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善意取得论文_王元秋

票据善意取得论文_王元秋

导读:本文包含了票据善意取得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票据,善意,权利,受让人,构成要件,催告,民法。

票据善意取得论文文献综述

王元秋[1](2019)在《票据善意取得制度的实证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票据在商事活动中应用的更加广泛。《票据法》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对票据行为进行了规范,但是在全面性和完整性上仍有不足,尤其在票据善意取得部分规定比较笼统。流通性是票据的灵魂,为了能够使票据流通保持顺畅就必须要制定和完善票据的善意取得制度,但在实践过程中,票据的善意取得在公示催告、除权判决以及诉讼救济等方面常遇到法律规定模糊的问题。本文的研究采用的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思路,在引文部分就对实际案例进行了简要介绍,提出相关的问题。文章首先通过对比民法善意取得制度、解读“善意”与“合法取得”等方面深层次阐述票据善意取得的一般原理,为下文做好理论基础。文章通过分析票据取得发生在公示催告期间以及除权判决后的情况,提出公示催告期间票据善意取得需要保护,但除权判决后不能主张善意取得的观点,并从保障票据善意取得诉讼救济角度出发,提出司法实务中应从宽审查《民事诉讼法》第223条的正当理由且善意取得人应提起相适应的诉讼要求。通过以上论述,最后在票据善意取得的实体制度中坚持交易真实性规定,增加票据空白背书善意取得以及完善票据公示催告制度等方面提出建议,以期提高票据善意取得的实务操作性。(本文来源于《烟台大学》期刊2019-06-02)

葛荣慧[2](2019)在《论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一般适用角度》一文中研究指出票据善意取得制度在于保障交易安全,保护善意受让人的利益,我国《票据法》虽然对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作了规定,但规定较笼统,基于此,文章首先通过对票据权利善意取得制度进行分析,厘清票据权利善意取得与物权中动产善意取得的区别,即二者的性质、适用范围等方面存在的差异,进而更深刻地理解票据权利善意取得的内涵。同时对我国关于票据权利善意取得条件的学术争议进行阐述,并具体分析了我国票据权利善意取得适用过程中"善意"以及"无权处分人"的认定。(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经济》期刊2019年05期)

姚银华,何祎祎[3](2018)在《浅析善意取得在票据制度中的运用》一文中研究指出自由流通是票据的灵魂,也是票据存在的意义所在。善意取得制度的存在保障了票据的自由流通,也解决了在流通中的许多问题,但是从现有制度规定来看,对善意取得的制度规定比较笼统,还有待进一步的细化研究。本文首先结合动产中的善意取得要件,分析了票据流通中善意取得应当满足的各种要素,其次针对善意取得之后,各方权利人之间的债务关系做出了分析探讨。(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8年14期)

王铁寒[4](2016)在《试论票据善意取得的正当性》一文中研究指出票据作为一种有价证券,有着便捷安全的特点,但票据权利的行使与票据不可分割,票据权利的使用以持有票据为前提,一旦票据丢失,将失去寄托在票据上面的权利。文章先简要介绍票据善意取得,然后分析民法中制定的善意取得制度为票据的发展提供助力,并对票据善意取得正当性进行可能性和必要性的分析。(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经济》期刊2016年10期)

董惠江[5](2016)在《票据善意取得制度评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票据法上的善意取得原理与民法善意取得相同,所以,对票据善意取得要基于民法传统制度去理解。但票据法的理念、制度目标与民法存在区别,票据法上的善意取得制度对第叁人的保护更彻底。与票据善意取得相关的是票据无因性原则,同样是为促进票据流通而设计的保护票据受让人的制度,文章通过对二者的原理分析,认为无因性原则有覆盖善意取得制度的功能,票据法上善意取得制度是多余的。(本文来源于《黑龙江教育(理论与实践)》期刊2016年09期)

胡佳妮[6](2015)在《浅析票据权利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一文中研究指出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源于物权法上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它在保护善意取得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促进票据的流通。本文分析了票据权利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即从无处分权人处取得票据权利、依票据法上的转让方法取得票据、受让人取得票据必须基于善意、受让人取得票据时须支付了相应的对价。(本文来源于《智富时代》期刊2015年08期)

王晓华[7](2014)在《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票据的流通性是现代票据法的灵魂,为促进流通,票据法规定了对受让人权利的特别保护。善意取得制度作为保障交易安全、保护善意受让人利益的重要制度,在各国票据法中均有所体现。我国《票据法》第12条对票据权利善意取得制度从反面作出了规定,但过于笼统,不能适应纷繁复杂的交易活动。本文从法理学和比较法学的角度对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制度进行研究。文章除前言和结论外,主要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为对票据权利善意取得制度的概述,介绍了票据权利善意取得的内涵、理论基础、性质和各国立法例。第二部分从票据权利善意取得制度的特殊性出发,对其与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和票据抗辩限制制度作出了比较。第叁部分阐述了票据权利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六个方面:(1)受让人的直接前手为无权处分人;(2)转让方在形式上为合法持票人与实际转让人;(3)受让人善意且无重大过失;(4)受让人依照票据法规定的方式取得票据权利;(5)善意取得之票据须为可以流通的票据;(6)受让人支付合理对价。第四部分介绍了票据权利善意取得的法律效果。受让人善意取得票据权利属于权利的原始取得,原权利人丧失票据权利,不得向最后善意受让人请求返还票据。至于其是否需承担票据责任,关键在于其是否在票据上为真实签章。由于票据权利善意取得是当原权利人和善意受让人之间的权利发生冲突时,为了维护票据的流通性,对原权利人的权利做出了牺牲,为了保证一定程度上的公平正义,法律也规定了对失票人的救济制度。无权处分人是否需要承担票据责任,同样取决于其在票据上是否有真实的签章。对于原权利人造成的损害,无处分权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文来源于《华东政法大学》期刊2014-04-15)

崔远景[8](2014)在《票据善意取得正当性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票据作为商事交易发展的产物,适应规模化交易所需的效率与便捷。票据是一种完全的有价证券,票据权利与票据占有不可分割,票据权利的行使以票据为基础,只有持票人向票据付款人提示票据才能受领票据金额,票据权利的行使与票据的持有不可分割。这使得票据的善意取得显得尤为必要。动产的善意取得发展于日耳曼法的“以手护手”原则,各国民法多有涉及,无论是立法发展情况还是学术研究都很成熟。票据虽然是动产的一种,但票据自身的一些特点与性质决定了票据权利不同于一般的动产权利,那么它的善意取得是否可以直接援引一般动产善意取得来适用?本文着重讨论票据适用善意取得的正当性以及就该正当性作出引申。全文在考量民法善意取得制度设计的基础上,从票据自有性质出发,以追求票据流通发挥票据应有功能为主线、以票据基本性质为支撑、以票据价值取向为目标,从票据善意取得的可能性和必要性两方面来分析出票据善意取得的正当性。本文第一章对一般动产善意取得的渊源、概念、成立要件、立法价值进行概述,并由此引申出票据的善意取得。本文第二章进行票据善意取得的可能性分析,即分析善意取得为何能够适用于票据领域。可能性分析主要从两方面来进行:一是讨论票据善意取得的经验基础,即既有的成功先例;二是从票据的基本性质角度出发,分析票据的有价证券性质、流通性等,说明可能性的逻辑根基。本文第叁章进行票据善意取得的必要性分析,即分析善意取得在票据上的适用是一种逻辑必然。必要性分析的主线是商法价值取向与基本原则,第一节将概括说明这种必要性是商法价值及原则的内在要求,第二节将商法价值取向与基本原则具体细化,从交易效益与交易安全两方面出发,说明必要性乃市场交易的内在要求。本文第四章将票据善意取得正当性的进一步引申,着重讨论我国票据善意取得制度的现实状况,并给予启示与建议。(本文来源于《厦门大学》期刊2014-04-01)

胡劭[9](2013)在《论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票据流通速度的加快,票据被第叁人善意取得的现象也不断出现,票据原权利人及善意取得人之间的利益矛盾日益尖锐。票据权利善意取得制度的建立,在平衡票据原权利人和善意取得人之间的利益冲突问题上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文来源于《学理论》期刊2013年17期)

司金霞[10](2013)在《票据善意取得制度法律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票据法的制定是为了保护交易的安全和快捷、促进票据的流通。票据善意取得制度是票据法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流通性是票据的根本属性,票据的产生大大促进了交易的便捷,也是票据迅速发展的原因,票据善意取得制度正是为了保障票据的流通性,这一制度和票据法的根本目的相契合。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社会要求最大限度的促进财物流通,在票据法中设立票据善意取得制度正是符合这一要求,就需要我们在法律中有所体现和规定。《票据法》和票据善意取得制度必将在迅速发展的市场经济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而完善其立法及具体操作规则就成了一项迫切的任务,但是我国的票据法立法较晚,立法落后,与许多的西方国家相比较,票据法存在很多漏洞和不完善,在司法应用过程中常出现众多争议。我国《票据法》对票据善意取得制度规定过于简单和概括,对部分特殊情形没有做出全面解释。本文首先提出案例,对案例中的争议进行简要分析;然后引出下文中关于票据权利善意取得制度在立法和实践上存在的问题,分析对价是否分为票据善意取得的成立要件,转让行为效力问题以及票据权利善意取得后善意受让人与原票据权利人之间的法律冲突,以及一些实践中关于票据无因性,票据抗辩限制和票据行为影响善意取得等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其次,通过对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以及一些国际立法进行列举和介绍,使得读者对票据善意取得制度有更多的感性认识,通过全面宏观的了解国外的票据法,根据我国具体情况进行比较,使得我国票据法更为完善和实用。最后提出关于我国票据善意取得的几点完善建议。希望提高我国票据善意取得制度的可操作性,保护平衡各方当事人利益,实现票据法立法根本目的,更希望能对我国票据权利善意取得制度的发展作出微薄的贡献。(本文来源于《兰州大学》期刊2013-03-01)

票据善意取得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票据善意取得制度在于保障交易安全,保护善意受让人的利益,我国《票据法》虽然对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作了规定,但规定较笼统,基于此,文章首先通过对票据权利善意取得制度进行分析,厘清票据权利善意取得与物权中动产善意取得的区别,即二者的性质、适用范围等方面存在的差异,进而更深刻地理解票据权利善意取得的内涵。同时对我国关于票据权利善意取得条件的学术争议进行阐述,并具体分析了我国票据权利善意取得适用过程中"善意"以及"无权处分人"的认定。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票据善意取得论文参考文献

[1].王元秋.票据善意取得制度的实证研究[D].烟台大学.2019

[2].葛荣慧.论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一般适用角度[J].法制与经济.2019

[3].姚银华,何祎祎.浅析善意取得在票据制度中的运用[J].法制与社会.2018

[4].王铁寒.试论票据善意取得的正当性[J].法制与经济.2016

[5].董惠江.票据善意取得制度评析[J].黑龙江教育(理论与实践).2016

[6].胡佳妮.浅析票据权利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J].智富时代.2015

[7].王晓华.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制度[D].华东政法大学.2014

[8].崔远景.票据善意取得正当性分析[D].厦门大学.2014

[9].胡劭.论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J].学理论.2013

[10].司金霞.票据善意取得制度法律分析[D].兰州大学.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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