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救费用论文-田广宇

施救费用论文-田广宇

导读:本文包含了施救费用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施救费用,遇难船舶,救助费用,救助报酬

施救费用论文文献综述

田广宇[1](2017)在《浅析共同海损、救助费用与施救费用的构成要件和异同》一文中研究指出2017年8月14日中海木星号(CSCL Jupiter)集装箱船在荷兰安特卫普(Ant-werp)港附近的巴斯(Bath)以13节的速度冲入航道边缘的软泥河滩,发生搁浅,阻碍了航道。中海木星号全长366米,承载能力为14300TEU,体量十分(本文来源于《中国保险报》期刊2017-10-13)

偶见[2](2016)在《施救费用补偿条款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一、引言施救费用,是指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为避免或减少损失采取各种施救措施而产生的合理费用。施救费用与防灾防损费用、救助费用是不同的概念。一般将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施救支出费用给予补偿的法律条款或合同约款称为"施救费用补偿条款"或"施救费用条款"。(本文来源于《上海保险》期刊2016年09期)

初北平[3](2016)在《海上保险中的施救费用》一文中研究指出施救费用(sue and labour expenditure)是指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以后,被保险人采取必要且合理的措施,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损失所产生的费用。施救费用又被称为特别费用(Particular expenses),被保险人花费的施救费用可以从保险人处获得赔偿,且以一个保险金额为限。与此同时,在发生保险事故以后,被保险人应对保险标的尽量进行施救,这是被保险人必须履行的义务。本文将分别从被保险人的施救义务和保险人对施救费用的赔偿这两个角度分别予以阐释。(本文来源于《中国船检》期刊2016年06期)

偶见[4](2015)在《施救费用补偿条款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施救费用补偿条款是保险领域的重要规则之一,但学界对此研究不多,已有研究成果多囿于介绍国外海上保险案例。本文借鉴国外保险惯例,结合中国《保险法》、《海商法》,对施救费用补偿条款进行较为全面的分析。(本文来源于《金融纵横》期刊2015年11期)

周小强[5](2014)在《保险合同中能否对于施救费用约定上限?》一文中研究指出案情简介  某地铁建筑工程一切险扩展承保地下工程条款,内容为:关于隧道、竖井、洞穴和其他类似的地下工程,若发生全部或部分倒塌,保险人负责赔偿由物质损失直接引起的修理、重建、重置和其他为使工程完工而采取的合理措施的费用。但以下列条件为限:在隧道工程发生(本文来源于《中国保险报》期刊2014-11-13)

高秋颖[6](2013)在《论海上保险中的施救费用》一文中研究指出施救费用是海上保险中的一种"特别费用",承担施救义务的对象不仅包括被保险人、他们的代理人,还包括船长和船员。与英国海上保险法规定不同的是,我国《海商法》中的施救费用还明确包括了为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程度而支出的检验、估价的合理费用以及为执行保险人的特别通知而支出的费用。被保险人违反施救义务,一般有两种情况:其一是被保险人本人的过错;其二是船长或船员未能采取防止或减少损失的措施。(本文来源于《世界海运》期刊2013年03期)

金鑫,王维[7](2013)在《如何确定施救费用的赔偿金额(下)》一文中研究指出施救费用与预防费用的区别 施救费用是在灾害、事故发生当时或发生后支出的费用,而不是在灾害、事故发生之前支出的费用,这是区分施救与预防两项费用的界限。凡在灾害、事故发生之前支出的费用属预防性质,保险人不予负责赔偿。如保险财产因抗洪抢险而搬动,事后(本文来源于《中国保险报》期刊2013-01-17)

金鑫,王维[8](2013)在《如何确定施救费用的赔偿金额(上)》一文中研究指出施救费用的赔付与保险财产损失赔偿金额两者分别计算,不包括在保险财产金额范围内,各均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施救费用的概念和要件 根据《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施救费用指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本文来源于《中国保险报》期刊2013-01-14)

刘鹏[9](2012)在《海盗赎金作为施救费用求偿的可行性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海盗赎金的理赔途径为何,关于此一问题,众说纷纭。藉助传统的共同海损或者海难救助费用分担制度来填补海盗赎金所造成的损失的方法,各有缺陷与弊端;尤其是在某些特定情形下的海盗赎金,无法透过共同海损和救助费用机制求偿。因此,似可经由施救费用的途径,解决海盗赎金的理赔问题。施救费用理论,立基于海上保险法的最大诚信原则、以及受害方所负有的施救义务与减损义务;而一定情形下施救费用的构成要件,与海盗赎金相吻合。同时,施救费用并不要求与承保风险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海盗赎金的支付既非必然违法,其本身也具有合理性,就上述各点来看,足以克服各种质疑。然而,国内保险公司的格式保险合同中对施救条款规定不全面,相关立法所规定的要件也相当模糊、存在很大的争议,这些问题均有待解决。(本文来源于《研究生法学》期刊2012年04期)

陈欣[10](2012)在《保险人的共同海损、救助报酬、施救费用赔偿责任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现代海上保险合同无不把共同海损、救助报酬和施救费用列为承保范围,人们往往误认为,保险人对于在海上航程中发生的共同海损、救助报酬以及施救费用都负责赔偿。实际上,保险人的赔偿责任是以保险合同为基础的,保险人为了自身利益,往往在保险单中,对共同海损、救助报酬和施救费用的认定及计算作出特别规定。另外,虽然共同海损、救助报酬和施救费用都是被保险人为拯救保险标的而产生的,具有相似性,但是这叁者性质不同,保险赔偿方式亦不相同,因此,在保险实践中准确把握这叁种损失的性质并加以区分,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我国《海商法》和有关保险条款中,关于保险人共同海损、救助报酬和施救费用赔偿责任的规定仍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本文通过借鉴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英国协会保险条款和《2010年挪威海上保险方案》,对我国《海商法》和相关保险条款中有关保险人共同海损、救助报酬和施救费用赔偿责任的规定提出了相应的修改建议,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1)保险条款中应明确保险人的共同海损、救助报酬赔偿责任必须以承保风险为基础;(2)在船壳险和货运险的保险条款中,应明确将涉及环境因素的费用和责任包括特别补偿,作为除外责任加以规定;(3)扩大船舶全损险的承保范围,将施救费用也包括在全损险中;(4)不足额保险下保险人的共同海损、救助报酬和施救费用赔偿责任的计算都应以保险价值为基础;(5)针对共同海损理算时间长和费用高的问题,我国可以借鉴挪威船舶保险条款中的共同海损吸收条款,简化对小额共同海损案件的处理。(本文来源于《大连海事大学》期刊2012-05-01)

施救费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一、引言施救费用,是指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为避免或减少损失采取各种施救措施而产生的合理费用。施救费用与防灾防损费用、救助费用是不同的概念。一般将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施救支出费用给予补偿的法律条款或合同约款称为"施救费用补偿条款"或"施救费用条款"。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施救费用论文参考文献

[1].田广宇.浅析共同海损、救助费用与施救费用的构成要件和异同[N].中国保险报.2017

[2].偶见.施救费用补偿条款研究[J].上海保险.2016

[3].初北平.海上保险中的施救费用[J].中国船检.2016

[4].偶见.施救费用补偿条款研究[J].金融纵横.2015

[5].周小强.保险合同中能否对于施救费用约定上限?[N].中国保险报.2014

[6].高秋颖.论海上保险中的施救费用[J].世界海运.2013

[7].金鑫,王维.如何确定施救费用的赔偿金额(下)[N].中国保险报.2013

[8].金鑫,王维.如何确定施救费用的赔偿金额(上)[N].中国保险报.2013

[9].刘鹏.海盗赎金作为施救费用求偿的可行性研究[J].研究生法学.2012

[10].陈欣.保险人的共同海损、救助报酬、施救费用赔偿责任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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