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文法学院杭州310009
摘要:在席卷全国际金融危机中,教育市场被赋予了更多的期望。中国教育部于2009年初决定全面启动起草《终身学习法》,为解决“球的三农”、就业、再就业问题,建设学习型社会作重要支撑,是中国终身教育在金融危机中的积极应对和体系化发展的指引。
关键词:市场准入教育投资人力资源TheStrategyandAchievementoftheLegislationforChineseLifelongStudyintheFinancialCrisis
ChenXiaozhen
Abstract:Sweepingacrosstheinternationalfinancialcrisis,theeducationmarkethavebeengivenmoreexpectations.ChineseMinistryofEducationdecidedtostartearlyin2009thedraftingof“lifelonglearning”,inordertoaddressthe“ballofthethreerural”,employment,reemploymentproblem,theconstructionofalearningsocietyasanimportantsupport,arelifelongeducationintheChinesefinancialcrisis,thepositiveresponseandthedevelopmentoftheguidelinessystem.
Keywards:MarketaccessInvestmentineducationHumanresources
【中图分类号】G40-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646(2009)04-0005-02
2007年中期开始暴露的美国次贷危机已演化成一场波及全球的金融海啸并危及实体经济,至今没有“触底”迹象,由此带来的世界失业人口将上升到10年来全球失业人数的最高点。当前中国需要安排就业的人数达2400万人,还有7亿多从业人员要更新知识技能,中国终身学习体系建设面临前所未有的市场和机遇。从工业革命以来,每一次经济危机后,都会使就业再就业培训及其他教育连带产业快速发展,基于2008~2010年中国教育与培训行业应对金融危机影响及发展策略咨询报告,在教育部起草终身学习立法之际,笔者结合终身教育立法的发展进程,对我国目前教育培训行业管理、市场运作等亟待探讨的问题试做分析。
1.国家发展成人教育对大国崛起的战略意义
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把教育对人的潜能开发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联系起来,可以说具有划时代意义。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法、美、德、日等各国的经济复苏伴随着成人教育相应发展。终身教育发源国法国战后加强了成人教育(继续职业教育)的立法工作,1971年陆续颁布了《终身继续教育法》、《职业训练法》等,此后两度补充修改,使其更加详尽、完善。美国教育法制十分完备,《成人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劳动力投资合作法》等为成人教育立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德国各州自1970年以来,陆续制定了《成人教育振兴法》以及针对在职者的带薪教育制度,完成了成人教育法制化的过程。日本在1979年成立了终身教育学会,并于1990年颁布实施《终身教育振兴法》,加大国家和地方政府对教育的投资并鼓励和支持企业和民间团体参与终身学习事业。90年代初,英国政府提出“终身学习关系到英国的命运和前途”,标志着进入一个“新的学习时代”,从而建立起以“产业大学”为龙头的学习化社会体系。韩国《终身教育法》于1999年施行,已将近十年,为终身教育发展提供了动力。
世界上有三次落后国家追赶上先进国家的成功例子。第一当属美国追赶英国,尔后是日本追赶美国,随之是韩国追赶西欧。他们成功的一个显著的共同特征就是:延长受教育年限。当人均受教育年限延长,给经济发展提供了动力,人均GDP就上升。①
面对2009年美国经济可能的复苏,奥巴马就任总统后,重新授权《劳动力投资法案》(WorkforceInvestmentAct),增加对职业和技术教育的资助,并支持各州制定和管理劳动力发展项目。微软CEO鲍尔默近日致信美国国会议员,敦促国会快速通过经济刺激方案,其最终文本包括大规模投资于人力资本。新加坡副总理兼国防部长陈庆炎博士在此次经济危机中呼吁人们保持终身学习的精神,在经济衰退时更要自我提升。
各国、各地区进行终身学习立法的切入点因其自身的政治经济制度、历史文化传统和教育制度的特殊性而不同,并无统一的模式。因此,非常有必要根据我国的综合国力和我国现有教育制度的实际情况,寻找一个现实的切入点来发展我国的终身学习事业,同时彰显中国特色。
2.中国终身教育立法的形势分析
中国终身教育立法体系处于构建期,现有成人继续教育法律规则宽泛且不成体系,与教育市场的多变不相匹配,而这一阶段教育市场的迅猛发展使得教育培训机构在不断的调整中应接不暇,教育事业的发展与立法成长和政府姿态共生共荣,教育事业所涉利益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显得更广泛、更复杂。
2.1我国现行的教育立法体系分析。在80年代初期终身教育理念由教育理论界专家导入我国,但当时并未引起经济界和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的足够重视。仅就《宪法》第19条第2款,《教育法》第19条第1款、第3款而言,属规定纲领性,内容抽象,同时也因教育市场利益多元化而难于操作。
为了弥补以上不足,我国出台与成人教育相关的法律《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制定了《关于改革和发展成人教育的规定》、《成人高等学校设置的暂行规定》等一系列行政法规。此外,与外国教育联合办学,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办学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作为依据。但以上立法都不能在体系上规范终身教育的宗旨与机制。2007年《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尽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法律法规体系,2009年教育部长周济在年度工作会议上表示,今年教育部将大力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全面启动《终身学习法》起草工作。
地方立法方面,1998年,我国台湾地区在欧盟推出的欧洲终身学习年后,颁发了台湾《终身学习白皮书》,2002年公布《终身学习法》。澳门地区颁行《成人教育法令》,香港也日益注重成人教育的规范化、法制化。2005年7月,福建省政府颁布了《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上海、湖北等省市也陆续为终身学习立法进行起草和调研。
我国终身教育立法体系在营造阶段,地方立法也有待探索和经验交流及推广,各地意求地方特色,但也因教育领域的牵动面极广而犹豫难前。
2.2终身学习立法框架的构建和关注热点。根据分析,在终身教育作定位后,综合各种影响因素,理性协调各方面利益,这是难度最大的步骤,也是体现立法水准的层面。
2.2.1终身教育的定位问题。终身教育是人一生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国家创造相应机制的概念总和。如果把国家教育分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那么后者即是继续教育。在继续教育中,成人是其主要对象,职业教育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当然,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也存在与学历教育同步的情形。我们很多的理念探讨、信息分析以及政策、规章的出台应建立在对相关概念形成共识的基础上。目前终身学习立法的探讨重点在成人教育和职业培训。
2.2.2政府与成人培训机构的利益协调问题。这直接反应在继续培训机构的市场准入与监管上。目前中国成人培训机构的准入有多种形式,有事业单位性质的成人继续教育学校、有行业协会主办的培训机构、有劳动人事部门主办和协办的项目、有企业内部的岗位培训,还有民营资本建立的培训连锁与加盟,也有与外资合作的培训品牌。如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30年先后在全国大规模开办“企业管理研究班”、“WTO专门人才培训工程”等,培训人次上百万。湖北、广东、辽宁等诸多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全省安全培训机构实行资质准入制度。对成人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管,因培训机构资质的建制不同,也有行政、事业、企业、公益性协会的不同监管模式。
2.2.3教育投资与教育产出利益分配问题。这直接反应在资金筹集和运作模式上。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分担成为各国继续教育投资的普遍模式。1998年英国政府投入了5000万英镑积极支持产业大学的建立和发展。2000年克林顿总统为组建“21世纪社区教育中心”,追加拨款23亿美元。德国政府明确规定,企业用于继续教育的经费支出应占企业销售总额的1%~2%;日本政府规定凡雇员工资的1%左右应作为其继续教育的经费。②除了继续加大政府财政投入,要拓宽高等教育经费的来源渠道,以“股份制”、“合伙制”、“独资”方式充分调动民间资金投入,这在金融危机时期,对激活国内及国际投资融资有较大的成长空间。另外还有组建教育基金、发行高等教育债券、发行教育彩票、BOT项目融资、资产证券化等渠道可以尝试。教育产业的利益分配应随资本组建及运作模式而定,走市场化道路,实现主管部门、办学机构、终身学习消费者的利益平衡。
2.2.4教育消费与个人效益、社会效益的博弈问题。这直接反应在个人终身学习消费的选择与其职业生涯效益的有效体现上。在动态发展的社会环境中,学习必然贯穿于人一生,但终身学习理念的普及在一定程度上需要政策推进。有的市、县开展部门协作联动,劳动社会保障局依托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地方产业发展需求,选取重点领域如信贷物流业、会展服务业等,展开促进职业培训工作。建筑施工企业把农民工安全培训纳入安全生产日常监查,将农民工安全培训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年审制度结合起来,实行危险岗位和特种作业先培训后上岗、持证上岗的制度。成人终身学习培训应实现个人发展与区域发展、社会发展的利益同步,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要提供体现终身学习有效性的平台。当然成人教育培训的消费的自主选择、资源设计也应得到市场化的安排。政府、行业对终身学习的导向,还应实质性地体现在公益性的基金支持、免税政策及补贴方面。如《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甘政发[2008]56号)强化农民工回乡创业培训,对在金融危机中回乡创业的农民工,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经分析,中国成人教育当前还有以下新的增长点:中外合作办学、教育产业的风险投资呈现新高、行业合作与公共服务建设综合推进、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互通、成人培训与高教资源的共享、农民科技培训与经纪培训以及转岗培训需求迫切等。所有问题的解决,并非一部《终身学习法》能够承载,在其规则引领下还须具体规章、地方政策、行业规范协调配合。
3.终身学习立法承载中国发展的历史使命
温家宝总理提出,“十一五”期间教育要加强职业教育发展,终身学习是2020纲要的特色,成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终身学习体系的构建,其最终目的是要全面开发人力资源,以教育产业带动其他产业,实现国民经济的提升,这无论对于当前的金融危机,还是未来中国的发展,都有战略性的意义。注释
①《如何从人口大国变成人力资源强国》.网载于http://www.people.com.cn
②姚远峰.《OECD继续教育投资的基本政策取向》.网载于http://www.kbs.cnki.net参考文献
[1]漆新贵.《论中国终身教育体系的基本特征》[J].《教育探索》,2003(4)
[2]黄富顺.《比较终身教育》[M].五南图书出版有限公司,2003,5
[3]周满生.《终身教育经典文献》[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7
[4]郝克民.《终身教育国际论坛报告集萃》[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7
[5]吴遵民.《现代国际终身教育论(新版)》[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