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边远贫困地区基层检察院建设谈基层检察工作改革的着力点

从边远贫困地区基层检察院建设谈基层检察工作改革的着力点

广西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检察院

摘要:加快推进检察改革,既是从根本上解决检察工作面临的诸多矛盾和问题的必由之路,也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基层检察院作为检察机关的基础,既是检察业务的前沿阵地,也无疑是改革的前沿阵地。如何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谋求发展,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从制度上保证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检察权的需要,是摆在基层院面前的一个紧迫而现实的问题。根据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对司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总体部署,本文就基层检察院工作改革的着力点,谈谈个人肤浅的认识。

关键词:贫困;改革;着力点

一、基层检察工作发展的现状

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全体检察干警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为维护社会主义民主法制,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和司法体制的日益完善,检察事业也不断创新发展,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但是,也不可否认,改革的效果还不够十分理想,一些思想观念、管理模式、工作方式、运行机制,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一是思想观念的问题。二是领导体制的问题。

三是管理方式的问题。四是激励机制的问题。

二、基层检察工作改革的着力点

1、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增强服务大局意识。思想是行动的指南。改革力度是否到位,关键取决于思想解放是否到位,观念更新是否到位。因此,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是的首要问题。一是要提高敢闯敢干敢试敢为人先的创新意识,以高度的政治和历史责任感,把握机遇,振奋精神,知难而进,不断开拓,不断发展。二是要树立实事求是的观念。只有实事求是,才能把握客观规律。要认真梳理各项检察改革的思路、观点、举措和有关原则,去粗取精,纠编求正,不能一哄而上,盲目乱改,要使改革向着正确方向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三是要树立服务大局观念。古人云:不谋大局者,不足谋一域;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对检察工作来说,就是一切改革都要有利于党和国家大局,要通过改革,更好地运用检察职能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服务。

2、依靠党委领导,服务工作大局。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人民检察院,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不仅担负着对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活动的监督职责,同时肩负着打击刑事犯罪严惩腐败的重任。基层检察院工作作为整个检察工作的基础和前沿,其工作开展得如何,人民群众感受最直接,最真切,能否达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拥护和支持,不仅事关改革发展、社会稳定能否有一个良好环境,更重要的是事关人心的向背,事关党的执政根基稳固与否。所以,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基层检察院工作改革创新,要充分认识基层检察工作在检察工作全局,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所处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自觉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自觉将自身的工作融入党领导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事业之中,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棋盘”上,找准自己的位置,才能保证检察工作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统一性,做到与时俱进,不走弯路。

3、改革领导体制,积极探索实行垂直领导的可行性。检察机关实行双重从属制,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检察领导体制,是历史的必然选择。但是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和法制化进程的不断深入,这种领导体制已越来越不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发展的要求。因为一方面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地方各级检察院的人事管理权都在地方党委,上级检察院只是协助管理的协管机关,“协管”实际上是形同虚设;另一方面地方各级检察院的经费和物质保障都来源于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实行的是分级保障,这样检察机关的人、财、物均受制于地方,导致的最终结果就是检察机关管理的属地化,检察院成了名副其实的服务于地方的机关,检察官成了服务于地方的官员,检察机关内部的上下级领导关系名存实亡,领导力度苍白无力,这种难以克服的弊端与宪法确立的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的原则构成了直接的冲突,从而很容易酿成司法的地方保护主义,割裂司法权的统一行使,危害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属于全国性“公共产品”范围,根据事权财权相统一的原则,笔者认为,检察机关可以也应当垂直领导。4、加强班子建设,创新管理机制。在基层检察队伍中,领导班子的水平决定着基层检察的整体水平。基层检察工作要科学发展,必须有一支高素质的领导班子,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层。所以,如何加强基层院的党组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具有决定性的意义。这就要求基层院的党组书记、检察长作为班子的核心,要有全局意识,超前意识,自加压力,坚定地站在时代潮流的前头,不断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检察工作新思路,当好率先垂范、敢于走险路的“领头羊”,敢于飞跃险谷的“领头雁”,敢于开拓进取的领路人。同时要发扬民主,善于集思广益,自觉将自己置于班子成员和群众的监督之下,不做不受纪律和制度约束凌驾于组织和群众之上的特殊干部、特殊党员;班子成员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带头“谋事”,以“一把手”掌舵我划桨、风雨同舟的整体意识,自觉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确保党组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建立好以工作目标责任制为核心的绩效管理机制、政绩动态考核机制、选人用人机制和内部监督机制,推进各项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正确实施和各项工作目标的落实。

5、加强人事管理体制,规范考核标准。在推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既要开拓创新,又要求真务实。一方面,应注意将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主动向地方党委和上级检察院反映,寻求支持和帮助,在地方党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共同关心下,与同级组织、人大、人事部门进行认真协商,取得共识,研究制订出推行改革的具体实施办法。同时,应主动邀请组织,人大、政法委、人事部门以及上级检察院派员参加,征求意见,接受监督,并形成制度,以加强具体领导,保证在对检察官的竞争、选拔、考核、任用上增强透明度,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另一方面要严格按照《检察官法》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发挥《检察官法》管理检察干部队伍的有效作用。考核干部时,要根据德、能、勤、绩、廉五个基本条件,并紧密结合基层院实际和各部门的工作性质及岗位职责要求,制定出有针对性的标准,使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人员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具有适应性、竞争性和工作的主观能动性,从而提高推进改革的可操作程度。同时要结合选人用人的标准条件,制定出具体量化的考核目标和要求,使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不同部门人做到考核有据可依,克服人情、认识偏差等主观因素的干扰,提高考核工作的合理程度,真正使一批德才兼备的年轻干部脱颖而出。

6、争取政府支持,加快科技强检。第一,基层检察院的检察长要主动运用协调技巧做好沟通工作,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上级机关的财力支持、专项补助,从而在保障人员工资和机关正常经费的同时,把加快科技强检步伐,关心和解决检察机关及其干警工作生活实际困难抓在手上,认真落实从优待检的各项政策,解决好办公办案用房、干警住房、干警福利、办公办案车辆等问题,以消除检察干警的后顾之忧,创造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的良好环境;第二,要发挥勤俭建检的传统,节省每一分钱,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科技发展方面,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加紧加快培养网络人才,使人人都成为懂法律、懂微机、会开车,即“有理论、会说话、会写字、会走路、业务精”的检察工作现代行家里手;第三,要把先进的现代化设施装备用到办案第一线,用科技的手段发现和突破案件,以提高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科技含量,使基层检察工作适应和符合先进生产力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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