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内科房颤患者抗凝治疗的临床分析

心内科房颤患者抗凝治疗的临床分析

关键词:心房颤动;华法令;抗凝治疗;国际标准化比值

心律失常的病症之一就是房颤,房颤的发病率约为总人群的1%,年级增加发病率也增加,60岁以后可以达到5%[1],房颤患者会出现心悸、心功能缺失以及血栓等等情况,具有很高的致残致死率。目前房颤患者转复窦性心律的几率小,所以治疗仍然是以控制心率和抗凝治疗为主。本文就我院的心房颤动患者的抗凝治疗进行研究分析,对未使用此法治疗的原因进行了分析,现进行如下报道。

1资料与方法

我院2008年至2012年期间接收的心房颤动患者217例,对其进行治疗资料统计分析,所有患者中年龄从16岁至89岁均有,瓣膜病性房产175例,非瓣膜病性房颤42例。对患者进行药物使用记录、并发症和合并症、禁忌症、不使用抗凝治疗的原因进行记录。对记录进行回顾性分析。

2结果

2.1AF患者抗凝治疗状况:217AF患者中192例(88.3%)为慢性AF,185例(85.1%)具有血栓栓塞高危因素。144例(63.3%)采用了华法令抗凝,平均华法令用量为(2.43±0.48)mg/d,所获得的INR值平均为1.95±0.37。80例(36.7%)未用华法令抗凝,但当中的44例(20.1%)给予了阿司匹林,平均用量为(119.6±26.5)mg/d,其余36例(16.6%)未采用任何抗栓药物。总体上,有血栓栓塞高危因素的慢性AF患者约70%应用了华法令抗凝治疗,其余多数也用了阿司匹林抗血小板治疗,仅少数未用任何抗栓药物。而无血栓栓塞高危因素及AF呈阵发性者80%以上未用华法令抗凝治疗,他们中少数给予了阿司匹林抗血小板治疗,多数则未用任何抗栓药物。

2.2AF患者未用华法令抗凝的原因:本组AF患者中共有80例未应用华法令抗凝治疗,其中的54例(67.3%)具有血栓栓塞高危因素。未应用华法令抗凝治疗的原因:21.6%为有抗凝禁忌证者;40.5%为医生担心出血并发症和/或患者不能按要求监测INR,这类患者多数被给予阿司匹林抗血小板治疗作为替代华法令抗凝的措施;26.8%为AF呈阵发性,这类患者多数亦未给予其他搞栓药物;11.1%为原因不明。

3讨论

关于心房颤动的医学报道称年栓塞率在4%以上,关于非瓣膜病房颤患者的调查研究中,北京一组数据显示脑栓塞的年发病率在5.3%[2]。说明血栓的控制以及阻止栓塞的产生是有益于房颤患者的治疗和预后的。在欧美国家均将华法令作为标准抗凝药物,并非阿司匹林。虽然如此,但是有很多的研究报告指明房颤患者使用华法令抗凝的比例还不到一半,我国这一数据将会更低。据相关统计,我国1999年至2001年的内地41家医院对房颤患者使用的治疗方法64.5%都是抗栓治疗,大部分都是使用阿司匹林,不到7%的医院长期使用华法令抗凝[3]。此次对房颤患者的治疗资料回顾分析,发现有63.3%的患者使用了华法令抗凝治疗,比起国内外的报道要高。即便如此,仍有36.7%的房颤患者没有接受华法令抗凝治疗,这些病患中,三分之二存在血栓栓塞高危因素,说明华法令抗凝治疗在房颤抗凝治疗的应用度不高。我国使用的抗凝强度达不到国内外的有效目标范围。

研究得出,房颤患者使用华法令抗凝治疗的数量仍然比较少,至于没有选择华法令的因素最主要的并非是患者的禁忌症,而是因为医生出于对患者并发症以及监测INR方面的考虑,部分医生对于房颤患者持有不需要进行抗凝治疗的观点,也是导致这一情况出现的因素之一。因此医生应该要对房颤患者的华法令抗凝治疗进行深入的学习,医院要加大这方面的知识宣传,研究更加方便安全的抗凝新药物,为房颤患者的抗凝治疗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FeinbergWMBlackshearJL,LaupacisA,etal.Prevalence,agedistribution,andgenderofpatientswithatrialfibrillation.Analysisandimplications.ArchInternMed,1995,155(5):469-473

[2]马长生,周玉杰,马煜等.北京地区非瓣膜病心房颤动患者缺血性卒中发生率及影响因素的随访研究.中华心血管病杂志,2002,30(3):165-167

[3]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分会.中国国地区心房颤动住院病例回顾性调查.中华心血管病杂志,2003,31(12):913-916

[3]麻醉解剖学EM.2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5:48.E2]庄心良,曾因明,陈伯銮.现代麻醉学EM].3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0:1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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