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过程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司法过程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导读:本文包含了司法过程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司法,过程,舆情,美国,法律,最高法院,裁判。

司法过程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武飞[1](2019)在《论司法过程中的案件事实论证》一文中研究指出案件事实既是对事实存在的描述,也是对事实存在的评价。司法过程中的事实认定可以在理论上被区分为事实发现与事实论证。事实发现的过程是推论性和判断性的,它帮助法官初步获得事实认定结果;而事实论证的脉络则是回溯性的,它要求法官用一种审视的眼光回看事实发现的过程,对所认定的证据事实与裁判事实进行检验并形成内心确信。就案件事实论证的正当性而言,案件事实认定理由应达到真实性、决疑性、叙事融贯性、说服有效性、经济性等标准。案件事实论证可借助于多种论证模式,其整体论证模式具有可废止性。借助于有效论证,司法裁判可以最大限度地接近客观真实,实现对事实之"真"的追求。(本文来源于《法学家》期刊2019年06期)

徐智超,王娜[2](2019)在《以卡多佐视角浅析司法过程的性质及其对中国司法建设的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继南北战争之后,"严格遵循先例"原则难以适应日益复杂的美国社会。而卡多佐通过《司法过程的性质》提出的重实务轻逻辑的思想,将古旧呆板的法律从书本中释放出来。提出让法官自由的创造法律,让高效便民、公平正义的精神融入法律法规。他的这一思想推动法律从"遵循先例原则"迈入"实用主义法哲学"的新纪元。当代中国,司法改革如火如荼,面临着诸多难题,对司法人员和司法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来源于《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5期)

林嘉丽[3](2019)在《美国法官如何裁判疑难杂案?》一文中研究指出《司法过程的性质》最初是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本杰明·内森·卡多佐在耶鲁大学做的一个讲演。该书自1921年出版后一直受到美国法学界和法律各界的好评。中文版由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朱苏力翻译。作者在书中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介绍了美国司法的运作过程。全书通过法(本文来源于《民主与法制时报》期刊2019-07-18)

杜文晶[4](2019)在《我国网络舆情对司法过程影响的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丰富了人们的业余生活,从此民众进入了具有新的传播特点和规律的大数据时代。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衍生出许多具有社交功能的互联网产品,它们的多样性、灵活性、自由性让民众的虚拟生活有了更多的选择性。比如说,参加换届选举过去一般是线下活动,而现在政府结合了互联网方便、快捷的优势,更多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投票选举方式。借助互联网的东风,民众参与政治活动、社会活动、经济活动、司法活动的热情明显提高。最近几年引发民众关注的热点案件一般都是发端于知名的网络新闻媒体或者享有较高话语权的的自媒体,例如江苏昆山“反杀案”、于欢“辱母杀人案”、药家鑫案等。一定意义上的网络舆情是民意的外在表现形式,是公众对社会生活中各个方面的问题尤其是热点问题的或显或隐的反应,通过网络平台参与案件的讨论、监督案件的进展是一种新型网络舆情监督司法机关的方式。但是网络舆情并不一定代表着正义的声音,也不完全代表民众心中真实的的想法,在鱼龙混杂的社会中,总是会出现一些非理性的声音甚至是病态的价值观左右着网民的想法。还有一些利益群体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利用网络舆论,使之成为一种独树一帜的舆情搅在民众在网络上发出的真实声音里。所以,网络舆情对司法过程的影响是具有积极和消极两个方面的,透过具体的案例可以折射出网络舆情在不同的社会阶层发酵是如何对司法过程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的。我国网络舆情的发酵、形成、传播具有区别于非网络舆情的显着特点,研究它对热点案件司法过程影响是一个必要的基础环节。通过对网络舆情形成的成因研究以及分析网络舆情在具体的案件中影响司法过程的方方面面进行研究,明确网络舆情是怎样参与到司法过程的具体步骤,提出解决方法使得网络舆情与司法过程之间达到一个平衡点,使其可以良性的互动,发挥各自优势助力法治中国的建设。(本文来源于《哈尔滨商业大学》期刊2019-06-06)

王晓霞[5](2019)在《司法过程中的利益衡量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长期以来,法官在司法过程中对案件进行裁判都惯用演绎推理的方法,当然,在案件事实清楚同时法律语义明确的前提下,可以径直使用演绎推理的方法,但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关系愈加复杂,仅仅依靠演绎推理方法不足以完全解决司法中的种种疑难案件。相比之下,利益衡量方法因其具有较强的主观能动性,恰好对现有的推理方法起到很好的补充作用。本文将重点论述利益衡量方法在司法过程中的应用问题,并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利益衡量操作的具体方法和规制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研究背景和研究方法、研究目的和研究意义、以及国内外前人的研究成果。第二部分论述利益衡量的基本概念和司法过程中对利益衡量方法的界定。在本节中,通过总结前人对利益衡量概念的分析给出自己的见解,得出利益衡量是在实际的司法裁判中,法官对涉及到的利益进行衡量并选择适用的法律,最终选择出需要维护的正当利益,并找出适合的法律依据,从而实现裁判的法律化和公正化的过程。第叁部分论述了司法过程中运用利益衡量方法的必要性及适用原则。司法过程中运用利益衡量方法有其客观的必要性,同时也指出利益衡量方法在适用过程中也要遵循合法性、社会利益最大化、正当激励、司法克制等原则。第四部分是论文的重点,主要论述利益衡量方法的适用范围及具体操作方法。具体操作方法从案件分析及利益识别到案件法律依据的构建,其间存在一个流程。第五部分对利益衡量方法的缺陷及规制进行论述。针对利益衡量方法本身具有的缺陷,从内部和外部提出相关规制方法。本文运用了学理分析、文献分析和案例分析的研究方法,对利益衡量在我国司法中的应用问题进行了研究,从而完善利益衡量方法在我国司法裁判中的运用标准和规制程序,促进司法公平正义。(本文来源于《沈阳工业大学》期刊2019-06-03)

李瑞杰[6](2019)在《从“纸面上的刑法”到“行动中的刑法”——读《刑事司法过程的刑法学建构问题研究》有感》一文中研究指出着作者:刘远出版社:人民出版社出版时间:2018年12月南京师范大学教授刘远的新着《刑事司法过程的刑法学建构问题研究——刑法学司法逻辑化的方法论》,是作者对自己多年来不懈追求"刑法学司法逻辑化"的方法论的集中阐释。该书既没有依赖"从文本到文本"的演绎或归纳,也没有沉湎于对司法个案的精细化处理,而是对引发犯罪论体系流变的哲学思潮进行了比较广泛、细致的梳理和考辨。从这个意义上(本文来源于《人民检察》期刊2019年07期)

周威[7](2018)在《中国基层司法过程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公众对于司法权在社会结构中的功能和作用抱有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期待。然而,排除部门法中对于各项具体法律制度的研究,理论界对于司法的性质、界限以及司法运作机制的系统探讨和研究则相对欠缺,这与人们对于司法所寄予的高度期待形成了鲜明的反差。因此,有必要引进司法过程的观察视角和研究方法。司法过程的独特之处在于从行为过程关注司法审判活动。因此,过程视野中的司法审判是一种实际的而非设想中的,动态的而非静态的,行动中的而非书本上的法律现象。同时,司法过程就是司法权力运行的实际过程。按照司法审判的运行逻辑,司法过程主要包括法官和法院的管理,诉讼的受理,审判组织的组成,开庭审理活动,裁判结论的形成和宣布等各个环节。本文将司法过程的内容分为司法过程的参与者、审判的过程、基层法官的法律思维叁个部分,同时,选取L县基层法院作为分析对象,从而进行过程分析方法的具体梳理。首先对司法过程的参与者做出了具体分析,分为基层法官的管理、基层民事审判组织的形成、律师的诉讼参与叁个部分进行介绍。通过制度梳理和总结来发现基层司法中需要以法官作为主导,也需要律师和其他主体的参与。以此角度来寻找制度与实践中的重合和分歧,从而进一步明确司法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其次,介绍基层民事审判的基本流程。基层民事审判的基本流程除了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执行外,还存在法律规定之外不成文的规定和实施细节。以实际案例来梳理基层民事审判的基本流程具有重要意义,以此为基础也能够了解到基层法官在民事审判中碰到的干扰性因素及其处理方式,从而使得审判流程更加具体实在。最后,以民事审判为例分析基层法官的法律思维。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方法不仅体现于法官的法律思维中,也表现于法官的司法裁判说理与论证之中。同时,在司法实践中还需要法官对于利益衡量的准确把握,才能提升裁判的公平性。司法过程的分析方法为我国的司法研究领域带来了新的研究视角和分析角度。在基层司法的具体运作中不难发现,基层民事审判在应对各项诉讼活动中的影响因素时,其主要原则仍是依据法律规定。在诉讼活动中所采取的部分具有基层色彩的手段,则是为了服务于纠纷解决这一最终目的。在研究基层司法的过程中借用司法过程的分析方法,有助于把握现实与制度之间的契合与分歧,为今后的理论研究提供了借鉴和方向指引。(本文来源于《浙江财经大学》期刊2018-12-01)

卢超[8](2018)在《从司法过程到组织激励:行政公益诉讼的中国试验》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经过两年的政策试点,已被正式吸纳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条文中,各地涌现出的创新政策、典型案例以及试点过程均值得总结分析。通过实证分析发现,行政公益诉讼试点所采取的压力控制模式具有制度优势,但也带来一定的消极效应;检察建议作为诉前程序,在行政公益诉讼过程中起到了节约司法成本的过滤功效;从司法裁判的角度来看,针对"不履行法定职责"现象,行政公益诉讼在法解释学运作上遭遇了诸多困境。但从监管型国家的视角观察,在社会性监管领域尤其是环境监管中,行政公益诉讼在实践中显现出组织激励和政策聚焦的制度潜能,使得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得以运动式治理的模式履行。而且,相比于官僚考核、督察约谈等科层制内部控制手段,行政公益诉讼具有更大的法治化发展空间。展望未来,需要提前应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对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冲击,与传统主观诉讼的框架进行妥当衔接,并进一步发挥行政公益诉讼的政策聚焦功能。(本文来源于《法商研究》期刊2018年05期)

邓琦,杜文晶[9](2018)在《关于网络舆情对司法过程影响的调查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从传统媒体到新兴媒体的技术转变,人们通过网络表达情感的方式也在潜移默化的发生变化。随着网络受众群体的不断扩大,人们的网络话语权也从静态跨越到动态。在新时代的背景下,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需要。由于不同社会阶层的利益分歧,社会矛盾产生了冲突和激化,网络舆情呈现多元的发展趋势。正是因为网络舆情多变的可能性、随意性、不定性,对司法过程的影响不再单一。同时,网络言论的泛化,导致了网络传播信息的真伪良莠不齐。完善网络舆情的传播机制,控制网络舆情的风险,对于网络舆情和司法过程之间的良性互动的建立和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本文来源于《经济师》期刊2018年09期)

张书勤[10](2018)在《司法过程中如何处理情理法关系》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人的传统法观念是一个复合的、多元的观念体系;中国人心目中理想的法律是“天理”“国法”和“人情”的叁位一体。那么,中国传统法律在叁者之中处于什么地位呢?在一些学者看来,在法之上还有天理、人情。而这些规范之间并不是相互独立和封闭的。如果以“天”为“彼岸”(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8-08-21)

司法过程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继南北战争之后,"严格遵循先例"原则难以适应日益复杂的美国社会。而卡多佐通过《司法过程的性质》提出的重实务轻逻辑的思想,将古旧呆板的法律从书本中释放出来。提出让法官自由的创造法律,让高效便民、公平正义的精神融入法律法规。他的这一思想推动法律从"遵循先例原则"迈入"实用主义法哲学"的新纪元。当代中国,司法改革如火如荼,面临着诸多难题,对司法人员和司法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司法过程论文参考文献

[1].武飞.论司法过程中的案件事实论证[J].法学家.2019

[2].徐智超,王娜.以卡多佐视角浅析司法过程的性质及其对中国司法建设的启示[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9

[3].林嘉丽.美国法官如何裁判疑难杂案?[N].民主与法制时报.2019

[4].杜文晶.我国网络舆情对司法过程影响的研究[D].哈尔滨商业大学.2019

[5].王晓霞.司法过程中的利益衡量研究[D].沈阳工业大学.2019

[6].李瑞杰.从“纸面上的刑法”到“行动中的刑法”——读《刑事司法过程的刑法学建构问题研究》有感[J].人民检察.2019

[7].周威.中国基层司法过程研究[D].浙江财经大学.2018

[8].卢超.从司法过程到组织激励:行政公益诉讼的中国试验[J].法商研究.2018

[9].邓琦,杜文晶.关于网络舆情对司法过程影响的调查研究[J].经济师.2018

[10].张书勤.司法过程中如何处理情理法关系[N].检察日报.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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