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行政裁决诉讼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行政,行政诉讼,司法,宁乡,民事,主体,土地。
行政裁决诉讼论文文献综述
黄俊峰,周驰宇[1](2019)在《村委会成行政诉讼被告 法院裁决促依法履职》一文中研究指出近日,宁乡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邓某某诉某村委会因建房申请的行政确认一案,被告宁乡某村委会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该案是宁乡首例村委会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原告邓某某成家后,因家中无住宅,写了建房申请书,于2018年4月29日以邮寄挂号信的形(本文来源于《湖南科技报》期刊2019-02-28)
田勇军[2](2015)在《行政复议裁决主体不应作诉讼之被告——以行政复议制度性质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复议制度的性质关系着整个行政复议制度的定位和制度设计走向。一国(或地区)的政治权力由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构成,任何公权力组织的活动均不外乎适用此叁权或其中之一、二。复议行为适用的裁决权所具有的司法性质,决定了行政复议制度的司法化性质。在司法化性质前提下,复议裁决主体必须具备司法化相应的特征,即尽可能的保持独立、中立,以及裁决程序的司法化。而超然、中立的身份决定了复议裁决主体不应该成为后诉的被告。这种制度设计有利于提高复议裁决质量、彻底解决行政纠纷、提高复议裁决主体的权威和尊严。(本文来源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期刊2015年02期)
彭情宝[3](2014)在《论司法审查行政裁决的强度——基于商标行政裁决“循环诉讼”的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回归权力的本质,商标行政裁决权是一种法律委任给商标评审委行使的司法权。法院对商标权属的司法裁判是委任权力的回收和司法权力的继续行使,施以合理性审查强度、直接裁判行政裁决案件所涉及的民事争议,具有十分的正当性,且有利于商标行政裁决争议的实质性解决。(本文来源于《学术论坛》期刊2014年09期)
韩思阳[4](2014)在《行政裁决纠纷的诉讼选择》一文中研究指出在解决行政裁决纠纷应采用何种诉讼这个问题上,我国的相关规定并不统一。相关立法的真正意图难以分辨,似乎只是权宜之计。行政行为的效力、裁决机关的态度、行政裁决的准司法性等命题都不足以成为解决问题的理论支点。必须立足于行政裁决纠纷的圆满解决,从原点出发重新审视问题。所谓的"一并解决"倾向似属庸人自扰,而所谓的"裁判不一致"多属误解。当前最佳方案是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各归其位。只有科学合理地设定行政裁决,行政裁决纠纷的诉讼选择问题才会彻底得到解决。(本文来源于《政法论丛》期刊2014年04期)
袁红兵[5](2014)在《论行政诉讼中的异议制度——程序裁决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从程序裁决视角分析了现行行政诉讼法中异议制度的基本内容,在探讨异议制度遵循价值理念的基础上,指出现行异议制度存在的不足,并提出完善建议。(本文来源于《特区经济》期刊2014年04期)
李文阁[6](2014)在《行政裁决在行政诉讼中是否可诉》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基于行政裁决引出的行政争议与民事争议的边界模糊不清,导致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关系错综复杂。为厘清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关系,现就“行政裁决”在行政诉讼中的可诉性问题作如下探讨。 行政裁决的概念 什么是(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4-02-24)
彭情宝[7](2013)在《论司法审查行政裁决的强度——基于商标行政裁决“循环诉讼”的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裁决,作为一种多元社会纠纷解决机制,是"国家职能分工的一种自我调节与完善",~①在现实中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但行政裁决并不具有终局性,在行政裁决涉及的民事争议当事人对行政裁决结果不服时,还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进行救济,即请求法院对行政裁决予以司法审查。法院在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同时,该如何审查行政裁决,该如何正确界定司法审查权与行政裁决权的边界,确立法院介入和干预行政裁决案件的(本文来源于《全国法院第25届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集:公正司法与行政法实施问题研究(下册)》期刊2013-11-01)
李鹏[8](2013)在《论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诉讼案件中司法变更权的引入》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法院受理的房屋拆迁类纠纷案件与日俱增,其中因不服行政裁决而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比重很大。此类案件名为行政诉讼,实为解决拆迁双方的民事纠纷。目前因司法判决类型不完整,导致法院、行政机关、相对人叁方皆处于不利境地,故在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诉讼案件中引入司法变更权势在必行。从国家权力配置、与国内行政处罚中司法变更权相通之处及对域外司法变更权考察的角度来看,在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诉讼案件中引入司法变更权是可行的。基于其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文提出了引入司法变更权的特有原则、具体规则及对司法变更权应有的监督。(本文来源于《行政与法》期刊2013年06期)
梁俊明[9](2013)在《土地行政裁决诉讼案件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通过统计中原某市在2002年至2012年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发现,土地行政裁决案件在该市受理的全部行政诉讼案件中占有较大的比例,成为当前行政审判的一项重点、难点和热点工作。本人利用工作便利,查找出了2008年至2012年中原某市受理的所有的一审土地行政裁决诉讼案件313件。以此为基础,对该类案件的类型和产生原因进行了研究,由于该类案件大多涉及历史遗留问题,着重研究了该类案件在不同历史时期产生的特点和原因。而且,对313件土地行政裁决案件所体现共同特点进行了分析,指出该类案件存在的案件分布不均衡、涉案法律关系复杂、当事人之间矛盾争议大、案件服判息诉率低、政府行政不作为现象突出等特点。结合司法审判实践,对土地行政裁决案件的司法救济途径的发展变化进行了梳理,介绍了审理该类案件由民事诉讼途径向行政诉讼途径转变的过程,研究了司法审查过程中存在的诸如审查对象的双重性、认定事实困难、证据单一且不扎实、法律适用复杂和司法自由裁量权较大等特点。依据该313件土地行政裁决案件的一审判决结果,对裁判方式进行了分析梳理,研究了裁判方式的运用情况。同时,研究了该类案件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分析该类案件的司法审判实践发现,目前的行政审查模式不能有效解决该类案件当事人之间的实质争议。围绕有效破解该类案件“官了民不了”的现实问题,在解决当事人行政争议的同时有效化解当事人之间的土地权属争议,分析了通过民事诉讼、行政附带民事诉讼、赋予司法变更权、确定当事人制度等多种途径化解该类纠纷的利弊,认为现实的完善途径应当是赋予审判该类案件的司法变更权,在审查被诉的行政裁决合法性的同时,一并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土地权属民事争议。(本文来源于《郑州大学》期刊2013-05-01)
尹少成,孙峰[10](2012)在《行政裁决诉讼救济制度新探——关于构建民事附带行政诉讼的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裁决作为救济链条上的一个环节,本身也需要救济,特别是诉讼救济的保障。我国关于行政裁决诉讼救济经历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叁条不同的诉讼路径,但不同路径仍然存在难以逾越的障碍。借鉴日本当事人诉讼的思路,也存在理论上和观念上的障碍。因而,从有利于行政裁决制度发展的角度出发,有必要建立一种新型的诉讼救济路径,即民事附带行政诉讼。(本文来源于《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学报》期刊2012年02期)
行政裁决诉讼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行政复议制度的性质关系着整个行政复议制度的定位和制度设计走向。一国(或地区)的政治权力由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构成,任何公权力组织的活动均不外乎适用此叁权或其中之一、二。复议行为适用的裁决权所具有的司法性质,决定了行政复议制度的司法化性质。在司法化性质前提下,复议裁决主体必须具备司法化相应的特征,即尽可能的保持独立、中立,以及裁决程序的司法化。而超然、中立的身份决定了复议裁决主体不应该成为后诉的被告。这种制度设计有利于提高复议裁决质量、彻底解决行政纠纷、提高复议裁决主体的权威和尊严。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行政裁决诉讼论文参考文献
[1].黄俊峰,周驰宇.村委会成行政诉讼被告法院裁决促依法履职[N].湖南科技报.2019
[2].田勇军.行政复议裁决主体不应作诉讼之被告——以行政复议制度性质为视角[J].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5
[3].彭情宝.论司法审查行政裁决的强度——基于商标行政裁决“循环诉讼”的分析[J].学术论坛.2014
[4].韩思阳.行政裁决纠纷的诉讼选择[J].政法论丛.2014
[5].袁红兵.论行政诉讼中的异议制度——程序裁决视角[J].特区经济.2014
[6].李文阁.行政裁决在行政诉讼中是否可诉[N].检察日报.2014
[7].彭情宝.论司法审查行政裁决的强度——基于商标行政裁决“循环诉讼”的分析[C].全国法院第25届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集:公正司法与行政法实施问题研究(下册).2013
[8].李鹏.论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诉讼案件中司法变更权的引入[J].行政与法.2013
[9].梁俊明.土地行政裁决诉讼案件研究[D].郑州大学.2013
[10].尹少成,孙峰.行政裁决诉讼救济制度新探——关于构建民事附带行政诉讼的思考[J].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