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四川成都610072
摘要:长期以来,我国都奉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但到后期由于人口增长率与死亡率、老年化以及经济增长方式等问题的结构性矛盾逐渐凸显出来,人口政策逐渐迎来转折期,现如今全面二孩已成为政策主流。
关键词:人口学,基本国策,二胎政策,全面二孩
一、人口生育政策的转折背景
2000年,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可发现此时的人口年龄结构已经转变为稳定型,此时的出生率14.03%,死亡率6.45%,自然增长率为7.58%,需要注意的是此时之所以有较高的生育率来源于这一同期群妇女是在计划生育前出生的,在后期计划生育时代女婴的减少必然导致2000年后生育年龄阶段的妇女减少,这也会减少婴儿的出生数量,同时计划生育使得4-2-1的家庭模式极为普遍,预期寿命的增加和家庭模式的改变必然会加大青年人赡养老年人的经济压力,进一步减少生育行为。稳定型的人口模型也在逐渐的向萎缩性转变。这一现象的出现昭示着我国正式进入未富先老的老龄化时代,同时人口减少也导致诸多问题。
1.人口减少最直接的问题首先是劳动力减少,劳动力短缺风险已经初露端倪。2002年以后的就业人员变动也可以看出这一趋势。从2002年开始,我国的就业人数逐渐减少,三产业之间就业人数变动较大,第一产业的就业人员减少速度较快,从3.7亿人减少到2.1亿人,第二、第三产业的就业人员人数均有小幅度上升,而第三产业的就业人数上涨较快,从2.09亿人上升到3.49亿人,平均增幅为2.7%,第二产业就业人数的上涨趋势后继无力,2014年前从1.57亿人增加到2.31亿人,2014年以后逐渐缩减到2.18亿人。联系到现实,如果不增加潜在的劳动力并增加第一、第二产业的人均收入,那么我国的第一、第二产业将会逐渐萎缩,社会结构将会有很大的变化。一个社会要发展,必然需要有最低的人口数量来维持社会结构,而劳动力的短缺将会破坏社会结构。
2.人口减少导致规模经济消失,平均劳动成本增加,进而导致工资压力增大。目前公共设备设施均与现有的14亿人口匹配,人口大幅减少会导致已有资源浪费。另外,正如上文所说,为增加劳动力的质量,我国通过强制性义务教育、减少学习成本、鼓励深造、给在职人员和失业人员提供学习机会等方法增加了对劳动力的培训,但是人口的减少会对教育系统的稳定性进行冲击,导致学校的合并,这将导致人口密度较低的地区拥有学校的数量大幅度减少,导致低龄学生上学成本增加,这诱发了儿童失学风险的增加。
3.劳动力减少将会减少国外对我国的投资。早期人口红利使得就业市场供大于求,这导致了我国早期低技能、低学历劳动力工资低廉,而这吸引了劳动密集型企业大批进驻中国,如富士康等,但是工资压力使得外企离开中国,甚至大部分国企也通过在东南亚和印度等薪酬低下的地区建厂以降低用工成本。统计年鉴中1992年—2016年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数显示虽然外商投资企业数在逐渐增加,但是第二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数在减少,其中制造业和采矿业减少极为迅速。
4.原计划生育政策使总和生育率突然下降,为老龄化社会来势汹汹埋下伏笔。我国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到了2001年已达89849万人,老年抚养比为10.1%,标志着我国正式进入老龄化社会,随着时间的增加,我国老年人口逐渐增加,然而15-64岁的劳动力人口变化并不大,这给社会抚养造成了极大的压力。且从微观角度看,我国计划生育政策使得家庭抚养压力极大,一对夫妻将会抚养4位老人和1个孩子,形成4-2-1的家庭模式,这将导致家庭的抚养压力极大,将有更少的精力用于物质资料的生产。另外,老年人普遍为消费者身份,老年抚养比的增加改变了我国消费和生产的结构。最后,为了保证老年生活的稳定,许多人在年轻时会增加储蓄所占比例,这不利于经济发展。最后,人口的减少将会导致国家的安全受到冲击。国家的安全和军事的实力密不可分,而军事实力又和军队人口数量有关。
我国还有另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即地区之间的人口发现不稳定。我国的生育政策是“城市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乡村一对夫妇可以平均生育一个半孩子,少数民族可以较汉族生育更多的孩子”,这就导致了我国的少数民族聚集区的新疆、西藏等地区出生率明显高于其他地方,然而这些少数民族聚集地本身的GDP并不高,且具有很顽固的生育文化,而这种生育行为会降低其投入生产的物质资料,如果这种情况不改变,这将会进一步增加我国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的矛盾,并且少数民族中的宗教人士较多,也会加深宗教中的矛盾。故在2001年,为了减少以上人口减少可能出现的问题,为未来增加劳动力,部分省份规定独生子女夫妇(双独)可以生育两个孩子。
二、全面开放二胎时期
然而一方面陆陆续续有省份允许双独二孩,全国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文件,另一方面有资格提出申请的家庭过少,所以在2011年全部省份都允许双独二孩之后,生育率和出生人口都没有明细波动,双独二孩政策并没有缓和我国未来劳动力可能缺少的趋势。在2003年到2013年期间,出生率从12.41‰变成了12.08‰,通过抽样调查,我们发现总和生育率的变动主要是年轻妇女的延迟生育与中年妇女的补偿生育在博弈,在2003年到2013年期间第一孩次生育率在逐渐下降,从26.16‰下降到22.96‰,且20-24岁年龄阶段的育龄妇女生育率下降速度极快,从122.67‰下降到69.53‰,25-29岁的生育率变化不大,可以发现,随着时间,育龄妇女逐渐推迟初育年龄且减少生育。而第二孩次和第三孩次的生育率变化不大,第二孩次的生育率在10‰左右波动,而第三孩次生育率在1.7‰左右波动,且第二孩次的主要生育年龄阶段一直稳定在25-34岁阶段,第三孩次稳定在25-39岁阶段,其中30-34岁阶段生育第二孩次和第三孩次的生育率都是最高的,很明显,我国生育率主要还是靠第一孩次。
同时,根据2010年的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可知,此时0-14岁人口占比16.61%,60岁以上人口占比13.19%,15-59岁人口占比70.2%,其中,15-39岁人口占比40.78%,此时出生率为11.93%,死亡率为7.14%,自然增长率为4.79%,同时少儿抚养比为22.13%,老年抚养比为11.9%,年龄金字塔已经转变为衰减型。我国发达地区如上海、天津、北京的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极低,而新疆等少数民族聚集区的出生率为15.99%,自然增长率为10.56%,地区与地区之间的人口发展差距进一步拉大。
正是因为以上三个原因,在2011年全国所有省份完成了“双独两孩”的政策调整但是成效不明显后,在2013年中国开放单独二孩政策。单独二孩政策只是一个开始,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后要继续“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同时,单独二孩政策也没达到预期的效果,2014年年底仅有100万家庭提出再生育申请,同时在2014年、2015年出生率仅有12.37‰和12.07‰,出生人口增势并不明显,和开放政策前专家预测的百万新生人口相差甚远。基于此,在2016年正式开放全面二孩政策。目前还不能准确的评估全面二孩政策对生育率的影响,但是开放、完善生育政策绝不会止步于全面二孩政策,如果二孩政策并不能拉高生育率、缓解深度老龄化问题,接下来便是进一步放宽生育限制。
参考文献
[1]余波,郭敖鸿.论人口控制政策对突破低水平均衡陷阱的促进作用[J].人口学
[2]翟振武,李龙,陈佳鞠.全面两孩政策下的目标人群及新增出生人口估计[J].人口研究,2016,40(04):3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