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国际气候制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气候变化,国际贸易,巴黎协定,减排合作
国际气候制度论文文献综述
魏庆坡[1](2019)在《后巴黎时代气候变化制度与国际贸易规则的协同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巴黎协定》开启了国际气候合作新局面,缔约方提交"自主减排贡献"中的减排措施暴露了与国际多边贸易规则的潜在冲突。GATT/WTO的非歧视性原则、一般例外条款、以及TBT协议和PPMs等都与《巴黎协定》缔约方气候减排措施和潜在边境调节措施存在兼容性问题。基于GATT/WTO的具体规定和过往案例裁决,从"同类产品",东道国规制权、技术转移等方面分析后巴黎时代气候变化制度与国际贸易规则的协同思路和对策,并提出后续应从立法协调上提升贸易与气候政策的兼容性。(本文来源于《河北法学》期刊2019年06期)
崔会玲[2](2018)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法律制度评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环境气候问题一直以来是国际关注的重点问题,往往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环境气候的变化威胁到全球的生存与发展,因此应对气候变化的合作体制刻不容缓,而国际环境立法制度则是必然的选择。本文在全球环境危机的背景下探讨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立法的历程与曲折,在吸取和整理中海外法学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国际制度相关视角研究国际合作立法体制。(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8年20期)
杨博文[3](2017)在《气候融资背景下国际碳金融法律制度的演进与比较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全球绿色、低碳经济的发展背景下,《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的气候资金机是,从制为气候融资奠定法律基础。到2020年以后,气候融资相比之前将会有实质性的增加。但现阶段气候融资背景下碳金融的发展来看,气候公约下的资金机制存在很多缺陷。发达国家怠于提供资金,很多国家和金融机构模糊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拟减少公共部门的筹资责任。(本文来源于《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期刊2017年11期)
王建川[4](2017)在《应对气候变化政府间国际合作制度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应对气候变化政府间国际合作制度的构建和完善离不开国际社会的通力合作。国际社会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及其他国际法律文件的指导下,围绕着减排目标、减排模式、支持减排机制等问题,展开了一系列合作。本文采用历史分析法、文献分析法、实证分析法和对比分析法等研究方法。文章首先确定合作制度的内涵,再从主体、理念、运行模式等角度分析其历史发展脉络,凝练出当下存在的问题,最后以解构的方法提供解决问题的建议。文章主要包含以下四部分内容:第一章介绍了应对气候变化政府间国际合作制度的内涵、制度构成及其特征,重点分析了该合作制度由哪些构成要素。应对气候变化政府间国际合作制度的构成要素,包括制度主体、制度平台、制度内容和制度运行模式。第二章是对应对气候变化政府间国际合作制度发展的历史脉络和当前共识的分析。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合作理念由科学理念、政治理念递进到法律理念;合作主体的范围由两大阵营扩大成各阵营内部分化的局面;国家承诺的履行模式从强约束力的“自上而下”模式转变为弱约束力的“自下而上”模式。从当前趋势的角度看,各国加深了科学基础的共识,单方行动意愿增强,“公约+议定书”模式已经不断改造,以适应最新发展趋势。第叁章提出了应对气候变化政府间国际合作制度中合作理念、内容和制度运行存在的问题。指出,在合作理念上,各国对“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的认识存在分歧,以致怠于主动履行国家义务;在制度内容上,减排目标和减排标准不明确,合作制度的约束力越来越弱,并且缺乏成熟的争端解决机制;制度运行上的问题主要是谈判形式和表决方法阻碍实质成果出台,各国承诺与国家义务的履行相去甚远。第四章从解决问题的角度,提出完善应对气候变化政府间国际合作制度的思路。第一是改善合作理念,即“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方面应强调“区别责任”,制度运行方面应强调“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第二是完善制度内容,包括规范减排目标和减排标准,建立监控机制和专门的争端解决机构;第叁是改进制度运行模式,引入国际商务互惠式谈判方式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表决方式,促进气候谈判的实质进展。增加主动履行减排义务国家的受益,鼓励各国积极减排。(本文来源于《福州大学》期刊2017-06-01)
董亮[5](2017)在《科学认知、制度设计与国际气候评估改革》一文中研究指出世界各国于2015年达成的《巴黎协定》明确了2020年后国际气候评估的支撑作用,体现了国际气候合作对大规模科学评估的依赖。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作为评估的组织方,确保政策相关性的同时,评估过程必须更具透明度和开放性。面对2018年《特别报告》及之后的《第六次评估报告》(AR6),IPCC需调和谈判大国(报告使用者)与国际科学界(评估参与者)之间的需求矛盾,强化自身的严谨性与实用性,进而推动未来国际气候治理的发展。(本文来源于《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7年03期)
杨博文[6](2017)在《气候融资视角下国际碳金融法律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碳金融是气候融资视角下将CO2排放权与资金融通相结合的新型融资方式,它不仅具有以碳配额作为新型标的资产融资的特殊性,而且在交易上也具有复杂性。为保障气候融资视角下碳金融业务的顺利开展,需要制定、完善和创新国际碳金融法律制度。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的碳金融法律制度比较完善,值得借鉴。本文采用比较分析法、调查实证分析法、文献研究法、跨学科实证分析法等研究方法,以国际碳金融的相关理论为基础,分析了气候融资视角下《京都议定书》时代、《巴黎协定》时代的国际碳金融法律制度、存在的法律缺陷以及完善与创新的设想。同时也特别分析了特朗普上台之后美国政府拟退出《巴黎协定》,进而对国际气候融资造成的负面影响。因此,制定、完善和创新国际碳金融法律制度,是加强国家间国际气候融资合作、促进国际碳金融市场有序发展的重要法律保障。目前,我国在国际气候融资领域有较多的融资渠道,同时也有很多国际碳金融项目、CDM项目等。然而在碳金融的机构设置、碳金融产品、碳金融服务等方面还缺少法律规制。因此,制定我国气候融资视角下碳金融法律制度,对保障我国统一的碳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来源于《天津财经大学》期刊2017-05-01)
曾迎霄[7](2017)在《国际制度的有效性——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国际制度的有效性在一定程度上塑造并影响了国际行为,本文通过对《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有效性分析,进一步深入对国际事务本质进行了理解。(本文来源于《中国管理信息化》期刊2017年04期)
任虎[8](2016)在《“里约叁公约”框架下利用传统知识适应气候变化相关国际法律制度及我国应对措施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应对气候变化是当今国际社会最热门的研究领域。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不仅能够互补,而且能够共同降低气候变化带来的风险。土着居民在数千年来的生存和发展过程中所积累的适应气候变化的传统知识,逐渐被认识为适应气候变化战略的重要资源。"里约叁公约"虽未明确利用传统知识适应气候变化的机制,但其已奠定了利用传统知识适应气候变化的制度基础。完善国际及国内决策体系、尊重和信任传统知识的作用,构建传统知识交流平台、技术支撑服务体系以及资金支持创新模式,是利用传统知识适应气候变化的有效路径。(本文来源于《太平洋学报》期刊2016年10期)
程玉[9](2016)在《论国际气候难民法:模式、原则与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气候变化对人类生态系统的侵扰、冲击,并不仅限于对天气和环境所引起的变化,还有因气候变化所引起的各种不利影响,如伴随干旱的资源匮乏、枯竭以及海平面上升引发的岛屿沉没等使得人类被迫移居、迁徙,诱发了全球范围内气候难民或气候难民国问题。现有国际法律保障机制纷繁复杂且缺乏协调,难以有效、充分应对和解决气候难民问题。如何构建科学、有效的国际气候难民法律规范机制便成为国际法学者理论研究和探讨的一大热点议题,在此背景下,本文着重分析国际气候难民立法中的立法模式、基本原则以及具体制度叁个基本问题。(本文来源于《法大研究生》期刊2016年01期)
耿轶凡[10](2016)在《气候变化背景下碳税法律制度的国际视角与中国借鉴》一文中研究指出当今世界,全球气候变暖已然呈现出不可逆转的趋势。温室气体的大量排放导致大气的生态平衡被打破,由此引发极端天气事件频发,严重威胁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在联合国环境发展大会的领导下,通过世界各国政府的通力合作,一系列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公约和国际协议应运而生。世界上多数国家也尝试在国内采取多种措施促进二氧化碳这一温室气体的减排。其中,碳税是经实践证明促进节能降耗减排的最有效环境法律手段之一。目前,碳税在我国尚处于理论探索阶段,如何基于气候变化这一背景,通过借鉴发达国家碳税法律制度的经验,构建起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的碳税法律制度,真正实现节能降耗减排,是作为负责任大国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文章正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通过分析国际碳税法律制度产生的气候变化大背景,指出应对全球气候是国际公约的必然要求的同时,西方发达国家税制改革浪潮为碳税法律制度的构建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而我国现阶段应对气候变化具有紧迫性,气候变化专项立法以及低碳经济的发展呼唤我国碳税法律制度的出台。第二部分是关于碳税法律制度基础理论的阐释。在厘清碳税基本概念的基础上,比较分析碳税与环境税、能源税的内在联系,阐明碳税作为独立法律制度的必要性,进而通过分析碳税与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此二者作为二氧化碳减排手段的优势和劣势,最终确定开征碳税是在较短时期内可以实现以较小成本达到碳减排效果最优的环境法律手段。第叁部分是通过比较分析的方法,以国际视角具体分析借鉴目前已经开征碳税的发达国家的法律实践经验。文章选取北欧国家芬兰、荷兰、丹麦,亚洲国家日本为分析对象,通过对其各项税制要素的比较分析,总结出发达国家碳税法律实践的有益经验,以期对我国碳税法律制度构建有所裨益。第四部分是结合我国具体国情,深度剖析开征碳税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对现阶段我国构建起碳税法律制度可能存在的障碍和问题的一些质疑予以一一回应,指出开征碳税是当前我国应对气候变化、促进节能降耗减排的最优选择。第五部分是文章的最终落脚点,即是构建起符合我国碳减排实际的碳税法律制度。具体包括碳税法律制度的构建模式以及开征时机的选择,以及各项碳税法律制度税制要素的设计,再行辅之以配套的碳减排相关的制度,最终形成符合我国国情的碳税法律制度体系。(本文来源于《山东师范大学》期刊2016-04-10)
国际气候制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环境气候问题一直以来是国际关注的重点问题,往往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环境气候的变化威胁到全球的生存与发展,因此应对气候变化的合作体制刻不容缓,而国际环境立法制度则是必然的选择。本文在全球环境危机的背景下探讨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立法的历程与曲折,在吸取和整理中海外法学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国际制度相关视角研究国际合作立法体制。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国际气候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1].魏庆坡.后巴黎时代气候变化制度与国际贸易规则的协同研究[J].河北法学.2019
[2].崔会玲.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法律制度评析[J].法制博览.2018
[3].杨博文.气候融资背景下国际碳金融法律制度的演进与比较分析[J].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2017
[4].王建川.应对气候变化政府间国际合作制度探讨[D].福州大学.2017
[5].董亮.科学认知、制度设计与国际气候评估改革[J].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
[6].杨博文.气候融资视角下国际碳金融法律制度研究[D].天津财经大学.2017
[7].曾迎霄.国际制度的有效性——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为例[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7
[8].任虎.“里约叁公约”框架下利用传统知识适应气候变化相关国际法律制度及我国应对措施研究[J].太平洋学报.2016
[9].程玉.论国际气候难民法:模式、原则与制度[J].法大研究生.2016
[10].耿轶凡.气候变化背景下碳税法律制度的国际视角与中国借鉴[D].山东师范大学.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