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课税论文_马国强

导读:本文包含了财产课税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课税,财产,税收,税制,财产税,制度,收入。

财产课税论文文献综述

马国强[1](2019)在《财产课税税种设置的国际比较:以G20为样本》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以除中国、欧盟以外的其他G20成员为样本考察财产课税的税种类型与税种组合方式。在税种类型方面,将财产课税划分为综合财产税与分类财产税,进而将分类财产税划分为财产占用税与财产转让税,并将财产占用税划分为不动产占用税、动产占用税与资产税,将财产转让税划分为财产有偿转让税与财产无偿转让税。在税种组合方式方面,将财产课税划分为分类财产税制度、综合财产税制度与分类综合财产税制度叁种模式,并将分类财产税制度划分为财产占用领域全域财产税制度、非全域财产税制度和财产占用与转移领域全域财产税制度、非全域财产税制度四种具体模式。借鉴G20成员财产课税的税种类型,我国应单独设置燃料税、不动产转让税、证券交易税、遗产税与赠与税。借鉴G20成员财产课税的税种组合方式,我国应借鉴实行分类财产税制度。(本文来源于《国际税收》期刊2019年11期)

马国强[2](2018)在《论财产课税的税种设置》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复合税制中,财产课税是对财富存量课税,包括以收入为目的对财产占用按照受益课征财产税和以调节为目的对财产转移按照调节效应课征财产税。财产课税的征税点以财产形态为基础。在财产占用领域,所有享受公共资源利益的财产均应成为应税财产;在财产转移领域,所有需要调节的财产交易均应成为应税交易。财产课税有分类课税与综合课税两种模式。根据财产课税的性质,我国应实行分类财产税。在财产占用领域,应当设置不动产占用税与动产占用税,不动产占用税包括土地税与房产税,动产占用税包括交通工具税与通讯工具税。在财产有偿转移领域,应当设置财产交易税与金融交易税,财产交易税主要是不动产交易税,金融交易税包括证券交易税与货币交易税。在财产无偿转移领域,应当设置遗产继承税与赠与税。为实现财产课税税种设置合理化,需要对现行税制中的相关税种进行整合。(本文来源于《税务研究》期刊2018年09期)

魏弘,薛鹏飞[3](2017)在《重构我国财产课税制度的设想》一文中研究指出财产课税在我国已有多年的历史,曾经也是我国的主要收入来源。但是随着我国的税制改革和经济的发展,财产税的主体地位已经逐渐被增值税和所得税取代,但是在分配收入公平、征收地方税款以及调节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有着无法代替的作用,所以我国对于财产课税制度的优化和完善对我国经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首先明确掌握了财产课税制度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和分类,并发现了现行财产课税制度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借鉴国际上的税制经验和我国的经济形势,提出了一些完善改革的措施。(本文来源于《财会学习》期刊2017年21期)

周晨欣[4](2015)在《财产课税改革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为了满足我国现阶段财政工作的需要,进行财产课税制度改革是必要的,这当下税收体系应用的重要部分。财产课税改革需要与时俱进,适应我国当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的基本国情,从而保证财政课税体系的健全,实现其内部各个环节的协调,满足我国现阶段财产课税工作的需要,提升其应用效益。(本文来源于《北方经贸》期刊2015年09期)

张舒,周赛[5](2013)在《我国财产课税体系改革与优化》一文中研究指出当今财产税成为地方政府税收的主体税种和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而我国现行财产税制出现种种不尽如人意之处。本文从我国财产税体系的现状和问题出发,就改进财产税体系进行了研究,主张以物业税为主,归并财产税体系中的现有税种,提升财产税的立法层次,充分发挥财产税的财政职能和公平财富的职能。(本文来源于《东方企业文化》期刊2013年07期)

白景明[6](2013)在《深化个人财产课税制度改革的思路》一文中研究指出个人财产课税制度改革具有多重效应,既事关当期经济和社会发展,又牵动总体制度变革走势,同时也涉及不同收入阶层对改革开放的信心。显然,设计个人财产课税制度改革方案,必须通盘权衡利弊得失,基于此,现提出如下思路。1.深化个人财产课税制度改革必须坚持综合协调原则。任何一个税种的税制都不是孤立的,深化个人财产课税制度改革绝不能单纯(本文来源于《经济研究参考》期刊2013年18期)

白景明[7](2013)在《全面认识个人财产课税》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经济高速增长和经济改革逐渐深化以及税收决策的公众参与热情不断升温,要求加快税制改革进程、深化财产课税制度改革的呼声日高。笔者认为,要把财产课税当作政策工具来用,需要全面认识个人财产课税,在合理界定个人财产课税定义的基础上,准确分析课税环节选择、课税制度体系和税制改革可行性等问题。一、个人财产课税制度体系的内容(本文来源于《中国财政》期刊2013年01期)

刘剑文[8](2011)在《掠夺之手抑或扶持之手——论私人财产课税法治化》一文中研究指出现代国家,税收不再只是国家汲取能力的体现,国家更应通过税收杠杆的运用,体现对纳税人财产权益的扶持。从理论上看,税收债务关系说、税权二元结构说等内涵了对私人财产课税的法治化要求。形式层面的税收法定和实质层面的税收公平则是私人财产课税法治化的必然要求。从制度推进看,实现私人财产课税法治化,需要经历程度不同的叁个阶段,我国目前处在课税法治化的第一个层次,应首先在形式上实现税收法定,然后追求实质上的公平、正义,并最终实现从宪政的高度对纳税人财产权保护。(本文来源于《政法论坛》期刊2011年04期)

张波[9](2008)在《完善我国财产课税制度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文章在简要介绍国外财产课税发展的基础上,阐述了当前我国财产课税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我国财产课税制的一些浅显建议。(本文来源于《技术与市场》期刊2008年09期)

谷成[10](2008)在《财产课税与地方财政——一个以税收归宿为视角的解释》一文中研究指出作为地方支出项目的资金来源,财产税在世界各国地方财政中占有重要地位。对财产税的绝对归宿、平衡预算归宿和差别归宿加以全面考察,有利于明确财产税的经济效应和在地方财政中所应发挥的作用,从而合理制定财产税政策,改善地方财政状况。(本文来源于《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获奖成果汇编[2005-2006年度]》期刊2008-09-01)

财产课税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在复合税制中,财产课税是对财富存量课税,包括以收入为目的对财产占用按照受益课征财产税和以调节为目的对财产转移按照调节效应课征财产税。财产课税的征税点以财产形态为基础。在财产占用领域,所有享受公共资源利益的财产均应成为应税财产;在财产转移领域,所有需要调节的财产交易均应成为应税交易。财产课税有分类课税与综合课税两种模式。根据财产课税的性质,我国应实行分类财产税。在财产占用领域,应当设置不动产占用税与动产占用税,不动产占用税包括土地税与房产税,动产占用税包括交通工具税与通讯工具税。在财产有偿转移领域,应当设置财产交易税与金融交易税,财产交易税主要是不动产交易税,金融交易税包括证券交易税与货币交易税。在财产无偿转移领域,应当设置遗产继承税与赠与税。为实现财产课税税种设置合理化,需要对现行税制中的相关税种进行整合。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财产课税论文参考文献

[1].马国强.财产课税税种设置的国际比较:以G20为样本[J].国际税收.2019

[2].马国强.论财产课税的税种设置[J].税务研究.2018

[3].魏弘,薛鹏飞.重构我国财产课税制度的设想[J].财会学习.2017

[4].周晨欣.财产课税改革研究[J].北方经贸.2015

[5].张舒,周赛.我国财产课税体系改革与优化[J].东方企业文化.2013

[6].白景明.深化个人财产课税制度改革的思路[J].经济研究参考.2013

[7].白景明.全面认识个人财产课税[J].中国财政.2013

[8].刘剑文.掠夺之手抑或扶持之手——论私人财产课税法治化[J].政法论坛.2011

[9].张波.完善我国财产课税制度探讨[J].技术与市场.2008

[10].谷成.财产课税与地方财政——一个以税收归宿为视角的解释[C].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获奖成果汇编[2005-2006年度].2008

论文知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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