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随着2018年的机构改革,在全国推行设立城市规划委员会这个任务历史性地落到新组建的自然资源部的肩上。只有在市、县设立城市规划委员会,依托其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督查,才可以把国家和省域空间规划所确定的资源保护、开发、配置的底线控制真正落实下来,在制度上建立管控的刚性边界。以珠三角代表性城市的城市规划委员会为例,认为"半官方"的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最大的好处是可以把地方知识带进决策过程,在规划编制、审批、调整中把"公众参与"作为决策程序必须经过的一环,连接政府与社会,形成政府与社会的共识,并在利益相关方的博弈中作为冲突裁决机构,同时保持一定的制度弹性,而规划督查的一个重要任务应该就是维护规划委员会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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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袁奇峰,唐昕,李如如
关键词: 城市规划委员会,自然资源部,城市治理,地方事务
来源: 上海城市规划 2019年01期
年度: 2019
分类: 工程科技Ⅱ辑
专业: 建筑科学与工程
单位: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亚热带建筑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基于创新网络演化视角的创新空间绩效评估与规划技术研究——以珠江三角洲创新型科技园区为例”(编号51878284)
分类号: TU984
页码: 64-70+89
总页数: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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