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微信不仅成为一种重要的社交媒体,还成为一种营销工具,微商已在零售业中异军突起。在我国,烟草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未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时不能销售烟草专卖品。而且销售烟草专卖品还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这就意味着,国家禁止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等信息网络销售烟草制品。此外,《中华人民共合国烟草专卖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禁止生产、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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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厉钰航
关键词: 假烟,主观明知,欺骗,想象竞合
来源: 法制与社会 2019年35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法理,法史,刑法
单位: 浙江省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部
分类号: D920.5;D924.3
DOI: 10.19387/j.cnki.1009-0592.2019.12.146
页码: 58-59
总页数: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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