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可能性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期待可能性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导读:本文包含了期待可能性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可能性,期待,刑法,事由,责任,被害人,过失。

期待可能性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王钰[1](2019)在《适法行为期待可能性理论的中国命运》一文中研究指出历史原因、语言障碍和知识体系的差异导致我国学者对期待可能性概念的误解重重。还原理论的真相会发现,期待可能性是一个理论含量很低,承载不了太多"期待"的,早已逐渐退化成教义学上一个无足轻重的概念。刑法研究的精密化,不仅意味着入罪条件的精细化,也意味着出罪事由的精细化,放诸四海而皆准的概念,如期待可能性理论,势必面临被类型化、规范化和具体化的命运。回归立法原旨,从文本出发对我国《刑法》紧急避险条文进行解释,只能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该条文是阻却违法性事由,而非阻却责任事由。我国刑法并不承认缺乏预防必要性情况下的免责事由,如防卫过当和免责的紧急避险。所以超法规的免责事由是无本之木。期待可能性作为一个本来已经没落的学说,也不该被我国刑法教义学采纳。(本文来源于《政治与法律》期刊2019年12期)

陈欣怡[2](2019)在《初探期待可能性及其适用》一文中研究指出"法不强人所难"这一谚语,体现了法律的温情和谦抑性,受儒家传统文化的影响,中国法制史上也曾有过"亲亲得相首匿"这样的法律规则,这些都深刻体现了期待可能性这一刑法理论。期待可能性作为一种阻却责任事由,在维护社会秩序与保障公民权利两种价值取向中找到了平衡点,能有效防止刑罚的滥用,协调人情与法律之间紧张的关系,是情与法兼容的极好表现。我国刑法中应合理引入期待可能性的运用,做到情理与法理的有机结合。(本文来源于《中国校外教育》期刊2019年33期)

陈其琨[3](2019)在《规范或理据:试论期待可能性的中国刑事司法语境》一文中研究指出期待可能性的实质是将引发犯罪的客观原因的责任转嫁给无辜的被害人,损害了被害人对犯罪人刑罚报应的合理预期,违反刑法公平原则。因此,期待可能性只能扮演裁量理论的角色,且只能在行为人为自己或近亲属逃离特别重大而现实的人身伤害或生存威胁而实施犯罪的情形中加以运用。(本文来源于《学术探索》期刊2019年09期)

魏方华[4](2019)在《期待可能性理论在我国的适用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期待可能性理论是一种基础的刑法方向的理论观点。它约束刑法实行来保护公民人身自由,映现了刑法应当具有的谦抑精神,对我国刑法理论的实践产生重大影响。目前我国刑法并未对期待可能性进行明确规定,主要是因为该学说存在于德国叁阶层犯罪构成体系之内,这显然不同于我国最传统的四要件犯罪构成体系,并且该理论也并非完美无瑕的,它在大陆法系中叁阶层体系定位中同样也存在争议。但是在刑法实践中已经出现运用期待可能性解决实际案例的具体应用现象,在刑法法条中也有该理论精神的体现。(本文来源于《现代商贸工业》期刊2019年24期)

苏鸿宇[5](2019)在《试论期待可能性与中国刑法》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刑法中没有期待可能性这一概念,但是确实在我国刑法体系中的一些规定都与期待可能性所发挥的功能所吻合。在具有中国特色刑法体系框架中,期待可能性是刑事责任中评价刑事责任的重要要素之一。同时,期待可能性也十分符合我国刑法保持"谦抑性"的理念,就像日本刑法学者大冢仁所说"期待可能性正是对在强有力的国家法律规范面前喘息不已的国民的脆弱人性倾注刑法的同情之泪"。此文就期待可能性的原理并引进、适用于中国刑法做一个讨论。(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18期)

郭美[6](2019)在《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司法适用》一文中研究指出关于期待可能性理论司法适用问题的探讨虽然久远,但至今仍为刑事责任研究中的热点话题。作为一个传统中的热点,其理论的最大张力在于期待可能性理论思想将责任的判断与行为人的主观精神能力之外的客观环境联系了起来,从而充满了人性的光辉。其核心思想体现为:只有当行为人能对自己的行为作出选择,才能对自己的行为负有道德责任;如果一个人的行为根本无力去避免,就不应该对该无法避免的行为产生道德责任,更谈不上法律可谴责性。质言之,道德的可谴责性基础是个人具有自由选择的意志,司法实践中有关责任的判断莫不基于这一核心思想。基此,论文主要围绕期待可能性理论的适用依据与适用情形等二个方面渐次展开论述。具体来说,论文主要包括了以下叁个部分:第一章:期待可能性理论的一般性界说。期待可能性理论首先由德国发源的,最为典型的两个国家就是德国和日本,这两个国家对于该理论的态度截然不同,就目前现状来说,德国在实践上对于该理论持限制的态度,然而日本理论界对于该学说无比推崇。我们国内对于该学说的看法不一,在我国台湾地区师承大陆法系,形成了具有特色的犯罪阶层理论,期待可能性理论在台湾地区得到了充分的重视。期待可能性的判断标准也是历史话题之一,国内外对于该标准是没有疑义的,大体上分为了叁大标准:行为人标准、平均人标准、国家标准,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判断标准是每篇写期待可能性话题都不能回避的基础理论。当然,期待可能性理论的适用价值同样不可忽视,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都是我们借鉴或引用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必要性条件。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判断标准和适用价值都能从理论基础部分构建该理论的一般性界说。第二章:期待可能性理论的适用依据。此部分域外的司法适用依据入手,对国外体现期待可能性理论的重要法律条文和重大经典案例进行介绍,可以更好地为我们国家的司法实践提供借鉴经验。我国没有像国外一样系统的期待可能性理论,但是并不代表我们国家的法律中没有期待可能性理论价值内涵的体现,在我国的刑法条文中有胁从犯条款、防卫过当条款、避险过当条款中所蕴含的法理基础和期待可能性理论所体现出来的理论内涵如出一辙,如何更好地从这几个条款找到期待可能性理论在我国能生存发展的规范性依据是本章的重点,在研究一个行为是否具备期待可能性时,从外在客观事实、内在事实以及对行为道德与否的价值判断叁重区分,层层递进,为我国的刑事立法和司法的具体运用提供支撑。第叁章:期待可能性理论的适用情形。期待可能性理论发展过程中到底该在什么样的情形下适用,提出在故意犯罪情形中适用期待可能性思想应当作何把握、过失犯罪情形中会面临何种困境、在避险情形中又会产生何种适用规则,对这些有争议问题进行合理的解释说明,能再次印证了期待可能性理论不仅仅具有理论上有其独特的魅力,在刑事司法适用上更能大放异彩。(本文来源于《广州大学》期刊2019-05-31)

王璇[7](2019)在《论“亲亲相隐”之当代刑法意义——期待可能性视角下于实质刑法解释中的展开》一文中研究指出"亲亲相隐"是我国古代礼法结合的具有代表性的法律制度,具有人性根基且对当代刑法的现代化有积极意义。学者们以批判与建议修改立法作为基本方式为"亲亲相隐"进入我国刑事法律体系构建复归之道,不具有现实意义,应当优先尝试在解释论上寻找路径。"期待可能性"理论与"亲亲相隐"一脉相承,应当在实质刑法论的语境下透过期待可能性的视角,通过刑法解释为"亲亲相隐"构建司法上的出罪路径,实现"亲亲相隐"对于中国刑法现代化的意义。(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11期)

王璇[8](2019)在《从期待可能性视角考察亲亲相隐的刑法意义》一文中研究指出亲亲相隐是我国古代礼法结合形成的具有代表性意义的制度,也是贯穿西方自古希腊、罗马至现代法律制度的规定。作为一种在中国被奉行了数千年的社会伦理和法律规则,其在新中国成立后的法律制度中被废除。从20世纪90年代至今,不少学者撰文阐述古代容隐制度的合理内核,说明其之于当代中国刑法的意义,呼吁进行刑事(本文来源于《人民检察》期刊2019年06期)

王江[9](2019)在《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司法反思》一文中研究指出鉴于我国平面耦合式的四要件犯罪构成体系与大陆法系阶层犯罪体系的差异,适用期待可能性理论可能导致犯罪构成由一元构造转向二元构造,造成审判实践的困扰。而将期待可能性作为刑法规范的解释理论又过于宽泛,作为超法规的责任阻却事由又极具模糊性和不定性。通过相关案例可知,法院判定不具有期待可能性的事由极少,而其司法功能又可为其他规则所替代,故期待可能性理论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宜作限制。(本文来源于《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1期)

徐宁[10](2019)在《浅谈期待可能性在我国刑法中的运用》一文中研究指出期待可能性理论经过一百多年的不断传播和发展。在德、日等国家的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得到较为广泛地运用的同时,也逐渐在我国刑法界掀起热潮。虽然我国现行法律中没有纳入该理论,在刑事立法中也没有相关规定,但期待可能性的思想和精髓却渗透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条文及司法实践中。本文就期待可能性理论在我国刑法和司法实践中的运用体现,重点介绍及评述该理论在我国刑法中的运用与体现作出几点思考。(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05期)

期待可能性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法不强人所难"这一谚语,体现了法律的温情和谦抑性,受儒家传统文化的影响,中国法制史上也曾有过"亲亲得相首匿"这样的法律规则,这些都深刻体现了期待可能性这一刑法理论。期待可能性作为一种阻却责任事由,在维护社会秩序与保障公民权利两种价值取向中找到了平衡点,能有效防止刑罚的滥用,协调人情与法律之间紧张的关系,是情与法兼容的极好表现。我国刑法中应合理引入期待可能性的运用,做到情理与法理的有机结合。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期待可能性论文参考文献

[1].王钰.适法行为期待可能性理论的中国命运[J].政治与法律.2019

[2].陈欣怡.初探期待可能性及其适用[J].中国校外教育.2019

[3].陈其琨.规范或理据:试论期待可能性的中国刑事司法语境[J].学术探索.2019

[4].魏方华.期待可能性理论在我国的适用探讨[J].现代商贸工业.2019

[5].苏鸿宇.试论期待可能性与中国刑法[J].法制博览.2019

[6].郭美.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司法适用[D].广州大学.2019

[7].王璇.论“亲亲相隐”之当代刑法意义——期待可能性视角下于实质刑法解释中的展开[J].法制与社会.2019

[8].王璇.从期待可能性视角考察亲亲相隐的刑法意义[J].人民检察.2019

[9].王江.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司法反思[J].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19

[10].徐宁.浅谈期待可能性在我国刑法中的运用[J].法制与社会.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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