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虚拟物民事纠纷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网络游戏,虚拟物品,法律性质,民事纠纷
虚拟物民事纠纷论文文献综述
杨梦柳[1](2018)在《网络游戏虚拟物品民事纠纷的解决》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信息技术飞速发展与行业日益规范,网络游戏产业蓬勃发展,游戏用户在游戏过程中积累的虚拟物品在现实社会受到侵犯的事件频频发生。关于网络游戏虚拟物品的纠纷越来越猖獗,形式更是多种多样,到了让人无法回避的程度。但我国并没有解决网络游戏虚拟物品纠纷的明确立法指引,导致了司法适用困境,法律的滞后也必然会阻碍网络游戏产业及我国经济的发展。本文拟对该问题进行论述,以期为我国网络游戏虚拟物品民事纠纷的解决提供参考,对网络游戏产业及我国经济的发展有所裨益。本文通过参阅大量相关文献与调研,结合相关具体案例,对司法实践中常见的网络游戏虚拟物品民事纠纷进行了分类分析,并由此归纳整理出网络游戏虚拟物品能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能否适用第叁人侵害债权理论、纠纷中对游戏运营商的归责、运营商的合同和法律义务以及网络游戏停止运营时如何对虚拟物品进行保护等核心法律问题。以上法律争点问题难以解决的关键在于虚拟物品的法律属性尚未明确,为了寻求解决网络游戏虚拟物品民事纠纷的理论依据,本文对当前理论界对网络游戏虚拟物品的法律属性的观点,如知识产权说、新型财产说、无形财产说、物权说和债权说等主要学说进行了论述与评析,提出本文认为将网络游戏虚拟物品认定为特殊债权凭证,体现了用户与运营商之间网络服务合同关系更为妥当的观点。最后,在将网络游戏虚拟物品认定为特殊债权凭证后,对网络游戏虚拟物品民事纠纷中引伸出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针对性的分析与论证。本文认为,在将网络游戏虚拟物品性质明确为服务合同中特殊债权凭证的前提下,网络游戏虚拟物品民事纠纷能适用第叁人侵害债权理论;也因其服务合同中债权凭证的法律性质,失窃虚拟物品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本文通过分别对网络游戏虚拟物品违约、侵权纠纷进行分析,得出运营商在违约和侵权纠纷中的不同归责原则;同时对运营商提出了在制定、修改游戏规则,维护公平网络游戏环境,合理的安全保障等法律义务方面应当遵循、注意的措施。由于法律对运营商停止游戏运营方面尚缺乏清晰具体的法律规范,本文在前述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应从运营商是否正常终止游戏运营和停止运营时是否尽到合理告知义务并提供充足缓冲期两点来对运营商是否应该承担停止运营的责任进行考量。希望本文对网络游戏虚拟物品民事纠纷常见类型和核心法律问题的梳理与分析、对网络游戏运营商法律义务初步探索,能对相关纠纷的解决起到一定参考作用。(本文来源于《华东政法大学》期刊2018-04-15)
周恒艳[2](2016)在《网络游戏虚拟物民事纠纷解决》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游戏作为网络衍生的新生事物也得到网民的普遍欢迎,成为人们休闲娱乐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与此相关的民事纠纷也日益增多。其中,由于网络游戏虚拟物产生的纠纷尤为突出。但是我国法律并没有对网络虚拟物做出具体的规定,也没有具体的法律去解决网络游戏虚拟物产生的各种纠纷。通过结合理论与实践,对网络虚拟物的性质,种类等方面进行论述,建立健全我国网络游戏虚拟物民事纠纷解决法律机制。(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6年12期)
朱红霞[3](2007)在《网络游戏虚拟物民事纠纷的解决》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成了人们休闲娱乐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游戏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关注和喜爱。网络游戏的蓬勃发展,使得这一虚拟世界变得越来越现实。关于虚拟物的民事纠纷也越来越多,到了让人无法忽视的程度。而如何解决虚拟物纠纷,我国并未有明确的立法做指引,导致了司法适用上的困难,本文拟对这一问题进行论述,以期对解决虚拟物民事纠纷有所帮助。本文在具体阐述虚拟物定义和分类的基础上,对目前法律界关于虚拟物法律属性的主要观点进行评析,指出虚拟物其本质是一种债权,它所反映是玩家与运营商之间的服务合同关系。本文通过大量的调研和相关文献的参阅,从运营商的角度分析了处理网络游戏虚拟物民事纠纷的归责原则,提出在解决网络游戏虚拟物民事纠纷中应采用举证责任倒置。同时针对举证责任倒置所面临的困境,提出了采用网络公证的建议。最后,本文对我国网络游戏的立法现状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的做了介绍,从立法和制度构建两个方面提出了解决网络游戏虚拟物民事纠纷的方案。(本文来源于《上海交通大学》期刊2007-11-18)
虚拟物民事纠纷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游戏作为网络衍生的新生事物也得到网民的普遍欢迎,成为人们休闲娱乐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与此相关的民事纠纷也日益增多。其中,由于网络游戏虚拟物产生的纠纷尤为突出。但是我国法律并没有对网络虚拟物做出具体的规定,也没有具体的法律去解决网络游戏虚拟物产生的各种纠纷。通过结合理论与实践,对网络虚拟物的性质,种类等方面进行论述,建立健全我国网络游戏虚拟物民事纠纷解决法律机制。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虚拟物民事纠纷论文参考文献
[1].杨梦柳.网络游戏虚拟物品民事纠纷的解决[D].华东政法大学.2018
[2].周恒艳.网络游戏虚拟物民事纠纷解决[J].法制博览.2016
[3].朱红霞.网络游戏虚拟物民事纠纷的解决[D].上海交通大学.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