胥越:罗尔斯《正义论》中原初状态的设计:“无知之幕”论文

胥越:罗尔斯《正义论》中原初状态的设计:“无知之幕”论文

摘 要:罗尔斯将“原初状态”和“无知之幕”的设定作为正义理论的基石,他在这个两个重要的假设中构建了自己的正义理论。其中,“原初状态”是逻辑起点,而“无知之幕”则是“原初状态”的关键。“无知之幕”是纯粹的假设,不可能完全实现,但是它并非毫无意义,除了理论价值外,其对于中国社会发展的现实意义也值得探讨。

关键词:罗尔斯 正义论 无知之幕理论价值

一、无知之幕产生的理论渊源

古典社会契约论是罗尔斯无知之幕的重要理论渊源之一。罗尔斯不仅继承了以洛克、康德、霍布斯魏代表的古典契约论的人性和自然权利等通过假设来构建社会状态的方式,还对它进行了突破性的加工和发展。一方面,罗尔斯不再以国家的合法性论证作为目的。另一方面,罗尔斯所追求的平等自由并不只是停留在形式上,他赋予了它们实实在在的内容。

证明 已知(xi)A→RSθ,η(A,D),则有conf((xi)A→Dk)≥θ和R((xi)A→Dk)≥η。又(xi)B→Dk⟹(xi)A→Dk,则由定义8知conf((xi)B→Dk)=conf((xi)A→Dk)≥θ。又因B⊆A,故有(xi)A⊆(xi)B。由式(3)得

罗尔斯将功利主义作为他的主要理论对手,对其进行了批判,并用试图用正义原则取代它。可以说,古典功利主义是以否定的形式(罗尔斯的批判和超越对象)而成为罗尔斯正义理论的理论渊源的。与功利主义不同的是,功利主义强调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而罗尔斯正义原则强调的是弱势者的最大利益,因此,罗尔斯不是在思路和理念上彻底超越了功利主义,而是在具体标准的选择上超越了功利主义。

二、原初状态——无知之幕

罗尔斯设计出极其复杂和周密的“原初状态”,他将自由、平等、理性、无知之幕、相互冷淡这些因素结合起来,使人们在不知道自己的特殊个人信息和各种社会因素的情况下,选择了合理的正义原则。人们在这种“原初状态”中通过选择某种正义原则来扮演正义的角色,从而证明他们所选择的这种正义原则是否合理的,因此正义原则是纯粹的理性人做出的选择。

“原初状态”在罗尔斯对正义原则的证明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在“原初状态”中,最重要的条件就是“无知之幕”。罗尔斯认为,因为“原初状态”是公平的,所以在其中达成的契约也必然是公平的,而他在“原初状态”里面设计了“无知之幕”这个概念,就是为了使“原初状态”的条件和程序都是公平的。罗尔斯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于“无知之幕”进行设计:

反思平衡是一个持续地从两端进行的反复过程,直到使两者相符。具体来说,一端是人们深思熟虑的“所考虑的判断”,另一端是人们在原状态中所选择的正义原则。人们在原初状态中对正义原则做出一致的选择之后,需要看它和日常的正义信念和准则即所考虑的判断是否符合。为了使正义原则和所考虑的判断一致,人们就需要不断对地调整那些所考虑的判断,使它们符合正义原则。

首先,假定人们在这种“无知之幕”背后,不知道自己的社会地位、阶级出身、兴趣、宗教信仰、智力和自然天赋等个人特殊信息,这是保证公平的必要条件。一方面,它消除了人们之间的竞争优势,因此他们无法为自身谋取特殊利益;另一方面,摒弃了这些信息,便没有人知道自己是否是社会中的最不利者,这位罗尔斯两个原则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即差别原则中的有利于最不利者埋下了伏笔。

作为当今世界上最伟大的政治哲学家,罗尔斯的无知之幕给予我们很多启示,对于处于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建设也有一定的可行性。我国改革开放后所取得的成就已经得到了世界各国的承认,但是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对于这些问题,仔细研究罗尔斯的无知之幕,都能够得到一定的借鉴。

罗尔斯认为公平是最基本的,我们追求效率应该是在公平的前提下进行,那些拥有财富较多的人应该帮助那些财富较少的人,从而实现经济成果共享。这一点对于中国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在我国当代的发展过程中,不应该只一味地追求经济的增长,还要加强分配的公平性,尤其是再分配过程中的公平性,由此缩小公民间的贫富差距。政府在这其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应该继续不断地改革分配制度,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利益分配的调控力度。只有这样,才能使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合理地调节,人们才能够合理地共享社会发展在经济方面所获得的成果,为实现共同富裕打好基础。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罗尔斯的“无知之幕”并不是完全的“无知之幕”,他提出的“无知之幕”排除的只是与社会相关的“特殊事实”,即导致无法达成一致的事实,剥夺的只是人们对于具体事件的信息,而有关社会的“一般事实”,即关于政治、经济、法律和社会系统的一般知识等,都是处在“原初状态”中的人们必须知晓的。简单说来,人们只需要知道的就是他们的处境是正义的。

三、反思平衡——无知之幕的合理性

罗尔斯对无知之幕的证明除了采用了大家都熟知的契约论方法以外,还诉诸了另外一种理性的方法——反思平衡。

德国在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可以称得上是世界上最为严格的规定。其在1997年出台的《联邦信息与电信服务架构性条件建构规制法》中规定:任何公司及个人都不能擅对网民个人进行搜集和整理。德国以统一立法模式著称,其最大特点在于对本国的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原则,监督机构,损害赔偿等机制一一进行了系统严格的规定。另外,此类模式还采取了分类比较细致的权利救济制度,即将侵害行为区分为民事侵权与行政侵权,并采取了不同的损害赔偿机制。充分体现了德国公民的信息自决权,可谓是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范本模式。

围术期外科之家(perioperative surgical home,PSH)是在APS和ERAS理念之下又一新的概念,把围术期治疗系统化、连续化、整体化。强调以患者为中心、以多学科协作为基础的系统治疗。Zaccagnino等[12]提出,PSH允许将急性疼痛管理团队的角色扩展到围术期。在决定进行手术直至出院,全程提供前瞻性和持续的围手术期镇痛管理。团队工作的重点是预防疼痛,而不是被动的反应性治疗。有关PSH的研究尽管还存在诸多争议,但总体认为PSH理念在术后镇痛和促进患者康复方面确有借鉴意义。

反思平衡是一个开放的、相对平衡的、不断完善的过程,并不是一种静止的、一成不变的。一旦旧的平衡被打破,人们会调整契约状态条件,或修正人们自己的判断来达到一种新的平衡。人们通过不断调整想达到一致的状态,可以说是一种“平衡”,而这种状态是经过反复的比对、修正和完善实现的,因此又是一种“反思”。

四、无知之幕对当代中国社会建设的启示

其次,没有人知道他的善念的具体内容、偏好、合理生活计划、愿望等特定事实。在罗尔斯设计的“原初状态”中,他强调的规则是一致同意,这就意味着每个人都有否决的权利,若一种正义原则与人们的善念、偏好、合理生活计划或愿望等不符合,他们必定会否定它,然而每个人的善念和偏好都是不同的,就会导致人们陷入无休止的争论中,从而无法达成一致,“无知之幕使一种对某一正义观的全体一致的选择成为可能。”①

(一)在实践中缩小贫富差距

吉尔认为不同处理阶段存在着精力分配竞争的关系。认为议员需要通过协调能力来帮助处理这种竞争关系。当听和理解阶段和转换阶段有特殊需求时,注意力会改变导向。从产出上可以观察到议员注意力改变和协调的努力:1,流利的产出,说明这一语序列作为一个单独的整体被编码和检索;2,沉默停顿反映了对输入、形成、检索的高度注意力分配;3,有声停顿,反映了更多的注意力分配给了计划或检索,而且多于听力。

最后,每一个人都不知道他们所处社会的各种情况,例如政治、经济状况等,对这个社会所能达到的文明水平,甚至他们所处的时代也一无所知。对于这一点,体现了罗尔斯在考虑正义问题的时候眼光是放得很长远的,他不仅仅考虑这一代人的利益,还把后人的利益也纳入了思考。人们不知道自己所处的时代,政治、经济状况和文明、文化水平,就无法制定出只有利于自己这一代人的正义原则,这也正是罗尔斯正义原则的一个重要特点,那就是对于所有时代都适用。

笔者认为,追求效率是中国发展所追求的重要目标,它对于中国追赶发达国家也很关键,但是必须意识到,我们追求的效率不应该仅仅只是经济方面的效率,还应该考虑更多的因素,它应该是一种社会整体的效率。作为社会主义发展中国家,中国要实现真正的分配正义,就必须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之间的关系,一方面,不能只将关注点落在效率问题上,另一方面,也不能只强调社会公平,这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

(二)更加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

所谓弱势群体,是指在物质条件方面、发展机会方面和竞争能力等方面处于弱势地位的群体。按照罗尔斯的观点,从正义的角度出发,社会必须给予那些做出牺牲的弱势群体补偿,否则无法实现在经济快速发展下保持社会的稳定。

安徽作为全国农业大省,高度重视“美丽乡村”建设的推进,积极出台行动计划并付诸实践,已取得一定的成效。在乡村旅游中,外来游客的到来让当地政府更加重视“美丽乡村”建设,同时推行整改项目改善人居环境也可服务于乡村旅游。通过开展房屋修缮,道路清洁,基础设施建设等活动,提升乡村形象。

从这个角度来说,建立完备的社会主义保障体系,加大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力度。社会保障是我国很重要的一个体系,它对于处理我国转型过程中的各种社会问题有很关键的作用,它是从制度上维系社会公平,尽可能实现人与人之间的收入和分配均衡,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近年来,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总体来说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都越来越实惠于老百姓,覆盖人群也越来越多。

注释:

①罗尔斯,著.正义论[M].何怀宏,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139.

参考文献:

[1][美]罗尔斯,著.正义论[M].何怀宏,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8:139.

[2]张卫明.罗尔斯正义论方法论研究[M].广州:世界图书出版广东有限公司,2013.

[3]马庆.罗尔斯正义论:契约论与反思平衡[J].湖北社会科学,2007(5).

[4]曹钦.罗尔斯公平正义理论对中国的现实意义[J].理论与现代化, 2011(4).

[5]蓝春燕,郭继红.和谐社会视角下的政治正义[J].法制典社会,2007(6).

作者简介:胥越(1989-),女,汉族,四川射洪人,硕士研究生,成都大学商学院,研究方向:政治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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