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摘要
本实用新型属于炼钢设备领域,涉及一种带式输送机复合式自动调整清扫器装置;包括刮料橡胶板、清料毛刷、连杆、摇臂和配重;所述带式输送机复合式自动调整清扫器装置由三道复合式自动调节清扫器组成,靠近机头位置的两道清扫器使用刮料橡胶板清扫器,第三道清扫器交替使用橡胶板和清料毛刷清扫器,三道清扫器安装在同一连杆上,连杆两侧设有摇臂,摇臂上设有配重。本实用新型具有减少煤粉漏料、减少工作量、减少皮带清扫卫生的次数、降低皮带清扫卫生过程中产生的安全风险以及划伤皮带风险等特点。
主设计要求
1.一种带式输送机复合式自动调整清扫器装置,包括刮料橡胶板、清料毛刷、连杆、摇臂和配重;其特征是:所述带式输送机复合式自动调整清扫器装置由三道复合式自动调节清扫器组成,靠近机头位置的两道清扫器使用刮料橡胶板(2)清扫器,第三道清扫器交替使用橡胶板和清料毛刷(3)清扫器,三道清扫器安装在同一连杆(4)上,连杆(4)两侧设有摇臂(1,5),摇臂(5)上设有配重(6)。
设计方案
1.一种带式输送机复合式自动调整清扫器装置,包括刮料橡胶板、清料毛刷、连杆、摇臂和配重;其特征是:所述带式输送机复合式自动调整清扫器装置由三道复合式自动调节清扫器组成,靠近机头位置的两道清扫器使用刮料橡胶板(2)清扫器,第三道清扫器交替使用橡胶板和清料毛刷(3)清扫器,三道清扫器安装在同一连杆(4)上,连杆(4)两侧设有摇臂(1,5),摇臂(5)上设有配重(6)。
设计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炼钢设备领域,涉及一种带式输送机复合式自动调整清扫器装置。
背景技术
焦化配煤小皮带每班开机时间较长,大概每班在6小时左右。另外我国北部全年气温变化较大、焦煤水份等性质变化较大,安装一道固定式清扫器很难满足现场生产。在使用过程中如果清扫器皮子没有及时更换或皮子磨损后不及时调整清扫器位置,造成皮带落料带来的皮带跑偏,不仅减少了皮带使用寿命。同时,将有大量煤粉散落产生大量积煤,使得现场粉尘浓度大,严重增加职工工作量,同时职工清扫卫生时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不及时更换清扫器,有划伤皮带风险。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解决上述问题,提供具有减少煤粉漏料、减少工作量、减少皮带清扫卫生的次数、降低皮带清扫卫生过程中产生的安全风险以及划伤皮带风险等特点的一种带式输送机复合式自动调整清扫器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一种带式输送机复合式自动调整清扫器装置,包括刮料橡胶板、清料毛刷、连杆、摇臂和配重;所述带式输送机复合式自动调整清扫器装置由三道复合式自动调节清扫器组成,靠近机头位置的两道清扫器使用刮料橡胶板清扫器,第三道清扫器交替使用橡胶板和清料毛刷清扫器,三道清扫器安装在同一连杆上,连杆两侧设有摇臂,摇臂上设有配重。
附图说明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侧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和图2所示,一种带式输送机复合式自动调整清扫器装置,包括刮料橡胶板、清料毛刷、连杆、摇臂和配重。
所述带式输送机复合式自动调整清扫器装置由三道复合式自动调节清扫器组成,靠近机头位置的两道清扫器使用刮料橡胶板2清扫器,第三道清扫器交替使用橡胶板和清料毛刷3清扫器。
三道清扫器安装在同一连杆4上,连杆4两侧设有摇臂1,5,摇臂5上设有配重6。
根据北方季节、焦煤水分等性质变化较大特点,考虑煤粉干湿、粘度情况对第三道清扫器的橡胶板和清料毛刷3每年交替更换一次即可。同时,每次安装到位后不需再次割除、焊接,只需等清扫器橡胶板全部磨损完更换一次即可,大大减少了检修频次。
三道清扫器安装在同一连杆4上,用连杆4两侧的摇臂1,5控制,保证三道清扫器磨损前后一直在同一水平线上。
配重6的重量需在24-28kg,配重6重力作为清扫器不断上升的动力源。
本实用新型加工简单、容易实现、成本低廉,使用后降低维护人员劳动强度,改善操作人员环境,减少了由于皮带跑偏漏煤而给职工带来的清扫卫生工作量,同时也减少了维护职工对清扫器更换或调整的频次,效果显著。
根据现场使用情况,本实用新型清扫效果较好,漏料大大减少,减少漏料带来的煤粉自燃的安全风险及划伤皮带的风险。
本实用新型适用于同类型带式输送机,可应用于气温较低、含水较高、配料精准的原燃料输送小皮带。
设计图
相关信息详情
申请码:申请号:CN201920306744.4
申请日:2019-03-12
公开号:公开日:国家:CN
国家/省市:65(新疆)
授权编号:CN209777539U
授权时间:20191213
主分类号:B65G45/12
专利分类号:B65G45/12;B65G45/18;B65G45/24
范畴分类:申请人: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申请人: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83002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八一路1号
发明人:夏雷雷;卜志胜;陈刚
第一发明人:夏雷雷
当前权利人: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人:李振中;祖里非亚·买买提依明
代理机构:65107
代理机构编号:乌鲁木齐新科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65107
优先权:关键词:当前状态:审核中
类型名称:外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