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林: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应把握的重点问题论文

朱林: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应把握的重点问题论文

摘 要: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在深化“三转”过程中应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加强对职能部门、院系落实自身本应履行的监管职责情况的再监督、再检查。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履行再监督职责要纠正几个思想误区,把握工作重点,努力构建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工作的实效性。

关键词: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再监督;重点;机制

“三转”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纪检监察机关提升履职能力、有效开展工作的重要举措。概括而言,高校纪委作为高校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其职责就是监督、执纪、问责,其中,监督是基本职责、第一职责。

在深化“三转”的背景下,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应该从那些与纪检监察业务无关的议事协调机构中退出。“高校纪委要把原本属于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交还给职能部门,把主要精力集聚主业,把工作重心放到‘再监督’上来。”[1]高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该从以往的那种直接参加学校职能部门、院系的招标、采购、基建、招生录取、经费使用等具体业务的“参与工作式”监督,转变为突出对职能部门、院系履行好自身应负的监管职责,规范权力运行等的再监督、再检查,督促职能部门、院系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实现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事,重点人,重点环节、时刻,重点单位、部门、岗位的有效监管。

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的再监督职责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应有所侧重,在工作实际中要把握好几个方面。

萎缩性阴道炎这一疾病发生的主要原因在于患者卵巢功能衰退,致使患者局部抵抗能力减弱,在遭受到病菌倾入,就容易引发炎症。对该疾病进行有效治疗,就需要准确选择药物,以取得较好的治疗效果,减少不良反应情况发生。

一、纠正几个思想误区

1.再监督不是当“甩手掌柜”不管不问

把纪律挺在前面并不是把纪委挺在前面,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在监督执纪过程中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既直接参与职能部门和院系的具体业务工作又担任职能部门和院系工作的监督者。但是,也不能矫枉过正当“甩手掌柜”,不能借口“三转”和再监督把所有监督工作都推得一干二净、对监督对象不管不问。再监督是为了集中精力抓住着力点、“牛鼻子”,提高监督的实效性、权威性,从而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否则,工作就由“越位”“错位”变成了“缺位”。

2.再监督不是搞“隔靴搔痒”、浅尝辄止

“职责定位不清,应该说是高校对于重点领域监督所面临的最大的困境。”[2]要突出事前把关、事中监控、事后检查落实,做到全方位、全过程把控。后勤、基建领域是高校党风廉政建设最突出的关注点之一。在此,笔者以后勤、基建领域的项目采购为例,分析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如何履行再监督职责。纪检监察部门要将监督工作做在前头,要求项目实施部门先提交项目采购方案,由纪检监察部门分析或者邀请熟悉项目采购的专业人员与纪检人员一起分析该项目采购方案存在的廉政风险点。针对这些风险点,纪检监察部门对项目采购提出廉政风险防控建议。比如,增加人员监督、录音录像、利益关系人回避、评委抽选、招标范围等程序、环节,督促项目实施部门重新完善项目方案,且方案须经纪检监察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工作。

在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中,基建后勤、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招生考试、师德师风等属于高校系统案件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这就要求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对财务管理、招投标、招生录取、职级评聘、重大评奖评优、基建、后勤、校办产业、合作办学等领域加强监督、再监督,进一步加强对各单位、部门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民主集中制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惩治发生在师生身边的利益输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及各种腐败问题,维护公平公正和师生利益。要在党风廉政建设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带动监督、再监督的进一步深化。要认真研判各单位、部门的特点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任务。对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大项目等要督促、协助相关单位和部门构建权力职责清单、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清单、重要工作流程清单。制定细化、量化、可操作化的监督方案,推行重点项目廉政报备审核制度。党风廉政建设高风险点的重点项目的负责部门必须在启动项目前向纪检监察部门提交项目实施方案,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廉政审核把关。有条件的高校还可以探索学校纪委派驻重点部门、岗位纪检员工作制度,使监督更深入、更精准、更有力。

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履行好监督、再监督职责,要把握工作重点,抓好关键环节,盯住“七寸”,将主要精力用在“刀刃”上。

3.再监督不是搞“两张皮”、离开业务谈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根据该项目采购的廉政风险点,再决定需要安排纪检人员参与项目采购的哪些程序、环节;或者不需安排人员直接参加,由职能部门依规进行内部监管,并提交该项目采购过程中的廉政风险防控情况报告;或者等项目采购完成后,由纪检监察部门对该项目风险防控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并对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及人员进行问责追责,防范徇私舞弊。这样既确保了纪检监察部门落实监督主责不放松,督促职能部门始终绷紧自我监管的廉政之弦,又进一步优化了纪检监察部门的力量分配使用,节省了人力,增强了工作实效。

二、抓住工作重点

银行的服务态度和质量,广为公众诟病。诸如收费多、乱、不透明,风险提示不到位,业务营销不规范等问题已成为顽症。乱收费不仅让普通储户很无奈,中小企业对于银行贷款过程中捆绑收费、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等行为,也只能默默承受,极大影响了银行业的社会形象,而一些银行服务态度蛮横、歧视客户现象更是招致公众强烈不满。因此,行业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绝不能充当“业内协调者”的角色,必须从制度上继续细化对银行业服务和收费问题的监督管理。同时,媒体也须对银行业各项服务投诉予以高度关注并及时披露,由此造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力量。只有这样,才能避免银行巨头“店大欺客”的状况,也才能让银行的高利润为公众信服。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政治机关。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在对党组织、党员干部维护党章党规党纪权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落实上级部门、学校工作部署,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践行群众路线,加强作风建设,做好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等方面的监督、再监督上深入发力,督促被监督单位、部门履职尽责,加强监管,督促党员干部严格要求自己,发挥表率带头作用。

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在宏观层面的政府治理制度的建立上,主要是正确处理政府与医院关系,实施政事分开和管办分离,明确和界定医院与政府、市场之间的权责关系,制订相应的制度安排,包括医院所有权或出资人制度、资源配置与组织结构、筹资补偿与支付制度、监管机制与行为规范等。

有的同志把高校纪检监察部门深化“三转”,不再全方位配合业务部门事无巨细地参与业务部门的一般性、日常性工作或代替业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退出和纪检工作关系不大的议事协调机构等举措误解为纪委不用到工作一线了,不用深入被监督的单位、部门了,只需对监督对象布置一下任务、提一提工作要求,进行“遥控”式监督即可,这种想法是极其错误的。如果真的搞这种“隔山打牛”式的再监督,所带来的将会是工作只说不做,只有下达任务没有检查考核,只有一厢情愿没有实际效果,这将使再监督变成“隔靴搔痒”、浅尝辄止,显然违背了“三转”初衷。

由于高校的特殊性,高校纪检监察工作也具有自身的特殊性。高校纪检监察工作一般来说多是和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联系在一起的。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再监督不能离开具体问题、中心工作去开展,而是要通过具体问题查看被监督单位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落实情况。如果不考虑这种特殊性,不事先做足功课,具体的监督目标和事项不明确,离开了监督对象的具体业务和中心工作去搞“纯粹”的监督、再监督,难免会搞成“两张皮”,使再监督变成走程序、走过场,开开会、看看材料,实际效果无疑会大打折扣。

三、构建长效机制

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统筹协调,进行顶层设计,协助学校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的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将以往全方位参与式监督转变为巡查、抽查、专项检查、调阅资料等场外式监督;将以往监督事项及其监督节点进行优化调整,总体把握全校重要工作和廉政风险点”[3]。要与被监督单位、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递、压实责任。坚持抓常、抓细、抓长,以制度建设为根本,将制度之网织严织密,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试行纪委委员派驻制。在人事、基建、后勤等派驻纪委委员,安装‘探头’,提高监督针对性、时效性。”[4]督促职能部门和院系不仅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配套措施、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还要强化执行力度,进行动态监督,规避或减少事项规定不细、责任不清晰、自由裁量权过多等问题,进一步畅通提升监督、再监督实效性的“最后一公里”。

再监督要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督促被监督单位和部门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及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组织开展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等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督促各单位、部门强化内部管控与治理。要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对于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要及时、灵活地下达纪检监察建议书等,“通过履责警示单和监察建议书等形式,及时纠偏示警”[5],要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提醒、追责问责乃至“一案双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使监督“带电”“长牙”,维护权威性和严肃性。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规范信访举报程序、优化信访举报环境,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在监督、再监督中的重要功能。

先是中国驻大阪总领馆协助台风过境后滞留日本关西国际机场的中国游客安全撤离,再是中国驻瑞典大使馆为声称“遭到瑞典警方粗暴对待”的中国游客发声。

要配齐配强高校二级党组织的纪检委员,充分发挥他们的一线监督职责,要求其定期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汇报工作。要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督促权力运行公开透明。要坚持纪律监督与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财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相结合,使监督、再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更有长效。

参考文献

[1]徐昳荃.高校监督执纪问责常态化探究[J].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16(8).

[2]谢晓锐.高校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三转”研究[J].课程教育研究,2018(35).

[3]单畅,齐兰.高校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新模式探究[J].理论月刊,2016(5).

[4]曹永志.高校纪委在监督执纪问责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法制博览,2018(02).

[5]刘春晓,葛祥.做好再监督再检查这篇文章[N].中国纪检监察报,2015-11-17(008).

DOI:10.16653/j.cnki.32-1034/f.2019.019.012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7年度江苏省教育系统党建研究会课题“深化‘三转’背景下高校纪检监察部门提升监督能力的路径研究”(项目编号:2017JYDJ-YB0013);2018年中国药科大学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立项课题“深化‘三转’背景下高校纪检监察部门提升监督能力的路径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中国药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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