核心价值观的基础前提。教师要引导学生在日常生活中规范自己的行为,只有这样才能让学生做到修身立德。比如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可以做到与其它同学和睦相处,不要寻衅滋事,这就做到了核心价值中的“和谐”,又比如说教师可以引导学生时刻有一颗“法治”的心,在遇到打架、偷窃或者其它违法事件时要主动报案,让法律来处理问题,不要选择避让无视〔6〕。
4 《老子》著述性质由个人著述到集体编撰
《老子》成书形式,主要包括四种:个人著述、学派撰述、经传及注疏。个人著述,属于作者个人创作;而学派撰述、经传及注疏,皆属于后学集体编撰。故《老子》经历了由个人著述到集体编撰的过程。
《老子》最初只是对老子道论的简单记录,是“言道德之意”的语录立本既不自题书名,亦不自著者。又以单篇别行,“故分合原无一定。有抄集数篇,即为一种者,有以一、二篇单行者[7]。”其门弟子尊老为师,依老子之意而编述,是为“学派撰述”。战国晚期,“随着百家争鸣的终结,诸子学派完全丧失了讲学条件,各派学术逐渐内敛萎缩,而无法创造新质[11]。”老学后人“只能追摹先师成说,进行诠解或传注,从而出现一种新的学术体格,即经传之学[12]。”对应形成的《老子》著述体例,就是经传性质,“经”为先师之本,“传”为后学传注诠解之文。至于《老子》著述去时久远,《老子》的本义或门弟子之诠释之言,渐渐不被后人所明了,于是又产生了专门注解的本子。这种《老子》本的体例,属于注释性质。张舜徽将古籍分为三大类:“著作”“编述”和“抄纂”。“著作”,古称“作”,是专就创作性的著述而言的。无论著述的内容,是抒情、是纪实、还是说理,都满足同一个条件:“人未知而己先知,人未觉而己先觉,因以所先知先觉者教人,俾人皆知之觉之,而天下之知觉自我始”,即“著作”突出的是原创性。“编述”,古称“述”,是就再造性的著述而言的。在许多已有的材料基础上,进行“细密的剪裁、熔铸”,并用新的体例改编书籍。“已有知之觉之者,自我而损益之;或其义久而不明,有明之者用以教人,而作之者之意复明[12]。”可见,“编述”强调的是创新性,旨在“成一家之言”。至于“抄纂”,古称“论”,是就排比资料、纂辑成编的著述而言的。《论语》为此类代表,“当时弟子各有所记,夫子既卒,门人相与辑而论纂”。由此,“抄纂”的特点在辑纂[12]。这种著述体例,将“老氏”个人著述、学派撰述、经传和注释的内容都纂辑成编。以隋唐时大量出现集注本、集解本为代表,如张君相的《三十家老子注》、强思齐的《道德真经玄德篆疏》等,并大盛于宋元时期。宋元时期出现的集注本、集解本,如陈景元《道德真经藏室纂微篇》、范应元《老子道德经古本集注》、无名氏《十家老子道德经集注会解》等。“抄纂”,是对《老子》本身及其相关研究成果的“大汇编”,既包括“作”的内容,又有“述”的部分;体例上既遵从《老子》“原本”,又有依新内容进行裁剪而形成的新体例。抄纂本《老子》体例属于其体例的“变形”,较之“编述”更突出《老子》体例的发展。
《老子》著述的题名,著者不自题名,经由后世学人所加,题名性质由个人著作之事,变成了后世编述之事。其撰述结构,著者只“言道德意五千言”,并未有意构建的篇章结构。经世所编,出现了“分组别段”的形式和“分篇定章”的模式。而且随着撰述结构愈加多样化后,编撰体例的建构,完全从著者中脱离出来,成为撰述者共同的工作。另外,不管是以“分组别段”的形式,还是以“分篇定章”的结构进行编述,都是包含“述”与“作”两部分内容的,是后世对“老氏”个人著作的《老子》的编述。因此,就《老子》著述的体例而言,“编述”和“抄纂”是合一的,同属于“编撰”的范畴。故《老子》著述的体例,是由最初的个人著述,历经后学的编述与抄纂,最终成为集体撰述的结果。
5 结语
综文所论,《老子》著述体例并非一蹴而就,汉魏以前其著述体例已形成,其成书几经变迁,亦基本定型;魏晋以后,《老子》纳入经注和注疏范畴,其著述体例及成书形式进入“变形期”——著述题名、篇章结构、体例性质诸方面,始终处于动态发展状态。《老子》著述的题名,最初并不题书名,由“道德意”到《老子》到《道德经》,都是后世老子门人弟子及后世学者所加。同样,《老子》的篇章结构,“老氏”著作的“言道德意”亦无例,篇章有序皆为后世编述者所排。至于《老子》著述体例的性质,最初属于纯个人著述,其后门人及后学之士不断依“经”编述,《老子》的著述题名、著者署名、撰述结构等体例遂逐渐形成。
处理小组还了解到,承包商在其他标段完成了预定的建设任务后,转移进入到该岛开展施工工作,由于之前在施工中雇佣了一些当地的人员,经过培训和实践锻炼,这些当地员工都具备了一定的施工技能和施工经验,普遍被安排在技术要求较高的岗位,而后来雇用的当地居民由于缺乏施工经验和技能,普遍承担的是辅助性工作,岗位的不同导致了工资的差异。同时,当地有些员工受到西方自由主义和工会制度的影响,希望通过罢工抗议等形式为当地员工争取更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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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itingFormatAndBookFormofLaozi
YANG Piaopiao
(College Of Liberal Arts, Shanghai University, Shanghai 200444, China)
Abstract:Before the dynasties of Han & Wei, the writing format and book form of Laozi had undergone several changes. After that, Laozi was included in the scope of annotation and commentaries, and its writing format and book form entered a “deformation period”. Generally speaking, the changes in the book written by Laozi can be epitomized as the following three aspects: the title inscribed, which is from anonymity to a certain title, for eg. some with MoralWords as its title, some with TaoTeJing, and others with Laozi; the structure of Laozi’s texts has gradually evolved from the “grouping” of Chu Bamboo Slips to the “divided chapters”; the compiling of Laozi has experiences four changes, including personal writings , school writings, classics and commentaries.
Keywords:Laozi; writing format; book form; title inscribed; text structure; writing property
中图分类号:I207.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562(2019)02-0020-05
收稿日期:2018-10-16;
修回日期:2018-11-02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7ZDA238)
作者简介:杨飘飘(1992—),女,广东茂名人,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古代文学。
(责任编辑:方灵子)
标签:老子论文; 著述论文; 体例论文; 帛书论文; 撰述论文; 哲学论文; 宗教论文; 中国哲学论文; 先秦哲学论文; 道家论文;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报》2019年第2期论文;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7ZDA238)论文; 上海大学文学院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