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制度构造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宅基地,球员,制度,司法,农民,生存权,基本权利。
制度构造论文文献综述
周学峰[1](2019)在《“通知—移除”规则的应然定位与相关制度构造》一文中研究指出通知—移除规则应当被塑造为免责规则而非归责规则。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将涉嫌侵权的信息移除,则应被免除赔偿责任;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经判断后认为不构成侵权而拒绝移除,即使事后证明用户发布的信息构成侵权,网络服务提供者也并非当然地承担侵权责任,而应当依据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来进行具体的判断。为了维持权利人与被指控侵权的用户之间利益平衡,建议将"通知—移除"的流程修改为:权利人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转通知—被指控用户发出反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判断并处理。(本文来源于《比较法研究》期刊2019年06期)
孙骥韬[2](2019)在《论后位继承之法理构造及制度功能》一文中研究指出后位继承制度,主要依托于后位继承遗嘱及相关法律规则而实现。在条件成就的情况下,后位继承遗嘱可视为具有关联性的附条件或附期限遗嘱,后位继承人的法律地位则构成一项期待权,具有独立的权利机能。就制度功能而言,后位继承在保障被继承人遗嘱自由,灵活进行遗产处理与利用,维持家庭财产代际传承,应对高龄化社会赡养需求等诸多方面,均能达致各方继承利益的相对平衡与妥善安排,且能够与《民法典·物权编》中居住权制度相衔接。确立后位继承制度,合乎法理,顺乎民意,不失为一种回应家庭继承需求、丰富继承法律制度供给的新路径与新选择。(本文来源于《中国政法大学学报》期刊2019年06期)
钟叁宇[3](2019)在《论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制度构造——以宅基地资格权与使用权分离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物权法》禁止宅基地使用权抵押,阻碍了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制度之构建。宅基地资格权与使用权的"捆绑",使既有的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改革试点陷入困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制度设计宜将宅基地资格权作为无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唯一条件;明确宅基地资格权的不可转让性;严格区分用益物权意义上的宅基地使用权与一般意义上的宅基地使用权,并确立前者的物权登记生效主义。破解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宜禁止以宅基地使用权单独抵押、扩大抵押权人范围,区分农民有无"其他合适居所"等多方面分别对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进行规则重构。(本文来源于《社会科学》期刊2019年10期)
袁青峰,李岳[4](2019)在《法官助理制度在基层法院的实践与思考——基于优化司法程序构造和完善司法组织设置的双重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沿着司法程序构造与司法组织设置两条进路来解析法官助理的制度价值,在诉讼场域中研究法官与法官助理的分工与协作,如何影响着诉讼程序的进展以及司法裁判的产出,在法院内部队伍建设和人员管理的层面上讨论如何实现法官助理的最优配置和有效管理,建立合理的培养方式。并分析法官助理制度在实践中采用的模式、实现的效果和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若干建议,使法官助理能在制度具化的过程中不断优化司法程序构造、完善司法组织设置,最大限度地实现其设计初衷。(本文来源于《《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19年第12卷 总第12卷)——闵行区法院卷》期刊2019-10-01)
褚悦[5](2019)在《论个人信息安全保险制度构造》一文中研究指出个人信息安全保险在我国属于新兴险种,也是互联网时代下具有巨大发展前景的险种之一,该险种的承保基础、被保险人以及保险金给付等诸多问题都急待厘清。本文系统分析了个人信息安全保险的法律构造,并通过介绍美国网络安全险的发展状况阐明其中可供我国借鉴的经验,以期为我国个人信息安全保险的发展提供新思路。1问题的提出5G时代的到来使人们在惊喜之余更加深刻的感受到互联网对人类生活带来的变革,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4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8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到8.29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本文来源于《知识文库》期刊2019年18期)
许可[6](2019)在《开放银行的制度构造与监管回应》一文中研究指出伴随着金融科技3.0与银行4.0的迅速迭代,金融机构与金融科技公司合力掀起了开放银行的浪潮。世界各国的经验充分表明:开放银行并非只是企业创新的结果,相反,它始终有赖于国家的有效应对与调适。然而,较诸商业实践的突飞猛进,我国开放银行的法律规则尚付诸阙如。立基于开放银行的技术层、内容层、组织层,以应用程序编程接口、数据共享、网络平台为对象的法律框架得以成型,主体平等监管、助推而非强制、治理科技优位的法律原则得以确立,开放银行发展的风险与阻碍最终有望化解。(本文来源于《财经法学》期刊2019年05期)
任娇娇[7](2019)在《球员转会补偿制度的实践构造》一文中研究指出国际足联基于球员转会为新俱乐部创设了转会补偿支付义务,培养过球员的俱乐部具有了获得转会补偿的合法权利。研究提出:(1)转入俱乐部在国家足协将球员注册为职业球员时,培养过球员的俱乐部方能获得转会补偿;(2)培训补偿数额应以新俱乐部所在补偿类别作为计算标准乘以培训单位的培训年数进行计算;(3)转会俱乐部内部之间约定联合机制补偿支付负担方的协议并不违反RSTP的规定,但支付联合机制补偿负担方的法定义务主体只能是新俱乐部;(4)未在球员转会匹配系统完成注册手续的俱乐部,无须向培训过球员的俱乐部支付联合机制补偿;(5)球员转会补偿制度能够被普遍遵守和执行的关键在于,诚信管理体系的规范性维护、球员匹配系统的程序性实施以及严厉惩罚措施的制度性保障;(6)我国俱乐部应借鉴RSTP制度的运行机制,禁止业余球员转会收取转会补偿,提高球员转会补偿标准,严惩俱乐部与球员签订阴阳合同规避转会补偿,推行信誉评级制度实现诚信管理。(本文来源于《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期刊2019年03期)
金玉[8](2019)在《宪法视阈下我国农村社会救助制度之检视与构造》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现行宪法实施以来,农村社会救助在实践中不断深入,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从宪法视角反思尚存在明显不足,由于城乡二元化的社会经济结构,农民的基本权利保障的欠缺,以及中央和地方财政权配置的不合理等,导致我国农村社会救助制度立法缺失,监督机制薄弱,救济渠道不畅。与城市社会救助制度相比,无论是救助类型还是救助程度都存在很大的差别。"叁农"问题是影响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构建和完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应从宪法维度进行顶层设计,针对问题的症结,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本文来源于《学术界》期刊2019年08期)
沈杰,蔡旭艳[9](2019)在《环评区域限批制度的双阶构造及其立法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现在人们生活水平质量提高的过程中也对环境有了越来越高的重视程度,环评的重要程度也得到了相对的提高。环评的过程可以分为整体性的环评和区域性的环评,区域性环评能够以更低的成本获得更加准确的结果,环评进行区域限批的过程中同时包含内部的垂直命令以及外界干预的过程因而有着内外权力影响的对比。环评的区域限行从根本上来说是一种对内部行政进行外化权力的行为,具体实施过程中需要保障人们切身实际的权力。因而需要从内部约束和外部救济两个方面来对环评的区域限批制度进行分析。(本文来源于《绿色环保建材》期刊2019年08期)
刘召成[10](2019)在《生命尊严的规范构造与制度实现》一文中研究指出生命尊严的概念建立起生命与人之尊严的意义关联,承认了在特定情况下人对其生命的自我决定的能力,与比较法上生命尊严的论述基本吻合。对于生命尊严的承认是社会普遍的伦理观念转变、人格权积极性权利发展趋势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生命尊严因为具有对于生命自我决定的内容而存在与生命存续价值相冲突的可能性,因而必须对其予以合理限制。生命尊严所包含的人对其生命的自我决定的权利,必须限定于生命已丧失自我维持的能力以及人格陷入不可逆转的自主性丧失的情况下才能行使,其内容限定于拒绝维生医疗措施的决定权。权利人的决定权需要通过明确的书面形式予以行使,其可预先订立书面表示并委托管理人在其没有表达能力时遵照其意愿代为行使决定权。(本文来源于《河南社会科学》期刊2019年07期)
制度构造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后位继承制度,主要依托于后位继承遗嘱及相关法律规则而实现。在条件成就的情况下,后位继承遗嘱可视为具有关联性的附条件或附期限遗嘱,后位继承人的法律地位则构成一项期待权,具有独立的权利机能。就制度功能而言,后位继承在保障被继承人遗嘱自由,灵活进行遗产处理与利用,维持家庭财产代际传承,应对高龄化社会赡养需求等诸多方面,均能达致各方继承利益的相对平衡与妥善安排,且能够与《民法典·物权编》中居住权制度相衔接。确立后位继承制度,合乎法理,顺乎民意,不失为一种回应家庭继承需求、丰富继承法律制度供给的新路径与新选择。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制度构造论文参考文献
[1].周学峰.“通知—移除”规则的应然定位与相关制度构造[J].比较法研究.2019
[2].孙骥韬.论后位继承之法理构造及制度功能[J].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9
[3].钟叁宇.论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制度构造——以宅基地资格权与使用权分离为视角[J].社会科学.2019
[4].袁青峰,李岳.法官助理制度在基层法院的实践与思考——基于优化司法程序构造和完善司法组织设置的双重视角[C].《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19年第12卷总第12卷)——闵行区法院卷.2019
[5].褚悦.论个人信息安全保险制度构造[J].知识文库.2019
[6].许可.开放银行的制度构造与监管回应[J].财经法学.2019
[7].任娇娇.球员转会补偿制度的实践构造[J].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2019
[8].金玉.宪法视阈下我国农村社会救助制度之检视与构造[J].学术界.2019
[9].沈杰,蔡旭艳.环评区域限批制度的双阶构造及其立法完善[J].绿色环保建材.2019
[10].刘召成.生命尊严的规范构造与制度实现[J].河南社会科学.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