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传历:民间信仰“合法化”与乡村音乐文化振兴*论文

王传历:民间信仰“合法化”与乡村音乐文化振兴*论文

[摘 要]民间信仰在中国自古至今一直存在“合法化”争议,“人民有信仰,民族有希望,国家有力量”为其“合法化”提供了依据,“民俗化”“宗教化”和“文化遗产化”为其“合法化”提供了路径。乡村振兴战略旨在引导乡村主体的回归,重建乡村秩序,再次为恢复民间信仰在乡村的地位提供了现实性。鉴于民间信仰与乡村音乐的特殊关系,重唤民间信仰的生机将为乡村音乐文化振兴发挥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乡村振兴战略;民间信仰;“合法化”;音乐文化振兴

一、民间信仰“合法化”的依据和路径

民间信仰之所以冠以“民间”前缀,第一层意思是指它的生存环境,民间信仰长期活跃于乡村底层;第二层意思是指它的生存状态,民间信仰长期被官方不予认可。“在古代,民间信仰被视为‘淫祀’……直至今日,民间信仰的处境虽有所改善,但仍然未被列入宗教法的保护中。”①林国平:《关于中国民间信仰研究的几个问题》,载《民俗研究》2007年第1期,第5页。本文拟结合当下的政治、社会和科学环境,为民间信仰寻找“合法化”依据,并列举其“合法化”路径。

(一)民间信仰“合法化”的依据

1.“人民有信仰”包括民间信仰吗?

2015年2月,习近平在会见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代表时提出了著名的“人民有信仰,民族有希望,国家有力量”②《习近平:人民有信仰民族有希望国家有力量》,载《党史文苑》2015年第5期,第1页。。这是一个典型的“只有……才”排比句型,它充分肯定了人民信仰对于民族兴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地位。习近平口中的“人民”显然包括中国13亿人口,那么问题来了,这13亿人民是否只能持一个标准的信仰呢?笔者认为答案肯定是否定的。“求同存异”历来是我国领导人处理国家、民族、区域所持不同意见和信仰的原则。对于我国最为广大的群体,也就是普通百姓,刘锡诚先生有一段非常经典的论述:“中国的普通老百姓,无不生活在两重世界中:一方面,他们处身在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领导的政治生活中,在它们的帮助下一心一意奔小康;另一方面,他们又生活在传统民间文化、一整套的思想观念和仪式行为的包围和制约中,传统的民间文化仍然是老百姓在日常生活中所崇尚和遵循的理念和准则。他们以‘自强不息’为文化精神和灵魂,在民族危难中永远是中华民族的脊梁;他们是共产党在农村的最积极最可靠的支持者。但在遇到困难甚至劫难而又无助时,他们又不能不默默地求助于天地、神灵、祖先,祈求它们的保佑,甚至求助于巫术,使自己的心愿和灵魂达到满足。”③刘锡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性质问题》,载《西北民族研究》2005年第1期,第139页。这段论述把中国普通百姓的“两面性”淋漓尽致地表达了出来,这是底层百姓基于现实性生存需求的自然流露,他们在共产党和神灵之间的“摇摆”实质上反映出他们对美好生活的单纯向往。中国共产党一直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宗旨,从这个角度而言,民间信仰与民间政治生态并不冲突。

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这种大背景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是全体国人的法律信仰。①《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39页。其次,中国有8000多万共产党员,坚持马克思主义信念,对党和人民忠诚,是他们必须坚定的政治信仰。最后,宗教信仰自由是我国宪法给予保障的公民权利,对于广大信奉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等宗教(包括民间信仰)的信徒来说,是正常的宗教信仰。概而言之,习近平提出的“人民信仰”除了全体中国公民必须遵守的法律信仰,还包括政治信仰、宗教信仰、民间信仰等差异化信仰。习近平把坚定人民信仰作为治国理政的手段,并坚持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的原则,充分显示了共产党人对社会主义建设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精准把握。

狮子纹饰还具有象征美的艺术价值,威武庄严的狮纹形象也是中华民族精神的象征,体现了无惧邪恶,勇于进取的精神,是中华儿女对中华文明的自信。狮纹带给人的精神力量有利于提升社会人性的觉悟,改变社会的人的精神现状。

2.国人到底缺乏信仰吗?

中央及各地关于孤儿教育方面的救助政策就是要确保孤儿能够顺利融入社会,使孤儿长大后融入社会的多元价值观状况及主流价值观体系、社会的风俗习惯和道德风尚、人们的教育观念和生活方式等等系统,进而影响孤儿个体的发展②。

不知从何时起,中国人过洋节开始成为一种“时尚”,诸如孩子们从幼儿园便过起了万圣节和圣诞节②笔者的小孩正在读幼儿园中班,学校不但组织学生过万圣节,还让家长帮忙做南瓜灯。笔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同事,他们孩子的幼儿园无一例外地组织过此类活动。圣诞节就更不用提了,从幼儿园到大学,似乎早已成为了一个大家习以为常的欢乐节日。,情侣们不过七夕却更看重“2·14”情人节。此类现象不但反映了国人对洋节的盲目崇拜,“低龄化”的趋势也暴露出我们的基础教育部门对洋节的认识存在偏差。一些学者站在抵制文化侵略的高度对国人提出警醒,应该扼杀此风。但在笔者看来,此风确实不宜助长,但还未上升到“文化侵略”层次。就以当前的大学生群体来说,过洋节之风甚重,但实质上,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对洋节的节日背景并不了解,更谈不上对其教义感兴趣。与其说当下的年轻人崇洋媚外,不如说当下的年轻人是在商家、自由媒介宣传下的盲目跟风。究其根源,确实暴露出当下的年轻人缺乏信仰。习总书记之所以提出“人民有信仰,民族有希望,国家有力量”,与当前国人对信仰的认知也有着必然的联系。

与洋节热相对应的是身边越来越多的人感叹现在的年味越来越淡。何以至此呢?是我们的生活还不够富裕,拥有的东西不够多吗?事实恰恰是物质过剩造成的心理空虚。在信仰缺失的情况下,财富与地位成为了人人羡慕之物,继而导致亲情变淡,心理疏远。那么国人的信仰去哪里找呢?制度性宗教是一种选择,但更多的还是要从民间信仰里去找。新年是中华儿女最为看重的团圆日,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的大年三十要“吃火锅”喻意来年“红红火火”,“放鞭炮除夕”喻意“辞旧迎新”,“年年有鱼”喻意“年年有余”都是民间信仰在新年节日中的体现。当我们视这些行为为“老一套”而抛弃甚至鄙视时,只能说我们在文明中“丢失”了自己。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是国家对年节及纪念日重视程度的一个窗口,以及由此确定的放假时长也直接决定着民众对此节日的重视。《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自1949年12月发布,至今历经了三次修订。国务院于1999年9月做了第一次修订,把新年、春节、劳动节和国庆节四个节日作为国家规定节假日。而在具体的放假天数上,当时的国务院作出将春节、“五一”、“十一”的休息时间与前后的双休日拼接的决定,从而形成了3个7天小长假。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载《财会月刊》1999年第10期,第64页。2007年12月,国务院做了第二次修订,将清明、端午和中秋三大传统节日正式列入全民法定公休节日。另外,“五一”国际劳动节从原来的三天假期缩短为一天,“五一”7天小长假从此消失。④《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载《时政文献辑览》2008年,第411页。第三次修改是2013年12月,把春节放假日期稍作调整,把原来的农历初一、初二、初三更改为农历除夕、初一、初二,除夕放假。①《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载《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2014年第1期,第3-4页。

周竹叶:从国内来看,经济结构进入深度调整期,国内经济稳中向好,进入高质量发展通道,但磷复肥行业仍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主要表现为五点:一是环境与资源制约更加严峻,部分资源的对外依赖度仍较高;二是产能过剩矛盾仍十分突出,淘汰落后的任务仍很艰巨,肥料品种结构还不能完全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三是基础研究投入缺乏,技术储备不足,缺乏产品战略规划,产学研协同创新亟待加强;四是农化服务“最后一公里”的屏障还没有最后根除,行业间的横向合作应进一步拓展,行业内的深耕细作应进一步深入,产业链应进一步延伸;五是企业“走出去”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刚刚起步,途径和方式还处在摸索阶段。

不得不承认,就当前的中国而言,民间信仰“合法化”的道路依然崎岖。主流媒体要么把民间信仰作为民俗宗教避而不谈,要么把民间信仰作为迷信活动不屑一顾。主要原因在于:第一,长期形成的政治偏见。中国是一个具有两千多年封建历史的国家,儒家精英意识在政治上一直对民间信仰排斥,甚至打压。这种偏见在今天依然严重地影响着民间信仰的生存和发展。第二,社会主流意识偏见。受近代中国受辱的影响,科学技术成为第一生产力不仅改变了中国的命运,也极大地改变了民众的观念。民间信仰成为科学的对立面,被视为落后、无知。第三,文化偏见。在唯物主义无神论意识形态的引导下,以科学主义至上的农村教育体系直接造成了民间信仰代际传承的危机。事实上,正如刘锡诚所言:“宇宙、自然、人事,都是无限的,是人的知识理性和科学无法穷其究竟的。巫术、宗教与科学,都是人类文化的共同的构成因素,都是与人类共始终的。与把宗教看作是人类精神的鸦片一样,把巫术看作是精神领域里的封建毒素,同样是机械唯物论,而非历史唯物论。”②刘锡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性质问题》,载《西北民族研究》2005年第1期,第130页。民间信仰凝结着先民的智慧,即使在今天倡导“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情况下,依然有它存在的意义。

最后,随着近些年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上出现了一些“郭美美炫富”“我爸是李刚”“小悦悦事件”等极端新闻。这些事件虽然被媒体无限扩张,但也反映了社会上的确存在着道德沦丧、钱权崇拜等思想倾向。毕竟我国在改革开放40年间走过了西方部分发达国家近百年的发展历程,精神文明的发展严重滞后于物质文明。而造成这些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国人缺乏敬畏,缺乏信仰。信仰在本质上不一定与宗教有必然的联系,但一定有一个目标,那就是敬畏。人类前几千年都在和自然界搏斗,但现在蓝天没了,青山绿水不在了,于是我们又倡导保护大自然,这就是敬畏的力量。没有敬畏的人是可怕的,没有敬畏的制度是残酷的,没有敬畏的社会是畸形的。

3.民间信仰与科学是截然对立的关系吗?

孔子一生,仕止久速,造次颠沛,纂修删述,盛德大业,靡一不具《论语》;及门弟子德性气质、学问造诣、浅深高下、进止得丧,靡一不具《论语》。《论语》多记言,少记事。知孔子之言者,即知孔子之事。知及门弟子之言者,即知及门弟子之事矣。[注] 朱彝尊撰,林庆彰、蒋秋华、杨晋龙、冯晓庭主编:《经义考新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3851-3852页。

笔者认为国家相关部门在每一次制定修改这项决定时,都充分考虑到了民众的现实情感诉求。特别是第二次修订,清明、端午和中秋三大传统节日被列为国家规定节假日,它不是简简单单的三天假期的问题,而是给民众足够的时间在清明回乡祭祖、在端午和中秋去和家人团圆。这三个节日无一不蕴含着中华民族独有的文化元素,折射着炎黄子孙千百年来积淀凝聚的文化认同,其核心恰恰是镶嵌在背后的民间信仰。

在西方,有很多著名的科学家,诸如伽里略、哥白尼、牛顿、开普勒等,他们既是唯物主义者,又是虔诚的基督徒。③〔美〕E·拉兹洛:《当代科学的新形而上学》(闵家胤译),载《哲学研究》1988年第5期,第49页。他们可以周一到周五在实验室里从事科学研究,周末到教堂做弥撒。这足以证明科学与宗教之间并非势不两立、非此即彼,而我们的民间信仰与科学之间也是相同的道理。黑格尔说过“存在即合理”,人类发展的历史长河也早已证明,民间信仰一直以“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姿态伴随着人类的繁衍,见证着社会的进步。

民间信仰是乡民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自发产生的,因此与乡村社会伦理有着许多共通之处。“头上三尺有神明”是乡民为人处世的戒律,“是超自然因素和政治伦理信仰之间相互作用的最佳例证”④范丽珠、陈纳:《从杨庆堃宗教社会学的功能主义视角看儒学的宗教特质》,载《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5期,第36页。,是民间信仰在乡土社会的立身之本。正如马林诺斯基所言:“在个人方面,巫术可以增加自信,发展道德习惯,并且使人对于难题抱着积极应付的乐观信心与态度,于是即处危难关头,亦能保持或重作个性及人格的调整。在社会方面,它是一种组织的力量,供给着自然的领袖,把社会生活引入规律与秩序。”①〔奥〕马林诺斯基:《文化论》(费孝通译),北京: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第73页。民间信仰与科学并行不悖,它是一种历经无数先辈流传下来的自觉信仰和精神寄托,它符合“人民有信仰,国家有力量”的理论逻辑。

(二)民间信仰“合法化”的路径

民间信仰在中国除了民俗性,还有群众性、低层次性、功利性等特征。④郑立勇:《关于民间信仰特性的几点思考》,载《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1999年第4期,第32页。群众性指民间信仰在中国有着十分深厚的群众基础,尤其在农村有着广泛的信众。但这些信众又多是文化层次较低的草根百姓,因此民间艺术就成为了一种重要的传播教义的工具,特别通俗易懂的戏曲音乐等承担着重要的传递使命。音乐在传播教义的过程中,部分音乐形式演变成为专门的娱神音乐而带有极强的仪式感。另外一部分音乐形式则在坚持自身中发挥着娱神兼娱人的功能。以罗山皮影戏为例,它在乡民家庭的演出分为上下两个半场,上半场是请神戏,而下半场则是正戏。上半场的演出是为了娱神酬神,下半场演出则是为了娱神兼娱人。⑤王传历:《罗山皮影戏家庭愿戏的调查研究》,福建师范大学,2011年硕士论文,第14页。

同时,周教授也指出“文化遗产化”虽然为民间信仰的合法化提供了一条路径,却也须付出一定的代价。首先,并非所有民间信仰都可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别是涉及鬼神观念、灵魂观念、巫术观念那部分观念时,我们的一些负责审核的工作人员就可能会政治敏感过度,而只是把民间信仰事象中的艺术的部分或作为文化空间的部分设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以河南罗山皮影戏为例,该剧种于2008年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但对与其密切相关的“皮影戏行业神——乐王教主”民间信仰却很少提及。从笔者的田野调查来看,罗山皮影戏现在在农村确实已经没有什么观众,但演出却未断过,因为民众请戏的现实需求依然存在,靠的就是背后的民间信仰。其次,即使那些民间信仰事象正常进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程序,也难保不会出现“正统化”“公开化”和“展演化”等一系列异变。正如周教授所言:“中国申报、登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机制本身,已经成为驱使民间信仰发生变迁的动机之一。”②周星:《民间信仰与文化遗产》,载《文化遗产》2013年第2期,第4-7页。

二、民间信仰“合法化”与乡村音乐文化振兴

(一)民间信仰与乡村音乐

民间信仰又称民俗宗教,它与制度性宗教一起共存于乡土社会中,为乡土社会提供着巨大的精神滋养。因此在介绍民间信仰与乡村音乐的关系之前,有必要先介绍一下宗教与音乐的关系。

(4) 第三辆车起初不能通过调节高度调整阀调平,经计算,发现其原因是重心偏差相对于第二辆车而言较小。为了验证理论的正确性,通过调节车体上的配重块,将车体重心向中心移动而不在轴箱弹簧处加设垫片,当高度调整阀调平条件满足时再调节高度调整阀,结果证明此时确实不需在轴箱弹簧处加设垫片便能调平。

1.宗教与音乐的关系

该项目渣锁斗阀的液压系统采用“一拖六”的技术方案,即1套煤气化的6台液动渣锁斗阀共用1台油站,该液压系统结构如图2所示。

(1)音乐起源之“巫术说”

《吕氏春秋·古乐篇》中记载:“昔古朱襄氏之治天下也,多风而阳气蓄积,万物散解,果实不成,故士达作为五弦瑟,以来阴气,以定群生。”这段史料生动地讲述了远古的朱襄氏用音乐来调节社会阴阳的故事,表达了音乐具有巫术的功能。虽然传说不足以在科学上立论,但“巫术说”却是关于音乐起源的一种重要说法。这种说法的主要观点是:原始人类在与自然界的搏斗中,深深地被大自然折服,因此他们便采用音乐这种形式表达对神灵的崇拜,祈求神灵的庇护。这种音乐形式可以是声乐,也可以说是器乐,还可以说是念白,甚至可以直接说它就是一种声音。借用张振涛对民间响器功能的观点:“这类在中国人的生活中发挥出巨大功能的‘噪音’,已非物理意义上的存在,而是文化意义上的存在。”③张振涛:《既问苍生也问神鬼——打击乐音响的人类学解读》,载《中国音乐》2019年第2期,第22页。

总的来说,学科用户对研究型资源的需求更为集中和迫切,因此这类文献应该是“一般学科”电子资源建设的重点。可以结合用户需求积极关注各类资源,争取综合数据库与专业文献资源协同,促进多文献类型均衡保障。

(2)宗教音乐是我国传统音乐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我国传统音乐的分类,吕骥提出民间音乐的范围包括民间劳动音乐、民间歌曲音乐、民间说唱音乐、民间戏曲音乐、民间风俗音乐、民间舞蹈音乐、民间宗教音乐、民间乐器音乐八类;①吕骥:《中国传统音乐研究》,北京: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56-80页。而王耀华和杜亚雄则提出中国传统音乐应分为民间音乐、文人音乐、宫廷音乐和宗教音乐四类。②王耀华、杜亚雄:《中国传统音乐概论》,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12年版,第47页。无论是“八分法”还是“四分法”,均把宗教音乐列为单独的类别。只是吕骥不仅把民间宗教音乐单列,还把民间宗教音乐与民间风俗音乐区别开来。正如杨庆堃把宗教分为制度性宗教和弥散性宗教一样,宗教音乐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四分法”的宗教音乐显然是广义上的宗教音乐,而“八分法”则是按照狭义上的划分。民间风俗音乐游离于制度性宗教音乐之外,虽然历经各种政治风雨,但始终以顽强的姿态扎根于民间。

燕麦作为长日照作物,日照时长对其生殖生长有重要影响。杨才等[2]于1978—1979年在海南冬季进行了皮、裸燕麦的加光试验,研究发现,同一品种不加光的燕麦不能抽穗结实,而加光处理的品种与北方春播燕麦的生育性状相接近,能够正常完成生育期。随着燕麦育种工作的展开,杨才等采用四倍体大燕麦(A.magna)、大粒裸燕麦(A.nuda)、普通栽培燕麦(A.sativa)三种间聚合杂交法,结合北育南繁、温室加代、自然选择等措施,育成了300余个对短日照不敏感的燕麦新种质及高代品系,在海南冬季短日照不加光条件下连续5年都取得了种植的成功[3]。

(3)乡村音乐是乡民与神灵沟通的工具

(1)乡村音乐是民俗活动的辅助手段

基于这种关联,民间信仰与乡村音乐形成了一种特殊的关系。在一些民间仪式中,正是音乐的伴奏才使其庄严和神秘得以彰显。尽管在仪式音乐中,一些音乐成为了一种纯粹的衬托,但它音乐的本质属性却并没有发生变化。近些年,随着仪式音乐理论体系的不断完善、研究团队的不断壮大和专门研究机构的推动,仪式音乐研究成为当下学术研究的一个热点。③刘红:《当下道教仪式音乐研究的状况与问题——答关注者问》,载《音乐艺术》2011年第1期,第21页。无论是以理论总结形式的研究成果还是以音乐民族志形式的研究成果,实质上都为民俗音乐的保护和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关于音乐与民俗的关系,古人早有论述。《吕氏春秋·古乐篇》载:“凡音乐,通乎政而移风平俗者也。俗定而音乐化之矣。故有道之世,观其音而知其俗矣;观其俗而知其政矣;观其政而知其主矣。故先王必托于音乐以论其教。”这段话描述了古人对于音乐作用的认知,音乐不仅能够反映一个社会的政治情况,而且对一个地方的民俗也有很大的影响。

按照2.1.1标准曲线,采用苯酚-硫酸法测定干燥香水莲花多糖的含量,平行测定4次,香水莲花多糖的平均含量为(12.01±0.23)%(mean±SD)。

民间信仰是由当地居民千百年来历代相传形成的精神体系,由居民在日常生活中所信奉的神灵和举行的仪式两部分组成。民俗性是民间信仰的一个重要特征,也就是说民间信仰的仪式常常与民俗活动融合在一起。而在乡村的诸多民俗活动中,音乐又必不可少。

(2)乡村音乐是教义的传播媒介

我这时意识到,在这个叫老四的人身边小心点是明智的,尽管他之前在平台上救我时满面和气,但这种平静的外表下好像暗藏危险。

周星在《民间信仰与文化遗产》一文中提到民间信仰“合法化”有三条路可以走。第一条是“民俗化”的路径,也就是将民间信仰解说成为传统的民间文化或把它作为各地域社会“民俗”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周教授也指出这一做法在突出强调民间信仰作为民间文化之形式或其组成部分的意义时,可能会淡化、无视甚或否定民间信仰的宗教属性或侧面。第二条路是“宗教化”的路径,也就是从民间信仰事象的宗教侧面入手,把民间信仰融入到已被国家承认的制度化宗教之中。但是这条路同样是冒险的,因为这样做会出现两种可能性:一是民间信仰可能会被制度化宗教所同化,另一种可能性是制度化宗教出现诸如在地化、世俗化等倾向,这两种可能性都会造成民间信仰的异化。第三条路是本世纪初特别受关注的“文化遗产化”。2003年10月,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上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掀起了全球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运动。随后,我国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政策法规,各地政府藉此将不同形态的民间信仰“筛选”“包装”或“改写”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部分民间信仰由此走上了“合法化”之路。

2.民间信仰与乡村音乐的关系

按照世俗的说法,功利性是民间信仰的核心,是民间信仰具有群众性的基础。在功利性这一点上,民间信仰和制度性宗教既有不同点也有相同之处。与制度性宗教有别的是,民间信仰并非被乡民们用来拯救灵魂和表达人性关怀,而是追求“现世现报和有求必应”。具体表现在:乡民们平时并不特别关心神灵,只是在遇到了困难或进行抉择时才想到求拜;乡民们的要求也很世俗,包括祈福禳灾、求财求子、祭祖安魂、求雨求风等等。并且民间信仰在神灵的塑造上,带有更多的随意性和庞杂性。乡民对神灵的要求是越多越好,并且各路神灵没有亲疏,但求灵验便好。①林国平:《关于中国民间信仰研究的几个问题》,载《民俗研究》2007年第1期,第7-8页。

相同点在于民间信仰与制度性宗教都是首先给信众描绘出一种超自然的力量,然后告诉信众这种力量可以为人类所用。至于这种力量如何为人类所用呢?也就是如何实现人神沟通呢?西方有神父与牧师,在中国民间则自发产生了很多充当半人半神角色的巫婆神汉,正是他们架起了人与神灵沟通的桥梁。而这部分人中,又有很多人具备一定的音乐素质,其中不乏一些人把这项本领作为生计。以罗山皮影戏为例,当地民众在遇到困难时会请皮影戏班到家里演出祈福,而在愿望实现后又会请皮影戏班到家里演出酬神。这些戏班的班主就充当了半人半仙的角色,因为他们可以与皮影戏行业祖师乐王教主沟通,乐王教主再把他们的愿望转告各路神仙,如财神爷、送子娘娘等等。音乐是一门无界的艺术,它既可以跨越国界,也可以跨越民族。无论是西欧的协奏曲和交响乐,还是中国的二胡乐和琵琶曲,它们都可以在世界范围内无障碍地为人类所欣赏。而乡村音乐与民间信仰的结合再次证明了音乐在人类和神灵之间亦无“界”。

(二)保护和抢救乡村音乐乃治标不治本之策

事实上,在工业革命以前,人们还没有意识到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陨落是人类文化的损失,主要在于文化自身存在一定的修复功能。只是进入工业社会以后,这种修复功能再也不能跟随现代科技的脚步,致使文化生态平衡被打破。直到21世纪初,人们才意识到必须在全球范围内形成一种共识,去保护人类的文化遗产。而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得以出台,这份公约对人类文化的传承和人类文明的延续的意义是不可估量的,时间将见证它的伟大。

音乐文化遗产同样属于不可再生资源,同样属于国家政策保护范围内的艺术种类。但中国幅员辽阔,音乐种类众多。这就意味着哪怕是成功申请为政府保护的文化遗产,依然需要面对着“自救”和“他救”问题。②“他救”当然指的就是政府文化部门的经济扶持,“自救”指的就是开发音乐文化自身的文化价值去创造经济价值,使自身得以延续。特别是乡村音乐,虽然在乡村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但多是乡民自娱自乐的艺术。因此,乡村音乐很少能带来直接的经济收益。在这种情况下,指望政府部门一一扶持关注显然不可能,“自救”反而成为了一条更为现实的路径。它不但是民间艺人在市场经济大潮下不得已的选择,也是在政府工作人员和文化学者建议下的努力尝试。近些年,随着中国旅游经济的持续升温,音乐文化展演与乡村旅游的结合在全国遍地开花。《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指出,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③《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载《理论参考》2018年第4期,第5页。。在这“20字”要求里,开头和结尾都对乡村振兴的经济发展做了明确的要求。这些带有浓烈的农业文明特征的乡村音乐文化展演似乎是一举多得,既增加了民间艺人的收入,又对外地来的游客展示了当地的民俗风情,最重要的是还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在负荷预测的应用中,一般需要0~24 h内每0.5 h的负荷预测数据,算法取预测日前一天0点~24点一共48个历史数据,加上预测日前一天平均负荷值,最大负荷值,平均气温,数值天气预报的预测日平均气温作为深度神经网络算法的输入数据。输出数据是预测日0点~24点每0.5 h的负荷数据。

音乐文化展演与乡村旅游的结合似乎是最为体面的一种自我生存方式,但笔者恰恰认为这是一种治标不治本的手段而已。许多地方的音乐文化遗产在发展特色旅游产业的过程中,牺牲掉了乡村音乐的“原汁原味”。市场永远把盈利置于首位,这种“不良动机”会把迎合观众的需求无限放大,因此音乐文化遗产随时都会面临被改编的风险。另外,碍于民间信仰的“合法化”一直不明朗,其带有巫术功能的音乐形式也可能会被开发部门过滤掉。也就是说,游客观赏到的乡村音乐展演往往是经过决策部门“阉割”过的,其音乐形式成了抛弃仪式背景的“改良版”。正如上海音乐学院“中国生态音乐学”团队成员刘桂腾教授所言:“对宗教性仪式音乐采取‘去脉络化’的重构方式——将艺术元素从其母体中剥离出来,戴上‘非物质文化遗产’桂冠豢养起来的传承方法十分有害;这种釜底抽薪式的所谓‘重构’消弭了传统文化赖以生存的人文生态基础。”①刘桂腾:《丢弃本源的音乐生态危机》,载《中国音乐》2018年第6期,第30页。最后,乡村音乐展演演员多是当地民间艺人,他们一下子从田间山野自娱自乐转换到景区舞台表演示人,在霓虹灯下和闪光灯前多多少少还是有一些不适应的。在从农业社会过渡到工业社会这个转换过程中,不管他们情不情愿、开不开心,势必都会给音乐带来一定的变化。甚至会有一些艺人因为“文明”主动抛弃仪式音乐,这都是可能存在的。

我们在惋惜之余,却也不能简单地谴责市场经济之过。特别是在乡村音乐遗产不断消亡的现实下,民间艺人窘迫的生存条件下,似乎也没有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去指责这种“自救”方式。但不得不说,这种“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做法是一种权宜之计,它随时会让音乐文化遗产妥协,而不得不委曲求全去迎合市场。换句话讲,“保护”和“抢救”乡村音乐,仍旧是一种“他救”方式。重唤民间信仰的生机将能极大地活跃民俗活动,让乡村音乐走回民间,这将为“自救”打开另外一扇大门。

(三)民间信仰与乡村音乐文化振兴

1.乡村振兴战略为民间信仰“合法化”提供了一个新的契机

前文已述及,民间信仰“民俗化”“宗教化”和“文化遗产化”虽然为其“合法化”提供了可能性,但都存在一定的“风险”。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民间信仰“合法化”提供了一个新的契机。乡村振兴战略有别于城乡一体化战略,旨在呼唤乡村主体的回归。外因从来都是通过内因起作用,没有乡村主体的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便只能是空中楼阁。《意见》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原则里明确提出:“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调动亿万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载《理论参考》2018年第4期,第5页、8页、8页。农村空心化最大的问题便是青壮年劳动力的流失而造成的一系列的断档,乡村主体的回归将直接决定着乡村秩序是否能够重建。民间信仰是维护乡村秩序的重要纽带,它在乡村拥有着强大的教化、调节、安定、劝勉、激励等功能。乡规民约就是在民间信仰支撑下的一种乡村自治“条例”,其中的惩恶扬善条例充当着引导社会秩序的角色,是乡土社会的稳定器,并且这种自治条例与国家法律政策并行不悖。

乡村文化振兴是乡村全面振兴的保障。如何实现乡村文化振兴,《意见》讲的非常清楚:“立足乡村文明,吸取城市文明及外来文化优秀成果,在保护传承的基础上,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赋予时代内涵、丰富表现形式。”③《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载《理论参考》2018年第4期,第5页、8页、8页。也就是说,乡村文化振兴并非用城市文化改造乡村文化,用城市文明覆盖乡村文明,而是在尊重乡村原有文化基础上的提高和发展,重建各自独立的城乡文化体系。《意见》在提出“传承发展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时,要求“深入挖掘农耕文化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充分发挥其在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中的重要作用”。④《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载《理论参考》2018年第4期,第5页、8页、8页。这句话给民间信仰“合法化”提供了充分的依据。因为民间信仰恰恰是农耕文化的核心,其中蕴含的神灵观念恰恰是激发人们向善的动力,是乡民们对美好生活的心灵寄托。

2.民间信仰与乡村音乐文化的振兴

乡村音乐文化的振兴,就是要借乡村振兴战略的东风,重唤民间信仰的生机,重拾民俗活动在乡村的地位。这个复兴不能只是靠外力的推动,而在于激发民众的内在需求。民间信仰是民俗活动的魂魄,没有民间信仰的民俗活动实质上就沦为一种纯粹的娱乐活动。就像国人时下流行过的圣诞节、万圣节一样,说白了,就是和商家一起凑个热闹。如果我们的传统民俗活动也成了这样,那让我们的灵魂何处安放?民俗活动是乡村音乐的重要载体,因此民间信仰便成为了开启乡村音乐文化振兴的钥匙。从某种意义上而言,民间信仰是民间音乐的守护者。另外,乡村振兴战略对乡村主体的回归所做的努力,不仅夯实了民间信仰信众的基础,也直接解决了乡村音乐文化的传承人问题。乡村音乐文化振兴就是要激活乡村文化的活力,让其在现代文明体系中找回自己,唤起乡民的文化自觉,重建乡村文化自信。

作者简介:王传历,三峡大学科技学院讲师。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跨文化的草根艺术——大别山民歌的音乐形态与文化特质研究”(批准号:12YJA760031)、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研究项目“淮河流域音乐文化史研究”(批准号:13DD25)阶段性研究成果。

标签:;  ;  ;  ;  ;  ;  ;  ;  ;  ;  ;  ;  ;  ;  ;  ;  

王传历:民间信仰“合法化”与乡村音乐文化振兴*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