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人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收购人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导读:本文包含了收购人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信息披露,公司,逗点,股票上市,特征,限制性,空壳。

收购人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毛锦伟,邬林桦[1](2019)在《本市首起“套路跑”式合同诈骗案告破》一文中研究指出去年10月,苏州人许某带着他的团伙来到上海。来上海前,他已相继在北京和苏州等地“演练”过他的捞钱套路。在上海,他扬言要赚到1000万元。他们的目标是“收购”上海各大教育培训机构,赚钱的方式就是让这些机构关门。在接下来的1年时间内,上海10余家教育培训机构(本文来源于《解放日报》期刊2019-12-27)

叶冬影[2](2018)在《上市公司收购人在杠杆收购中的信息披露义务——以“万家文化收购案”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收购人采用协议收购+杠杆收购的方式收购上市公司,是一种独特的收购方式,它给现有信息披露规则带来挑战。收购人即使承担信息披露义务,也必须通过上市公司才能向公众披露信息;收购人不会将全体协议条款予以披露,更不愿意披露协议收购的杠杆比率,这使得协议收购+杠杆收购带有很高的危险性。我国实定法规定了协议收购,却没有触及杠杆收购,对收购人披露杠杆收购及资金保障等信息的关注不够,难以适应协议收购+杠杆收购并用的实践需求。我国在修订《证券法》及监管规则中,应当明确规定收购人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地位,明确收购人在采用杠杆收购时的信息披露要点,增补收购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程序规则,增加遗漏信息重大性的认定规则。(本文来源于《金融法苑》期刊2018年03期)

周松林[3](2018)在《保千里及收购人庄敏等被公开谴责》一文中研究指出据上交所消息,保千里、收购人庄敏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在信息披露、职责履行方面存在违规行为,收购人庄敏及其一致行动人提供虚假协议虚增评估值,且股份重组相关信息披露不真实。上交所决定对保千里、收购人兼时任深圳市保千里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庄敏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本文来源于《中国证券报》期刊2018-01-05)

卢杉[4](2017)在《血浆巨头CSL收购人福子公司:借道本土企业扩大市场》一文中研究指出人血白蛋白国际市场相对平缓,中国市场存在巨大的供需差。外资巨头若想在政策限制严格的中国市场扩大规模并引入更多产品,收购本土企业是一条捷径。澳大利亚血制品巨头CSL(ASX:CSL;USOTC:CSLLY)近日完成了对中国血浆加工企业武汉中原瑞德(本文来源于《21世纪经济报道》期刊2017-09-27)

董新义,刘明[5](2017)在《收购人余股强制挤出权的保障及制衡——以《证券法(修订草案)》第122条为对象》一文中研究指出在上市公司收购中,保障少数中小股东的退出权利无可厚非。然而在现实收购过程中,某些中小股东因个人私利等因素坚决不出售小额股票,致使收购效率降低。引入余股强制挤出制度可以很好地处理中小股东利益保护和保护公司利益等问题。《证券法(修订草案)》第122条引入余股强制挤出制度的尝试值得肯定,但该规定在挤出门槛安排、决策程序、监管和司法救济等方面均存在很多不足之处。本文以余股强制挤出法理为基础,以《证券法(修订草案)》第122条规定内容为分析对象,结合域外余股强制挤出制度,提出我国余股强制挤出制度的构建意见。(本文来源于《证券法苑》期刊2017年02期)

熊锦秋[6](2017)在《收购人股票锁定期不该享受例外优惠》一文中研究指出苏州正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去年4月借款15亿、合计支付18.96亿获得尤夫控股100%股权,而尤夫控股又持有上市公司尤夫股份29.80%股权,“80后”蒋勇持有苏州正悦80%股权,由此成为尤夫股份实际控制人。今年5月2日,尤夫股份公告称“苏州正悦正在筹划与(本文来源于《上海证券报》期刊2017-05-15)

黄群[7](2017)在《韶能股份辩称姚振华不是收购人》一文中研究指出一周之内,深交所对韶能股份连发两道关注函,对(本次定增后)“姚老板”是否为上市公司“收购人”展开集中问询。面对监管部门的层层追问,韶能股份在今日披露的回复函中明确表态:将姚振华认定为收购人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而目前,距韶能股份定增方案(前海人寿、钜盛华参(本文来源于《上海证券报》期刊2017-03-08)

李映泉[8](2017)在《韶能股份“辩方举证” 重申姚振华非收购人》一文中研究指出因第一大股东前海人寿及时任前海人寿董事长姚振华等相关责任人员被保监会作出行政处罚,韶能股份(000601)分别于2月27日、3月3日两度收到深交所关注函。深交所就韶能股份增发案中,是否认定姚振华为上市公司的收购人进行了追问,并列举了此前欣龙控股收购人认定(本文来源于《证券时报》期刊2017-03-08)

杨晶[9](2016)在《收购人背景复杂 银鸽投资被上交所二次问询》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对上交所下发的首次问询函回复中,即将入主银鸽投资的鳌迎投资背后的复杂股东出资构成等引发市场关注,其中具有重要地位的主要投资方中海控股此前尚未有披露涉及,由此引发交易所的二次问询。12月3日,银鸽投资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上交所的二次问询函,交(本文来源于《上海证券报》期刊2016-12-05)

杨博[10](2016)在《脸谱收购人脸识别初创企业》一文中研究指出美国人脸识别初创企业FacioMetrics日前宣布,已被社交网络巨头脸谱收购。脸谱方面没有透露收购金额。资料显示,FacioMetrics创立于2015年,是卡内基梅隆大学孵化的专注人脸识别技术的公司。该公司主要开发实时分析人脸特征的机器算法(本文来源于《中国证券报》期刊2016-11-21)

收购人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收购人采用协议收购+杠杆收购的方式收购上市公司,是一种独特的收购方式,它给现有信息披露规则带来挑战。收购人即使承担信息披露义务,也必须通过上市公司才能向公众披露信息;收购人不会将全体协议条款予以披露,更不愿意披露协议收购的杠杆比率,这使得协议收购+杠杆收购带有很高的危险性。我国实定法规定了协议收购,却没有触及杠杆收购,对收购人披露杠杆收购及资金保障等信息的关注不够,难以适应协议收购+杠杆收购并用的实践需求。我国在修订《证券法》及监管规则中,应当明确规定收购人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地位,明确收购人在采用杠杆收购时的信息披露要点,增补收购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程序规则,增加遗漏信息重大性的认定规则。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收购人论文参考文献

[1].毛锦伟,邬林桦.本市首起“套路跑”式合同诈骗案告破[N].解放日报.2019

[2].叶冬影.上市公司收购人在杠杆收购中的信息披露义务——以“万家文化收购案”为例[J].金融法苑.2018

[3].周松林.保千里及收购人庄敏等被公开谴责[N].中国证券报.2018

[4].卢杉.血浆巨头CSL收购人福子公司:借道本土企业扩大市场[N].21世纪经济报道.2017

[5].董新义,刘明.收购人余股强制挤出权的保障及制衡——以《证券法(修订草案)》第122条为对象[J].证券法苑.2017

[6].熊锦秋.收购人股票锁定期不该享受例外优惠[N].上海证券报.2017

[7].黄群.韶能股份辩称姚振华不是收购人[N].上海证券报.2017

[8].李映泉.韶能股份“辩方举证”重申姚振华非收购人[N].证券时报.2017

[9].杨晶.收购人背景复杂银鸽投资被上交所二次问询[N].上海证券报.2016

[10].杨博.脸谱收购人脸识别初创企业[N].中国证券报.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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