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民间集资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楼市,拐点,民间集资,房地产市场,平方米,烂尾,大型房地产,后遗症,新建商品住房,楼盘价格
民间集资论文文献综述
冯颖祎,颜世龙[1](2018)在《民间集资后遗症待解 邯郸楼市迎拐点》一文中研究指出在一二线城市房地产市场严重受限之际,一度沉寂的叁四线城市开始获得更多关注。近日,《中国经营报》在河北邯郸走访当地楼市时了解到,几年前的非法集资风波引起的楼市调整,尽管在政府相关部门的介入下,引进了诸多大型房地产企业,当地房地产市场环境有所好(本文来源于《中国经营报》期刊2018-11-12)
李晓磊[2](2018)在《邯郸“金世纪地产”民间集资大案未了局》一文中研究指出邯郸“金世纪地产”民间集资案爆发3年多来,善后事宜进展缓慢,这个拥有大量资产的企业,债权处置为何艰难前行?没等处理完公司事务,今年2月9日晚,史虞豹又被关进看守所。这名上过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名单的商人,去年6月从香港飞回内地自首,虽然先获得取(本文来源于《民主与法制时报》期刊2018-04-29)
张凯[3](2016)在《民间集资刑法规制路径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既有民间集资刑法规制方案存在固有缺陷,且以狭义教义解释立场展开,缺乏实质进路,在重构解释立场与方法时,不能走狭义教义解释的路径。一方面,应将谦抑性的适用还原于构成要件的解释当中;另一方面,在开放的教义解释立场上,应结合金融刑事政策的衡平作用,不能逾越"从法条中来,到法条中去"的理念。在司法适用上应坚持"投资性"与"资质保护性"的教义规则,站在保护出资人的视角合理进行"风险分配"。(本文来源于《金陵法律评论》期刊2016年01期)
李明[4](2017)在《民间集资案件刑民边界及法律治理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民间集资系我国民营企业重要融资手段,但涉众型民间借贷极易演变成非法集资,本文论述我国民间集资发展脉络,以孙大午非法吸收存款案和吴英集资诈骗案为研究契机,分析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不同,认为非法集资案件唯一客体为公民财产权,提出以社会危害性来作为民间集资案件刑民边界根本区分点,并就我国民间集资案件法律治理提出自己观点,尤其重点分析P2P网贷法律治理现状,建议建立长效机制,强力监管P2P网贷。本文共分四章。第一章概述概述民间集资,揭示民间集资定义、特点和分类,初步分析民间集资、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之间关系,着重提炼、归纳我国非法集资发展进程和法律治理演变历程。第二章分析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的民间集资,重点介绍了孙大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和吴英集资诈骗案的案情、判决、辩护意见和分歧原因,并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提出自己的法律分析意见。第叁章论述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的本质区分,提出非法集资犯罪唯一客体是公民财产权,以社会危害性的有无、大小来区分民间集资案件刑民边界问题。第四章民间集资案件处理的叁大原则,并提出民间集资案件法律治理对策,建议出台专门的涉众型民间借贷法,建立联合监管机构,加强对非法集资行政监管,使行政监管与司法治理无缝衔接,并建立长效机制,强力监管P2P网贷。(本文来源于《厦门大学》期刊2017-03-01)
齐振松,顾倩霞[5](2016)在《规范民间集资要健全监测网络》一文中研究指出针对当前民间非法集资的发展趋势和监管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要本着“查堵并举、打击犯罪”的指导思想,维护融资秩序,重构监管框架,严厉打击民间非法集资。民间集资亟待依法监管目前我国还没有针对民间集资的专门法规,各种针对民间集资管理的规定(本文来源于《农村金融时报》期刊2016-05-30)
索郎玉珍[6](2015)在《民间集资法律监管制度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构建有效、适度、合法的民间集资法律监管制度,不仅可以提高监管效率,降低政府监管成本,更重要的是可以规避风险,防范因为集资风险而导致的民间资本严重损失。文章从法律经济学角度,分析现行民间集资法律监管制度的供需不平衡和成本效益两大问题,就如何完善我国民间集资法律监管制度提出相应对策。(本文来源于《人民论坛》期刊2015年26期)
雷怡安[7](2015)在《民间集资风险实录》一文中研究指出2015年5月,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通报,全国非法集资案发情况十分严峻,将于2015年6月至8月开展全国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对一些重点领域非法集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而早在2015年初,成都一批投资理财公司已陆续关门倒闭。据监管部门的数据显示,2012年中我省通过工商注册的民间理财公司有1164家,到2013年末,急剧上升至5000家。然而一年的时间,一部分投资理财(本文来源于《四川党的建设(城市版)》期刊2015年06期)
夏心愉[8](2014)在《平安银行“前员工”疑涉民间集资 金额或上亿》一文中研究指出日前,一名来自平安银行的消息人士告诉《第一财经日报》,平安银行上海松江新城支行有两个客户经理替外面的项目做民间集资,警方已经介入调查。据其从外围听闻,外部项目本身总的集资金额或已上亿元。 “一个姓乔的客户经理已经接受公安调查了。”该消息人士(本文来源于《第一财经日报》期刊2014-06-30)
张帆[9](2014)在《民间集资监管的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与单纯的司法执行规则相比,对民间集资的监管不但能够降低行政成本,而且能带来更有效的资源配置。但现有的监管模式难以匹配民间集资的正常发展。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应转变监管的目标和方法,达到安全与效率的最佳平衡,应在严格区分合法集资与非法集资边界的基础上统一民间集资的监管主体,尽快通过《放贷人条例》,重构民间集资的法律责任,保障诉权,探索建立专门的金融法庭,建立健全代表人诉讼机制和个人破产制度。(本文来源于《湖南社会科学》期刊2014年02期)
方秀华[10](2014)在《民间资本的现状与对策研究——基于神木民间集资事件》一文中研究指出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民间资本的迅速壮大,非公有制经济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由于体制的不完善,我国民间资本的发展出现了瓶颈现象。本文通过对神木民间集资事件的分析,从而剖析我国民间资本发展中所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针对民间资本如何进一步发展提出相关对策。(本文来源于《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期刊2014年03期)
民间集资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邯郸“金世纪地产”民间集资案爆发3年多来,善后事宜进展缓慢,这个拥有大量资产的企业,债权处置为何艰难前行?没等处理完公司事务,今年2月9日晚,史虞豹又被关进看守所。这名上过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名单的商人,去年6月从香港飞回内地自首,虽然先获得取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民间集资论文参考文献
[1].冯颖祎,颜世龙.民间集资后遗症待解邯郸楼市迎拐点[N].中国经营报.2018
[2].李晓磊.邯郸“金世纪地产”民间集资大案未了局[N].民主与法制时报.2018
[3].张凯.民间集资刑法规制路径研究[J].金陵法律评论.2016
[4].李明.民间集资案件刑民边界及法律治理研究[D].厦门大学.2017
[5].齐振松,顾倩霞.规范民间集资要健全监测网络[N].农村金融时报.2016
[6].索郎玉珍.民间集资法律监管制度分析[J].人民论坛.2015
[7].雷怡安.民间集资风险实录[J].四川党的建设(城市版).2015
[8].夏心愉.平安银行“前员工”疑涉民间集资金额或上亿[N].第一财经日报.2014
[9].张帆.民间集资监管的制度研究[J].湖南社会科学.2014
[10].方秀华.民间资本的现状与对策研究——基于神木民间集资事件[J].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