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性人权保护论文_李玉东

区域性人权保护论文_李玉东

导读:本文包含了区域性人权保护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人权,区域性,制度,机制,国际,美洲,非洲。

区域性人权保护论文文献综述

李玉东[1](2013)在《亚洲区域性人权保护机制构建探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目前,亚洲地区尚无符合其实际发展的人权保护机制,而近几年亚洲经济取得了快速的发展,这就使得其人权保护的发展与其经济发展严重不协调。可以说,在当今亚洲有很多人权问题需要处理和解决,而亚洲却仍未建立一个区域性的人权保护机制。在这样的背景下,对亚洲人权保护机制的构建展开初步的研究和探讨,能够为亚洲人权保护机制的构建提供理论上的探索和实践上的建议。亚洲现有人权机制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应在亚洲未来人权机制建设模式选择的基础上,结合欧洲、非洲和美洲区域人权机制的经验和缺陷,创建和完善亚洲区域人权机制的路径和方法。(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中旬刊)》期刊2013年08期)

刘杰敏,张晓明[2](2012)在《美洲区域性人权保护机制析论》一文中研究指出美洲区域性的人权保护制度包含了《美洲国家组织宪章》与《美洲人权公约》等具体机制。而美洲人权委员会和美洲人权法院则对该区域性的人权保障进行国际监督。区域性人权国际保护的开展则通过个人申诉程序、国家研究程序、国家报告程序、国家间指控程序等程序进行。(本文来源于《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2年01期)

张健[3](2012)在《美洲区域性人权保护机制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二战结束后,美洲国家为了更好地保护地区人权,相继签署了《美洲国家组织宪章》和《美洲人权公约》等区域性人权保护文件,建立起具有美洲特色的区域性人权保护机制。该机制为美洲人权保护提供了有效保障,为其它地区人权保护机制的建立提供了重要参考,因此研究美洲区域性人权保护机制对推动国际人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来源于《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社科版)》期刊2012年01期)

何永东[4](2011)在《人权区域性保护问题刍议》一文中研究指出很多国际性人权文件的规定都缺乏可操作性,加之各成员国在政治、经济、文化、历史等方面的差异,具有全球性的国际人权保护发展相对缓慢。从区域性人权保护的现状、亚洲建立区域性人权保护的进程和对区域性人权保护的思考方面,阐述有关人权区域性保护问题。(本文来源于《黑河学刊》期刊2011年06期)

孙平华[5](2010)在《论美洲区域性人权保护和实施机制》一文中研究指出《美洲国家组织宪章》和《美洲人权公约》的通过和生效为建立美洲人权保护体系奠定了基础,依据这两个法律文书分别建立了两套并行的人权保护制度。《美洲人权公约》及其议定书所涵盖的内容体系十分完善,所建立的人权监督机构有:美洲国家间人权委员会和美洲国家间人权法院,这些机构对美洲人权保护的有效执行提供了保障。《美洲人权公约》突破了传统意义上的国际法人权主体理论,促进了区域性的国际人权保护;而《美洲国家组织宪章》框架下的人权监督和保护也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来源于《菏泽学院学报》期刊2010年03期)

刘玉民,于海侠[6](2008)在《构建人权与民族权的区域性司法保护机制——以非洲人权与民族权法院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2006年7月2日,非洲联盟第七届首脑会议通过决议,决定成立非洲人权与民族权法院,这是继"非洲统一组织"于1981年制定《非洲人权与民族权宪章》后,非洲国家在人权和民族权保护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对于促进非洲国家民族问题的解决、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以及推动区域人权与民族权保护机制的发展均有重要意义,但非洲人权与民族权法院在实际操作中将面临诸多困难。(本文来源于《世界民族》期刊2008年04期)

章育良[7](2007)在《论非洲区域性人权保护机制》一文中研究指出为了促进人权和民族权利,使这些权利在非洲得到有效保护,非洲统一组织制定了相关人权文件,建立了一套比较系统的人权保护机构和制度。与全球性国际人权保护制度相比,非洲区域性人权保护制度更具可行性,尤其是个人申诉制度对国际人权保护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但不可否认的是,非洲区域性人权保护机制也还存在着一些缺陷。(本文来源于《河北法学》期刊2007年04期)

贺鉴[8](2005)在《区域性人权保护制度与国际人权保护制度之比较》一文中研究指出区域性人权公约与全球性国际人权公约都规定了国家指控制度、个人申诉制度以及国家报告制度。与全球性国际人权保护制度相比,区域性人权保护制度更具可行性。由于区域内各国历史传统、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等都比较接近,区域内人权标准更统一,所保护的权利主体也更具体,区域性人权保护制度在人权保护中取得了显着成绩。尤其是个人申诉制度,丰富了国际法与国际人权法的主体体系,对人权的国际保护产生了重大影响。(本文来源于《河北法学》期刊2005年07期)

贺鉴[9](2005)在《区域性人权保护制度对全球性国际人权保护的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尽管目前已存在为数不少的国际人权公约,国际社会成员也越来越多地加入这些公约,但全球范围内国际人权保护的效果并不明显。相比而言,区域性人权保护制度更具可行性。区域性人权保护制度在人权保护中取得了显着成绩,对全球性国际人权保护有重大启迪作用。(本文来源于《河北法学》期刊2005年06期)

贺鉴[10](2005)在《美洲和非洲区域性人权保护制度之比较》一文中研究指出为了使全球性国际人权文件所规定的人权保护内容得以有效实现,美洲和非洲都立足于本区域的实际情况,以相关国际人权文件为蓝本制定了各具特色的区域性人权文件,先后建立了比较系统的区域性人权保护制度,主要包括个人申诉制度、国家指控制度以及国家报告制度。(本文来源于《乐山师范学院学报》期刊2005年06期)

区域性人权保护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美洲区域性的人权保护制度包含了《美洲国家组织宪章》与《美洲人权公约》等具体机制。而美洲人权委员会和美洲人权法院则对该区域性的人权保障进行国际监督。区域性人权国际保护的开展则通过个人申诉程序、国家研究程序、国家报告程序、国家间指控程序等程序进行。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区域性人权保护论文参考文献

[1].李玉东.亚洲区域性人权保护机制构建探究[J].法制博览(中旬刊).2013

[2].刘杰敏,张晓明.美洲区域性人权保护机制析论[J].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

[3].张健.美洲区域性人权保护机制研究[J].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社科版).2012

[4].何永东.人权区域性保护问题刍议[J].黑河学刊.2011

[5].孙平华.论美洲区域性人权保护和实施机制[J].菏泽学院学报.2010

[6].刘玉民,于海侠.构建人权与民族权的区域性司法保护机制——以非洲人权与民族权法院为例[J].世界民族.2008

[7].章育良.论非洲区域性人权保护机制[J].河北法学.2007

[8].贺鉴.区域性人权保护制度与国际人权保护制度之比较[J].河北法学.2005

[9].贺鉴.区域性人权保护制度对全球性国际人权保护的启示[J].河北法学.2005

[10].贺鉴.美洲和非洲区域性人权保护制度之比较[J].乐山师范学院学报.2005

论文知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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