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自物权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物权,农地,股权,采矿权,股份,优先权,客体。
自物权论文文献综述
单晓慧,张旭东[1](2018)在《融资租赁合同中自物权抵押立法目的研究——基于所有人抵押权制度的比较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抵押权作为他物权的一种,不但能保证债权人权利的实现,也能促进资本的最大化流通,这一制度在担保、融资领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融资租赁合同是迫使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一种权利义务分配关系,同时作为债权的一种,出租人授权承租人将租赁物抵押给自己,以排除第叁人的善意取得,进而保证债权的实现,这不仅是一种抵押权制度上的创新,也是对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一种积极适应,在促进民间融资、加快资本流动、建设金融强国的现代化进程中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8年03期)
李莹莹[2](2016)在《船舶融资租赁自物权与优先权抵牾问题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物权法》规定的准不动产物权变动规则允许船舶所有权人和船舶的占用使用分离,船舶优先权属性特点将导致自物权与之产生权利冲突,致使所有权人暴露于诸多风险中。比较法下,美国的杠杆租赁、德国KG基金、新加坡信托基金和伊斯兰债券基金融资租赁船舶模式为解决冲突提供了较全面的参考范式。建议在吸收比较法经验的基础上,从尊重合同意思自治精神、鼓励商业保险的参与、放宽融资模式和基金投资管理限制、补充船舶融资租赁法律法规以及建立基金运行监管体系等方面着手,缓释权利冲突,促进和保障船舶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本文来源于《河北法学》期刊2016年07期)
冯占省[3](2010)在《自物权与他物权区分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运用历史法学、历史文献学和比较法学的研究方法,以自物权与他物权区分的历史发展为研究对象,对自物权与他物权区分发展的相关文献资料加以梳理,探讨了自物权与他物权区分发展的历史规律。论文将这一历史过程划分为四个阶段进行了详细考察。第一个阶段,是自物权与他物权区分起源阶段。这一阶段有一定的历史基础——古罗马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政治经历了王政、共和国及帝政叁个历史时期及古希腊遗留下来的自然法学思想和古罗马的法学思想。正是在这些历史基础之上,罗马法以“对物诉讼”为思维模式对自物权与他物权作了区分并对相关物权制度进行了了理论上的演绎并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第二个阶段,是自物权与他物权区分发展阶段。中世纪,在当时出现的市民社会、城市法与商法及罗马法复兴基础之上,他物权术语萌芽、自物权术语进一步发展。这对后世正确认识自物权,后来他物权概念的出现及后世的物权体系产生了很大影响。第叁个阶段,是自物权与他物权制度的完善阶段。近代早期,中世纪的封建经济逐渐为资本主义经济所代替、资产阶级革命的爆发及资本主义新政权的建立及人文主义法学的发展,为自物权与他物权制度的完善奠定了历史基础。在这一历史基础之上,学者Apel.Donellus及Hugo Grotius都在该问题上进行了探索,为后世德国潘德克吞法学派对二概念的发展提供了基础。第四个阶段,是自物权与他物权制度的成熟阶段。近代中期以来,资本主义经济经历了自由竞争资本主义到垄断资本主义的过渡;政治上,资本主义政权由建立到巩固至最后寡头政治形成;思想上,西方法学由革命初期的自由主义法学思想发展到社会法学思想。在这一历史基础之上,自物权的永久性、绝对性及私有性开始受到限制,他物权绝对性强化。物权法,明显地从对物的“拥有”向物的“利用”转变,当代中国物权法亦是如此。综上所述,自物权与他物权的发展不只是法学家的主观创造,而是有一定的历史必然性。我们应该把握其发展规律,为今天的物权法建设服务。(本文来源于《郑州大学》期刊2010-05-01)
何晓卫[4](2009)在《股权的自物权属性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传统的民法学理论已经经过两千多年的理论的研究和实践的检验,而公司的存在才几百年的历史,因此对于决定公司制度最根本的股权的问题一直没有定论,也是一个学界争论不休的课题。在我国,因为有大量的国有企业改制,面临着产权不明晰等问题,尤其在我国的上市公司中还有一个中国特色的股权分置改革,所以研究股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股权现在的主要学说有财产权说、他物权说、债权说、社员权说、劳动能力权说、独立民事权利说、股东地位说,笔者通过对这几个主种学说的评说和分析,结合实例来阐述对各学说的不同的理解。笔者的观点认为股权是自物权,和以前的股权自物权说的不同之处在:以前的股权自物权说认为股权的权利客体是公司财产这一法定集合物,股东拥有对公司的最终决策权,而对公司财产享有自物权。而笔者的创新之处是认为股权的权利客体是股份,而设定在股份之上的权利,理所当然是股权。笔者首先论证股份是物,然后论证股权的权利客体是股份,最后论证股权符合自物权的特征和四项权能,推理出股权是自物权。笔者在整个论证过程中均结合当今国际上最新出现的与股权有关的案例,把握实践中对股权影响的事件从而使公司制度演变的历史轨迹,指出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是现代企业的发展趋势,然后对公司管理层监督权逐步交由政府行使。这种历史发展趋势,更加符合股权是自物权的定性,也更加有利于找到一个利益的平衡点,既保护股东的权利,又能发挥公司管理层的动力,使合理的公司制度能更好地服务于市场经济。(本文来源于《湘潭大学》期刊2009-11-09)
何晓卫[5](2009)在《股权的自物权属性》一文中研究指出学界以往的股权自物权说认为股权的权利客体是公司财产这一法定集合物,股东拥有对公司的最终决策权,而对公司全部的财产享有自物权。作者在文中认为股权的权利客体是股份,而设定在股份之上的权利,理所当然是股权。股份本身就是物,股权的权利客体是股份,股权是自物权。(本文来源于《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期刊2009年03期)
康继田[6](2005)在《采矿权应归属自物权而不属准物权——与《准物权研究》的作者商榷》一文中研究指出采矿权属准物权,从理论上使国家矿产所有权失踪了,实践中是国有资产流失的暗道。采矿权归属准物权的根本原因是客体的模糊性:其客体被矿业权淹灭了、被抽象的矿产资源虚化了、被特许的公权力压迫着。《准物权研究》在这一方面出现了认识上的障碍。实质上采矿权的客体是从地壳中分离前的矿产,清晰地裸露着,因此,应当大胆承认采矿权是自物权。(本文来源于《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期刊2005年06期)
黄华均,刘玉屏[7](2005)在《自物权:重构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理性思考——解决农地抛荒的制度创新途径》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农地承包法所依据的现实生活条件已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其制度安排的缺陷与农地抛荒行为有一定的相关性。传统法律文化包含着农地产权私有化的价值观念,市民社会要求农地承包法尊重农民身份及原始取得所有权的历史。未来重构的农地承包法要以农民生存利益为本位,落实农地可持续的发展观,制定农地承包法的双重所有权制度。(本文来源于《绍兴文理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期刊2005年05期)
自物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物权法》规定的准不动产物权变动规则允许船舶所有权人和船舶的占用使用分离,船舶优先权属性特点将导致自物权与之产生权利冲突,致使所有权人暴露于诸多风险中。比较法下,美国的杠杆租赁、德国KG基金、新加坡信托基金和伊斯兰债券基金融资租赁船舶模式为解决冲突提供了较全面的参考范式。建议在吸收比较法经验的基础上,从尊重合同意思自治精神、鼓励商业保险的参与、放宽融资模式和基金投资管理限制、补充船舶融资租赁法律法规以及建立基金运行监管体系等方面着手,缓释权利冲突,促进和保障船舶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自物权论文参考文献
[1].单晓慧,张旭东.融资租赁合同中自物权抵押立法目的研究——基于所有人抵押权制度的比较分析[J].法制与社会.2018
[2].李莹莹.船舶融资租赁自物权与优先权抵牾问题探析[J].河北法学.2016
[3].冯占省.自物权与他物权区分研究[D].郑州大学.2010
[4].何晓卫.股权的自物权属性研究[D].湘潭大学.2009
[5].何晓卫.股权的自物权属性[J].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
[6].康继田.采矿权应归属自物权而不属准物权——与《准物权研究》的作者商榷[J].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5
[7].黄华均,刘玉屏.自物权:重构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理性思考——解决农地抛荒的制度创新途径[J].绍兴文理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