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论文_李阿侠,林世开

导读:本文包含了管辖权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管辖权,异议,专属经济区,属地,国际,乌克兰,司法。

管辖权论文文献综述

李阿侠,林世开[1](2019)在《合同涉嫌刑事犯罪管辖权异议审查范围研究——对某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的评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合同纠纷中,当合同对争议解决明确约定由法院管辖的情形下,有被告以该案合同涉嫌经济犯罪为由对法院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按照"先刑后民"原则,法院应驳回原告的民事起诉,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管辖权异议程序所要解决的问题为法院对民事争议是否有管辖权,通常采取形式审查的标准,即根据双方合同约定的内容来确定法院有无管辖权。民事合同是否涉嫌刑事犯罪并不在法院管辖权异议审查的范围之内,法院可不予审查。至于该案民事合同是否涉嫌刑事犯罪,是否应当按照"先刑后民"的原则进行处理,法院是否应当驳回起诉并向公安机关移送案卷,应留待案件实体审理程序中解决。(本文来源于《天津法学》期刊2019年04期)

陈文镝[2](2019)在《强制反诉中外国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的间接管辖权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强制反诉制度是指与本诉基于同一交易或事实的反诉请求必须在同一案件中提出,否则本诉被告将面临失权后果。外国强制反诉案件判决的承认与执行也应充分体现该制度本身的独特之处,其背后的间接管辖权问题值得思考。在总结此前公约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制定的《承认与执行外国民商事判决公约》在强制反诉案件判决承认与执行方面起到了"管辖权过滤器"的作用。公约要求反诉请求与本诉之间具有密切的逻辑联系,考虑到本诉受理法院的程序法中对反诉可能存在强制性要求,区分反诉原告胜诉或败诉的两种情况,以平衡当事人与反诉相关的利益。结合当下法治环境,中国应当以公约为借鉴,更好地解决外国强制反诉案件判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本文来源于《邢台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4期)

毕福强[3](2019)在《论涉外民事诉讼中管辖权异议的处理及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合法地拥有管辖权是法院正确地行使审判权的前提与基础,尤其是在涉外民事诉讼。正确地确定管辖,可以使受理案件的法院及时、正确地行使审判权,也有利于当事人有效地行使诉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由于案件管辖的复杂性以及当事人基于诉讼目的而故意选择起诉法院,不可避免会产生管辖权争议。而所谓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者主张。在涉外民事诉讼中,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只针对当事人如果不提出管辖权异议所产生的法律后果进行了规定,而对于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后理由是否成立以及如何处理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针对涉外民事诉讼中管辖权异议如何认定、如何处理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35期)

张婧婕[4](2019)在《我国民事诉讼管辖权司法实践的完善建议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管辖权的移送制度在司法体系中已日趋完善,但实践中仍存在一定的弊端,本文通过典型案例的比较分析和对相关实践的借鉴,提出了对于完善此项法律制度的建议和意见。(本文来源于《读与写(教育教学刊)》期刊2019年12期)

肖永平[5](2019)在《“长臂管辖权”的法理分析与对策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长臂管辖权"是域外管辖权的美国表达,一般包括立法管辖权、司法管辖权和执法管辖权,这叁者的行使基础既有联系又有区别。"长臂管辖权"同时面向国际社会和国内社会,常常涉及国家之间的主权平等关系、法院与私人当事人之间的诉讼关系和私人之间的平等关系。美国法院先后从权力论、联系论或者方便、公平和正义论中寻找其法理基础。在实践中,起源于解决州际问题的"长臂管辖权"同时在民商事和刑事领域不断向域外立法管辖权与执法管辖权扩张,其适用深受美国政治和外交政策的影响,经常违反美国承担的国际义务、侵犯其他国家的主权,毫不顾及国际礼让和国际法上的"合理性"要求。随着中美关系的变化,加上"长臂管辖权"基础本身的模糊性,美国对涉中国事项滥用"长臂管辖权"的倾向愈发明显。我国应根据国际法规则,从借鉴与应对两个视角以及立法、司法、执法叁个层面构建我国法的域外适用法律体系。(本文来源于《中国法学》期刊2019年06期)

朱丹[6](2019)在《国际刑事法院对侵略罪行使管辖权的困境及我国的对策》一文中研究指出国际刑事法院2018年正式启动了对侵略罪的管辖权,然而,由于侵略罪自身的性质以及《罗马规约》修正案有关规定的模糊性,国际刑事法院对侵略罪行使管辖权仍面临着一系列困境。除了侵略罪定义的不确定性、与联合国集体安全机制的冲突以外,作为国际刑事法院基石的补充性管辖权机制,在侵略罪问题的运行方面也面临着受害国国内法院对侵略"不能够"和"不愿意"管辖的双重困境。国际刑事法院对侵略罪行使管辖权的困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作为非成员国的我国对《罗马规约》和侵略罪修正案的保留,因此,应结合本国立场,适时评估侵略罪相关问题对我国自卫权、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特殊职能的行使以及我国与国际刑事法院的关系可能带来的挑战,并采取相应的对策。(本文来源于《现代法学》期刊2019年06期)

马金星[7](2019)在《论我国专属经济区涉外船舶碰撞刑事管辖权》一文中研究指出专属经济区内涉外船舶碰撞引发的刑事管辖权问题,兼具国内法与国际法属性。专属经济区介于领海与公海之间,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属于严格意义上《刑法》第6条第1款规定的我国"领域"。《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58条第2款、第97条第1款将船舶碰撞刑事管辖属人原则引入专属经济区制度,但没有厘清具体适用条件。专属经济区剩余权利的存在表明公约上述规定具有限定性,不足以排除沿海国依据国内法主张属地管辖权。在专属经济区船舶碰撞事故中,船旗国管辖权应当建立在真实联系基础上。依据《刑法》寻求我国专属经济区涉外船舶碰撞刑事管辖权时,应当肯定《刑法》在专属经济区的空间效力,并且将"真正联系"与"最密切联系"原则作为适用属地管辖的连接点,补强沿海国属地管辖,避免无限度适用《刑法》第6条第1款的规定。(本文来源于《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6期)

郝季路,张绍民[8](2019)在《论国际刑事法院补充性管辖权原则》一文中研究指出在2002年7月1日开始生效的《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的基础上,国际刑事法院正式成立,根据规约内容,确立了国际刑事法院灭绝种族罪、危害人类罪、战争罪、侵略罪四种罪名的管辖范围。本文将从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的性质与运行机制入手,全面阐释补充性管辖原则的法理内涵,进一步探究该原则创新与变通适用的可能路径与方案,以此为我国对待国际刑事法院对案件管辖行为的表态寻求合适立场。(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31期)

王玉飞,徐春龙,舒坚[9](2019)在《粤港澳大湾区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冲突的弥合进路》一文中研究指出《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发布实施后,粤港澳大湾区内人员和生产要素流动性将不断加强,由之而产生的民商事纠纷可能越来越多。粤港澳叁地实行两种社会制度、属于叁个不同法域,在民商事案件管辖权方面存在着天然冲突。虽然此种冲突经由内地与香港和澳门以民商事判决认可和执行安排的"间接模式"部分缓解,但内地与香港和澳门之间并没有关于民商事管辖权的直接安排,我国亦无统一冲突法,叁地在民商事案件中的司法管辖冲突仍客观实存。当前宜借《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实施的有利背景,充分利用"一国"的特殊优势,进一步加强粤港澳司法交流与协作,考虑通过直接安排模式确定处理管辖权冲突的基本规则。待时机成熟时,再考虑制定统一的区际冲突法弥合冲突。在具体操作层面,宜充分发挥广东省主体地位,由广东省与香港和澳门直接对接共商,着力在叁方之间构建尊重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限制特别管辖,并行采用先受理法院管辖为主、不方便法院管辖为辅的管辖权冲突解决机制,为粤港澳大湾区以至内地和香港、澳门的民商事管辖冲突提供有益探索,并为统一区际冲突法的制定提供经验。(本文来源于《法治论坛》期刊2019年02期)

张超汉[10](2019)在《马航事件所涉国际管辖权缕析》一文中研究指出马来西亚航空公司MH17航班被击落事件发生已逾五年。近日,据海外媒体报道,马来西亚航空公司MH17航班空难的调查小组对4名嫌犯提起诉讼,称他们涉嫌谋杀。荷兰调查人员指控3名俄罗斯人和一名乌克兰人参与制造了此次空难。据报道,针对这四人的国际逮捕令已经签发。由此,随着坠(本文来源于《人民法治》期刊2019年20期)

管辖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强制反诉制度是指与本诉基于同一交易或事实的反诉请求必须在同一案件中提出,否则本诉被告将面临失权后果。外国强制反诉案件判决的承认与执行也应充分体现该制度本身的独特之处,其背后的间接管辖权问题值得思考。在总结此前公约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制定的《承认与执行外国民商事判决公约》在强制反诉案件判决承认与执行方面起到了"管辖权过滤器"的作用。公约要求反诉请求与本诉之间具有密切的逻辑联系,考虑到本诉受理法院的程序法中对反诉可能存在强制性要求,区分反诉原告胜诉或败诉的两种情况,以平衡当事人与反诉相关的利益。结合当下法治环境,中国应当以公约为借鉴,更好地解决外国强制反诉案件判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管辖权论文参考文献

[1].李阿侠,林世开.合同涉嫌刑事犯罪管辖权异议审查范围研究——对某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的评析[J].天津法学.2019

[2].陈文镝.强制反诉中外国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的间接管辖权问题[J].邢台学院学报.2019

[3].毕福强.论涉外民事诉讼中管辖权异议的处理及完善[J].法制与社会.2019

[4].张婧婕.我国民事诉讼管辖权司法实践的完善建议探讨[J].读与写(教育教学刊).2019

[5].肖永平.“长臂管辖权”的法理分析与对策研究[J].中国法学.2019

[6].朱丹.国际刑事法院对侵略罪行使管辖权的困境及我国的对策[J].现代法学.2019

[7].马金星.论我国专属经济区涉外船舶碰撞刑事管辖权[J].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8].郝季路,张绍民.论国际刑事法院补充性管辖权原则[J].法制与社会.2019

[9].王玉飞,徐春龙,舒坚.粤港澳大湾区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冲突的弥合进路[J].法治论坛.2019

[10].张超汉.马航事件所涉国际管辖权缕析[J].人民法治.2019

论文知识图

来进行解释。用户学生管辖权管理从《汉堡规则》对船舶扣押转化为海事...《1952年扣船公约》对于船舶扣押与海...2-1管辖权统计《鹿特丹规则》对非实体管辖权...

标签:;  ;  ;  ;  ;  ;  ;  

管辖权论文_李阿侠,林世开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