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道德惩罚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道德,氛围,员工,加工,道德风险,幼儿教师,维度。
道德惩罚论文文献综述
樊林武[1](2019)在《惩罚教育与道德教育在义务教育阶段相融合的效用》一文中研究指出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尚未成年,心智幼稚,对自己的行为仍缺乏科学正确的判断,所以,经常出现一些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个别甚至出现违法的行为。自从我国1993年开始实施素质教育以来,义务教育有关政策特别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义务教育法》也明确规定"老师不能惩罚学生",这样给一些问题学生钻了政策的"空子",违反校纪校规行为不但不减少,反而在一些中小学校呈日渐严重趋势。由于受制度和政策的限制,不管问题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到什么程度,性质多么恶劣,老师只能从思想上进行反复教育,如果他们不听取教育,不悔过改过,老师也很无奈,因为学校不能对学生停学或开除。导致当前义务教育阶段部分学校的一些问题学生放任自流,为所欲为的现象。为了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进行更好地教育,本文将探究惩罚教育与道德教育相融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本文来源于《发明与创新(职业教育)》期刊2019年10期)
王亚茹,吴真,张珊珊[2](2019)在《道德公正与加工方式对第叁方惩罚的影响》一文中研究指出采用问卷测量、情境启动与第叁方惩罚博弈范式,探讨高、低道德公正与不同信息加工方式(理性、经验与控制组)在不公情境下对第叁方惩罚的影响。结果显示:(1)与低道德公正相比,高道德公正的个体在不公情境下的第叁方惩罚更高;(2)在不公平情境下,对于具有高道德公正特质的个体,经验加工和控制组比理性加工条件下的第叁方惩罚水平更高。但在公平情境下,对于具有高道德公正特质的个体,经验加工比理性加工和控制组条件下的第叁方惩罚水平更高。研究说明了认知–经验过程和情感过程同时影响人们对不公正事件的行为反应,但会随情境或个体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本文来源于《心理与行为研究》期刊2019年05期)
王博[3](2019)在《第叁方惩罚对道德判断的影响:高成本信号理论与社会认知基本维度的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第叁方惩罚(third-party punishment,TPP)是指第叁方通过付出一定的代价惩罚违规者的现象(Fehr&Fischbacher,2004;Jordan,Hoffman,Bloom,&Rand,2016;谢东杰,苏彦捷,2019;陈欣,赵国祥,叶浩生,2014)。第叁方本质上属于利益无关方,其自身既不会因违规行为而遭受任何损失,也不会因惩罚行为而获得任何直接的收益。基于名誉(reputation)解释取向的高成本信号理论(costly signaling theory;Gintis,Smith,&Bowles,2001)认为TPP会被旁观者解读为积极的信号,表明信号的发出者具备某种或某些良好的品质(Bird,Smith,&Bird,2001;Gintis et al.,2001;Jordan et al.,2016;Nelissen,2008),经过旁观者的人际传播(Dumbar,1993),惩罚违规者的第叁方可以建立起良好的名誉,随之带来长期的收益会弥补之前因惩罚行为所付出的成本(Falk&Fischbacher,2006;Leimar,&Hammerstein,2001;Nowak&Sigmund,1998a,b;Nowak&Sigmund,2005),并在总体上提高第叁方的适应性(fitness)。虽然种种证据表明名誉取向对第叁方惩罚行为具有较强的解释力,但Sigmund(2012)认为目前对于名誉的研究过于关注其在计算个体的历史行为时所遵循的策略或模型,而相对忽略了名誉的内容或可能的评估方式。因为每个个体的过往行为难以计数,即使遵循最简单的原则(如Nowak&Sigmund,1998a)对假想对象的名誉进行计算,也远超了哪怕是现代人类认知能力的范围(Sigmund,2012)。所以,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人类应凭借了某种直觉式的、快速且简单有效的方法评估观察对象的名誉并进行人际传播,继而名誉系统才能形成对群体成员行为的强大约束力。证据表明人们在对他人形成整体印象时主要基于道德和能力两个社会认知基本维度,道德判断在具有优先性的同时既会受到判断对象合作行为的影响,又会影响判断者自身的合作意愿。鉴于合作行为对于个体及群体生存的至关重要性,以道德品质为内容的名誉系统可以对群体成员的行为形成强大的约束力。此外,道德判断在四分一秒内即可完成(Decety&Cacioppo,2012),依此为评估方式的道德名誉并不会受到Sigmund(2012)所提出的认知资源和能力的限制。综上,本研究提出第叁方惩罚不仅是维护群体规范的手段,同时也是受到道德规范制约的道德行为,而旁观者根据第叁方惩罚行为评估名誉的方式为道德判断,受到TPP影响的名誉的内容为涵盖范围更广、约束力更强的道德品质。从高成本信号理论的角度出发,旁观者会将惩罚违规者的行为解读为积极的信号从而判断第叁方惩罚者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而将无视违规的行为(不作为)解读为消极的信号,判断第叁方不作为者具备不良的道德品质。此外,高成本信号理论认为积极信号的传递效果受到行为成本属性的影响,惩罚的成本越高,旁观者会判断自愿惩罚违规者的第叁方的道德水平越高,道德伦理学认为这种判断方式遵循的是结果论。消极信号的传递效果应不受成本属性的影响,因为基于惩罚的成本做出的道德判断存在使旁观者高估第叁方不作为者道德水平的可能性,而遵循道义论的判断原则可以使旁观者免于承担误判的风险。本研究的第二个主要目的即证明旁观者在分别解读积极信号与消极信号时对行为成本的敏感性不同。为达到上述研究目的,本研究包含了以下四个子研究:研究一采用单因素(惩罚组vs不作为组vs控制组)被试间设计的情景实验,利用最经典的第叁方专断者博弈(dictator game)初步探究第叁方惩罚对旁观者道德判断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相对于控制组,惩罚组的旁观者会因第叁方惩罚违规者的行为而判断其具备更高的道德水平,不作为组的旁观者会因第叁方无视违规的行为而判断其具备更低的道德水平。为进一步验证研究一的结果,研究二同样采用单因素(惩罚组vs不作为组vs违规组vs互惠组)被试间设计的情景实验,相对于研究一,研究二的情景是基于各角色权力对等的公共利益博弈(public good game)。在控制了晕轮效应(halo effect)或单纯喜好效应(mere liking effect)的影响后,研究二发现旁观者判断第叁方惩罚者的道德水平显着高于第叁方不作为者,但是与违规组合互惠组(均为控制组)的第叁方无显着差异,而旁观者判断第叁方不作为者的道德水平显着低于第叁方惩罚者及控制组的第叁方。此外,研究二进一步发现旁观者对第叁方的能力判断不受第叁方惩罚行为的影响。为了进一步证明第叁方惩罚与道德名誉之间的关联,研究叁采用单因素(高道德组vs低道德组)被试间设计,通过操纵有关第叁方道德名誉的信息考察其如何影响旁观者对第叁方惩罚抉择的推断。研究结果表明,旁观者推断高道德水平的第叁方的利他惩罚水平高于低道德水平的第叁方。第叁方惩罚不仅会影响旁观者的道德判断,预先提供的有关第叁方的道德名誉信息也会影响旁观者的利他惩罚推断。为了证明旁观者在解读消极信号(第叁方不作为)时对惩罚的成本不敏感,研究四采用2(高初始资金vs低初始资金)×2(高惩罚比例vs低惩罚比例)的被试间设计,通过操纵第叁方惩罚的成本,考察其对旁观者道德判断的影响。结果表明,惩罚的成本不影响旁观者针对第叁方不作为者进行的道德判断,惩罚成本不同的第叁方不作为者被旁观者判断为同样不道德。综合以上研究结果得出以下结论:(1)第叁方惩罚作为一种道德行为会影响旁观者的道德判断,惩罚违规者的第叁方会被旁观者判断为具备更高的道德水平,无视违规行为的第叁方会被判断为具备更低的道德水平。(2)惩罚违规者的行为会被旁观者解读为积极信号,无视违规的行为会被解读为消极信号,消极信号对道德判断的影响与惩罚的成本无关,无论惩罚成本的高低,无视违规行为的第叁方会被旁观者判断为同样的不道德。(本文来源于《西南大学》期刊2019-03-25)
张浩,丁明智,张正堂[4](2018)在《领导非权变惩罚、员工道德推脱与越轨行为——基于中和技术理论》一文中研究指出基于中和技术理论,提出领导非权变惩罚与员工越轨行为的关系假说,并引入员工道德推脱为中介变量、组织差序氛围为调节变量,构建有中介的调节效应模型。基于上下级配对样本数据的实证分析表明:领导非权变惩罚对员工越轨行为具有正向影响;员工道德推脱在领导非权变惩罚与员工越轨行为之间起部分中介作用;组织差序氛围正向调节领导非权变惩罚对员工道德推脱以及对员工越轨行为的影响;组织差序氛围在非权变惩罚与员工越轨行为之间的调节效应通过员工道德推脱的部分中介作用而实现。(本文来源于《当代财经》期刊2018年11期)
徐俪榕,孙绍荣[5](2018)在《职业经理人道德风险惩罚机制设计》一文中研究指出在现代企业的管理实践中,职业经理人作为企业所有者的委托代理人,拥有企业的经营权和管理权,在企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职业经理人一旦发生道德风险行为,会直接导致企业发生经营管理风险,影响企业的长期战略性发展。从博弈论的角度,分析职业经理人道德风险行为发生的原因,借助行为制度管理,提出企业惩罚机制在规范职业经理人行为上的重要性,并对职业经理人的风险道德规避提出相关措施与建议。(本文来源于《中国林业经济》期刊2018年01期)
宋寒,邵云飞,代应[6](2017)在《服务商道德风险与资金限制下的研发外包契约选择:奖励还是惩罚》一文中研究指出针对研发外包中服务商道德风险防范与激励问题,在考虑服务商自有资金限制下,设计了奖励成功、惩罚失败、奖—惩混合的研发外包契约,并对叁种契约的可行性与有效性进行了比较,得到各类契约的选择条件。研究表明,奖-惩混合契约完全等价奖励契约或者惩罚契约,而服务商资金实力是影响契约可行性与有效性的关键因素。具体而言,当服务商资金实力很差,具有较大负债时,奖励与惩罚契约均不可行,客户不应该把研发项目外包给此类企业;而随着服务商资金实力的增加,负债减少到一定程度时,首先是惩罚契约可行,此后当服务商资金实力继续增加到一定程度,奖励契约才可行,并且惩罚契约优于奖励契约;当服务资金实力强到一定程度后,奖励契约与惩罚契约均可行,且二者等价。(本文来源于《科研管理》期刊2017年12期)
梁凤华,余若君,王虹[7](2017)在《道德解脱与惩罚知觉对幼儿教师职业伦理决策的影响》一文中研究指出测查了道德解脱和惩罚知觉对幼儿教师职业伦理判断和行为意向的影响。结果表明:叁类道德解脱机制与幼儿教师的职业伦理判断和伦理行为意向呈显着负相关;道德合理化、模糊因果关系和曲解有害影响以职业道德判断为中介间接影响幼儿教师的职业伦理行为意向。四类幼儿园职业伦理决策情境下,道德解脱的预测效应存在差异:在幼儿园有害情境中,模糊因果关系和曲解有害影响能显着预测幼儿教师的职业伦理判断;在幼儿园且幼儿有害情境中,道德合理化和模糊因果关系显着预测幼儿教师的职业伦理判断;在幼儿园有利幼儿有害情境中,道德合理化、模糊因果关系及曲解有害影响均显着预测幼儿教师的职业伦理判断;在幼儿园有利情境中仅道德合理化能预测幼儿教师的职业伦理判断。研究对理解幼儿教师的职业伦理决策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本文来源于《心理技术与应用》期刊2017年12期)
崔丽莹,何幸,罗俊龙,黄晓娇,曹玮佳[8](2017)在《道德与关系惩罚对初中生公共物品困境中合作行为的影响》一文中研究指出本研究模拟公共物品两难困境范式,以初中生为被试,通过两个实验分别考察道德惩罚和关系惩罚对不同性别和社会价值取向个体合作行为的影响。结果发现:(1)两种惩罚条件下初中生的合作水平均显着高于无惩罚条件,但当惩罚撤除后只有关系惩罚条件下的效应还存在;(2)初中女生在两种惩罚条件下的合作水平均显着高于无惩罚条件,而男生只在关系惩罚条件下出现该情况;(3)亲社会取向与亲自我取向初中生在两种惩罚阶段均表现出更高的合作水平,但在惩罚撤除后,只有亲社会取向者保持了高合作水平。这些结果表明,关系惩罚的作用较为持久,且对男生的影响更为突出,不过两种惩罚在亲社会取向者身上均显现出延后效应。(本文来源于《心理学报》期刊2017年10期)
李文娟,刘鲁蓉,林婧,曾雪琴,周蕾[9](2017)在《大学生学校道德氛围感知与攻击行为的关系:惩罚倾向的中介作用》一文中研究指出目的:探究惩罚倾向在大学生学校道德氛围感知与攻击行为之间的中介作用。方法:采用自编大学生学校道德氛围问卷、攻击行为问卷、惩罚倾向分量表对505名在校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结果:学校道德氛围感知在学生干部、年级方面差异显着(P<0.05),在性别、居住地、是否独生子女方面的差异不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学校道德氛围感知各因子与惩罚倾向呈负相关(r=-0.135~-0.103,P<0.05)。惩罚倾向与攻击行为各因子呈正相关(r=0.228~0.424,P<0.001)。学校道德氛围感知各因子分别与攻击行为中的愤怒、身体攻击、敌对呈负相关(r=-0.208~-0.114,P<0.001),与言语攻击相关不显着(P>0.05)。大学生学校道德氛围感知既可直接影响攻击行为,又可通过惩罚倾向对其产生间接影响,中介效应占总效应的比例为20.90%。结论:增强校园道德氛围有利于降低大学生的惩罚倾向,对其攻击行为具有弱化作用。(本文来源于《中国健康心理学杂志》期刊2017年08期)
介丹梦[10](2017)在《惩罚对大学生道德伪善的影响》一文中研究指出道德伪善(moral hypocrisy)是一种个体想要表现的“道德”,但是又不想为此付出真实行善行为所需要付出代价的行为过程(Batson,2008)。惩罚是指当有机体自发做出某种反应后,呈现一个厌恶刺激(或不愉快情境),以期消除或抑制此类反应的过程。涂尔干认为,惩罚的任务就是在于通过责难违反者表现出道德命令的现实性和实际力量,传递道德情感和道德信息,扶植人的道德感(爱弥尔·涂尔干,2006;胡水君,2009)。本实验通过叁个研究,证明了惩罚不论作为威胁还是作为反馈,都无法减少个体的道德伪善行为,反而会增加个体的道德伪善行为。研究一研究惩罚作为一种威胁,对于个体分配过程中道德伪善行为的影响作用,并且探讨道德推脱在道德伪善发生中所起到的作用。研究二研究惩罚来源于不同的群体时,和分配过程中是否可以被他人知晓,对分配过程的道德伪善产生的影响。研究叁研究当惩罚不再作为一种威胁,而是作为实际分配过程中真实的反馈,会对分配过程的道德伪善行为产生的影响。通过上述叁个研究,得出的结论主要有:(1)惩罚作为一种威胁,虽然不会增加被试的道德姿态行为,但是会显着增加被试的道德伪善行为。在有惩罚情景下,分配结果透明会增加个体的道德伪善行为。(2)有惩罚情况下,道德推脱中责任转移、责任分散和扭曲结果与道德伪善行为有显着性相关;无惩罚情况下,道德推脱中有利比较与道德伪善行为有显着性相关。(3)个体对自己的不道德行为评价展现出宽容的态度;相较于不透明情况,分配过程透明情况中被试认为自己分配的更公平;被试出现伪善行为时相较于被试没有出现伪善行为,被试认为自己更加公平。惩罚来源于第叁方时,被试认为自己的伪善行为相较于无伪善行为更加公平。(4)在真实博弈场景中,惩罚会使个体在分配中越来越伪善。个体的情绪在其中并没有起到作用。(本文来源于《福建师范大学》期刊2017-06-01)
道德惩罚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采用问卷测量、情境启动与第叁方惩罚博弈范式,探讨高、低道德公正与不同信息加工方式(理性、经验与控制组)在不公情境下对第叁方惩罚的影响。结果显示:(1)与低道德公正相比,高道德公正的个体在不公情境下的第叁方惩罚更高;(2)在不公平情境下,对于具有高道德公正特质的个体,经验加工和控制组比理性加工条件下的第叁方惩罚水平更高。但在公平情境下,对于具有高道德公正特质的个体,经验加工比理性加工和控制组条件下的第叁方惩罚水平更高。研究说明了认知–经验过程和情感过程同时影响人们对不公正事件的行为反应,但会随情境或个体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道德惩罚论文参考文献
[1].樊林武.惩罚教育与道德教育在义务教育阶段相融合的效用[J].发明与创新(职业教育).2019
[2].王亚茹,吴真,张珊珊.道德公正与加工方式对第叁方惩罚的影响[J].心理与行为研究.2019
[3].王博.第叁方惩罚对道德判断的影响:高成本信号理论与社会认知基本维度的视角[D].西南大学.2019
[4].张浩,丁明智,张正堂.领导非权变惩罚、员工道德推脱与越轨行为——基于中和技术理论[J].当代财经.2018
[5].徐俪榕,孙绍荣.职业经理人道德风险惩罚机制设计[J].中国林业经济.2018
[6].宋寒,邵云飞,代应.服务商道德风险与资金限制下的研发外包契约选择:奖励还是惩罚[J].科研管理.2017
[7].梁凤华,余若君,王虹.道德解脱与惩罚知觉对幼儿教师职业伦理决策的影响[J].心理技术与应用.2017
[8].崔丽莹,何幸,罗俊龙,黄晓娇,曹玮佳.道德与关系惩罚对初中生公共物品困境中合作行为的影响[J].心理学报.2017
[9].李文娟,刘鲁蓉,林婧,曾雪琴,周蕾.大学生学校道德氛围感知与攻击行为的关系:惩罚倾向的中介作用[J].中国健康心理学杂志.2017
[10].介丹梦.惩罚对大学生道德伪善的影响[D].福建师范大学.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