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坐法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连坐法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导读:本文包含了连坐法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国民革命军,西点军校,周礼,秦律,环保部,制度,食品。

连坐法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俞国荣[1](2019)在《教育孩子,请慎用“连坐法”》一文中研究指出连坐法——只要孩子们不乖,不论对错就一起处罚。这样到底好不好呢?让我们来了解什么是"连坐法"?"连坐法"是一个军事术语,就是把"群体"视为同一人,只要一个人做错事,不论其他人有没有错,都要受到相同的处罚。优点在于彼此互相监督,减少犯罪的风险;缺点在于被处罚的人可能没有犯错,只是被牵累到。(本文来源于《幸福家庭》期刊2019年09期)

江月[2](2014)在《宋代科举担保连坐法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两宋时期,统治者确立以文治天下的基本国策,文臣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的作用凸显,为了更好地选拔治国人才,科举考试的规模空前扩大。为了追求考试的公平,宋政府不断改革,制定了一系列旨在给所有考生提供公平竞争机会的考试规范,最大限度地排除考试过程中人情因素的干扰。同时,在“一切以程文为去留”的前提下,成绩成为唯一录取依据之后,考生的品行如何保障成为了新的问题。因此,为了保证录取考生德才兼备,防止伪冒现象的出现,宋政府采取一些担保措施,即科举担保连坐制度。科举担保连坐制度的基本内容是:考生在参加考试之前按照贡举条例明确其担保人,担保其在考场内外遵守法律及科举条文;同时与科举考试相关的官员也要遵守法律条文,公正地选拔人才。宋代应举者需要被担保的内容主要有户籍、才学、品行、服纪、职业、年龄、举数等信息;担保主体主要有考生、地方官员、学校学官、书铺等,他们必须严格审核考生信息的真实性,确保其具备应举资格,如果考生出现违制行为,担保人则受处罚。担保连坐制度的积极意义显而易见,但是,宋代科举担保制度实际执行中仍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制度本身的局限性、保人作保时的随意性、担保失实后惩罚力度不够、科场风气浮薄、统治者频繁的赦宥等都影响了科举担保制度的正常运作,削弱了这一制度在维护科举制度公正性方面的作用。(本文来源于《河南大学》期刊2014-06-01)

陈舒颜[3](2013)在《国民党军事连坐法的发展及其效用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军事连坐法是国民党在大陆时期军事法的重要组成,是一种针对作战时临阵退缩行为的严酷军刑法,其内容几经演变,形式日趋完备,而其效用却并未相应强化。总体来看,军事连坐法在实际运行中的效用经历了有效,失效,有效,失效的变奏。军事连坐法的最终失效,有政治体制、军法体制、人事体制等方面的原因,但归根结底是国民党政权失去了人心的支持。军事连坐法必须得到军人的拥护,而军人拥护军事连坐法的前提是他们拥护这支军队所代表的政治团体和政治力量。(本文来源于《福建师范大学》期刊2013-04-20)

王桦楠,欧植兆,杜春芳[4](2012)在《推行“连坐”法架设“高压线”》一文中研究指出如果职工在生产现场未戴安全帽,或是戴了安全帽未系下颌带,被专职安全生产检查人员发现,且不说对职工本人的处罚,单是其所在车间的主任就要被扣罚200元,所在厂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厂长罚100元,厂长、党委书记罚50元。这是武钢集团鄂钢公司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本文来源于《中国安全生产报》期刊2012-07-03)

白雪锋[5](2011)在《浅论秦代连坐法》一文中研究指出历史上,秦国是一个贯彻法家思想最彻底的国家,而连坐法发展到此时,已经越来越为当时的统治者所认同,并得以广泛的实施,本文尝试着从法家法的视角,来分析秦代连坐法在实施过程中,对秦人的社会生活所产生的作用和影响。(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1年29期)

顾晓红[6](2010)在《“高空抛物连坐法”体现法律公平》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记者 顾晓红) 小区高空抛物历来是物业管理难题,不仅容易引发邻里争端,更严重的是危害人身安全。市政协委员江宪认为日前颁布“高空抛物连坐法”体现法律公平。8月27日,市政协举办第六次“委员在线法律咨询”,邀请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高级律(本文来源于《联合时报》期刊2010-08-31)

王永春[7](2009)在《西点军校连坐法》一文中研究指出隋朝时,大将杨素带兵执法严酷,对违犯军令的人立即斩首。战斗打响时,他先命令300人冲锋,若冲破敌军防线便罢了,如果不能攻破敌军阵地而败退回来,则不问缘由全部斩首。然后,再命令另外300人发起进攻,不胜则照杀不误。将士们受此恐吓,作战时皆抱必死之心,没有一个人敢后退。(本文来源于《青年博览》期刊2009年12期)

裴永亮[8](2008)在《秦律所见连坐法积极作用浅析——以睡虎地秦墓竹简为中心》一文中研究指出连坐法从先秦商鞅变法时开始施行一直到清末废止,历时久远,对我国古代的法律制度建设和官吏施政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于连坐法,学界普遍持批判态度,但其在官吏施政中的积极作用也不可忽视,可以对当今的法制建设以及政府官员施政起到参考、借鉴之用。(本文来源于《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期刊2008年05期)

杨玲[9](2007)在《先秦法家对《周礼》的继承发展——兼论连坐法和法家“以吏为师,以法为教”文化专制的形成》一文中研究指出连坐法是先秦法家严刑重刑的标志,“以吏为师,以法为教”是其文化专制的标志,它们的形成与《周礼》关系密切。《周礼》的乡遂制度为连坐法的形成提供了模式,而担负着国家政令传播职责的吏师制度则是法家“以吏为师,以法为教”文化专制的蓝本。(本文来源于《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07年02期)

冯桦,万丽新,超云,瑞祥[10](2006)在《治不安全食品用上“连坐”法》一文中研究指出昨日,省工商局制定并出台的《不安全食品退市工作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办法规定,除了被查出不合格的食品必须强制退市外,与退市的不安全食品属于同一生产企业、同一品种、不同批次的食品必须有相应的检验合格报告才能销售,否则也应下架。     《办法》规定,对于(本文来源于《福州日报》期刊2006-09-28)

连坐法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两宋时期,统治者确立以文治天下的基本国策,文臣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的作用凸显,为了更好地选拔治国人才,科举考试的规模空前扩大。为了追求考试的公平,宋政府不断改革,制定了一系列旨在给所有考生提供公平竞争机会的考试规范,最大限度地排除考试过程中人情因素的干扰。同时,在“一切以程文为去留”的前提下,成绩成为唯一录取依据之后,考生的品行如何保障成为了新的问题。因此,为了保证录取考生德才兼备,防止伪冒现象的出现,宋政府采取一些担保措施,即科举担保连坐制度。科举担保连坐制度的基本内容是:考生在参加考试之前按照贡举条例明确其担保人,担保其在考场内外遵守法律及科举条文;同时与科举考试相关的官员也要遵守法律条文,公正地选拔人才。宋代应举者需要被担保的内容主要有户籍、才学、品行、服纪、职业、年龄、举数等信息;担保主体主要有考生、地方官员、学校学官、书铺等,他们必须严格审核考生信息的真实性,确保其具备应举资格,如果考生出现违制行为,担保人则受处罚。担保连坐制度的积极意义显而易见,但是,宋代科举担保制度实际执行中仍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制度本身的局限性、保人作保时的随意性、担保失实后惩罚力度不够、科场风气浮薄、统治者频繁的赦宥等都影响了科举担保制度的正常运作,削弱了这一制度在维护科举制度公正性方面的作用。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连坐法论文参考文献

[1].俞国荣.教育孩子,请慎用“连坐法”[J].幸福家庭.2019

[2].江月.宋代科举担保连坐法研究[D].河南大学.2014

[3].陈舒颜.国民党军事连坐法的发展及其效用分析[D].福建师范大学.2013

[4].王桦楠,欧植兆,杜春芳.推行“连坐”法架设“高压线”[N].中国安全生产报.2012

[5].白雪锋.浅论秦代连坐法[J].法制与社会.2011

[6].顾晓红.“高空抛物连坐法”体现法律公平[N].联合时报.2010

[7].王永春.西点军校连坐法[J].青年博览.2009

[8].裴永亮.秦律所见连坐法积极作用浅析——以睡虎地秦墓竹简为中心[J].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2008

[9].杨玲.先秦法家对《周礼》的继承发展——兼论连坐法和法家“以吏为师,以法为教”文化专制的形成[J].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

[10].冯桦,万丽新,超云,瑞祥.治不安全食品用上“连坐”法[N].福州日报.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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