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以下简称《通知》),以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
《通知》提出,坚持需求导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适应人民群众就业创业需要,大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面向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等城乡各类劳动者,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19年至2021年,我国将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高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政府计划在三年内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5000万人次以上,其中2019年培训1500万人次以上,经过努力到2021年底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拟达到30%以上。
我国将支持企业兴办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各类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或者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共建实训中心、教学工厂等,积极建设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院校的,各级政府可按规定根据毕业生就业人数或培训实训人数给予支持。国家还支持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企业可通过职工教育经费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政府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助。同时,我国支持高危企业集中的地区建设安全生产和技能实训基地。(吴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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