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犯罪心理学教学中的问题及对策探析

新时期犯罪心理学教学中的问题及对策探析

彭琨

(河南警察学院,河南郑州450000)

中图分类号:G42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41-1413(2011)08-0000-01

摘要:新时期犯罪心理学教学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细节方面的问题,这导致其与整个心理科学在理论与实践发展的不协调,很难适应新时期犯罪斗争方面的需要。所以,加强犯罪心理学教学建设,适应新时期发展的需要,已经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

关键词:犯罪心理学;教学;问题;对策

一、新时期犯罪心理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1.学科设置与定位的滞后性

在公安类院校当中,将犯罪心理学作为专业性的基础课,将其列入考查的范围内,并没有将其当成主干专业课程来对待,这主要是由于传统思想导致了在学科认识上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严重影响了人们对这一学科的重视程度,犯罪心理学的学科地位没有得到确认。

由于对犯罪心理学在学科定位方面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导致了在学科设置方面也存在滞后性。学科设置的课时相对较少,很难满足实际教学需要,再加上很多大学生的心理学基础较弱,不能将犯罪心理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中,这使得教学的实效性很难得到满足。

2.教学方法与组织形式的单一性

当前,由于部分教师对犯罪心理学定位上存在偏差,将其定位成侧重理论知识的文科类科目,在开展课堂教学的过程中,只是强调了单纯意义上的理论讲授,并没有突出犯罪心理学的实践特色;再加上学校与政法部门之间的沟通机制还不是很完善,这导致了学生在对犯罪心理学知识进行运用的时候存在较大的困难。

3.师资队伍结构的不合理性

师资队伍结构的不合理性主要体现在了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教师知识结构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当前从事犯罪心理学教学的教师,由于其主要的专业是心理学,其法学、公安学、犯罪学等方面的知识存在欠缺,导致其知识结构不合理,难以适应犯罪心理学教学的需要;二是,公安实践经验缺乏。当前从事犯罪心理学教学的教师,由于其没有参与基层公安实践方面的工作,没有这方面的感性认识,在对理论进行讲解的时候,还是强调理论,并没有将理论与实践很好的结合起来,导致理论与实践之间相脱节。

二、提升犯罪心理学教学的有效对策

1.重新审视学科设置与学科定位

犯罪心理学的科学设置应该充分按照教育部所颁布的专业目录,来进行设置,将其列为公安类的专业基础课,将考察的形式设定为考试,以引起教师与学生对这门课的重视程度。为了充分保证犯罪心理学的教学课时,可以在原先犯罪心理学课程设置的基础上,多安排相关的教学课时,来满足教学的实际需要,从量的积累出发,来真正达到质的飞跃,保证实际的教学效果。另外,为了更好的培养大学生将来能够更好的开展基层工作,在犯罪心理学中重点明白犯罪分子心理方面的问题、警察本身心理健康方面的问题以及侦查心理线索等等,这有利于犯罪心理学更好的运用。

2.构建多样化的教学方法与组织形式

众所周知,人的心理是处在不断的发展变化之中的,其中的相关规律需要经过适合于该学科的基本特点的方法去加以认识。由于犯罪心理学的理论性与实践性方面都比较强,因此在教学方法与教学的组织形式方面,应该强调多样化与实用性,与该学科的性质、基本特点相符合。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应该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的结合起来,还应该注重学校和当地政法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特别是犯罪心理学教学一线的教师,应该深入到当地政法部门进行实践,真正学会去使用犯罪心理学方面的知识来分析实际问题。另外,在教学实践的过程中,教师也可以将犯罪心理学的组织形式多样化,可以根据教学实际需要,多安排学生做心理测试与心理方面的实验。对学生进行心理方面的咨询活动,并且看办相关的书籍资料供学生在课余时间进行阅读,积极引导学生利用课堂上学到的心理学方面的知识去解决实际生活中遇到的心理方面的问题,并学会从犯罪心理学的视角去分析当前存在的一些社会问题,提升学生学习犯罪心理学的兴趣,启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提升教学效果。

3.注重师资队伍结构建设

犯罪心理学建设的关键是师资,好的师资队伍对于提升犯罪心理学的教学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针对前面提到的师资队伍结构方面存在的两个问题,在进行师资队伍结构建设方面,还应该从以下两方面来应对:一方面,加大对犯罪心理学教师的培训力度。作为犯罪心理学方面的教师,应该中分认识到这一学科在今后公安工作当中的重要性,增强自信心,在理论方面争取能够有所突破,学校领导也要充分认清犯罪心理学的重要性,本着从学生的角度出发,下大力气提升教师的素质,可以充分利用节假日集体组织教师到来进行公安学、法学、犯罪学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增强自信心,逐步加大对犯罪心理学的科研力度,在理论上构建完善的犯罪心理学学科理论体系。[4]另外,还应该采取相关的鼓励措施,积极鼓励教师利用课余时间自己来补习相关的课程,在进行年终教师考评的时候,对这方面的教师给予适当的倾斜,形成教师主动去“充电”的良好局面。另一方面,由于犯罪心理学需要充足的公安实践方面的经验。学校可以在和当地公安部门协调沟通的前提下,深入到公安部门工作实际,掌握一些第一手的感性方面的资料,特别是了解基层公安民警的实际需求,去不断积累公安实践方面的经验,通过切身体验,真正提升实践水平便于在教学实际中教学更加具备针对性,具有时代气息,真正体现出犯罪心理学的应用性特点。

总之,从当前的犯罪心理学教学的实践来看,其还存在着学科设置与定位的滞后性、教学方法与组织形式的单一性与师资队伍结构的不合理性等三个方面的问题,针对上述问题,采取重新审视学科设置与学科定位、构建多样化的教学方法与组织形式以及注重师资队伍结构建设等多方面的措施,一定能提升犯罪心理学的教学水平。

参考文献:

[1]黄国强.犯罪心理学学科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1).

[2]张永海.关于犯罪心理学教学方法的研究[J].辽宁警专学报,2005(5).

[3]康杰,张辉.犯罪心理学教学改革的实验研究[J].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z1).

[4]梅传强,孙晶.犯罪心理学教学改革创新研究[J].海南司法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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