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在场的形而上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形而上学,维特根斯坦,罗素,解释学,现象学,经验主义,本体论。
在场的形而上学论文文献综述
张兴娟[1](2014)在《对海德格尔“历史性”与“时间性”关系理论的理解与质疑——在解构在场形而上学的层面上》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尝试对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对历史性和时间性关系的论述进行质疑。通过追溯海德格尔早期对历史意义和时间概念的现象学、解释学分析道路(从返回"实际性的生命经验"到时间作为此在的结构规定)指出其生命经验之当下、生存之在场的视位促成了历史性与时间性关系的结论。在此追溯的基础上,从思想的发生、逻辑以及本体论叁个角度剖析了海德格尔早期极端的历史主义观点及对在场形而上学解构的不彻底性。(本文来源于《世界哲学》期刊2014年01期)
黄旺[2](2012)在《形而上学的在场,还是在场的形而上学?——从解释学的立场看《声音与现象》中的内在断裂》一文中研究指出《声音与现象》是对在场的形而上学的内在性的突破的努力。但该书自身包含一系列矛盾和断裂,这种断裂源于德里达忽视了伽达默尔解释学的洞见。通过发掘这些矛盾和断裂,就能既从内在方面对之加以一定的解构,又从外在方面对之加以批判,指出德里达混淆了在场的形而上学和形而上学之的在场,从而否定了能够作为延异和他在性的本真在场。(本文来源于《社会科学论坛》期刊2012年06期)
朱耀平[3](2011)在《逻辑主义意义理论的“在场形而上学”根基》一文中研究指出尽管弗雷格反对把名称的涵义和句子的思想与表象混为一谈,但是在表象、客观事物与思想叁者之中,弗雷格认为最可靠的还是表象。这表明他仍然遵循了笛卡尔式的"在场形而上学"原则。罗素把某个名称所代表的对象能否被我们感知作为判定这个名称是专名还是摹状词的标准,甚至把它看做是决定一个名称的意义的标准,充分表明他以摹状词理论为核心的意义学说的经验主义本质。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图像说认为"语言的界限就是我的世界的界限",实际上是把"我的思想的界限"看做世界的界限,这表明他的哲学是一种彻头彻尾的"唯我论"。逻辑经验主义把"可证实性"作为命题意义的标准,归根到底还是把感觉经验作为意义的标准,这充分表明逻辑经验主义及其"可证实性"意义标准的表象主义、唯我论和"在场形而上学"本质。(本文来源于《科学技术哲学研究》期刊2011年05期)
曲立伟[4](2010)在《解释学关联与在场形而上学》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试图对德法之争这一事件进行重温。通过一些并未出现在此次事件中的文字,促成对这一事件中德里达对于解释学之质疑点的理解,进而为透视伽达默尔和德里达相对于海德格尔、尼采的位置提供一个视角。在德法之争中,所出现的德里达对于解释学的叁个质疑点分别是:求理解的善良意志、连贯性和完整的语境以及阐释话语的公理条件与一致性的同意。本文的构思将围绕着这叁个质疑点展开。首先通过背景的扩展和问题视野的置换来确定德里达所关注的解释学之叁个形而上学印记点,在此基础上总结德里达对于形而上学的理解和态度,把海德格尔的尼采阐释的问题作为解释学和解构论形而上学观念冲突的典型结点。通过分析此一问题上的具体争论,深入到解释学和解构论对于“在场状态”显现方式的不同态度,以及与此紧密相关的,关注于在场状态与人之维度的关系的争论,通过这样一种方式梳理解释学、解构论与形而上学的关系。经过这样一种构思,德法之争中出现的德里达对于解释学之质疑点就将承受叁种不同的阐释和呈现方式。德里达的叁个质疑点是本文文字的编织引线,将“在场状态的显现方式”、“显现方式中的人的维度”以及“特性的显现方式与属己性的问题”编织到一条道路上,使得它们在相互通达中共属一体。德法之争的问题与事实就是以某一种方式归属于这条相互通达的道路。对于某个争论点的具体的问与答,就在这条道路上以某种方式被达到。在叁种不同的显现方式中,总是有不同的东西隐去。而正是通过某种新的东西的隐去,才使得某种新的东西展现出来。或许对于特定的读者来说,他只会看到叁种方式不同的显现清晰度。但是实际上,一种意义上的清晰性就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模糊性。它只是在面对不同的“属己性”接收时,才显现为与特性并行的多元化的差异。(本文来源于《华东师范大学》期刊2010-04-01)
倪梁康[5](2004)在《直观的原则,还是在场的形而上学?——德里达《声音与现象》中的现象学诠释与解构问题导论》一文中研究指出德里达在《声音与现象》中声言 ,他对胡塞尔在《逻辑研究》第二卷第一研究中所做的符号分析立足于一种内在批判的基础上。他对先验意识与先验还原的批评、对先验意识与心理意识之平行性的强调、对生命与声音概念的引入 ,都是用来导向胡塞尔的“符号现象学”或“纯粹表述现象学”问题的手段。“纯粹表述”在这里是指一种无需借助感性符号的、类似于私人语言的表述。德里达以此来置疑为胡塞尔所确定的直观行为与符号行为之间的奠基与被奠基关系 ,甚至试图最终消解胡塞尔的观念论基础。但这里的分析表明 ,德里达忽略了为胡塞尔所确立的一个现象学分析结果 :即使我们不需要被感知的符号、也仍然需要被想象的符号。就此而论 ,客体化行为与非客体化行为的奠基顺序并未因此受到动摇。因此 ,这里的论证和分析最终确定 :德里达在《声音与现象》中对胡塞尔符号现象学乃至整个现象学方法的解构 ,总体上还是外在的 ,只有少数几处例外。(本文来源于《浙江学刊》期刊2004年02期)
杨乃乔,卢可佳[6](2003)在《所指与能指的序列关系:在索绪尔与德里达之间──论在场形而上学及本体论的终极意义》一文中研究指出索绪尔的语言学理论对德里达的解构主义有着极为重要的启示与影响 ,但从文本细读的角度切入索绪尔与德里达两者之间的思路 ,我们发现 ,索绪尔与德里达对能指与所指之间谁决定谁的动力因关系的理解恰恰是颠倒的。索绪尔依凭一位语言学家的视域 ,是站在逻各斯自律性言说所构造的形而上学本体论之外 ,认定能指决定所指以分析印欧拼音语言 ;而德里达必须承认由逻各斯中心主义营构的在场形而上学是所指决定能指 ,在承认超验所指为本体的终极意义上建构起他的解构主义思想。所谓能指与所指之间的动力因关系是决定与被决定的权力关系。一位解构主义者在某种意义上必须首先是在场形而上学的建构者。(本文来源于《人文杂志》期刊2003年04期)
王毓红[7](2002)在《在场的形而上学——逻各斯中心主义的西方诗学理论》一文中研究指出由赫拉克利特最早在哲学话语语境中使用并赋予其特定所指内涵、后来被古希腊哲学家们默认并沿用的“逻各斯”这一概念及其内涵 ,就像一把万能的钥匙 ,可以开启整个欧洲思想史。从西方哲学和文论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 ,国内外不少学者认为西方哲学和诗学的发展大致经历了叁个阶段 :1 7世纪以前 ,是以本体论为中心的哲学和文论 ;1 7世纪至 1 9世纪中叶 ,是以认识论为中心的哲学和文论 ;1 9世纪末 2 0世纪初至今 ,是以语言为中心的哲学和文论。我们对这叁个中心的所指内涵的分析研究表明 :它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 ,即都是指向一个超验的本体———“逻各斯”。(本文来源于《宁夏社会科学》期刊2002年01期)
在场的形而上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声音与现象》是对在场的形而上学的内在性的突破的努力。但该书自身包含一系列矛盾和断裂,这种断裂源于德里达忽视了伽达默尔解释学的洞见。通过发掘这些矛盾和断裂,就能既从内在方面对之加以一定的解构,又从外在方面对之加以批判,指出德里达混淆了在场的形而上学和形而上学之的在场,从而否定了能够作为延异和他在性的本真在场。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在场的形而上学论文参考文献
[1].张兴娟.对海德格尔“历史性”与“时间性”关系理论的理解与质疑——在解构在场形而上学的层面上[J].世界哲学.2014
[2].黄旺.形而上学的在场,还是在场的形而上学?——从解释学的立场看《声音与现象》中的内在断裂[J].社会科学论坛.2012
[3].朱耀平.逻辑主义意义理论的“在场形而上学”根基[J].科学技术哲学研究.2011
[4].曲立伟.解释学关联与在场形而上学[D].华东师范大学.2010
[5].倪梁康.直观的原则,还是在场的形而上学?——德里达《声音与现象》中的现象学诠释与解构问题导论[J].浙江学刊.2004
[6].杨乃乔,卢可佳.所指与能指的序列关系:在索绪尔与德里达之间──论在场形而上学及本体论的终极意义[J].人文杂志.2003
[7].王毓红.在场的形而上学——逻各斯中心主义的西方诗学理论[J].宁夏社会科学.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