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警察权规制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秘密侦查,人权,内部控制,司法审查
警察权规制论文文献综述
花蔚,赵一平[1](2019)在《我国秘密侦查行为的合法控制与人权保障研究——以警察权规制为核心论点》一文中研究指出现行《刑事诉讼法》对我国秘密侦查的范围与原则进行了相关立法,初步实现了秘密侦查的合法化,但依旧存在内部审查流于形式、启用标准过低、外部监督不足与人权保障缺位等问题。通过借鉴域外经验,总结出英美法系以及大陆法系国家关于秘密侦查的规制,并在我国现实国情之下,对秘密侦查引进司法审查制度、加强内部审查等提出相关建议,从而在合理范围内对警察权在秘密侦查行为上的适用进行完善,进而达到保障人权的目的。(本文来源于《西安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5期)
陈华[2](2018)在《马来西亚警察权的配置、运行与法律规制》一文中研究指出"一带一路"使中国与东盟合作面临全方位升级,其中亦包括双边警务合作。但国内对马来西亚的警察制度还缺乏精细化研究,信息上的阻塞给两国警务合作造成诸多不便。为此,从宪法、行政法以及刑事司法等多维度梳理马来西亚警察权力的体系构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实践中该国采取了怎样的法律规制手段,是深入了解该国警察制度的有益尝试,或许能够为中国与东盟国家警务合作向纵深推进提供一些理论支持。(本文来源于《北京警察学院学报》期刊2018年06期)
刘玫[3](2018)在《警察权有效运作与合理规制之参考》一文中研究指出警察权的运行在我国常遭遇困境,或束手束脚孱弱绵软,或恣意妄为滥施武力,以致饱受批评。警察执法乃是任何一个法治国保证社会安全的必要途径,允许警察面对违法犯罪行为或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即将发生之时采取必要的手段,以盘查、留置、拘留等方式暂时限制违法犯罪嫌疑人的人(本文来源于《民主与法制时报》期刊2018-08-16)
彭凯[4](2018)在《警察权行政程序规制》一文中研究指出作为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警察权兼具刑事司法权和行政执法权的二元属性。但在法律实践中,我国警察权更多的是体现在行政执法权这一侧面。当下,以规范公权力的行使和保障私权利的享有为出发点和最终归宿,警察权行政程序规制已经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客观需要。对我国警察权进行行政程序规制既有必要性,又有可行性。确立《警察行政程序法》原则、设计《警察行政程序法》规则以及设立专门的行政程序规制机构是警察权行政程序规制的主要内容,这将有助于构建有限型警察,进而能够防止警察权的不当行使。(本文来源于《天水行政学院学报》期刊2018年02期)
刘琳璘[5](2018)在《紧急状态下警察权的扩张与法律规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恐怖主义在全球范围内逐步蔓延,紧急状态下警察权的扩张成为必然。这种权力扩张的正当性是建立在一定的宪法理论、文本与实践基础上,其合理性是通过克减公民权利、扩张行政权范围及权力转移集中方式等法治路径实现扩张。此外,还需在立法、行政、司法等方面对警察权的扩张进行必要的法律规制,才能防止权力扩张的盲目性与危险性,真正发挥警察权的功能与作用,高效应对紧急状态。(本文来源于《河南警察学院学报》期刊2018年02期)
陈俊豪[6](2018)在《警察权的规制:自由与秩序的平衡——《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理论判断与立法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立法价值与法律实效受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发展以及社会结构变迁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对治安管理立法的研究,不能脱离"自由"、"秩序"与"警察权"等主题的理论解释与价值判断,与其相对应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治安秩序"与"治安管理处罚"等概念构成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基本框架。这些概念的内涵并非是先定且一成不变的,受到中国社会结构变迁、国家法治水平、公民权利意识以及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实践的影响和制约。《治安管理处罚法》法律价值的设定与立法技术的改进应建立在一定的社会理论指导和治安管理实践的经验反思之上,寻求"自由与秩序"、"警察权与公民权"、"公共利益与个人自由"之间关系的平衡,实现对警察权的合理规制,提高国家法治水平和社会治安的治理能力。(本文来源于《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期刊2018年02期)
张勇[7](2016)在《警察权运行的规制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警察权作为国家实现治理目的而实施的一项特殊权力,其配置和施行状况体现了社会的法治化程度。当前,警察权在运行中还存在如立法条文模糊、执法权力扩张冲动、执法者素质有待提高等问题。本文以分析警察权特征为切入点,从司法权和行政权角度探讨警察权的权力属性,通过有效规制警察权的运行,从而实现构建法治社会、保障人权的根本目的。(本文来源于《开封教育学院学报》期刊2016年07期)
李金锋,张洪洁[8](2016)在《我国刑事警察权法律规制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2012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刑事警察权作了适度扩张,如将技术侦查、秘密侦查明确化等规定,引发了学术界广泛关注和公众担忧。本文主要从权属性质界定角度出发,对刑事警察法律规制必要性进行了分析,并就规制对策提出了解决路径。(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6年20期)
徐岩[9](2016)在《论警察权的属性及其规制》一文中研究指出警察权规制是长久以来的热门论题。随着法治建设的推进,“限制公权,保护私权”的意识更加深入人心。然而,我国当前不仅缺乏行之有效的权力规制体系,而且对其中的概念属性存在诸多理论争议,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警察法治的研究发展。因此,我国亟需在厘清警察权相关内容及其属性的基础上研究完善警察权规制体系的路径对策。在此过程中,需注意几方面问题:首先,明确警察权的内容是开展整个研究的起点。当前学者们对于警察权内容的研究大多直接深入到各项具体职权,忽略了警察权本身的抽象内容——法律效果,甚至将警察权与警察职权相互混淆,不加区别。这种现状严重扰乱了警察学研究的正确思路。其次,定位警察权的属性是研究其规制路径的前提。不同类别的权力,对其制约的方法是不同的。现阶段,我国应当将警察权定位为行政权,这不仅符合司法权与行政权的本质区分,体现出警察权本身的行政权属性表征,而且对于健全警察权的司法审查监督体系,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最后,研究警察权的规制路径应当从实践当中的具体警察行为出发。警察权作为一种较为典型且极其重要的公权力,是宪法层面赋予给警察机关及其人员的法定权力,并通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职权,最终在权力运行的实践当中表现为具体的执法行为。因此,分析警察行为在实践当中的问题及其产生原因,是讨论警察权规制的前提条件。同时,警察权作为国家公权力中行政权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应当受到行政法原则要求的约束,也即合法性与合理性基本原则。在这两大法律原则要求下,警察行为应当符合相应的行使条件和程序规定,如果未达到这些原则要求或出现违反事项,那么失范的警察行为就此产生。相应的,在分析这些失范行为产生原因的基础上,进而针对性地提出规范警察权力运行的路径对策。以上述几个问题为讨论重点,本文的主体内容通过四个主干部分进行展开:第一部分阐述了警察权的含义及其内容。一方面,讨论警察权的概念起源及其沿革,从警察制度的演变过程中探析警察权力的性质;另一方面,具体阐述警察权的抽象内容——法律效果、具体内容——警察职权,以及两者的区别与联系。从上述内容当中分析警察权作为公权力的一种,是当前行政权力系统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后文讨论警察权的属性作下铺垫。第二部分论证了警察权的属性。这一部分首先对当前警察权属性的研究现状进行反思和分析,并重点提出应当从应然角度出发对警察权的属性进行定位。然后从四个方面具体论证争议的焦点——刑事侦查权的属性:组织机制和管理体制方面;权力运行方面;活动方式和权力形式方面;权力的终局性方面。通过具体的展开论证,将刑事侦查权定位为行政权属性,继而确定警察权的属性。同时,基于这种属性分析,结合警察权所具备的“单方性”和“扩张性”的公权力特点,应当对警察权进行外部规制。第叁部分剖析了当前我国警察权力运行失范的表现及其原因。这部分内容主要结合我国《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分析进行讨论。首先,对当前我国的警察失范行为进行分类和解释说明,分析其在执法实践当中的现状及所造成的消极后果。其次,通过对收集的文献资料进行分析,总结出警察权力运行失范的原因,具体有立法层面、权力设置层面、司法制约层面。基于本部分内容的研究,将在第四部分提出针对性的路径对策,以此完善警察权规制体系。第四部分探讨了警察权力运行的规制路径。以前叁部分的内容为基础,这一部分重点讨论如何对警察权力运行进行规制。具体将分为叁个层面进行展开:立法层面、执法层面、监督层面。这些内容都是需要在今后的权力运行以及监督实践当中应当注意的方面。其中重点阐述的是执法层面和监督层面。执法层面从合法性和合理性原则出发对警察行为提出了多项规范要求,尤其注重发挥比例原则在警察行为的权力、手段和目的叁要素当中的规范作用;司法层面提出强化制约力度,通过建立令状审查机制、完善合理性审查机制以及建立惩罚性制约机制,提升司法权对警察权的监督作用。如此,通过叁层内容对警察权的运行和监督进行完善和修正,不断探索“限制公权,保护私权”的治理路径。(本文来源于《西南政法大学》期刊2016-03-16)
杜鸣晓,王琳琦[10](2015)在《论警察权的划分及其法律规制》一文中研究指出警察权可以分为公安行政管理权和刑事侦查权。公安行政管理权是行政权,而侦查权则是司法权兼行政权,更偏重于司法权,侦查权仍然具有行政权的属性,这不是因为公安机关行使侦查权是为了实现其维护公共秩序的行政目的而采取的手段。而是因为在侦查工作中仍然存在一部分不受《刑事诉讼法》制约的侦查行为。应区别对待,分类规制警察权。(本文来源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5年06期)
警察权规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一带一路"使中国与东盟合作面临全方位升级,其中亦包括双边警务合作。但国内对马来西亚的警察制度还缺乏精细化研究,信息上的阻塞给两国警务合作造成诸多不便。为此,从宪法、行政法以及刑事司法等多维度梳理马来西亚警察权力的体系构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实践中该国采取了怎样的法律规制手段,是深入了解该国警察制度的有益尝试,或许能够为中国与东盟国家警务合作向纵深推进提供一些理论支持。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警察权规制论文参考文献
[1].花蔚,赵一平.我国秘密侦查行为的合法控制与人权保障研究——以警察权规制为核心论点[J].西安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2].陈华.马来西亚警察权的配置、运行与法律规制[J].北京警察学院学报.2018
[3].刘玫.警察权有效运作与合理规制之参考[N].民主与法制时报.2018
[4].彭凯.警察权行政程序规制[J].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18
[5].刘琳璘.紧急状态下警察权的扩张与法律规制[J].河南警察学院学报.2018
[6].陈俊豪.警察权的规制:自由与秩序的平衡——《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理论判断与立法完善[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8
[7].张勇.警察权运行的规制探析[J].开封教育学院学报.2016
[8].李金锋,张洪洁.我国刑事警察权法律规制研究[J].法制博览.2016
[9].徐岩.论警察权的属性及其规制[D].西南政法大学.2016
[10].杜鸣晓,王琳琦.论警察权的划分及其法律规制[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