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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今禹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昆明650200
摘要:近些年,随着经济的发展,监测与信息化工作有了长足的进步。为推动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依据。但是,当前水土保持监测与信息化还存在着监测与管理需求结合不紧密、监测机构职能与任务不明确、信息化应用推进缓慢,以及工作中重视程度不够、推动不力等问题,水土保持监测与信息化应用能力与水平,难以满足新时期水土保持改革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为此,各级水利水保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谋划并着力加以解决。
关键词:水土保持法;监测;信息化;水土保持
引言
目前,水土保持监测与信息化是可持续发展性的工作。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是落实中央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和相关制度,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强化行业管理,推动水土保持改革发展的要求。
1加强水土保持监测与信息化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1.1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工作是落实中央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和相关制度的必然要求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制定了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等制度文件。明确提出加快推进对水、大气、森林、水土流失等要素的统计、监测、核算能力建设,健全监测网络体系,提升信息化水平,利用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开展全天候监测,加大各级政府财政资金对监测工作的支持力度,及时准确地掌握生态环境要素动态变化,并把水土流失面积列入生态安全预警指标。明确要求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生态环境要素监测并实行信息共享,将监测结果作为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追究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指导和加强生态保护监管的基础依据。
1.2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工作是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强化行业管理的重要抓手
近年来,按照国务院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的精神,水土保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下一步还将进一步深化。按照国务院要求,行政审批权限的取消和下放,并不意味着监管职责的取消或者减轻,相反,对行政审批取消和下放后确保“管得住”的要求比以往更高,对监管履职不到位的还要追责。这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一方面,生产建设项目类型多,点多面广线长,落实监管到位的难度大;另一方面,权限下放后,各级特别是基层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会更加突出。因此,仅依靠传统的监管方式很难真正实现监管到位,难以做到全覆盖监管、精准监管,必须充分利用卫星遥感等信息化手段,日常监督检查与重点监督性监测相结合,确保监管不缺位、履职到位。在工作思路上,要从注重审批关口管理向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落实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目标任务的基本要求
2.1发挥水土保持监测在政府决策中的重要作用
及时、准确、有效的监测数据是政府决策的科学依据和重要基础。从历史、现实和未来的发展趋势看,水土流失状况是衡量水土资源、生态环境优劣程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指标。水土流失直接导致水土资源的破坏,降低土地人口承载力,加速资源短缺,恶化生态环境,引发生态危机,进而危及人类生存和发展,因此必须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在资源与环境问题上作出慎重而科学的选择。扎实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及时、准确掌握水土流失动态变化及治理成效,定量分析和评价水土流失与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水土流失与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国土安全、防洪安全、饮水安全的关系,水土流失与“三农”问题和新农村建设的关系,水土流失与贫困的关系,有利于各级政府科学制定各项经济社会战略发展规划,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有利于深入实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政府目标责任制,全面加强政府绩效管理与考核;有利于全面提高水土流失防灾减灾等国家应急管理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2发挥水土保持监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是当前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首要目标。长期以来,受经济发展所处的历史阶段及整体技术水平的限制,我国经济增长主要通过增加生产物质和忽视生态环境的粗放型增长的方式来实现。为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主要途径就是要积极探索走出一条生态环境代价小、经济效益好、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实践证明,水土保持是保持水土资源持续利用、维护生态协调发展的最有效手段,是衡量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指标,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水土保持监测是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基础和手段。通过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科学测算绿色GDP,科学分析评估各项经济社会建设对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影响,必将有助于处理好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增加经济增长方式本身的可持续性,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3工作推进中需要注意把握的几个方面
3.1标准与制度完善
标准是监测和信息化工作的基础。规范水土保持监测与信息化技术应用方法、标准和程序,确保成果真实准确、权威可靠、共享互用。按制度要求规范水土保持监测与信息化工作全过程管理,是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的保障。在现有技术标准与制度的基础上,水利部将按照新的要求,抓紧组织制定或修订水土保持监测与信息化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加强监测与信息化成果的报送、审核、发布、存档和应用管理等工作。
3.2督查与考核
督查、考核是推进工作的抓手。对2017年各地监测与信息化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水利部将组织流域机构和有关单位开展考核评价,考核结果将通报给各省(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发现的问题以“一省一单”方式反馈,并提出整改要求。水利部对各流域机构承担的监测与信息化工作将开展专项检查。各级水利水保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强化指导与督促检查,确保监测与信息化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成效。
3.3总体目标要求
水土保持监测与信息化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形成满足水土保持工作监管要求和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制度要求相适应的工作格局与能力;再经过3~5年努力,建成覆盖全国的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信息化应用监管网络与体系,水土保持信息化管理能力与水平显著提升。水利部组织编制完成《国家水土保持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总体实施方案(2018—2020年)》《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规划(2018—2022年)》,按照总体目标要求明确今后一个时期的任务。各省(区、市)水利水保部门要结合实际按照总体目标要求,抓紧制订工作方案,积极落实推进。有条件的省(区、市)可以先行一步,条件不具备的省2017和2018年应把工作重心放在试点上,按不同任务性质,以市(县)或区域为单元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加快推进。要在总体目标不变的前提下,结合实际有序推进水土保持监测与信息化工作。
结语
总之,以上就是我个人见解。水利部高度重视水土保持监测与信息化工作,把其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来安排部署。近年来,在各级水利水保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各流域机构、各省(区、市)均成立了水土保持监测机构,组织开展了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水利部及部分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发布年度水土保持公报,结合生产建设项目与重点工程实施管理,开展了信息化应用监管示范;水利部制定并印发了监测与信息化相关规划方案及技术标准。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S].1998.
[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GB/T22490-2008)[S].2008.
[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S].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