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民事简易程序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简易程序,民事诉讼,选择权,上海铁路局,程序,对策,民事案件。
民事简易程序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郑卫,张逸[1](2019)在《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适用及审限把握——边某某、广州铁路(集团)公司、上海铁路局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一文中研究指出【案情】上诉人(原审原告):边某某。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广州铁路(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广铁集团)。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铁路局。2014年5月17日,边某某持被告广州铁路集团由海口至上海南站的K512次2号车厢027号硬座车票乘坐该班次列车。2014年5月19日早上6时10分许,2号车厢的列车员发现边某某精神异常,声称有人要追杀他,遂将其带至餐(本文来源于《《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19年第16卷 总第16卷)——上海市第叁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文集》期刊2019-11-01)
李庚泉[2](2019)在《浅议民事诉讼简易程序适用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简易程序对我国法院缓解诉讼压力有很大作用,本文的写作安排首先是岁建议程序的相应概念进行分析,其次对民事诉讼的简易程序的运行进行分析,发现简易程序存在的问题,在文章的最后找到完善简易程序的措施,增强其实用性。(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16期)
杨晗露[3](2019)在《民事诉讼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路径优化之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针对目前我国民事诉讼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立法简单笼统,缺乏具体的操作流程,实践中简转普案件数量多,而当事人在诉讼中的程序选择权较小,程序转化的裁定主体和操作程序混乱等现状,结合对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司法惯例中关于简易程序、普通程序及程序转化相关规定的分析,提出在立法层面细化简易程序的适用标准,明确两项程序的适用边界;在实践层面给予当事人更大的程序选择权,规范转化程序并完善其效力,建立审批制度等建议。(本文来源于《西安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1期)
刘少伯,李玉铮[4](2018)在《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我国民事诉讼案件日益增加,以便捷化处理为目的的简易程序正变得越来越重要,但我国的民事诉讼简易程序还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为此,需要完善简易程序法律上的规定、明确简易程序适用的范围、尊重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以及规范简易程序的运行。(本文来源于《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18年04期)
李恩慧[5](2018)在《论民事诉讼庭前会议在简易程序中的适用》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审前准备经过了复杂的发展历程,并初步形成了庭前会议制度。庭前会议的内容包括听取诉答意见,处理当事人诉求及反诉,调查收集交换证据,整理争点,进行调解等。庭前会议可以适用于简易程序。简易程序适用率高且部分案件复杂,在简易程序中适用庭前会议符合法律规定,且可以提高诉讼效率,利于调解,提高简易程序适用的科学性。简易程序中的庭前会议应当采用会议方式,召开次数为一次,庭前会议的主持者采用合一制,由主审法官担任。(本文来源于《福建法学》期刊2018年03期)
刘光辉[6](2017)在《司法改革背景下民事简易程序再简化制度之构造》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为解决“案多人少”难题,基层人民法院大量运用民事简易程序解决各类纠纷。新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从制度层面对简易程序进行了重新设计和布局,但能否对民事简易程序进一步再简化,新民事诉讼法解释未予以正面回应,也未提出具体的实践操作方法。在司法改革之当要关头,应当构建简易程序再简化的具体路径,将简易程序再简化定位于普通程序和小额速裁程序之间,真正体现民事简易程序应有之义。(本文来源于《司法改革论评》期刊2017年02期)
周青莎[7](2017)在《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近七成》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记者周青莎)9月22日,全省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观摩培训会在登封市召开。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我省叁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代表参加会议,并实地观摩了登封市人民法院的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工作。记者从会议上获悉,河南法院大力推进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繁简分流机(本文来源于《河南日报》期刊2017-09-25)
曾雨田,邹晴[8](2017)在《分层递进解纠纷》一文中研究指出“以前一个普通的物业纠纷,从立案到审结最少要3个月甚至是6个月,现在利用速裁程序一天就能解决。”肖汉兵律师认为“宁乡法院的这一举措真正做到了服务为民。”“从立案到结案不到一个星期,宁乡法院的高效值得点赞。”通过速裁拿回了欠款的蔡某如此说。(本文来源于《法制周报》期刊2017-08-08)
王东德[9](2017)在《浅议民事诉讼简易程序适用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首先对民事诉讼简易程序进行分析,其次阐述民事诉讼简易程序适用现存问题,最后探讨加强民事诉讼简易程序适用性应采取的措施。(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7年21期)
庞楚静萱[10](2017)在《论民事简易程序》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社会矛盾日趋突出,民事诉讼案件大幅度增长、新类型案件层出不穷,出现了“诉讼爆炸”的现象,在这样的形势下,原有的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已经无法完全满足需求。为了缓解当下司法资源紧缺的状况,同时也为了促进我国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发展,满足实际司法需要,应当参考外国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发展过程中的宝贵经验,来完善我国的民事简易程序。真正建立起一种方便、经济、快捷的民事诉讼程序。文章主要包括如下内容:民事简易程序的概述。首先,通过比较叁种不同的民事简易程序概念,从而界定了民事简易程序的概念。其次分析了简易程序的价值。最后介绍了民事简易程序的特点。既简洁迅速、赋予了当事人程序选择权,同时还设置调节前置程序。我国民事简易程序的现状分析。介绍了我国民事简易程序的发展历史,然后指出了我国民事简易程序的现如今在法律上和实务上所存在的问题。立法上主要存在着对民事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没有详细规定、与普通程序的诉讼模式相同、诉讼权利的具体行使期限没有明确规定、对当事人的程序救济权没有限制、对庭前准备程序的适时裁判权没有规定及审理期限太长等问题。实务中主要存在着送达难、法官权利能力不匹配、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互相转化的界限不清等问题。以及我国简易程序中的小额诉讼程序在立法和实务上存在的问题。比较两大法系民事简易程序及对我国的启示。本章首先介绍了两大法系几个主要代表国家在民事简易程序方面的机构设置、法律规定、改革与发展历程,再对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进行横向比较,从中吸取值得借鉴的宝贵经验。完善我国民事简易程序的具体建议。根据我国民事简易程序所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主要包括在立法上细化简易程序、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完善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条件以及完善简易程序的配套措施。(本文来源于《沈阳工业大学》期刊2017-05-24)
民事简易程序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简易程序对我国法院缓解诉讼压力有很大作用,本文的写作安排首先是岁建议程序的相应概念进行分析,其次对民事诉讼的简易程序的运行进行分析,发现简易程序存在的问题,在文章的最后找到完善简易程序的措施,增强其实用性。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民事简易程序论文参考文献
[1].郑卫,张逸.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适用及审限把握——边某某、广州铁路(集团)公司、上海铁路局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C].《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19年第16卷总第16卷)——上海市第叁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文集.2019
[2].李庚泉.浅议民事诉讼简易程序适用存在的一些问题[J].法制博览.2019
[3].杨晗露.民事诉讼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路径优化之探析[J].西安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4].刘少伯,李玉铮.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完善[J].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8
[5].李恩慧.论民事诉讼庭前会议在简易程序中的适用[J].福建法学.2018
[6].刘光辉.司法改革背景下民事简易程序再简化制度之构造[J].司法改革论评.2017
[7].周青莎.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近七成[N].河南日报.2017
[8].曾雨田,邹晴.分层递进解纠纷[N].法制周报.2017
[9].王东德.浅议民事诉讼简易程序适用存在的一些问题[J].法制博览.2017
[10].庞楚静萱.论民事简易程序[D].沈阳工业大学.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