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及监管对策

浅议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及监管对策

贾令龙

(济宁市公安消防支队,山东,济宁,273500)

【摘要】本文结合工作实际,就公共娱乐场所火灾危险性及消防安全隐患进行详细分析,并进一步提出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对策。

【关键词】公共娱乐场所;火灾危险性;消防安全;监管对策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公共娱乐场所呈现逐年增加,但同时发生火灾事故也明显增多,而且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也较多。例如:2008年9月20日23时,深圳市一社区舞王俱乐部发生特大火灾,共造成43人死亡、88人受伤;2009年1月31日23时,福建省长乐市一“拉丁”酒吧发生火灾,造成17人死亡、20人受伤。2014年12月15日零时20分左右,河南新乡一KTV发生火灾事故,造成35人受伤,其中有1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为此,研究和探讨公共娱乐场所火灾危险性及消防安全监管对策,已经成为摆在公安消防监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课题。

1.公共娱乐场所火灾危险性分析

公共娱乐场所是指供公众使用的下列场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室内游艺、游乐场所;其他公共娱乐场所。

从调查情况来看,公共娱乐场所多建在人员集中地段,或附设在其它建筑物内。这些场所布局紧密、防火分隔差、防火分区小,而且有的公共娱乐场所为了防盗和便于管理存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等现象,再加上在设计时存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宽度、疏散门的开启方向不符合防火设计要求等不符合消防安全的问题。从消防安全角度来看,这些都是公共娱乐场所潜在的火灾危险性。正是由于存在这些火灾危险性,加上这些场所人员密集、灯光暗淡等特点,一旦起火,容易引起混乱,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

2.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分析

2.1未经消防审核,留下大量火灾隐患

某些公共娱乐场所未经消防审核,擅自改变建筑物或场所的使用性质;有的不经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有的验收不合格也投入使用,而与之相匹配的消防设施没有跟上,事后又无法弥补,致使消防设施先天不足,留下大量火灾隐患,增大了火灾危险性。此外,消防器材缺少,自动消防设施故障、停用,以致不能正常运行。

2.2易燃可燃物品多,火灾荷载大

大部分公共娱乐场所(如一些影剧院、礼堂)的屋顶建筑构件是木质结构或钢结构,舞台幕布和木地板是可燃的,观众厅天花和墙面为了满足声学设计音响效果,大多采用可燃材料进行装饰装修,而一些歌舞厅、KTV、卡拉OK厅、夜总会等场所更是讲究豪华气派,采用大量木材、塑料、纤维织品等可燃材料进行装饰装修,直接导致火灾荷载大幅度增加。

2.3安全出口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安全出口设置数量、设置位置、安全疏散距离、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这是近年来公共娱乐场所火灾造成群死群伤后果最主要的原因。某些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出口数量少,相邻设置间距不足,降低了疏散能力和效力;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安装位置不合理,影响其应起的疏散指示作用,甚至没有起到该作用。

2.4用火用电管理不善

大多数公共娱乐场一般采用多种照明灯光和各类音响影视、电脑、空调等设备,而且数量多、功率大,经过长时间连续运转,常常会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有些灯具在持续工作后的表面温度很高,一旦可燃物品靠近极易引起火灾。此外,由于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混乱,经常出现随意增加用电设施,甚至出现用铜丝代替保险丝,将临时线路混搭乱接等现象。再加上顾客素质参差不齐,吸烟人多,经常会出现一些顾客将未熄灭的烟头随处乱丢现象,而且一些娱乐场所为了烘托气氛经常直接在室内使用烟火。这些现象的产生,致使公共娱乐场所的火灾隐患始终无法得到根除。

2.5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有些场所并没有按照规定建立用火用电、防火检查、员工培训、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火灾隐患整改、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之经营者不重视消防安全管理,火灾隐患整治不力,消防投入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善,只追求经济效益,忽视了安全措施。还有部分单位从不对工作人员进行防火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上岗前没有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没有对防火安全疏散预案的进行演练,不具备安全防火知识和火场逃生方法,心理承受能力差,在火灾发生时不能引导顾客逃生,缺乏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3.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对策

3.1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把消防审核关

从源头上加强公共娱乐场所消防监督管理,减少先天性火灾隐患潜伏。一要严把建筑防火审核关,依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审批审核;二要加强施工特别是装修阶段的监督管理,使其使用材料性能上符合规范要求,达到耐火等级;三要把好验收关,督促落实消防设施器材,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制;四要严格做好开业前检查,充分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

3.2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

公共娱乐场所在安全出口设置上一定要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即安全出口的数量不少于2个,净宽度不小于1.40米;商住楼内的公共娱乐场所与居民住宅楼安全出口要分开设置,改建或扩建后的公共娱乐场所安全出口数量不够的可以加外接楼梯或利用其他办法达到规范要求,同时要保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营业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阻塞。

3.3严格控制并加强场所内用火用电管理

严禁在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电气线路的敷设,电器、空调设备的安装,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施工安装规程,采取必要的防火、隔热措施;电气设备必须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检查维修,用电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线路,吊顶内电气线路应穿管保护,远离可燃物;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和营业结束后,应指定专人进行用火用电安全检查。

3.4要从制度管理上扼制火灾隐患

公共娱乐场所要根据场所情况,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防火检查、巡查制度;安全疏散管理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值班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配电房操作规程;消防控制设备操作规程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贯彻执行。要用制度规范人的行动,从制度管理上扼制火灾隐患的形成。

3.5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

公安消防机构要充分利用“119”宣传日和日常宣传,用上街宣传,播放消防录象、录音,到单位给员工上课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使城乡居民人人理解消防、懂得消防、自觉遵守有关规章制度,爱护消防设施,配合消防机构和派出所搞好消防工作,深入开展“四个能力建设”活动。要求公共娱乐场所在单位内设置消防警示语、疏散指示标记,时刻提醒顾客注意防火,保护好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在显眼位置设置场所疏散路线图,帮助顾客在发生火灾时能迅速离开危险地,并可插播相关消防录象、录音来教育顾客。

4.结束语

总之,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是公安消防部门消防安全监管工作的难点。要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仅靠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共娱乐场所本身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全社会成员的消防法律和安全意识普遍提高了,才能真正筑牢消防安全这一“防火墙”,避免公共娱乐场所火灾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

[2]GB50222-2001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S].

作者简介:

贾令龙,男,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公安消防大队助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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