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内部审计的发展进入了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当前,部分企业的内部审计能够抓住企业改革的机遇,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在企业中有地位、有威信,而有的企业内审工作却出现了严重的“滑坡”对我国内部审计的发展起到了制约的作用。在实际工作中,审计主体与客体双方之间的矛盾对立也会给内审工作带来不少压力。拟从内审工作的角度出发就如何处理审计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作简浅分析论述,以期共同提高认识,推动企业加强管理。
关键词:内部审计;主体;客体;原因;措施
企业内部审计是规范企业内部管理、强化业务基础建设不可缺少的一环。内部审计机构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为其所在的单位加强管理,提高效益,建立良好的秩序,促进内部管理良性运转,这就是内部审计的主要目标。内审中的“审”与“被审”双方,即审计主体与客体,是审计矛盾统一体中的两个方面,既是对立,又是统一的。企业内审人员与企业内部被审计单位,其工作目的是一致的,都是为了企业的发展。
1审计主体与客体之间矛盾产生的原因
1.1内审工作的性质容易加大被审计单位的心理压力,对内审工作产生疑虑
工作性质决定了内审人员是“挑刺”的角色,内审人员同样是企业工作人员,经常接触企业业务,了解情况多,获取信息快,对被审计单位在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优缺点较为清楚,可按领导要求或根据需要随时对经济活动、业务环节进行审计,且审计切入点较为中肯,能抓住问题的要害。作为被审计单位,面对内审,因强调责任制,压力增大,害怕被审出问题,过不了内审关,在领导面前交不了差,被追究责任。因而,容易把内审人员行使职能简单地看成是挑毛病、插手管业务;或是认为内审人员对其审计是为了显示自己的成绩,提高自身的地位。
1.2审计主体与客体岗位职责的不同容易使双方对审出的问题产生不同的看法
开展内审工作,揭露存在问题,是为了改进工作,加强管理。但由于审与被审职责的不同,而对审计发现问题产生不同的看法。内审人员从本岗位的职责出发,认为“揭人之短”是为履行职责任务,帮助被审计单位更好开展工作,是向领导负责,对全局负责,但也存在揭摆问题时,不注意方法、态度,甚至因为查出了问题而否定被审计单位的其他成绩,在一定程度上使被审计单位望而生畏,对审出来的问题产生不同看法。大多被审计单位能正视缺点问题,勇于改进,但也有的认为被审出的问题别人同样存在,不必“小题大作”,表面上表示认真整改,实际上不当回事。
1.3内审人员的业务素质影响审计结果
审计质量的高低,审计工作进展得顺利与否在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目前内审人员大多数对财务审计较内行而对企业生产经营业务不够熟悉,这种较为单一的知识面,要面对众多的审计对象和各类不同的经济活动,所掌握的业务知识相对来说较为欠缺,因此,面对复杂的企业业务和经济活动,要想很快抓住管理薄弱点,又要保护有利于企业事业发展的积极性,做到二者兼顾有一定的难度,当前内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仅影响了与被审计单位的正常沟通,也直接影响了审计结果。
1.4审计主体与客体思考问题侧重点的不同容易使双方产生意识差异
企业的内审人员代表企业开展审计工作,但审计主体与客体对审计问题的思考存在侧重点的不同,企业系统内部各职能岗位人员对自身工作有一整套、一系列固有工作模式和思考问题的方式;内部审计也有指导审计工作开展的行为规范、工作程序、技术以及评价体系。在开展审计时内审人员要以审计工作程序和评价体系为基础,衡量和评价被审计单位的工作,由于双方工作要求和思考问题侧重点的不同,容易产生不一致的结论,一方面影响了审计质量,一方面影响审出问题的落实使审计工作失去了意义。
1.5被审计单位工作繁琐,疲于应付各种检查而容易对内审工作产生急躁和逆反心理
随着内控管理的进一步加强,各种不同方式、不同内容的检查也随之增多。每一次审计的历时,涉及面,抽查内容,花费精力等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单位日常事务的正常开展,在疲于应付的同时免不了产生对内审急躁和逆反的情绪。
2矛盾的解决措施
内审人员提高政策水平,注意工作方法,是开展工作的关键;而被审计单位正确认识内审工作的目的意义,积极主动配合则是做好内审工作的保证。
2.1强化内部审计定位于企业,服务于企业的意识是处理好审计主体与客体之间矛盾的前提
从现代企业制度下内部审计的职能看,其内涵已不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那种监督,而将内部审计作为企业管理的一个职能部门,目的是实现企业经济活动最优化、经济效益最大化,为企业领导者提供咨询服务,切实履行参谋职能,因此内部审计定位于企业,服务于企业,是寓服务于监督之中的职能。
2.2注意审计工作方法,是处理好审计主体与客体矛盾的关键
(1)加强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开展内审不能搞突然袭击,在审计项目开展前应把确定的审计范围、内容、方式等讲清,把被审计单位发动起来,扭转被审计单位的被动局面,使双方关系融洽,通力合作。
(2)对审计问题的处理要实事求是。一是审计证据要确凿,对审出来的问题要去伪存真、排除水分、舍虚求实。所取证据和问题必须吻合。二是对待问题客观公正、定性准确,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能感情用事,不搞人际关系;三是既要考虑企业全局利益,又要考虑被审计单位的承受能力,充分体现审计的监督与服务、促进与制约的作用。
2.3提高内审人员素质,是处理好审计主体与客体之间矛盾的保证
(1)要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审计人员自身的素质和职业道德是构成合格审计人员的首要条件。一是要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一个知识贫乏、觉悟不高、不懂审计技术的人是不会成为合格的内审工作者,同样也不会受到被审计单位的欢迎。只有掌握了企业政策,掌握了财务知识和审计技巧,熟悉与审计工作相关学科如管理学、信息学等,才能真正审出质量,使被审计单位口服心服。二是要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修养。以企业大局利益为重,依法审计,秉公办事才能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循私情,以理服人。
(2)要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审计质量的高低,审计工作进行得顺利与否在很大程度上还取决被审计人员的心理素质。随着企业文化修养的提高,领导与被领导之间的关系在发生变化,单纯的行政命令不能起到一呼百应的作用,人际间越来越需要共同的理解和沟通,以达到协调的心理氛围。内审人员应加强心理能力的锻炼,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以适应条件不断变化的企业环境和性格各异的人物。
(3)通过语言艺术,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内审人员不仅与账本、单证打交道,更主要与人打交道。怎样处理好人际关系,使审计双方消除障碍,语言有着重要的作用。内审人员要善于运用语言艺术来调节各方面的关系,造成良好的心理氛围,使审计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2.4尝试被审计单位适时适度参与审计工作,是处理好审计主体与客体之间矛盾的新型模式
内审人员在保持其独立性和公正性的同时,进行被审计单位适时适度参与审计工作的尝试,其目的并不是让内审人员与被审计人员共同主持审计工作,而是内审人员设法与被审计人员建立一种更加协调的工作关系。一方面使被审计人员有机会成为审计过程中的积极因素,而不仅仅是审查对象;另一方面,内审人员应与被审计人员协作,一起证实其在工作中具有共同的组织目标,证实审计主体与客体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同时被审计人员以其专业技能和洞察力使审计工作更为有效的进行。
2.5多个审计项目的共同开展,是处理好审计主体与客体之间矛盾的有效途径
在不影响审计效果的前提下,为提高审计时效,开展综合性的多项审计,并通过落实主审负责制以达到审计效果,即一个项目一个主审,多个项目同时开展。如将专项审计与财务审计、预算审计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误餐费审计等有机结合。一方面利用审计项目相融相通的特点,充分利用审计资源;另一方面加快审计时效,实现滚动审计,以缩短现场审计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