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邓小平理论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论文文献综述)
刘洋[1](2021)在《新时代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研究 ——基于对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的分析》文中研究说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作为一种经济功能区,是我国学习世界发达国家经济发展方面先进经验,结合中国具体国情进行体制设计的产物。作为国家体制改革和制度设计的科技特区,高新区的发展,关键在于其管理体制。作为新旧体制碰撞与改革创新之结果的现行管理体制,经过30年的探索和实践而形成,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推动着高新区功能日益丰富完善,实现了承载的功能作用,带动了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成为了—种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共生的经济、社会现象。但高新区现行管理体制也面临一些问题,存在着一些困境,不同程度地影响了高新区的发展。当前,我国高新区已逐渐进入由“政策驱动”向“体制驱动”的转型期,正面临着诸多机遇与挑战。新时代迫切需要高新区在新的时代背景和发展阶段中加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管理体制转型,为高新区下一步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体制支撑。新时代,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已然在此背景下悄然发生。实践探索让现阶段的行政体制改革更加丰富多彩,一定程度也产生倒逼力量,引发我们的思索。而这种思索之逻辑起点是“为什么转”?就目前学术研究上的回应而言,要么聚焦于高新区的宏大叙事,要么沉迷于管理体制的细枝末节,却不能给我们系统而清晰的答案。因此,本文试图从新时代背景切入,框定高新区这一特殊对象,研析高新区管理体制,聚焦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动态过程,以弥补高新区管理体制研究中的缺憾。全文沿着“为什么转、转什么、怎么转?”的脉络,围绕高新区管理体制这一特殊对象,确定研究的分析框架和整体脉络设计,梳理我国地方政府体制改革与高新区设立背景及沿革,研判高新区发展阶段,总结高新区特点。回答“为什么转?”的问题后,逻辑演绎的进程自然而然地延伸出“转什么?”。通过对个案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描述分析和价值判断,发现可行性经验;通过对高新区和行政区管理体制的结构、功能、成效以及二者运行机制的深入对比、分析,结合案例研究得到一些启示;通过总结高新区管理体制的成就,分析存在的困境及成因,得到了“转什么?”的答案。在“怎么转?”的关键环节,通过对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分析和变量提取,确定转型的目标和内容,并从新时代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层面建构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路径,以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的最终目标。本文注重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坚持宏观、中观、微观不同层面相结合,以政治学和行政管理学视角,用整体性政府理论、政府职能理论和治理理论作为理论研究工具,深入分析我国高新区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并进行归纳总结,在此基础上,针对现有管理体制存在的困境,探讨转型的目标、内容和路径,思路与方略,以期建立起—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反映高新区发展客观规律,符合高新区自身发展状况的管理体制,为我国高新区未来的持续健康发展和体制机制改革示范作用充分发挥提供有益参考与借鉴。
陈雪儿[2](2020)在《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政府与市场关系研究 ——基于双强模式的探索》文中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七年多的改革中,我国逐步探索出一种独特的政府与市场关系互动新模式——“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双强”互动模式。这不仅体现在七年以来我国政府职能转变方面,同时也体现在综合国力的快速增强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上。由此,本文着重探讨以下几个问题:我国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是如何一步步探索出独具中国特色的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双强”模式?这种运行模式又有何具体的逻辑、特点与表现形式?在全面深化改革实践中,这种模式的实际运作效果如何?运行过程中是否存在着不可回避的历史性问题或是出现一些时代性的新情况?这些问题的成因和解决措施又当如何?等等,对这些问题的思考将有助于进一步深入了解和把握我国政府与市场关系运行实践,对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通过综合运用文献研究法、史论结合法以及跨学科联系分析法,论述了我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调整历程、特点及经验总结,分析了全面深化改革下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运行方式、实践成效、存在问题以及相关原因,最后针对性地提出了对策建议,以期更好地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时期政府与市场关系“双强”模式更高效地运行。本论文的研究围绕四个方面展开:第一部分导论,具体内容为研究背景与意义、相关文献综述以及研究方法,其中从国家权力和个人权利的互动关系,效率与公平的平衡关系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概念做了简要阐释。第二部分我国政府与市场关系调整历程分析,从历时性视角将我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演变划分为四个主要阶段——建国初期的起伏波动、改革开放初期的试验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后的调整稳定以及如今深化改革背景下的磨合优化阶段,并概括性指出调整关系认识上经历了从单向摸索向多方完善的逐渐转变,逻辑上遵循改革实践逻辑,理论上吸收借鉴了西方理论精华。由此说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府与市场关系构建的历史依据。第三部分“双强”模式的运行方式及实践成效。首先,阐释政府与市场关系“双强”模式的实质内涵和本质要求,从政府的角度来讲,不仅需要明确自身的职能定位,积极履行好宏观调控、公共服务、市场监管以及调节收入分配等各项职能,做到“有所为”;而且需要通过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重新设定,深入解决行政对于市场的过多干预问题,在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的同时增强市场、社会组织等多样化主体的权力,做到“有所不为”。其次,系统性论述了现阶段“双强”模式的实践成效——市场持续转型开放,有序竞争保活力、政府职能调整,转型服务见实效以及社会服务优化升级,公平分配得保障。第四部分“双强”模式运行过程中的问题及对策建议。首先,分析指出一些时代性的新情况和历史性的旧问题阻碍了政府与市场“双强”模式的更好发展,突出分析现阶段影响二者关系的三个主要问题:信息化条件下政府对市场监管难度加大、政府与市场的强弱对比依旧明显、体制性顽疾难以短时间根治。其次,根据最新改革精神尝试提出了构建法治化信息化政府、促进产业创新升级、完善理论范式等对策建议,希冀能够有助于破除障碍、更好地推动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政府与市场“双强”模式的有效运作。
闫娟[3](2020)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与市场关系研究》文中研究表明
刘刚[4](2019)在《行业法治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当前,我国提出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思想。到2035年,我国还要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的目标。如何判断法治社会基本建成,既是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迫切的实践问题。社会是由行业组成的,法治社会的建成可以走一条行业法治之路。法治社会是社会领域实现法治化的治理状态,而行业法治可以理解为是指行业领域的法治化的治理过程。先有法而后才有法治,先有行业法而后才有行业法治。因此,要研究行业法治,需要先研究行业法;而要研究行业法,则需要先研究“行业”。改革开放后,我国立法实践中出现了大量“行业”入法现象,汇聚成“法律中的行业”这个独特命题。对“行业”入法现象的实证分析表明,“行业”已经从一个古老的经济概念变成一个新生的法律概念。“行业”入法现象在所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总体上占到了三成,席卷了除诉讼法及非诉讼程序法之外的所有部门法,甚至现行宪法也对“行业”做出了明确规定,宣示了“行业”的宪法地位。“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形式样态,包括行业规划、行业标准、行业自律、行业诚信、行业垄断、行业主体、行业协会和从业人员等。“行业”入法现象有力的支撑了行业法的存在,宣告了行业法治的潜在可能。“行业”入法现象是对行业在社会结构中的变迁的法律响应,行业法是法律社会化发展的最新表现。系统梳理行业法的历史研究成果,可以发现,虽然学界还存在分歧,但也形成了一些理论共识,即行业法是兼顾“硬法”和“软法”在内的体系。新兴的行业法有助于一并解决传统部门法体系的学科壁垒问题、稳定性不足的问题以及部门法的局限性问题。行业法应该继部门法之后,成为我国法律体系和法学体系中的新成员。行业法与部门法之间存在着两种关系:一是交叉与重叠关系,二是包含与被包含关系。提出行业法治的逻辑,建基于法治概念的宽泛性和灵活性。行业法治是一种“混合”法治,其内涵表现为“硬法”之治和“软法”之治的结合、依法监管与依法自治的结合、横向体系(各行各业的法治)和纵向体系(包括行业立法、行业监管、行业纠纷化解和行业自治在内)的结合。行业法治是一种“复杂”法治,其特性包括法治主体的多元性、法律规范的复合性、行业治理的差异性、运行机制的共治性和调整范围的全面性。行业法治是一种真法治,而不是假法治,其理念包括权利保护理念、公平正义理念、科学发展理念和自治理念。行业法治是一种有意义的法治。从法治发展维度看,行业法治既有助于拓展法治的理论空间,也有助于填补传统法治的短板,还有助于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从行业发展维度看,行业法治既有助于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促进行业发展,也有助于确立行业治理的标准、规范行业发展,还有助于为新兴行业保驾护航。行业法治体现了行业与法治的互动关系,促进了法治发展和行业发展之间的良性循环。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包括经济基础、政治基础、社会基础、法律基础四个方面。其中,经济基础是指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政治基础是指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体制逐步建立;社会基础是指行业组织的大量出现;法律基础是指行业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与法治社会一样,行业法治也包括主体要素、制度要素与实践要素。这三种要素共同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与“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主要形式样态基本一致,行业标准、行业协会和行业自治构成了行业法治的基本要素。行业法治中的行业标准是广义的行业标准,行业标准是一种“软法”,可以进一步促进行业法治的社会化、柔性化和可操作性。行业协会是行业法治的重要主体,行业协会通过参与行业立法、行业纠纷化解、行业监管和行业管理等来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行业法治中的行业自治既是权利,也是权力。行业自治首先通过行业自治规范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但是,在行业法治的运行中,行业监管与行业自治始终需要处于动态平衡的态势中,只有这样,行业自治才能最大限度的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理想的行业法治是完美的,但是行业法治的现实运行,包括行业立法、行业监管、行业纠纷化解和行业自治等,还存在若干缺陷,因而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完善措施。其中,行业立法存在着行业分类难以精确、狭隘的部门本位主义、行业法律滞后、行业协会立法不完备、缺失跨行业的标准化协调机制等缺陷。对此,一是可建立专业工作委员会提出立法草案的体制,取代现有的行业主管部门主导立法的立法体制,并建立第三方如行业协会等接受立法机关委托起草行业立法的立法体制;二是应将行业标准的制定权赋予行业协会,取代现有的行政机关制定行业标准的体制,并建立跨行业的标准协调制度,加大推广综合标准制度;三是应及时修订行业立法。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包括重审批轻监管、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不健全,信用监管存在体制机制缺陷,综合监管仍有待完善等。对此,一是需要将监管理念从“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轻审批重监管”,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二是政府应建立包括企业、非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在内的全国统一信息共享平台,并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在信用监管中的作用;三是应当从监管主体、监管模式、监管手段和监管过程等四个方面完善综合监管体制;四是对新兴行业应遵循政府适度监管的原则。行业纠纷化解存在行业调解制度公信力有待加强、认同度和成功率都不高、行业调解程序和行业仲裁等相关法律制度缺失等问题。对此,一是应进一步增强行业协会的代表性,提升行业调解的公信力;二是应积极推动行业协会设立专业性调解组织,提高行业调解人员的准入资格条件,以提升行业调解制度的利用率和成功率;三是应当建立专门的行业调解程序;四是健全行业仲裁制度,可考虑由行业协会组建行业仲裁委员会,并修订《仲裁法》,赋予行业仲裁应有的法律地位;五是鼓励行业组织制定标准化法律文本,尽可能减少行业纠纷的产生。行业自治方面,存在着立法上重“行业自律”轻“行业自治”、行业协会自治权力不够、不利于行业自治的固有缺陷难以消除等不足。对此,一是应该突出“行业自治”的理念,将法律条文中的“行业自律”修改为“行业自治”;二是政府彻底退出行业协会的运作,不再干预行业协会的内部事务;三是赋予行业协会完整的自治权力,只要不违反法律,行业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皆由行业协会自行解决。同时,国家需保留对行业协会的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综上,通过对“行业”入法现象进行实证分析,对行业法和行业法治的研究成果进行历史分析,对行业法治的内涵、特性、理念、实践意义等问题进行概念分析、对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和基本要素等问题进行综合分析,行业法治的理论框架体系得以初步建立。只要有效解决行业法治在现实运行中的不足,作为法治社会的建设途径,行业法治一定会拥有美好的未来。期待有朝一日,行业法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行业法治理论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
荣震[5](2019)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腐败治理,围绕着如何在长期执政条件下搞好反腐倡廉建设的中心问题,逐步探索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腐败治理道路,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腐败治理体制。回顾总结改革开放以来腐败治理体制改革的历程和经验,把握新时代腐败治理体制改革与完善的新任务新要求,对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文章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为研究对象,以新制度主义政治学为理论基础,构建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理论分析框架,该理论分析框架包括纵向历时分析和横向要素分析两个维度。以理论分析框架为依托,分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演变历程。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历程划分为1978年至1992年的恢复重建阶段、1992年至2002年的适应性改革阶段、2002年至2012年的深化改革阶段、2012年至今的全面协同深化改革阶段。每一个历时时期内的分析则以横向要素为依托,从制度环境、制度需求、制度供给三个展开论述。其中,制度环境主要包括国际和国内环境,制度需求主要是从腐败形势对腐败治理体制提出的治理任务角度切入,而制度供给则包括腐败治理指导思想、组织体系和具体制度规范供给三个内容展开论述。历史演进分析之后,综合运用制度分析范式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历程进行理论透视,从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整体趋势、动因分析、行动者分析、变迁模式和路径依赖五个逻辑线条探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内在逻辑。在进行透彻的历时演变分析和变迁逻辑分析后,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特征、基本经验与存在问题进行归纳与总结,最后,从战略、策略和基本着力点三个层面提出了新时代腐败治理体制改革与完善的基本路径。具体而言,文章共包括五个章节:第一章主要是构建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理论分析框架,在阐释腐败、腐败治理、体制与机制等相关概念的基础上,明确界定腐败治理体制的基本内涵、基本功能与世界范围内的主要模式。然后,基于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三个理论流派主要理论支撑点构建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理论分析框架,理论分析框架主要包括横向历时性分析维度和纵向要素性分析维度两个组成部分。第二章以十一届三中全会、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新世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十八大迈入新时代四个党史发展的“关键节点”为腐败治理体制变迁历史演进划分阶段,结合官方腐败治理体制改革表述话语体系及学术界现有研究的阶段和命名划分,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历程划分为1978年至1992年的恢复重建阶段、1992年至2002年的适应性改革阶段、2002年至2012年的深化改革阶段、2012年至今的全面协同深化改革阶段。对每个阶段内腐败治理的政治生态环境、腐败形势、腐败治理体制分别展开论述。第三章主要基于制度分析理论范式对腐败治理体制变迁进行理论透视,从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整体趋势、动因分析、行动者分析、变迁模式和路径依赖五个逻辑线条探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内在逻辑。第四章是基于改革开放40年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的变迁历程和变迁内在逻辑,对我国腐败治理体制的基本经验、主要特征和存在问题总结与分析;第五章则是在上述四章的基础上,从战略、策略和基本着力点提出新时代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发展与完善的基本路径。
徐浩[6](2019)在《中国政治情境中的弹性行政研究(1949-2019)》文中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尤为世人所瞩目的是,中国在保持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还保持了政治和社会的持续稳定。中国奇迹成为中外学者持续关注的重大议题。论文从行政改革的一个环节——运行机制角度,以政府的行政执行为切入点,梳理1949—2019年行政执行的形态特征、转换机理与变化趋势,为在中国政治情境下探寻中国奇迹提供一个新的视角——弹性行政。弹性行政,指为实现一定行政目标,行政主、客体以非强制手段,单方或共同对既有政策法规、决策部署的变通执行,或对新政策法规的创制。与弹性行政相对应的是刚性行政,即为实现一定行政目标,行政主、客体以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命令性的执行手段,严格执行政策法规、决策部署。弹性行政与刚性行政并非截然二分,亦非有此无彼,在一定时期,基于不同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情境,二者的显示度有高有低。在毛泽东时期,适应全能式政府需求,行政执行以刚性为主。这一时期的刚性行政源自三个动力:政治忠诚的激励机制、政治动员的运行机制、行政主体的“向上负责制”。这一时期刚性行政的效度正负相依。一方面,刚性行政保证了国家决策部署的有效执行,另一方面,刚性行政的确立更多地源于意识形态的引领、组织的强制力、领袖的超级权威,常常导致不可控的负外部性,或者说导致一种另类的弹性行政,如过度执行、虚假执行、目标置换和行政自主性丧失等。改革初期,面对文革带来的全面危机,推进改革,成为中国自救、脱贫的应然要求。改革从经济入手,经济改革又引发政治改革。行政改革是政治改革的突破口,政府通过简政放权给新路的探索者留下行政自由裁量空间,弹性行政出现躁动。从体制机制因素看,弹性行政的躁动源于“政出一孔”和执行主体多样化的矛盾、层级结构下的执行偏离、基于制度缺陷的刚性缺失、权力交换的潜在需求。此外,政府追求发展的内在动力因素,包括不同主体对利益的追求、对行政效能的追求以及“政绩优先”的推动等,也进一步催生了弹性行政。基于改革探索的弹性行政大致分为两类:中央政府授权试点和地方政府自行探索。市场化推进时期,弹性行政快速扩张。一方面,中央政府为推进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放权让利”,但相关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国家能力有所衰减;另一方面,市场快速发展,但机制并不健全,市场对政府的反制能力相对较弱,从而导致了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弹性行政的扩张。这一时期的弹性行政主要有纵向的央地博弈、地方合谋,横向的区域竞争、地方保护,以及权力失范下的过度弹性行政。博弈和竞争类弹性行政激发了地方的发展动能,但也带来了分散主义、恶性竞争等问题。随着弹性行政的蔓延,其负面效应日益凸显,包括导致制度弱化、行政效能低下、经济异常波动、滋生行政腐败、降低政府公信力等。针对上述负面效应,十八大以来,中央多措并举,对弹性行政进行了矫正。治标方面,主要是加强政治巡视、铁腕反腐、强化政务督查、推动政策落实审计;治本方面,从从严治党和依法行政两个路径来强化刚性行政,以制度建设、法治建设的刚性挤压弹性行政的自由裁量空间。弹性行政特别是各种过度弹性行政大幅收缩,刚性行政开始回归。这一时期刚性行政的刚性,主要源于制度约束。弹性行政这一貌似不合理的现象在很大程度上构成了国家治理的一个部分。弹性行政的形成和发展,除了深受中国政治情境——帝制时代的行政遗产、古老大国的衰败与振兴、共产党人谋民族复兴的强烈诉求的影响,其躁动、扩张、收缩,还直接受到当代政府治理环境的制约,包括意识形态的变化、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政府职能的转变、经济体制的变化、经济全球化和网络社会发展的影响。既有的行政实践表明,弹性行政是特定组织环境中基于目标导向的带有亚制度化特征的非正式行为。它在客观上推动了社会转型,取得了明显的行政绩效,但也引发了对国家整体权威的分割和交易,并带来一系列严重的社会、经济问题。在当代中国政治情境中,弹性行政有其“临界点”,即坚守政治路线、维护中央权威、服务全局利益,以之为标准,中央政府随时可以纠正、叫停弹性行政。总体来看,弹性行政是在特定阶段的一种政治策略,一种过渡性行政行为方式,其发展方向是法治行政。强化法治行政,并不是简单地摒弃、杜绝弹性行政。一方面,要进一步压缩弹性行政的自由裁量空间,坚决减少不必要的弹性行政;另一方面,要避免机械追求行政执行的极端刚性,防止过于严苛的行政要求使懒政由个别现象变成普遍现象。因此,应允许保留适度的行政弹性,以保障政府灵活回应复杂社会、风险社会的需求,此外,还要通过容错纠错、激励担当等制度设计,鼓励政府官员大胆实施基于公共利益的改革探索、先行先试的弹性行政。
段传龙[7](2019)在《作为共治主体的行业协会发展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治理实践中的重要主体力量,是完善与保障我国社会领域建设的重要组织基础,因此提升我国社会组织的治理水平与能力将成为构建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关键突破口。但社会组织的类型纷繁复杂,各类组织的功能、性质与地位存在差异,对其很难在统一、概括的普遍性层面上开展细致性与深入性的研究。为了突出研究重点,本文选择行业协会这一社会组织的典型代表作为研究对象,力图对其治理过程中所面临的法治困境予以全面阐述,并尝试给出相应的制度解决对策。从整体来看,目前我国行业协会治理的制度环境仍然不够完善,行业协会治理的立法、执法与司法的实践监管水平仍待提高。行业协会在治理实践的过程当中不仅要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其同时也享有制定行业自治规范、开展行业管理以及惩治行业违法行为等多项公共管理权力,因而在治理者与被治理者的角色切换当中也随之产生了权力的不规范与权利的无保障等多种法律问题。当下我国针对行业协会的研究仍较多局限于政治学、历史学以及公共管理学等领域,缺乏从法学尤其是行政法学的研究视角对其在成立、运行以及注销等各个实践治理环节所面临的法治困境进行一次全面地实证分析与总结,从而梳理出当下我国行业治理中所存在的真实法治问题。因此本文从规范公权力、保障私权利的公法视角出发,以行业协会作为贯穿全文的研究对象,立足于考察和分析其在参与社会治理过程中所面临的困境与挑战,并在充分总结国内外行业协会治理的历史经验基础上尝试提出行业治理制度改革的本土性回答,以期从法学层面为打造新时代社会治理格局做出应有的学术贡献。本文共计五章内容。第一章探讨了我国行业协会的法律性质、地位与职能。第一节从历史发展与演进的视角,对清末社会团体的产生以及新中国成立后行业协会的变迁两大方面进行了概括性的回顾,简要分析和总结了我国行业协会的独特发展历史及其功能定位,为后文展开奠定基础。第二节归纳了我国行业协会的独特法律性质,指出其“公”“私”兼具的法律属性。从“私”属性来讲,行业协会作为被治理的民事主体,是指具备法人条件,基于会员共同意愿,为公益目的或会员共同利益而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而从“公”属性来讲,行业协会行使或参与行使着越来越多原本由行政机关享有的“公共行政事务”的管理权,并且此类权力与通常意义上的行政职权难以做出区分,其在行使上述法定管理权限之时明显具有“公”属性。第三节指出我国行业协会具有“准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而“准行政主体”的定位主要是指行业协会在社会治理的实践过程中既有作为“公”权力主体的行业治理者的一面,又有作为“私”权利主体的被治理者的一面,其并非是严格意义上的行政主体。第四节在对行业协会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章程以及北京、上海、南京等多个地区的行业协会开展实证研究的基础之上,归纳出我国行业协会在实践中主要履行自律、服务、协调以及代表四大基本职能,并对其具体职能的运行状况作了详尽论述。第二章详尽梳理了我国行业协会作为被治理者在权利保障层面所面临的问题与困境。第一节从立法层面切入,详尽分析了行业协会治理所涉及的包括基本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各地方行业协会专门立法等在内的现有法规政策中存在的不足与缺陷。第二节从党的领导和政府执法的层面切入,以实践中行业协会的党建工作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执法个案为考察对象,全面分析了我国行业协会的实践监管不足。第三节则从司法层面切入,以近十年行业协会同主管部门之间发生的行政诉讼判例为考察文本,详尽归纳了两主体之间诉讼纠纷的主要争议内容及相关规范困境。通过上述三个层面的详尽论述,本文力图全面呈现我国行业协会作为被治理者在外部治理领域的整体制度环境。第三章探讨了行业协会作为治理者在权力规范层面所存在的内部治理困境。延续第二章节的探讨思路,第一节同样先从“法规则”层面切入,归纳出包括行业专门立法、行业规章以及行业内部管理规则等内部治理依据中所存在的规则缺陷。而在第二、第三、第四节中,本文分别对行业内部治理中的主体、组织、行为、程序以及资产管理共五大方面存在的治理困境进行了详尽阐述,具体指出了行业协会存在内部机构设置不足、行业共谋行为、限制会员自由、破坏公平交易、限制中小型会员企业经营、监督程序缺失以及财政税收制度不健全等多个方面的治理实践困境。第五节则同样从司法层面切入,以近十年我国行业协会同其会员或利害关系人之间所发生的诉讼纠纷案例为文本材料,梳理归纳了行业协会内部治理纠纷中的实践争议内容及其存在的多种救济困境。第四章总结与反思了中外社会治理中的制度经验,以期对当下我国行业协会治理改革提供理论与经验支撑。第一节以我国古代的“公”“私”概念为载体,对春秋战国、宋、明以及清末民初等各个时期的公理思想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梳理。第二节则对民国时期社会部颁行的《社会法规汇编》三辑进行了全面梳理,归纳了民国初期、广州国民革命时期、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以及抗日战争时期有关公民结社的立法和管理规定,并具体梳理了民国社会团体的法规范规定、民间组织的外部监管以及民间组织内部治理的制度规范三大问题。第三节总结了美国与欧洲在社会治理中所采用的第三部门理论,具体阐述了两地在第三部门理论领域的特征与差异,并对两地的第三部门理论在我国是否具有借鉴意义展开了相关反思,进而提出美国式的国家与社会平行、对立、冲突的组织机构设置与治理模式并不适宜我国本土治理,而欧洲模式则具有可借鉴之处。第四节讨论了我国社会治理中的历史治理经验与改革创新实践,总结了我国国家治理的历史模式、逻辑和经验,并梳理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在社会管理体制领域所作出的多项制度改革尝试与创新成果。第五章在对我国行业协会治理进行问题归纳与经验总结的基础上提出了行业协会治理的制度改革与发展路径。第一节论述了新时代我国国家公权与社会自治权的再定位问题。实践中,行业协会不论作为治理者还是被治理者,其前提都是自治权力(利)能被充分保障。此节再次回顾了我国国家公权强大而社会自治权缺失的历史背景,并对我国社会自治权的性质、来源、功能及其同国家公权的关系结构进行了再认知与再划分。第二节提出了我国行业协会内外治理的整体完善路径,具体从转变行业协会治理理念、健全行业协会专门立法、强化行业协会党组织建设、规范行业主管部门管理行为、优化行业内部人事管理以及完善行业协会资产管理共六大方面提出了多项具体建议。第三节从整体上梳理了行业协会、政府以及法院等多个行业治理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清晰呈现了上述主体在权力责任、权利义务之间协调、冲突与对立的不同面貌。第四节提出了我国行业协会治理的完善要准确规范和限缩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权限,具体可从统一行业协会登记的审核依据和标准、改革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方式与重心、下放行业自治领域的管理职权、优化行业协会管理的程序规则以及全面构建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制度共五大方面具体着手。第五节重新界定了我国行业自治的权力内容与责任边界,具体提出了落实行业自治的审核许可权、完善行业规则与标准的制定权、推动行业维权职责的积极履行以及全面推进行业领域信息公开义务共四大方面的建议对策。第六节提出了要健全行业争议纠纷的救济规则体系,并具体从理清行业协会管理权力的法律性质、健全行业纠纷的内部救济机制以及完善行业协会纠纷的外部救济机制共三大方面提出了多项建议。
王绍青[8](2019)在《胡锦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思想研究》文中指出中国改革开放取得的成就受到了世界关注,进入21世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呈现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中国共产党从世界全局出发,审时度势,做出了我国发展仍处于战略机遇期的基本判断。在中国社会初步达到小康水平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党的十六大以来,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思想从三位一体发展为五位一体,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建设成就使中国人民更加增强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道路自信,海外则使用“中国模式”、“北京共识”等词汇描述中国的进步。研究胡锦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思想的发展演变和实践过程,有利于更加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经验,指导未来实践。从国际背景来看,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但是由于不公正不合理国际秩序的存在,影响世界和平与发展的不确定因素在增加。全球化进程加快,世界各国综合国力的竞争空前激烈;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给我国发展带来外部动力的同时,也使我国面临着更大挑战。中国只有通过自身的发展才能更加有效地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共同发展。从国内背景看,在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集体执政期间,社会发展呈现出新的阶段性特征,但是我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改变,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阶段,也正处于21世纪头二十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我国社会也进入了社会矛盾的凸显期。胡锦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思想具有丰富的理论渊源。第一,介绍了总体布局的基本概念,并阐述了理论形成的一般条件。第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思想来源于马克思主义的系统思维思想。第三,这一思想来源于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和谐和生态文明思想。第四,这一思想来源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社会和谐和生态文明思想。第五,这一思想还受到西方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直接影响。在这部分还描述了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思想的形成过程及其历史必然性。本文探讨了胡锦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思想的基本内容。首先,以中共十六大到十八大的中央文件精神和胡锦涛重要的讲话为依据,研究了胡锦涛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内容。其次,阐释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思想的内在逻辑,指出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思想中,经济建设是根本、政治建设是保证、文化建设是灵魂、社会建设是条件、生态文明建设是基础。最后总结了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思想具有的系统性、辩证性、人民性、实践性的基本特征。本文还探讨了胡锦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思想的实践成就。在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执政时期,经济建设成就举世瞩目,同时对创新国家建设、经济发展方式中的产业结构调整、区域政策、经济体制变革等方面进行了扼要论述。政治建设主要从民主政治建设、依法治国、行政体制改革等内容进行了论述。文化建设中,确立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加强了思想道德建设,提出了“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文化单位分类体制改革成就显着,文化产业发展迅速并被确立为国家支柱产业。社会建设中,民生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是重点内容。这一时期的民生建设成就突出,是人民群众得到实惠较多的时期。在社会管理创新方面,我国在实践中逐步摸索,建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生态文明建设开拓新局面,我国制定了全国主体功能区,提倡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生态保护和环保治污工作不断发展,并逐步建立和完善了生态文明机构和制度建设,环境立法和保护制度不断完善。本文最后论述了胡锦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思想的历史贡献及其启示。胡锦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思想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系统思维思想,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标志着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这一理论顺应了人民的期待,是中国发展路径的必然选择,奠定了新时代总体布局发展的基础。胡锦涛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思想,是在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执政期间,总体布局建设内容更加明确,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基础上的理论总结。在这一过程中,坚持党的领导和改善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改革开放、坚持政府调控和市场机制的有机统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构建和谐社会是总体布局实践中获得历史启示。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在经济建设中适应经济新常态,实现经济健康发展,从战略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逐步消除腐败现象,显着提升中国文化软实力,增强文化自信,进一步改善民生,使人民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和努力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回应人民对美好环境的期待将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建设的重点努力方向。
丰俊功[9](2019)在《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实践逻辑研究(1978—2007) ——基于历史制度主义的视角》文中研究表明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是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把钥匙。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朝什么方向发展以及如何继续推进改革,一直以来备受关注。1978年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既标志着改革开放的开启,也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开端。在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中,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有其自身的实践演展逻辑,本文通过研究其发生和持续的内在机制,从而为未来的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提供有益的理论指导。本文研究的时间跨度是从改革开放开启前后至中共十七大前后,共分为六个时期,即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初始时期、蓝图规划时期、全面部署时期、反思调整时期、“三统一”思想探索时期和“三统一”政治模式形成时期。本文从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不同时期的探索和实践入手,力求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条件分析政治体制改革的演进历程,运用经验观察的方法分析和认识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在规律,从而揭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在逻辑。本文以历史制度主义为理论分析框架,梳理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不同阶段的演进历程、关键节点和内在逻辑,分析政治体制改革演展的条件及其内在因果关系,厘清关键事件与政治体制改革具体措施之间的关联。本文以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历程的不同时期为宏观叙事结构,以关键事件为节点,根据事件发生的时间序列对政治体制改革的不同阶段进程历时性分析和共时性分析,从而确定事件发生的顺序对政治体制改革的影响,由此分析政治体制改革的自我强化或反应改变,最后是对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在逻辑进行概括和总结。具体而言,首先,在历史进程的因果机制方面,本文通过对政治体制改革的演进历程进行结构化分析,将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不同时期的演进机制分为环境条件变化产生的压力和挑战、观念认识更新产生的目标指向、行动者基于现实需要而确定的行动策略即政策选择。其次,在关键节点方面,每个时期的演进机制会推动政治体制改革的发展,而每个时期发生的关键事件则会深刻影响政治体制改革的走向。关键节点主要是影响政治体制改革的重大事件和改革开放以来的历次党代会。中国政治体制改革过程中伴随着错误改革观即“老路”和“邪路”的干扰、影响和破坏,由此形成了政治体制改革的曲折路线。第三,在反馈机制方面,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具体实践是演进机制推动下的政治发展结果,而这一结果会因关键政治事件而出现正反馈或负反馈,从而强化或改变原有的行动选择。在对政治体制改革历程进行历时性因果分析基础之上,本文以历史制度主义理论为分析框架,按时间历程分析由各种政治事件组成的因果链条,从演进机制的角度研究政治体制改革在不同时期何以发生、何以持续的内在联系,透视不同阶段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在逻辑,对关键节点的政治事件和未来走向进行阐释,展现政治体制改革实践进程以及“三统一”政治模式的形成过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实践逻辑在于,以“团结一致向前看”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逻辑起点,遵循“坚持党的领导”、“防范和化解风险”和“坚持正确的改革观”的内在逻辑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并由此逻辑展开形成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经验启示,最终内生演化形成“三统一”政治模式。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三统一”政治模式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实践的规律性总结,这一模式的三要素对应相应的政治结构,包含着人民权力的行使、人民权利的保障及其实现策略。
孙志云[10](2018)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理念及基层政府实践问题研究》文中认为执政为民理念是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所树立的价值导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中国共产党人不断对执政为民理念进行发展创新,实现对执政实践的有力指导。目标方针确定后,实践的关键在于人。干部是执政实践的执行者,也是执政为民理念教育的对象,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理念的贯彻,最终要落实到干部的实际行动中,在政府组织执政为民的实践过程中显现成效。为了考察对干部进行执政为民理念教育的实际效果,本研究从基层视阈切入,对改革开放以来基层政府实践的现实状况进行了分析。本研究观察到,改革开放进程中基层政府实践存在偏离执政为民理念的现象,反映出执政为民理念教育有效性不足的问题,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理念指导基层实践的权威性、统一性受到一定程度的挑战。究其原因,一些基层政府在利益博弈中存在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动因,对中央利民政策在执行上有所保留,对执政资源的配置、执政方略的选择有所偏好;一些基层干部在多重利益关系影响下体现出“理性经济人”的自利特点,存在认识偏差和逐利行为;基层的执政为民理念教育环境、教育主体、教育方法等方面存在不足,使得执政为民理念教育有效性有所欠缺。理论研究的价值在于指导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本研究在对执政为民理念进行深刻认识、对其基层实践状况进行考察的基础上,研究解决执政为民理念与实践相结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执政为民理念教育、推动基层政府执政为民实践的对策,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本研究期望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考察影响干部认识与实践“知行”转换的外在因素,探寻研究干部思想政治教育问题的新视野、新途径,由此增强干部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性;期望引起相关研究者对于干部实践行为的关注,为相关研究者和干部教育工作者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期望执政为民理念对基层政府实践的引领作用不断加强,基层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得到提高,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得到更好地实现。本论文共有8个章节,具体内容包括:第一章对选题缘起和研究意义进行说明,对国内外相关问题研究成果进行梳理,明确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第二章对本文所涉及的主要概念进行释义,分析利益关系对基层政府实践的影响,对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和分析框架进行概括。第三章阐述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理念的历史渊源,梳理中国共产党人对执政为民理念的发展创新过程,总结各个历史时期基层政府实践执政为民理念的主要经验。第四章从基层政府与群众、基层政府与中央和上级政府、基层政府之间、基层干部自身4个层次,分析基层政府和干部出现群众观、政绩观、发展观和个体价值观偏离执政为民理念的问题。第五章分析基层政府偏离执政为民理念的根本原因,对基层政府利益偏好、基层政府博弈、干部私利、基层执政为民理念教育有效性不足等因素进行反思。第六章就执政为民价值理性复归和加强执政为民理念教育进行阐述,对马克思主义政治价值观建构、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育进行分析,对执政为民理念教育的基本原则和现实要求进行概括,对执政为民理念教育主要途径和有效性的增强进行阐述,探讨促进干部从认识到实践的“知行合一”问题。第七章提出基层政府坚持执政为民价值导向的实践路向,对加强利益协调、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基层政府实践创新等进行阐述。论文最后结论部分总结了全文主要观点,指出了研究的不足之处和今后的努力方向。本文有三个方面创新之处:第一,拓展了马克思主义政治价值观问题的理论论域。中国共产党树立了以执政为民理念为核心的马克思主义政治价值观,本文对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理念的内涵和本质进行阐释,并对其理论渊源、历史发展进程与实践经验进行总结,系统梳理了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理念的理论要点,有助于推动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理念的理论体系建构。第二,扩大了中国共产党干部思想政治教育问题的研究视野。执政为民理念教育作为干部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最终目的是要推动执政为民实践。干部是执政为民理念教育对象也是基层政府实践的执行性主体,考察基层政府实践状况可以对干部群体接受执政为民教育的实际成效加以研判。本文从执政为民理念教育的有效性出发,对基层政府实践状况进行考察,分析基层政府实践所呈现的“价值导向—价值偏离—价值理性复归”演进趋势,探讨如何解决现实的利益矛盾,使接受执政为民理念教育的干部实现执政为民从认识到实践的“二次飞跃”,促进干部“知行合一”。第三,对如何促进执政为民理念的贯彻落实提出对策,使研究具备了积极的现实意义。本研究发挥学科交叉优势,综合运用多学科的理论工具,从中观和微观多层次进行考察,分析基层政府和干部在实践中出现的价值偏离问题及其原因,从价值理性复归和执政为民理念教育、基层政府实践路向两个方面提出对策,为强化执政为民理念的统一引领、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提供参考。
二、邓小平理论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邓小平理论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论文提纲范文)
(1)新时代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研究 ——基于对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个案价值 |
第二节 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成果评述 |
第三节 研究视角、创新及不足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创新 |
四、研究不足 |
第一章 本研究基本分析框架 |
第一节 概念解读 |
一、新时代 |
二、高新区 |
三、管理体制 |
四、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 |
第二节 理论工具 |
一、整体性政府理论 |
二、政府职能理论 |
三、治理理论 |
第三节 逻辑建构 |
一、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动因 |
二、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目标 |
三、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策略 |
四、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重点 |
第二章 基本概况 |
第一节 地方政府体制改革与高新区设立 |
一、地方政府体制改革 |
二、高新区设立背景分析 |
三、我国高新区的特点分析 |
第二节 我国高新区沿革 |
一、探索初创期(1988-2000) |
二、巩固提升期(2001-2012) |
三、转型发展期(2013年至今) |
第三节 比照 |
一、国外高新区管理体制及特点 |
二、我国高新区管理体制的主要类型及特点 |
三、研究启示 |
第三章 个案研究: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 |
第一节 常州国家高新区概况及现行管理体制 |
一、常州国家高新区概况 |
二、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现状及特点 |
三、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下取得的成就 |
第二节 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一般国家高新区的异同分析 |
一、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一般国家高新区的共同点 |
二、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一般高新区的差异性 |
第三节 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探索及其价值 |
一、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的转型之路 |
二、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方式创新 |
三、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价值 |
第四章 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分析 |
第一节 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 |
一、高新区与行政区比较 |
二、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 |
三、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的启示 |
第二节 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比较 |
一、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的模式比较 |
二、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的特点解读 |
三、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比较的启示 |
第三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的成效、困境及原因分析 |
一、高新区管理体制取得的成效 |
二、高新区管理体制面临的困境 |
三、高新区管理体制困境的原因分析 |
第五章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目标及内容 |
第一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 |
一、影响因素分析 |
二、影响管理体制转型的变量提取 |
第二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目标确立 |
一、动力: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创新 |
二、方向:高新区行政区管理体制二合一 |
三、目标:建立符合新时代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 |
第三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内容落定 |
一、功能优化 |
二、职能转变 |
三、权力重构 |
四、机构改革 |
第六章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路径研究 |
第一节 转型目标 |
一、紧扣为民宗旨,实现终极目标 |
二、瞄准时代战略,提升功能定位 |
三、立足自身职能,加强兼收并蓄 |
第二节 转型策略 |
一、上下结合的“渐进式”转型 |
二、政社合作的“包容性”放权 |
三、社会治理的“开放型”共建 |
第三节 转型保障 |
一、“法治型”高新区建设的有效实施 |
二、“大部制”高新区改革的有序推进 |
三、“合作式”府际关系的有力构建 |
结论 |
主要参考文献 |
后记 |
(2)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政府与市场关系研究 ——基于双强模式的探索(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1.研究背景 |
2.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本质 |
3.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及其评述 |
1.国内政府与市场关系研究概述 |
2.国外政府与市场关系研究概述 |
3.当前国内外研究评述 |
(三)研究方法 |
1.文献求证法 |
2.史论结合法 |
3.跨学科研究法 |
二、我国政府与市场关系调整历程 |
(一)政府与市场关系调整的主要阶段划分 |
1.改革开放前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波动期(1949—1978) |
2.改革开放初期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探索期(1978—1992) |
3.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后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调整期(1992—2012) |
4.全面深化改革中政府与市场“双强”探索的磨合期(2013—至今) |
(二)我国政府与市场关系调整的特点及经验总结 |
1.关系调整的认识深化:从单向摸索到多方完善 |
2.关系调整的逻辑依据:改革实践与市场倒逼 |
3.关系调整的理论借鉴:开放包容地吸收西方相关理论精华 |
三、“双强”模式的运行方式及实践成效 |
(一)“双强”模式的运行方式 |
1.职能清晰定位有为政府 |
2.体系建构定位有效市场 |
(二)现阶段“双强”模式的实践成效 |
1.市场持续转型开放,有序竞争保活力 |
2.政府职能调整,转型服务见实效 |
3.社会服务优化升级,公平分配得保障 |
四、“双强”模式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对策建议 |
(一)“双强”模式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
1.信息化条件下政府对市场监管难度加大 |
2.政府和市场的强弱对比依旧明显 |
3.深层次的市场和行政体制的惯性制约力量仍然强大 |
(二)进一步完善“双强”模式的建议 |
1.构建法治化信息化政府,充分服务市场 |
2.积极促进产业创新升级,培育成熟市场 |
3.坚持党的统一领导,完善中国特色的政府与市场理论范式 |
参考文献 |
一、专着 |
二、期刊 |
三、报纸文章 |
四、电子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研究成果 |
(4)行业法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第一章 法律中的“行业”与行业法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的比较 |
一、行业与事业 |
二、行业与产业 |
第二节 “行业”入法的实证分析 |
一、法律文本的选择 |
二、“行业”的检索结果 |
三、“行业”入法的主要领域 |
四、部门法中的“行业” |
(一)宪法中的“行业” |
(二)经济法中的“行业” |
(三)行政法中的“行业” |
(四)社会法中的“行业” |
(五)民商法中的“行业” |
(六)刑法中的“行业” |
五、“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形式样态 |
(一)行业规划 |
(二)行业标准 |
(三)行业主体 |
(四)行业协会 |
(五)行业垄断 |
(六)行业自律 |
(七)行业诚信 |
(八)从业人员 |
第三节 行业法的提出 |
一、行业法研究的历史沿革 |
(一)从部门法的角度来理解行业法 |
(二)从非正式制度的角度理解行业法 |
(三)对行业法的深入研究 |
(四)行业法与领域法的比较研究 |
二、行业法研究的理论共识 |
三、行业法与部门法的关系 |
(一)交叉与重叠关系 |
(二)包含与被包含关系 |
第二章 行业法治的概念分析 |
第一节 行业法治的提出 |
一、提出行业法治的逻辑 |
二、行业法治研究的历史沿革 |
三、行业法治的理论主张 |
第二节 行业法治的内涵 |
一、“硬法”之治与“软法”之治的结合 |
二、依法监管与依法自治的结合 |
三、横向体系和纵向体系的结合 |
第三节 行业法治的特性 |
一、法治主体的多元性 |
二、法律规范的复合性 |
三、行业治理的差异性 |
四、运行机制的共治性 |
五、调整范围的全面性 |
第四节 行业法治的理念 |
一、权利保护理念 |
(一)通过公众参与实行权利保护 |
(二)通过救济实现权利保护 |
(三)通过行业监管实行权利保护 |
二、公平正义理念 |
(一)行业准入公平 |
(二)行业运行公平 |
(三)行业结果公平 |
三、科学发展理念 |
(一)创新理念 |
(二)协调理念 |
(三)绿色理念 |
(四)开放理念 |
(五)共享理念 |
四、自治理念 |
第五节 行业法治的实践意义 |
一、法治发展维度 |
(一)有助于拓展法治的理论空间 |
(二)有助于填补传统法治的短板 |
(三)有助于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 |
二、行业发展维度 |
(一)有助于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促进行业发展 |
(二)有助于确立行业治理的标准,规范行业发展 |
(三)有助于为新兴行业保驾护航 |
第三章 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 |
第一节 经济基础: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 |
第二节 政治基础: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体制逐渐确立 |
一、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的检索结果 |
二、各行业推进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的情况举例 |
三、对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检索结果的分析 |
第三节 社会基础:行业组织的大量涌现 |
一、政策和法律对行业组织的扶持 |
二、行业组织数量显着增长 |
第四节 法律基础:行业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 |
一、第一阶段:改革开放后到九十年代中期 |
二、第二阶段:九十年代后期至今 |
第四章 行业法治的基本要素 |
第一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标准 |
一、行业标准的广义界定 |
二、标准化对国家治理的作用 |
三、行业标准的法律性质 |
四、行业标准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一)行业标准进一步促进行业法治的社会化 |
(二)行业标准使行业法治进一步柔性化 |
(三)行业标准使行业法治进一步具有可操作性 |
第二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协会 |
一、行业协会的法律定位 |
二、行业协会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一)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立法 |
(二)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纠纷化解 |
(三)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监管 |
(四)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管理 |
第三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自治 |
一、行业自治的法律性质 |
二、行业自治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第五章 行业法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
第一节 完善行业立法机制 |
一、行业立法存在的问题 |
(一)行业分类难以精确 |
(二)狭隘的部门本位主义 |
(三)行业法律的滞后性 |
(四)行业协会立法不完备 |
(五)缺失跨行业的标准化协调机制 |
二、行业立法问题的完善 |
(一)完善行业立法体制 |
(二)完善行业标准立法 |
(三)及时修订行业立法 |
第二节 完善行业监管机制 |
一、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 |
(一)重审批轻监管的传统仍然存在,事中事后监管不健全 |
(二)传统监管不适应新的形势,信用监管存在体制机制缺陷 |
(三)传统监管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综合监管仍有待完善 |
二、行业监管问题的完善 |
(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信用监管和综合监管 |
(二)贯彻政府适度监管原则 |
第三节 完善行业纠纷化解机制 |
一、行业纠纷化解存在的问题 |
(一)行业调解组织主要靠公权力推动,公信力有待加强 |
(二)行业调解制度的认同度不高,导致利用率过低 |
(三)行业调解的成功率不高,没有实质性发挥作用 |
(四)行业调解程序和行业仲裁等相关法律制度缺失 |
二、行业纠纷化解问题的完善 |
(一)完善行业调解制度 |
(二)健全行业仲裁制度 |
(三)鼓励行业组织制定标准化法律文本,预防行业纠纷的产生 |
第四节 完善行业自治机制 |
一、行业自治存在的问题 |
(一)立法和政策上重行业自律,轻行业自治 |
(二)行业协会自治权力不够 |
(三)不利于行业自治的固有缺陷难以根除 |
二、行业自治问题的完善 |
(一)将立法上的“行业自律”修改为“行业自治” |
(二)政府彻底退出行业协会的运作 |
(三)赋予行业协会完整的自治权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主要行业法律的梳理 |
附录 B 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政策性文件清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5)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缘起和研究意义 |
(一)问题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评述 |
三、研究内容 |
(一)研究内容 |
(二)可能的创新与存在的不足 |
四、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图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研究路径 |
第一章 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一、相关概念阐释 |
(一)腐败 |
(二)腐败治理 |
(三)体制与机制 |
二、腐败治理体制的基本内涵 |
(一)腐败治理体制的界定 |
(二)腐败治理体制的价值及功能 |
(三)腐败治理体制的基本典型 |
三、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构建 |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腐败治理的思想 |
(二)制度变迁理论 |
(三)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理论分析框架 |
第二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历程 |
一、腐败治理体制的恢复重建时期(1978-1992) |
(一)腐败治理体制恢复重建的制度环境 |
(二)腐败形势:私利的实物形态向货币形态蔓延 |
(三)腐败治理体制的恢复重建 |
二、腐败治理体制的适应性变革时期(1992-2002) |
(一)腐败治理体制适应性变革的制度环境 |
(二)腐败形势:权力寻租、资金密集型领域的多样化腐败 |
(三)腐败治理体制的适应性变革 |
三、腐败治理体制的深化改革时期(2002-2012) |
(一)腐败治理体制深化改革时期的制度环境 |
(二)腐败形势:从争夺经济利益到争夺政治权力 |
(三)腐败治理体制的深化改革 |
四、腐败治理体制的全面协同深化改革时期(2012—今) |
(一)腐败治理全面协同深化改革的制度环境 |
(二)腐败形势:高层化、群体化、家族化、多元化 |
(三)腐败治理体制的全面协同深化改革 |
第三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逻辑 |
一、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整体趋势 |
(一)从治标主导到标本兼治的腐败治理战略取向 |
(二)从权力反腐、制度反腐到系统反腐的核心理念 |
(三)从反黑色腐败到全方位反腐的腐败治理行动策略 |
二、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动力机制 |
(一)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外生因素 |
(二)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内生因素 |
三、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行动主体 |
(一)党、政、司法机关为主的专门腐败治理机构 |
(二)人大和政协等监督机构 |
(三)社会参与主体 |
四、腐败治理体制变迁方式分析 |
(一)供给强制性腐败治理体制变迁 |
(二)需求诱致性腐败治理体制变迁 |
五、腐败治理体制变迁中的路径依赖分析 |
(一)权力结构不均衡的路径依赖 |
(二)腐败治理手段的路径依赖 |
第四章 改革开放以来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特征、基本经验和主要问题 |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主要特征 |
(一)中国共产党高度反腐自觉的变迁底色 |
(二)腐败治理制度体系建构与完善的变迁核心 |
(三)兼具时代性与历史传承性的变迁历程 |
(四)党纪国法互联互通的变迁协同 |
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基本经验 |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正确政治方向 |
(二)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指导,推动腐败治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 |
(三)明确核心理念,锁定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价值导向和目标定位 |
(四)与中国政治发展环境相适应,保证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时代回应性 |
(五)寓腐败治理于制度建设之中,促进腐败治理的制度化、法治化 |
(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腐败治理的公信力和凝聚力 |
三、改革开放以来腐败治理体制变迁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腐败治理的认识存在误区 |
(二)腐败治理机构职能协同不足 |
(三)腐败治理制度规范有待完善 |
(四)腐败治理体制的社会参与不足 |
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现代化治理理念不牢固 |
(二)体制自主性困境的制约 |
(三)腐败治理体系不完整 |
(四)腐败治理能力总体偏弱且不平衡 |
第五章 新时代我国腐败治理体制改革与完善的路径选择 |
一、腐败治理体制改革与完善的战略分析 |
(一)坚持以政党为中心的反腐逻辑支点 |
(二)坚持法治思维为主导的反腐价值理念 |
(三)坚持多元主体协同的反腐行为取向 |
二、腐败治理体制改革与完善的策略分析 |
(一)强化反腐倡廉思想教育 |
(二)推进体制改革和职能转变 |
(三)促进腐败治理的社会参与 |
(四)加强腐败治理的国际合作 |
三、新时代我国腐败治理体制改革与完善的基本着力点 |
(一)强化腐败治理主体责任 |
(二)强化反腐制度落实 |
(三)创新廉政教育方式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
(6)中国政治情境中的弹性行政研究(1949-2019)(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 |
一、举世瞩目的中国奇迹 |
二、探寻中国奇迹的一个视角:弹性行政 |
三、中国政治情境中行政的刚性与弹性 |
第二节 核心概念与文献综述 |
一、核心概念 |
二、文献综述 |
三、可能创新之处 |
第三节 研究思路、方法及框架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论文框架 |
第二章 毛泽东时期刚性行政的锻造(1949—1977) |
第一节 集权体制下的全能式政府运行模式 |
一、全能式政府之生成 |
二、全能式政府的运行模式 |
第二节 刚性行政:全能式政府的应然需求 |
一、革命建政体制形塑的“命令一服从”体制 |
二、刚性行政的内生动因 |
三、刚性行政对政府执行力的提升 |
第三节 刚性行政的困境 |
一、过度执行 |
二、虚假执行 |
三、目标置换 |
四、行政自主性缺失 |
第三章 改革初期弹性行政的躁动(1978—1991) |
第一节 改革破冰与渐进路径的选择 |
一、现实倒逼改革 |
二、经济改革牵动政治改革 |
三、渐进主义改革路径的择定 |
第二节 行政自由裁量空间的扩大和弹性行政的躁动 |
一、改革冲动呼吁更大的行政自由裁量空间 |
二、简政放权与行政自由裁量空间的扩大 |
三、弹性行政躁动的体制因素 |
四、弹性行政躁动的主体诉求 |
第三节 基于改革的弹性行政的主要类型 |
一、中央政府授权试点 |
二、地方政府自行探索 |
第四节 改革初期弹性行政的两面性 |
一、弹性行政助推改革进程 |
二、缺少反制的过度弹性行政 |
三、四项基本原则、稳定压倒一切对弹性行政的约束 |
第四章 市场化推进时期弹性行政的扩张(1992—2011) |
第一节 政府职能转变与弹性行政的扩张 |
一、市场经济的“姓氏”之辩和改革再出发 |
二、市场化改革与弹性行政的内在关联 |
三、深化行政改革与弹性行政的扩张 |
第二节 央地博弈和区域竞争 |
一、政府的层级结构与职责同构 |
二、纵向利益抵牾与央地博弈 |
三、层级博弈的衍生品:地方合谋 |
四、区域竞争与地方保护 |
第三节 权力失范下的过度弹性行政 |
一、政府官员的自利性膨胀与角色错乱 |
二、低成本高收益的违规行为助推过度弹性行政 |
三、晋升的“零和博弈”与政府官员行为扭曲 |
第四节 服务型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对弹性行政的有限抑制 |
一、服务型政府建设对弹性行政的抑制 |
二、依法行政的推进对弹性行政的抑制 |
第五章 十八大以来对弹性行政的矫正(2012—2019) |
第一节 弹性行政负外部性的凸显 |
一、接近临界点的弹性行政 |
二、矫正弹性行政:态势和挑战 |
第二节 全面从严治党对弹性行政的遏制 |
一、完善党内制度建设 |
二、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
三、强化政治巡视 |
四、“零容忍”的铁腕反腐 |
第三节 依法(规)行政对弹性行政的管控 |
一、强化依法(规)行政 |
二、治理型政府的应然诉求 |
第四节 政务督查、政策落实审计对弹性行政的挤压 |
一、政务督查的强化:力破“中梗阻” |
二、审计监督的拓展:重大政策落实审计 |
第六章 弹性行政与刚性行政限度之辨析 |
第一节 中国政治情境中行政执行之审视 |
一、弹性行政与刚性行政的历史维度 |
二、弹性行政与刚性行政的时代背景 |
第二节 弹性行政的亚制度化特征及其“临界点” |
一、弹性行政的亚制度化特征 |
二、弹性行政“临界点”的把控 |
第三节 弹性行政的宽度与刚性行政的强度之辨析 |
一、行政执行与法治行政 |
二、法治视角下弹性行政的宽度 |
三、法治视角下刚性行政的强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7)作为共治主体的行业协会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我国行业协会的法律性质、地位与职能 |
第一节 行业协会的历史发展及演变 |
一、清末时期社会团体的产生 |
二、新中国成立后行业协会的发展 |
第二节 “公”与“私”兼具的法律属性 |
第三节 “准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 |
一、作为“公”权力主体的行业治理者 |
二、作为“私”权利主体的行业被治理者 |
第四节 自律、服务、协调与代表的四大基本职能 |
第二章 作为被治理者的行业协会:外部治理困境 |
第一节 外部治理的法规政策领域 |
一、党对行业协会的领导与管理 |
二、行政业务主管部门的前置审核 |
三、行政登记管理机关的登记审批 |
四、社会团体的资金财税规定 |
五、社会团体的处罚罚则 |
第二节 党和政府的实践管理领域 |
一、行业协会党建工作的困境与挑战 |
二、政府部门执法领域的规范性考察 |
第三节 行业协会与主管部门间的诉讼纠纷考察 |
一、外部行政诉讼纠纷的实践争议内容 |
二、外部行政诉讼纠纷的困境与反思 |
第三章 作为治理者的行业协会:内部治理困境 |
第一节 内部治理的整体规范环境 |
一、外部法律法规的不当限制 |
二、内部治理规范的内容缺失 |
第二节 行业协会内部治理的主体与组织缺陷 |
一、人员的引进与管理缺失 |
二、组织机构设置不够健全 |
第三节 内部治理的不正当行为 |
一、行业共谋的不当行为 |
二、利用先发优势限制会员自由 |
三、破坏公平交易的信息与机会行为 |
四、限制中小型会员企业正常经营行为 |
第四节 内部治理的程序运行及资产管理缺陷 |
第五节 内部治理的纠纷解决机制不全 |
一、内部治理纠纷的实践争议内容 |
二、内部治理纠纷救济的困境与反思 |
第四章 中外社会治理经验与当前行业协会治理改革 |
第一节 古代公理思想的梳理与归纳 |
一、春秋战国的“公”“私”之源 |
二、宋、明两代的“公”与“私” |
三、清末民初的“公”“私”裂变 |
四、中西“公”“私”理念的特征与差异 |
第二节 民国时期公民结社的制度经验与借鉴 |
一、社会团体管理的规范性考察 |
二、民间组织的外部监管 |
三、民间组织内部治理的制度规范 |
第三节 欧美社会治理中的国家、社会与第三部门 |
一、美国第三部门理论的特征 |
二、欧洲第三部门理论的特点 |
三、欧美第三部门理论的反思与启示 |
第四节 我国社会治理中的历史经验与改革创新 |
一、国家治理的逻辑与经验 |
二、社会管理体制的实践改革 |
第五章 行业协会治理的制度改革与发展路径 |
第一节 新时代国家公权与社会自治权再定位 |
一、国家公权强大、社会自治权缺失的历史再审视 |
二、我国社会自治权的性质、来源与功能再认知 |
三、我国社会自治权与国家公权的关系结构再划分 |
第二节 共治前提下的行业协会内外治理完善 |
一、转变行业协会治理理念 |
二、健全行业协会专门立法 |
三、强化行业协会党组织建设 |
四、规范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行为 |
五、优化行业内部人事管理 |
六、完善行业协会的资产管理 |
第三节 政府、法院与行业协会等多主体间的法律关系辨析 |
一、行业主管部门同行业协会的法律关系 |
二、行业主管部门与法院间的法律关系 |
三、行业协会与法院间的法律关系 |
四、行业协会同非行业会员间的法律关系 |
第四节 准确规范与限缩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权限 |
一、统一行业协会登记的审核依据和标准 |
二、改革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方式与重心 |
三、下放行业自治领域的管理职权 |
四、优化行业协会管理的程序规则 |
五、全面构建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制度体系 |
第五节 理清行业自治的权力内容与权责边界 |
一、落实行业资质的审核许可权 |
二、完善行业规则与标准的制定权 |
三、推动行业维权职责的积极履行 |
四、全面推进行业领域的信息公开 |
第六节 健全行业协会侵权的救济规则体系 |
一、行业协会管理权力的法律性质定位 |
二、健全行业协会纠纷的内部救济机制 |
三、行业协会纠纷的外部救济机制完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8)胡锦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论文创新点摘要 |
绪论 |
一、选题依据及其意义 |
(一)选题依据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述评 |
(一)国外研究现状及述评 |
(二)国内研究现状及述评 |
三、研究目标、研究内容、主要创新 |
(一)研究目标 |
(二)研究内容 |
(三)主要创新 |
四、研究方法 |
(一)历史研究法 |
(二)比较研究的方法 |
(三)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
第一章 胡锦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思想的形成 |
一、胡锦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思想的历史背景 |
(一)国际背景 |
(二)国内背景 |
二、胡锦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思想的理论渊源 |
(一)总体布局的基本内涵及其基本理论来源构成 |
(二)马克思主义的系统思维思想 |
(三)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和谐和生态文明思想 |
(四)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社会和谐和生态文明思想 |
(五)可持续发展理念 |
三、胡锦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思想的发展过程 |
(一)从三位一体到四位一体 |
(二)从四位一体到五位一体 |
(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思想形成的历史必然性 |
第二章 胡锦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思想的内容与特征 |
一、胡锦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思想的基本内容 |
(一)建设富强国家,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
(二)建设民主国家,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和体制改革 |
(三)建设文明国家,繁荣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
(四)建设和谐国家,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 |
(五)建设美丽国家,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
二、胡锦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思想的内在逻辑 |
(一)经济建设是根本 |
(二)政治建设是保证 |
(三)文化建设是灵魂 |
(四)社会建设是条件 |
(五)生态文明建设是基础 |
三、胡锦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思想的基本特征 |
(一)系统性 |
(二)辩证性 |
(三)人民性 |
(四)实践性 |
第三章 胡锦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思想的实践成就 |
一、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
(一)宏观经济运行良好 |
(二)创新型国家建设出现标志性成果 |
(三)推进经济结构调整 |
(四)深化经济体制变革 |
二、民主法治建设迈出新步伐 |
(一)人民民主不断扩大 |
(二)法治国家建设成绩显着 |
(三)行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化 |
(四)开创了中央最高权力交接的新境界 |
三、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
(一)确立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实施 |
(三)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
(四)文化体制改革成就显着 |
四、社会建设取得新进步 |
(一)民生建设普惠性增强 |
(二)社会管理机制的创新 |
五、生态文明建设开拓新局面 |
(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
(二)促进能源和资源节约 |
(三)加大生态系统保护与环保治污工作 |
(四)完善生态文明机制建设 |
第四章 胡锦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思想的历史贡献及其启示 |
一、理论贡献 |
(一)丰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系统思维思想 |
(二)丰富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
(三)深化了党对三大规律的认识 |
二、现实意义 |
(一)顺应了人民的期待 |
(二)指明了中国发展的路径 |
(三)奠定了新时代总体布局发展的基础 |
三、历史启示 |
(一)必须坚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
(二)必须坚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
(三)必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 |
(四)必须显着增强中国文化软实力 |
(五)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突出地位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作者简介 |
(9)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实践逻辑研究(1978—2007) ——基于历史制度主义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 |
一 研究背景与研究问题 |
二 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与理论框架 |
一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实践逻辑的相关概念界定 |
二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动力机制的理论综述 |
三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关键节点的文献综述 |
四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实践逻辑的分析理路与理论框架 |
第三节 研究方法与研究结构 |
一 研究方法 |
二 研究结构 |
第一章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初始时期(1978—1979) |
第一节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初始时期的探索与实践 |
一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初始时期面临的压力和挑战 |
二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初始时期的目标指向 |
三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初始时期的政策选择 |
第二节 关键节点: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逻辑起点与逆向求解 |
一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逻辑起点:团结一致向前看 |
二 逆向求解: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以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
第三节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初始时期的内在逻辑 |
一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初始逻辑:团结一致向前看 |
二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初始时期的实践面向:恢复原有的政治制度 |
三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初始时期的改革思路 |
第二章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蓝图规划时期(1979—1984) |
第一节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蓝图规划时期的探索与实践 |
一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蓝图规划时期面临的压力和挑战 |
二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蓝图规划时期的目标指向 |
三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蓝图规划时期的政策选择 |
第二节 关键节点:中共十二大与1982 年宪法 |
一 中共十二大:筹划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
二 1982 年宪法:政治体制改革的政治保证 |
第三节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蓝图规划时期的内在逻辑 |
一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蓝图规划时期的指导思路 |
二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蓝图规划时期的改革思考 |
第三章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全面部署时期(1984—1989) |
第一节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全面部署时期的探索与实践 |
一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全面部署时期面临的压力和挑战 |
二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全面部署时期的目标指向 |
三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全面部署时期的政策选择 |
第二节 关键节点:中共十三大与政治风波的考验 |
一 中共十三大:全面部署具体改革 |
二 政治风波的考验:对错误改革倾向的警惕 |
第三节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全面部署时期的内在逻辑 |
一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全面部署时期的基本思路 |
二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全面部署时期的改革思考 |
第四章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反思调整时期(1989—1992) |
第一节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反思调整时期的探索与实践 |
一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反思调整时期面临的压力和挑战 |
二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反思调整时期的目标指向 |
三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反思调整时期的政策选择 |
第二节 关键节点:南方谈话与中共十四大 |
一 南方谈话:确认继续改革开放以及建立社会主义新经济体制 |
二 中共十四大:政治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现形式 |
第三节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反思调整时期的内在逻辑 |
一 以江泽民为核心的新领导集体推行政治体制改革的思路 |
二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反思调整时期的动力转换 |
第五章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三统一”思想探索时期(1992—2002) |
第一节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三统一”思想探索时期的探索与实践 |
一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三统一”思想探索时期面临的压力和挑战 |
二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三统一”思想探索时期的目标指向 |
三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三统一”思想探索时期的政策选择 |
第二节 关键节点:中共十五大和中共十六大 |
一 中共十五大:“三统一”思想的初步探索和设想 |
二 中共十六大:“三统一”思想的提出 |
第三节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三统一”思想探索时期的内在逻辑 |
一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三统一”思想探索时期的基本思路 |
二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三统一”思想探索时期的基本经验和实践面向 |
第六章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三统一”政治模式形成时期(2002—2007) |
第一节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三统一”政治模式形成时期的探索与实践 |
一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三统一”政治模式形成时期面临的压力和挑站 |
二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三统一”政治模式形成时期的目标指向 |
三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三统一”政治模式形成时期的政策选择 |
第二节 关键节点:中共十七大与“三统一”政治模式 |
一 中共十七大:“三统一”政治模式的形成 |
二 理解“三统一”政治模式 |
第三节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三统一”政治模式形成时期的内在逻辑 |
一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三统一”政治模式形成时期的基本思路 |
二 “三统一”政治模式的形成 |
第七章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实践逻辑分析 |
第一节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实践逻辑起点 |
一 团结一致向前看 |
二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
第二节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实践逻辑 |
一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实践逻辑之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二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实践逻辑之二:防范化解风险 |
三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实践逻辑之三:坚持正确的改革观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10)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理念及基层政府实践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缘起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缘起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的创新点 |
第2章 相关概念释义及研究的理论基础 |
2.1 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理念 |
2.1.1 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理念的内涵 |
2.1.2 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理念的实质 |
2.2 基层政府实践 |
2.2.1 基层政府实践的概念 |
2.2.2 基层政府实践的主体、客体及其关系 |
2.2.3 基层政府实践的影响因素 |
2.2.4 基层政府实践的价值标准与评估框架 |
2.3 执政为民理念教育 |
2.3.1 执政为民理念教育的内涵 |
2.3.2 执政为民理念教育的主客体关系 |
2.4 研究的理论基础 |
2.4.1 思想政治教育有效性理论 |
2.4.2 中国共产党建设理论 |
2.4.3 马克思主义政治伦理理论 |
2.4.4 马克思主义价值观和利益理论 |
2.4.5 理论的应用及关系 |
第3章 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理念的发展脉络与实践经验 |
3.1 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理念的历史渊源 |
3.1.1 秉承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传统 |
3.1.2 汲取中国传统民本思想的精华 |
3.2 中国共产党人对执政为民理念的发展创新 |
3.2.1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确立党的宗旨 |
3.2.2 明确“以经济建设中心”,抓住为民根本 |
3.2.3 强调“三个代表”,保持党的先进性 |
3.2.4 树立“以人为本”核心立场,推动科学发展 |
3.2.5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描绘新时代发展蓝图 |
3.3 基层政府贯彻实践执政为民理念的历史经验 |
3.3.1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为民谋取实利,赢得人民拥护 |
3.3.2 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以基层广大民众为主体推动社会变革 |
3.3.3 改革开放时期:满足群众现实需要,激发发展活力 |
3.3.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满足人民美好生活向往 |
第4章 改革开放进程中基层政府实践的价值偏离问题 |
4.1 群众观偏离:基层政府的责权利失衡现象 |
4.1.1 基层政府履责过程中存在公共服务缺位现象 |
4.1.2 基层政府执政过程中群众的政治参与不足 |
4.1.3 基层政府主导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争利行为 |
4.2 政绩观偏离:基层政府对中央利民政策的“选择性执行” |
4.2.1 基层政府“选择性执行”的突出表现 |
4.2.2 “选择性执行”使基层政府绩效产生价值偏离 |
4.3 发展观偏离:基层政府发展实践的价值选择 |
4.3.1 基层政府面临“公平—效率”选择矛盾 |
4.3.2 一些基层政府制定发展策略趋向功利化 |
4.3.3 基层政府采取功利型发展策略产生负面影响 |
4.4 个体价值观偏离:基层干部党风廉政问题 |
4.4.1 “官本位”意识与表现 |
4.4.2 基层干部脱离群众现象 |
4.4.3 贪污腐化与“隐性腐败” |
第5章 基层政府实践偏离执政为民理念的原因反思 |
5.1 基层政府利益主体地位的产生及工具理性膨胀 |
5.1.1 基层政府成为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 |
5.1.2 利益集团对基层政府产生显着影响 |
5.1.3 社会阶层分化加剧利益冲突 |
5.1.4 基层政府决策存在利益偏好 |
5.2 基层政府博弈挑战政治伦理秩序并导致自身异化 |
5.2.1 纵向博弈对中央—基层政治伦理秩序的影响 |
5.2.2 横向博弈对基层政府组织自身的异化 |
5.2.3 地方保护主义使中央调控面临现实阻力 |
5.3 干部个人主义利益追求对人的物化 |
5.3.1 生活世界中商品价值观的销蚀 |
5.3.2 基层干部的代理人角色 |
5.3.3 制约失效下的权力寻租 |
5.4 基层执政为民理念教育有效性不足 |
5.4.1 教育环境的复杂性对教育主体形成干扰 |
5.4.2 教育者有效性缺失影响受教育者的认同 |
5.4.3 教育方法单一影响教育的实际效果 |
第6章 执政为民价值理性复归和加强执政为民理念教育 |
6.1 以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政治价值观为旨归 |
6.1.1 提高干部执政为民意识 |
6.1.2 增强干部的政治认同 |
6.1.3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 |
6.1.4 发扬党的宗旨保持优良作风 |
6.2 以培育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目标 |
6.2.1 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实践群众路线 |
6.2.2 端正政绩观权力观,升华人生价值旨趣 |
6.2.3 重塑价值观利益观,统一精神物质生活 |
6.3 科学把握执政为民理念教育的原则与要求 |
6.3.1 明确执政为民理念教育的基本原则 |
6.3.2 把握执政为民理念教育的现实要求 |
6.4 对干部进行执政为民理念教育的主要途径 |
6.4.1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
6.4.2 深化主题教育活动 |
6.4.3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
6.4.4 优化典型示范教育 |
6.5 知行合一:增强执政为民理念教育有效性 |
6.5.1 发挥基层干部在实践中的主体性作用 |
6.5.2 实现执政为民理念到实践的“二次飞跃” |
第7章 新时代基层政府坚持执政为民的实践路向 |
7.1 推进利益协调突破利益固化藩篱 |
7.1.1 维护党中央权威与集中统一领导 |
7.1.2 优化基层政府利益博弈关系 |
7.1.3 促进共同富裕与社会公平 |
7.1.4 共建共享让利于民 |
7.2 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政府责任 |
7.2.1 加强政府机构效能建设 |
7.2.2 完善群众利益表达机制 |
7.2.3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
7.2.4 致力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
7.3 建设法治政府提供制度保障 |
7.3.1 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依法治理 |
7.3.2 优化基层权力运行制约机制 |
7.3.3 完善基层考核晋升激励机制 |
7.4 适应社会变革推动政府创新 |
7.4.1 弘扬中华文化:地方特色文化建设启示 |
7.4.2 推动乡村振兴:Y县经济发展方式考察 |
7.4.3 优化利益表达:L市网络问政状况分析 |
第8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录1:本文研究调查对象基本情况统计表 |
附录2: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理念基层实践状况调查问卷(A卷) |
附录3: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理念基层实践状况调查问卷(B卷) |
四、邓小平理论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论文参考文献)
- [1]新时代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研究 ——基于对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的分析[D]. 刘洋. 苏州大学, 2021(07)
- [2]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政府与市场关系研究 ——基于双强模式的探索[D]. 陈雪儿. 中共江苏省委党校, 2020(06)
- [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与市场关系研究[D]. 闫娟. 上海社会科学院, 2020
- [4]行业法治研究[D]. 刘刚. 吉林大学, 2019(02)
- [5]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研究[D]. 荣震.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7)
- [6]中国政治情境中的弹性行政研究(1949-2019)[D]. 徐浩. 南京大学, 2019(07)
- [7]作为共治主体的行业协会发展研究[D]. 段传龙.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1)
- [8]胡锦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思想研究[D]. 王绍青.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2019(01)
- [9]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实践逻辑研究(1978—2007) ——基于历史制度主义的视角[D]. 丰俊功.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10]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理念及基层政府实践问题研究[D]. 孙志云. 西北工业大学, 20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