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放宽高新技术企业注册登记政策(论文文献综述)
刘洋[1](2021)在《新时代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研究 ——基于对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的分析》文中认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作为一种经济功能区,是我国学习世界发达国家经济发展方面先进经验,结合中国具体国情进行体制设计的产物。作为国家体制改革和制度设计的科技特区,高新区的发展,关键在于其管理体制。作为新旧体制碰撞与改革创新之结果的现行管理体制,经过30年的探索和实践而形成,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推动着高新区功能日益丰富完善,实现了承载的功能作用,带动了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成为了—种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共生的经济、社会现象。但高新区现行管理体制也面临一些问题,存在着一些困境,不同程度地影响了高新区的发展。当前,我国高新区已逐渐进入由“政策驱动”向“体制驱动”的转型期,正面临着诸多机遇与挑战。新时代迫切需要高新区在新的时代背景和发展阶段中加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管理体制转型,为高新区下一步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体制支撑。新时代,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已然在此背景下悄然发生。实践探索让现阶段的行政体制改革更加丰富多彩,一定程度也产生倒逼力量,引发我们的思索。而这种思索之逻辑起点是“为什么转”?就目前学术研究上的回应而言,要么聚焦于高新区的宏大叙事,要么沉迷于管理体制的细枝末节,却不能给我们系统而清晰的答案。因此,本文试图从新时代背景切入,框定高新区这一特殊对象,研析高新区管理体制,聚焦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动态过程,以弥补高新区管理体制研究中的缺憾。全文沿着“为什么转、转什么、怎么转?”的脉络,围绕高新区管理体制这一特殊对象,确定研究的分析框架和整体脉络设计,梳理我国地方政府体制改革与高新区设立背景及沿革,研判高新区发展阶段,总结高新区特点。回答“为什么转?”的问题后,逻辑演绎的进程自然而然地延伸出“转什么?”。通过对个案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描述分析和价值判断,发现可行性经验;通过对高新区和行政区管理体制的结构、功能、成效以及二者运行机制的深入对比、分析,结合案例研究得到一些启示;通过总结高新区管理体制的成就,分析存在的困境及成因,得到了“转什么?”的答案。在“怎么转?”的关键环节,通过对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分析和变量提取,确定转型的目标和内容,并从新时代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层面建构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路径,以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的最终目标。本文注重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坚持宏观、中观、微观不同层面相结合,以政治学和行政管理学视角,用整体性政府理论、政府职能理论和治理理论作为理论研究工具,深入分析我国高新区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并进行归纳总结,在此基础上,针对现有管理体制存在的困境,探讨转型的目标、内容和路径,思路与方略,以期建立起—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反映高新区发展客观规律,符合高新区自身发展状况的管理体制,为我国高新区未来的持续健康发展和体制机制改革示范作用充分发挥提供有益参考与借鉴。
谭秀娟[2](2020)在《珠三角九市科技创新补贴政策文本量化研究》文中认为科学技术在经济增长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科技创新能力逐渐成为国家和地区之间竞争的主要驱动力。地方政府通过制定科技创新补贴政策促进本地科技创新和产业经济的发展,科技创新补贴政策对于科技创新活跃度和产业经济具有重大影响,反映了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源流向扶植产业的方向和聚集的程度。在粤港澳大湾区战略下,珠三角九市的科技创新补贴政策对相关主体的科技创新活跃度和产业经济的发展具有扩散效应,从而更有利于形成区域协同创新格局,以及共同打造引领全国、辐射周边的创新发展战略高地。本文主要以珠三角九市2014-2018年期间有效执行的230份科技创新补贴政策为样本数。一方面通过文本量化的方法,从政策的有效执行时间、颁布主体、补贴对象和补贴方式等四个维度对政策文本进行频数统计和量化分析。由于不同的分类维度中存在交叉和重叠,因此形成一个多维度、多序列、多层次的相互关联的网络关系。通过这个网络关系反映出珠三角九市科技创新补贴政策的颁布情况、补贴政策的作用点、不同城市对科技创新补贴的范围及组合的偏好,以及科技创新补贴方式的合理性等内容。另一方面,以政策文本数量为研究对象,进行实证研究,得出科技创新补贴政策对产业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活跃度的影响。最后得出相应的结论,并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
王丽雯[3](2020)在《深圳科技创新政策工具与政策效果研究》文中指出科技竞争是当今世界国家竞争及区域竞争的重要领域,深圳是中国最早的创新型试点城市,在科技创新领域卓有成效,早在2006年深圳就提出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决定。深圳市政府通过怎样的科技创新政策推动科技创新活动?效果如何?是值得深入分析和研究的问题。因此本文从科技创新政策入手,对深圳科技创新政策工具和政策效果进行研究。本文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首先,对深圳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发展改革委员会、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的政策项目采用“政策项目-设定依据-政策工具”的方式结合人工识别的方法提炼深圳科技创新政策工具,整体把握深圳科技创新政策的全貌。其次,对深圳统计年鉴中2008年到2017年的科技创新数据采用描述统计的方法,分析近十年深圳科技创新政策产生的结果。最后,对深圳创新主体进行访谈获取其对深圳科技创新政策评价的一手资料,深入挖掘分析深圳科技创新政策的特点和问题,并结合国内外先进经验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经研究,深圳科技创新政策工具主要有11类,即基础设施、税收优惠、资金支持、共享资源、科技保险、投融资资助、政策法规、中介服务、成果转化和政府采购。结合深圳科技创新政策工具分布结果、数据分析结果和访谈结果,本文总结出深圳科技创新政策具有以下特点:深圳使用多种科技创新政策组合促进创新发展、深圳科技创新政策以供给面和环境面政策为主、深圳对创新产品进入市场阶段干预较少,以及深圳科技创新政策能够促进创新发展,这点主要体现在政府能够保证充分资金支持、政府能够带动企业R&D投入、科技创新政策相关服务较为完善、具有长远战略布局等方面。同时深圳科技创新政策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资助项目对象区分不清晰、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不足、缺乏对不同类型企业针对性的资助方式、政策宣传力度不足、科技中介缺乏统一管理等。为此,本文结合实际调研情况和国内外相关经验给出相应的改进建议。由于研究时间和研究力量的局限性,本文尚有以下改进空间:一是如果能有更多的时间和资源,进一步增加访谈数据,将能更全面呈现深圳科技创新的全貌;二是如果能获取更多准确且完整连续的数据,则能进行更全面的政策评估。
张梅林[4](2019)在《福州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使社会投资活力得到进一步的激发,对全民投资兴业起到了促进和鼓励的作用,正成为从整体上推动我国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途径。虽然这一改革获得工商业界与其他社会界别的高度赞同,但在市场准入制度改革的持续深化、政府监管机制的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完整性和准确性的确保等方面都亟待健全和完善。在此背景下,本文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为研究对象,研究了福州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背景,分析具有福州特色的改革举措以及改革五年来的阶段性成效,诊断出改革过程中显露的困境,包括:法律制度供给与改革需求不匹配,改革措施碎片化,改革的人力资源开发存在问题、现有政府监管机制存在缺陷,市场主体片面理解改革政策引发的社会诚信风险问题。并分析了这些困境的主要原因,包括:行政思维下的立法制度藩篱、部门利益的相互博弈、人力资源管理机制不健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有待完善、缺乏成熟的工商登记改革经验借鉴等。本文结合国内外工商登记先进经验研究,从福州市的实际出发,提出在新形势下福州市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对策:强化制度衔接以完善法制保障、加强队伍建设以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完善政府监管机制以推动社会协同共治、建立全面统一的信用信息数据库以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并对这四个方面的对策进行细化分析,希望对福州市深化工商登记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强政府部门职能转变,优化政府公共服务提供决策参考。
王明彪[5](2019)在《湛江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政府引导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高新技术企业是推进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的重要主体,是推动区域发展的活跃力量。从“广州湾”时代一直到改革开放初期,湛江一直是广东发展进步最快、也是最有份量的城市之一。然而,由于种种历史原因,近三十年湛江发展处在了相对落后的境地,成为欠发达地区的典型代表之一。在我国,政府在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方面起到重要作用。但对于湛江市政府而言,尽管其先后出台相应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引导措施和管理办法,不断加强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力度,积极调动本地科技资源(例如:众多的本科及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科技成果等),湛江市高新技术企业蓬勃发展的局面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因此,研究湛江市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政府引导,对于培育本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建设环北部湾中心城市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本文以湛江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政府引导为研究对象,从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政府引导理论进行分析,理清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中政府作用与市场机制的关系,系统阐述政府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方式。其次通过查阅文献、专题调研等方式,客观分析湛江市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现状,查找政府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存在的问题,剖析问题背后的原因。再次采用比较分析法,对国内外政府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经验进行研究,从而得出对湛江市政府引导作用的启示。最后结合湛江本地实际,提出完善政府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对策建议:一是创新发展理念,完善政策服务指导;二是加大投入,改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环境;三是科学规划,合理引导高新技术产业集群。
曹晓东[6](2014)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研究 ——以韶关为例》文中认为自2008年金融危机全面爆发以后,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战略作用日益突显,各国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健康、可持续的发展,多部门、多举措都给予了中小企业一定的扶持,特别是税收政策方面更是加大了抵免、减免的力度。结合当前世界经济组成的情况,我国对中小企业的发展也更加重视,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结构性减税的税收优惠政策。然而中小企业发展仍面临着自身缺陷、融资难、税收支持力度不足等问题,抑制了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本文以韶关市中小企业为例,结合近年来全市中小企业发展的情况,从多个渠道搜集阻碍中小企业发展的各种难题,分析我国现行税收政策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方面存在的不足。结合国际先进经验,从税收优惠政策、税收征收管理的角度提出了如何优化中小企业配套的税收体系——可持续性税收体系的具体方案,并从多个方面针对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提出了完善建议。
黄韬[7](2013)在《股权投资基金募集法律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股权投资是一种投资领域限于非公开交易企业股权的投资行为。股权投资在成功募集股权资本后,以盈利为目的,以未上市企业股权(包括上市公司非公开募集的股权)为主要投资对象,由股权投资专门人才负责股权投资管理,在约定时间内选择适当时机退出完成获利。股权投资基金作为连结金融资本与实体企业的纽带,是一种功能特殊的创新性投资工具,它能将具备投资需求的金融资本配置于最具潜力和生产效率的那部分实体企业,从而有效解决企业融资比例不协调这一困境,促进我国的资本市场的成熟,降低金融风险。股权投资基金涉及的法律问题纷繁复杂,本文取其中与股权投资行业结合最为紧密的一环,即基金募集法律问题进行展开,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至少包括基金组织形式、基金参与者的规制、基金不同募集方式面临的不同法律监管、基金税收法律制度等重要问题。股权投资(Private Equity)在中国存在若干种不同译法,而最佳译法应为“股权投资”。股权投资是对“非公开交易企业股权”的投资行为,这也是它区别于其他投资基金的本质特征。包括中国在内的大陆法系国家的股权投资活动是一种典型的商事委托代理法律关系。股权投资行为作为一种典型的商事代理行为,其除了具备民事代理一些主要特征之外,更多地体现了商事代理的特征。本文从投资人安全和收益保障、投资人和管理人的角色定位、利润和亏损的承担方式、组织结构成本、适应股权投资行业的行业规律、获取资本的便捷程度等六个方面对四类基金组织形态即自我管理型公司制、委托管理型公司制、信托制与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进行了全面比较,并得出结论:在中国法律框架下,有限合伙制从总体上优于公司制和信托制,它更好地解决了投资人安全和收益保障、投资人和管理人角色定位、管理人激励约束、组织结构成本最优等一系列核心问题,更为符合股权投资基金行业的内在需求;也正缘于此,有限合伙制得以在国际范围内成为股权投资基金的主流模式。合格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是股权投资基金法律规制的关键。股权投资基金,尤其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问题的症结就在于基金参与主体,或者说,把合格投资者以及基金管理人的法律规制做到科学合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大部分问题均可得到解决。合格投资者的立法思路,可以将投资者净资产标准与资产规模相结合,并定期审视其资产变化情况作出动态调整,放弃我国现有的静态出资门槛制度。针对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的规制,本文认为基金管理人应当拥有一定数量具有专业资质的从业人员,并从必要条件与限制条件两方面对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进行约束要求:将基金管理人的净资产与其资产管理规模相挂钩,保持风险可控,基金管理人还应当具备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具有非公开性、募集对象具有特定性等法律特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立法应当抓紧制定统一的《投资基金法》,抓住基金参与主体比强调基金投资方向更为重要,只要科学合理地规范好合格投资者与基金管理人,就可以解决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大部分问题,而基金投资方向,则可以放手交由市场自由约定。对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募集,要严格限制私募基金的销售渠道和销售方式,应规定私募对象必须是特定的,且为具备一定门槛要求的合格投资者,否则很容易使得投资风险向社会扩散,影响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对于投资者人数的统计可采用累计制,以任意6个月为周期,限制基金发行对象的合并计算不得超过200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同时,加强对私募所得资金的监管。公开募集股权投资基金的出现代表了行业的最新趋势。随着黑石、KKR、凯雷等一批股权投资国际巨头纷纷走向公开上市,公众心目中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传统印象再一次被颠覆。公开募集股权投资基金的模式,至少包括基金上市、管理机构上市以及基金与管理机构混同上市三种类型。随着全球范围内股权投资基金及管理机构上市的规模化、常态化,最终促成了标准普尔上市PE股权指数的建立。由于各国企业组织形态立法不同,因此各国上市股权投资机构组织形式选择呈多元化态势,没有表现出明显的组织形式偏好。从上市动机分析,股权投资机构更多是为了应对激烈竞争、留住核心员工,完成高管套现、募集业务资金等商业目的。中国曾出现过股权投资机构上市的雏形,但目前资本市场更倾向于新设子公司模式从事股权投资活动。中国股权投资机构上市面临的法律问题有: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不能成为上市公司;公司制普通合伙人不可直接作为上市主体;国有基金管理机构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信息披露缺乏统一标准;现行会计计价方法会抑制早期企业投资。在对股权投资企业上市问题有了全面深刻认识之后,为更好发挥股权投资基金在促进经济机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方面的独特作用,应对现行相关法律制度做系统性的修改和调整。税收问题是在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时必须要考虑的问题,根据美国的相关经济数据,包括资本利得税在内的税收政策的变化一直是影响股权投资的重要因素,本文从内资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内资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以及外资股权投资基金三大板块详细讨论了中国当前股权投资基金税收制度,并提出了梳理股权投资行业税政,加大对中早期创投基金税收优惠力度的立法建议。完善我国股权投资募集法律制度,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加快股权投资基金的立法步伐,酌情制定统一的《投资基金法》;对各类组织形式的基金尽可能给予同等法律待遇;建立合格投资者制度,注重对管理人规范和引导;允许股权投资基金通过公开渠道募集资金;梳理股权投资行业税收政策,加大对中早期创投基金税收优惠力度。
饶洁[8](2010)在《3万元就能注册高科技企业》文中提出2001年10月17日是第三届高交会的最后一天,深圳5家签约企业在展馆现场领到了营业执照。当天上午,作为我市第一家以3万元注册登记的高科技企业,深圳市神蜂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缪晓青捧着簇新的执照发出真诚感慨:“深圳对发展高科技有这么优惠的政策和这么高的?
江蕾[9](2008)在《基于自主创新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研究 ——以浙江省为例》文中研究说明本论文在研究设计上把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紧密地结合起来;在研究方法上综合运用文献法、深度访谈、问卷调查和统计资料法等多种研究手段;在调查资料分析处理中采用了隶属度分析、相关分析、辨别力分析、聚类分析、判别分析、回归分析和因素分析等不同的方法。研究成果,对推进我国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和提高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具有理论与实际意义。在绪论一章中,作者从我国经济发展及其制约瓶颈、自主创新与自主创新能力分析两个层面,讨论了论文的研究背景,探讨了基于自主创新的我国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主要功能。结合《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阐述了论文的研究意义,并扼要地分析了研究思路和主要内容。第2章中,作者从区域创新系统的内涵与分类、区域创新系统的参与主体、区域创新系统的结构要素、区域创新系统的环境,以及区域创新系统的政策等五个方面,对国内外在区域创新系统研究领域的文献进行了系统的回顾与评述,探讨了对我国区域创新系统理论研究及实践的借鉴意义。科学地评价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研究设计科学的评价指标是关键。在第3章中,在清晰地界定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内涵与结构要素的基础上,作者遴选了90个评价指标构成了我国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理论评价指标,采用隶属度分析、相关分析和辨别力分析等方法对理论评价指标进行了多重的实证筛选,构建了包括自主创新投入能力、自主创新支撑能力、自主创新管理能力和自主创新产出能力四个评价模块25个评价指标的我国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评价指标体系。在第4章中,作者以建立区域自主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为工具,运用层次分析方法,对我国30个省级行政区域的自主创新能力进行了实际测度与比较分析。采用聚类分析方法,以区域自主创新能力25个评价指标为聚类准则,对我国30个省级行政区域进行聚类分析,并采用判别分析的方法,建立了我国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判别函数。在实证调查的基础上,采用因素分析的方法,研究得到了影响我国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四个主要因子:区域创新服务、区域创新人才资源、区域创业投资和区域创新法规政策,并分析了基于自主创新的我国区域自主创新体系建设的框架体系。在第5章中,作者对基于自主创新的我国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建设思路和建设内容、建设重点和建设目标等进行了总体设计。紧密结合浙江经济、科技和社会的发展特点,提出了浙江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重点任务,即三大布局(原创性科研布局、产业科研布局、企业研发布局)、三大平台(创业孵化平台、科技条件共享平台和中小企业投融资平台)和一个高新区(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建设,并将浙江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划分为创立、成长和成熟三个基本阶段,研究确立了浙江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在创立阶段和成长阶段的22项具体指标。区域创新服务体系是影响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因素。第6章分析了我国创新服务机构的发展现状与存在问题,研究提炼了发达国家创新服务机构的发展特点及其中国的借鉴作用。从基本原则和建设内容两个方面,探讨了基于自主创新的我国区域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的系统设计思路。以实证调查为基础,深入地分析了浙江创新服务机构的发展障碍及其对政府的需求,进而研究确定了加快浙江区域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的六项对策措施。在第7章中,论文考察了我国人才资源总量与配置的特点,采用相关分析方法,研究了我国30个省市R&D活动人员总量与区域自主创新能力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采用曲线估计方法,研究了R&D活动人员总量对区域创新自主创新能力的作用,并建立了回归分析模型。在借鉴国外人才资源开发的经验基础上,提出了基于自主创新的我国区域创新人才资源开发体系建设的重点工作。结合浙江省的实际,研究提出了加快浙江区域创新人才资源开发体系建设的对策措施。在第8章中,作者以对自主创新的风险分析为基础,考察了创业投资对自主创新的作用过程与作用机理。采用因素分析方法,研究归纳了制约我国创业投资发展的主要障碍因素。在对浙江省创业投资发展现状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基础上,提出了基于自主创新的浙江区域创业投资体系建设的思路和对策。在第9章中,作者以对我国科技投入的总量与结构分析为基础,采用GrangerCausality检验法和回归分析法,研究了我国R&D投入与发明专利授权量之间的因果关系,构建了广义的回归分析模型,提出了强化我国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在深入的理论分析与实证调查基础上,提出了基于自主创新的我国金融法规政策体系、政府采购制度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的思路与对策。最后一章,作者总结了本研究所取得的主要成果、主要创新点,以及研究的不足之处和值得深入研究的几个问题。
田东霞[10](2005)在《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保障研究》文中提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既是一个世界性的课题,也是一个长久性的课题。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无论是经济繁荣时期,还是经济萧条时期,中小企业都活跃在各国经济发展的历史舞台上,成为推动世界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中小企业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飞速的发展,在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国自改革开放后,中小企业得到空前的发展,他们与国有大中型企业一起,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在我国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在促进经济发展,缩小地区差距,增加就业机会,活跃地区市场,方便群众生活,推动技术创新,增加出口创汇,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尤其是近几年来,国家确定和实施了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力地促进了西部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借此历史机遇,改变观念,勇于创新,呈现出了一片欣欣向荣的发展局面。但是,与东部地区相比,西部地区中小企业的发展仍然相对缓慢,大部分西部地区中小企业的发展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与大企业相比,它们在获得资金、技术、人才、和信息等方面都存在着制约和障碍,加之其内部治理结构不合理,经营管理不规范,技术开发水平低,产品竞争能力弱等因素,使其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作为弱势地区的弱势群体,西部中小企业的发展迫切需要得到全社会的共同扶持。 中小企业由于其灵活的机制,适宜的规模,较低的管理成本,较强的应变能力等特点,因而更能适应西部地区社会经济环境,对培育西部地区市场主体,推动西部地区经济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有鉴于此,国家以及西部地区应采取有效的保护和扶持措施,以引导、鼓励、规范和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这己成为西部大开发的当务之急。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许多问题,虽然不一定都是由法律问题引起的,也可能不是仅有法律就能解决的,但是其中确有不少法律问题,或者这些问题最终只有借助于法律才能得以解决。因此,从法律保障角度提出并研究解决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问题,是非常必要的,也是本文选题最主要的目的和动机。 我们过去对市场经济法制的研究,多着眼于如何完善国家宏观调控作用和对国有大企业的改革和改组,而忽视了对中小企业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体系建设的研究,一直未能借助经济立法为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创造较好的外部法律环境。本论文的选题,即是适应这种需要,定位于促进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保障体系研究。世界上许多国家都通过制定专门的中小企业法或小企业法,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我们应借鉴国外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经验,建立健全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保障机制。 目前对中小企业发展问题的研究,有许多视角,但大都是从经济学和管理学的角度出发,来研究中小企业的产业政策、融资政策、技术进步、规范管理、提升竞争力、改革和发展等方面问题,见诸报刊的文章大都强调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或者呼吁在某些方面对中小企业从政策措施上给予扶持;而从法律学角度对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保障机制进行系统研究者很少,对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发展法律保障机制的系统研究,更为少见。本论文最大的特点,是从法律学角度出发,系统有机地结合国内外中小企业发展的经济学方面研究成果,来构建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保障机制,以期在中小企业法律保障机制这一新的经济法研究领域做一些有益的探讨,并使其成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法律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 本论文分别从中小企业理论概述、国外扶持中小企业的法律政策借鉴、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发展概述、西部地区中小企业设立法律制度研究、西部地区中小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研究、西部地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法律制度研究、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利用风险投资的法律问题研究、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利用二板市场的法律问题研究、西部地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法律问题研究、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吸引外资法律问题研究,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国际化经营的法律保障等十一个方面研究了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法律保障问题,较全面地对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发展中涉及到的法律方面问题及其内在关系进行了归.纳和探讨。 论文在对和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的现行法律政策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针对西部中小企业发展法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缺陷,分别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对策和建议,为制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相配套的法规政策文件提供借鉴和思路。尤其是对当前经济和法律学界备受关注的中小企业利用风险投资,利用二板市场,融资的信用担保,现行的法人治理结构等热点问题作了重点分析和探讨。关键词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发展,法律保障
二、深圳放宽高新技术企业注册登记政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深圳放宽高新技术企业注册登记政策(论文提纲范文)
(1)新时代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研究 ——基于对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个案价值 |
第二节 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成果评述 |
第三节 研究视角、创新及不足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创新 |
四、研究不足 |
第一章 本研究基本分析框架 |
第一节 概念解读 |
一、新时代 |
二、高新区 |
三、管理体制 |
四、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 |
第二节 理论工具 |
一、整体性政府理论 |
二、政府职能理论 |
三、治理理论 |
第三节 逻辑建构 |
一、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动因 |
二、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目标 |
三、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策略 |
四、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重点 |
第二章 基本概况 |
第一节 地方政府体制改革与高新区设立 |
一、地方政府体制改革 |
二、高新区设立背景分析 |
三、我国高新区的特点分析 |
第二节 我国高新区沿革 |
一、探索初创期(1988-2000) |
二、巩固提升期(2001-2012) |
三、转型发展期(2013年至今) |
第三节 比照 |
一、国外高新区管理体制及特点 |
二、我国高新区管理体制的主要类型及特点 |
三、研究启示 |
第三章 个案研究: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 |
第一节 常州国家高新区概况及现行管理体制 |
一、常州国家高新区概况 |
二、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现状及特点 |
三、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下取得的成就 |
第二节 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一般国家高新区的异同分析 |
一、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一般国家高新区的共同点 |
二、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一般高新区的差异性 |
第三节 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探索及其价值 |
一、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的转型之路 |
二、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方式创新 |
三、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价值 |
第四章 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分析 |
第一节 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 |
一、高新区与行政区比较 |
二、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 |
三、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的启示 |
第二节 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比较 |
一、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的模式比较 |
二、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的特点解读 |
三、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比较的启示 |
第三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的成效、困境及原因分析 |
一、高新区管理体制取得的成效 |
二、高新区管理体制面临的困境 |
三、高新区管理体制困境的原因分析 |
第五章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目标及内容 |
第一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 |
一、影响因素分析 |
二、影响管理体制转型的变量提取 |
第二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目标确立 |
一、动力: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创新 |
二、方向:高新区行政区管理体制二合一 |
三、目标:建立符合新时代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 |
第三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内容落定 |
一、功能优化 |
二、职能转变 |
三、权力重构 |
四、机构改革 |
第六章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路径研究 |
第一节 转型目标 |
一、紧扣为民宗旨,实现终极目标 |
二、瞄准时代战略,提升功能定位 |
三、立足自身职能,加强兼收并蓄 |
第二节 转型策略 |
一、上下结合的“渐进式”转型 |
二、政社合作的“包容性”放权 |
三、社会治理的“开放型”共建 |
第三节 转型保障 |
一、“法治型”高新区建设的有效实施 |
二、“大部制”高新区改革的有序推进 |
三、“合作式”府际关系的有力构建 |
结论 |
主要参考文献 |
后记 |
(2)珠三角九市科技创新补贴政策文本量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3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1.4 研究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2 科创补贴政策促进珠三角九市科创及产业发展的理论分析 |
2.1 科创补贴政策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理论依据 |
2.2 科技创新补贴政策促进产业经济发展的理论依据 |
2.3 科技创新补贴和政府投资基金之间的关系 |
2.4 本章小结 |
3 珠三角九市科技创新补贴政策文本量化分析 |
3.1 样本的选择 |
3.2 分析维度的确定 |
3.3 定义分析单元与编码 |
3.4 信度与效度评估 |
3.5 珠三角九市科技创新补贴政策文本频数统计和量化分析 |
3.6 本章小结 |
4 珠三角九市科技创新补贴政策实践存在的主要问题 |
4.1 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技术研究与开发投入比例结构失衡 |
4.2 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有待加强 |
4.3 项目补助方式有待改进 |
4.4 区域创新系统开放度有待提升 |
4.5 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亟须强化 |
4.6 本章小结 |
5 科创补贴政策对珠三角科技创新及产业发展效应的实证分析 |
5.1 指标选择与数据来源 |
5.2 模型选择 |
5.3 描述性统计分析 |
5.4 实证分析 |
5.5 主要结论 |
6 对策建议 |
6.1 加大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支持力度 |
6.2 加强创新平台的有效建设 |
6.3 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机制 |
6.4 提高创新系统的开放性 |
6.5 提升科技创新补贴资金效能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学期间发表论文清单 |
致谢词 |
(3)深圳科技创新政策工具与政策效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第二节 研究问题与思路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一、关于创新理论的文献综述 |
二、关于区域创新系统的研究 |
三、关于深圳区域创新系统的研究 |
四、关于政策工具的研究 |
五、关于政策效果的研究 |
六、文献评述 |
第四节 概念界定 |
一、科技创新政策 |
二、科技创新政策工具 |
三、科技创新政策效果 |
第五节 研究意义、方法和框架 |
一、研究意义 |
二、研究方法、预期创新点和不足之处 |
三、论文框架 |
第二章 深圳科技创新政策工具 |
第一节 政策与政策工具 |
第二节 分析框架、资料收集与整理 |
一、政策工具分析框架 |
二、资料收集 |
三、资料整理 |
第三节 深圳科技创新政策工具分析 |
一、政策工具分布分析 |
二、供给面政策工具分析 |
三、环境面政策工具分析 |
四、需求面政策工具分析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深圳科技创新政策效果评估 |
第一节 政策效果与政策工具效果 |
第二节 政策效果评估框架 |
第三节 政策结果视角评估 |
一、政策结果评价指标 |
二、数据来源及筛选 |
二、描述性统计分析 |
第四节 政策客体视角评估 |
一、访谈提纲设计 |
二、被访者抽取 |
三、访谈资料分析 |
第五节 深圳科技创新政策效果分析 |
第四章 研究发现与政策建议 |
第一节 研究发现 |
一、深圳使用多种政策组合促进创新发展 |
二、深圳科技创新政策以供给面和环境面政策为主 |
三、深圳对创新产品进入市场阶段干预较少 |
四、深圳科技创新政策能够有效促进创新发展 |
五、深圳科技创新政策存在改进空间 |
第二节 对深圳科技创新政策的改进建议 |
第三节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指导教师对学位论文的学术评语 |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
附录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4)福州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三、国内外研究评析 |
第三节 研究思路及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研究的技术路线图 |
第四节 研究的结构、创新点及不足 |
一、研究的结构 |
二、研究的创新点 |
三、研究的不足 |
第一章 相关概念及其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工商登记制度概述 |
一、工商登记制度的定义 |
二、工商登记制度的性质 |
三、工商登记制度的功能 |
第二节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理论基础 |
一、新公共服务理论 |
二、政府管制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福州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现状分析 |
第一节 福州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背景和历程 |
一、福州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背景 |
二、福州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历程 |
第二节 福州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措施及成效 |
一、福州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措施 |
二、福州市工商登记改革成效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福州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福州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 |
一、法律制度供给与改革需求不匹配 |
二、改革措施“碎片化”,缺乏整体性规划设计 |
三、改革的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
四、政府监管方面存在缺陷 |
五、市场主体片面理解改革政策引发的社会诚信风险问题 |
第二节 福州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现存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行政思维下的立法制度藩篱 |
二、部门利益之间的博弈 |
三、人力资源管理机制不够健全 |
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有待完善 |
五、缺乏成熟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借鉴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国内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先进经验借鉴 |
第一节 国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先进经验 |
一、德国柏林的资格分离登记模式 |
二、日本东京的电子登记模式 |
三、美国纽约的自由登记模式 |
四、国外工商登记制度先进经验给福州市的启示 |
第二节 国内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先进经验 |
一、深圳市统一商事登记立法的先进经验 |
二、上海市转变政府职能的先进经验 |
三、厦门市推动部门协作、强化后续监管的先进经验 |
四、国内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先进经验给福州市的启示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深化福州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建议 |
第一节 完善法制保障,强化制度衔接 |
第二节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深化改革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
一、加强对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视 |
二、提升行政执法干部的整体素质 |
三、健全现代化人力资源管理机制 |
第三节 完善后续监管,推动社会协同共治 |
一、整合行政执法资源,构建市场综合巡查体系 |
二、运用大数据技术,提高信息化监管效能 |
三、强化行业自治能力,健全完善行业自律组织制度 |
四、购买市场专业化服务,为监管执法提供专业化信息保障 |
第四节 建立全面统一的信用信息数据库,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
一、完善现有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二、利用大数据技术打造统一的信用信息数据库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5)湛江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政府引导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相关研究 |
1.2.2 国内相关研究 |
1.2.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3 研究目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1.3.4 技术路线 |
1.3.5 论文的主要创新点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和理论概述 |
2.1 高新技术企业 |
2.1.1 高新技术企业的概念 |
2.1.2 高新技术企业的特点和类型 |
2.2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 |
2.2.1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涵义 |
2.2.2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与程序 |
2.3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政府引导 |
2.3.1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政府引导的涵义和方式 |
2.3.2 政府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必要性 |
2.3.3 市场机制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作用 |
2.4 应用的主要理论 |
2.4.1 市场失灵理论 |
2.4.2 政府失灵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湛江市政府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现状 |
3.1 湛江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基本情况 |
3.2 湛江市政府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主要做法 |
3.2.1 发挥组织引导作用,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统筹协调 |
3.2.2 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完善政策引导环境 |
3.2.3 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提供资金保障 |
3.2.4 发挥城市规划引导作用,推动高新技术产业集群 |
3.2.5 支持企业培养引进科研人才,引导科研人才和团队参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建设 |
3.3 湛江市政府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成效 |
3.3.1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开展总体情况良好 |
3.3.2 知识产权工作成效显着 |
3.3.3 创新创业载体快速发展 |
3.3.4 技术创新、交易不断取得新突破 |
3.4 政府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存在的问题 |
3.4.1 财政科技投入不足 |
3.4.2 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引导不到位,缺少政策实施效果监管 |
3.4.3 激励机制和产业结构规划不完善 |
3.5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3.5.1 政府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重视不够导致财政投入不足 |
3.5.2 政府与市场两种机制没有共同发挥作用 |
3.5.3 政府引导方式不灵活,长效机制还不健全 |
3.5.4 政府存在一定的角色缺位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国内外政府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经验借鉴 |
4.1 国外政府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经验 |
4.1.1 德国政府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经验 |
4.1.2 美国政府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经验 |
4.2 国内城市政府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经验 |
4.2.1 北京市政府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经验 |
4.2.2 深圳市政府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经验 |
4.2.3 茂名市政府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经验 |
4.3 对湛江的启示 |
4.3.1 政府重视,实施多方式宏观调控 |
4.3.2 重视人才培养,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提供持续动力 |
4.3.3 发展科技服务平台,打造区域创新高地 |
4.3.4 大力支持企业知识产权创造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完善政府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对策建议 |
5.1 创新发展理念,完善政策服务指导 |
5.1.1 政府重视,抓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
5.1.2 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 |
5.1.3 强化政策服务指导 |
5.2 加大投入,改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环境 |
5.2.1 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
5.2.2 创优发展环境,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
5.2.3 引进培养人才,提高自主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
5.3 科学规划,合理引导高新技术产业集群 |
5.3.1 突出重点,加强重点领域技术创新 |
5.3.2 协调发展,多层次多领域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
5.3.3 加快国家高新区建设,集聚各类创新资源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6)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研究 ——以韶关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中文文摘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的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中小企业 |
二、税收政策 |
三、税收管理体制 |
第一章 韶关市中小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及其发展困境 |
第一节 中小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
一、中小企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 |
二、中小企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
三、中小企业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
第二节 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困境 |
一、产业结构不合理,特色不够鲜明 |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突出 |
三、发展环境亟待改善 |
四、中小企业抵御风险能力不够强 |
第二章 韶关市中小企业现行相关税收政策的缺陷及原因 |
第一节 现行中小企业相关税收制度的缺陷 |
一、案例介绍 |
二、现行中小企业相关税收制度缺陷的表现 |
第二节 现行中小企业相关税收制度不完善的原因 |
一、税收优惠政策法律级次较低,缺乏权威性 |
二、税务机关对中小企业的纳税服务工作不到位 |
三、中小企业自身原因不能有效利用 |
第三节 当前税收制度不完善对中小企业发展的影响 |
一、增值税制对中小企业发展的限制 |
二、所得税制对中小企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
三、税收征管模式对中小企业发展的阻碍 |
第三章 国外中小企业相关税收政策的经验借鉴 |
第一节 国外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
一、将税收优惠提高到法律层次 |
二、针对中小企业制定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 |
第二节 国外中小企业税收征管体系的合理性 |
一、税收征管模式合理有效 |
二、“重服务,轻惩罚” |
第四章 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之税收政策的对策思考 |
第一节 优化中小企业配套的税收体系 |
一、建立与《中小企业促进法》配套的税收管理体系 |
二、设立服务中小企业的专职部门或窗口 |
三、改进税收征管模式 |
第二节 完善中小企业发展的两大主体税种税收政策 |
第三节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税收政策建议 |
一、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刺激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 |
二、加强对高科技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 |
三、完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税收政策 |
四、充实鼓励创业就业的税收政策 |
五、完善出口退税办法的税收政策 |
第五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历 |
致谢 |
(7)股权投资基金募集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导论 |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 |
四、研究难点与创新 |
第一章 股权投资基金制度概览 |
第一节 股权投资的概念 |
第二节 股权投资基金相关概念辨析 |
一、股权投资基金与证券投资基金 |
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公募股权投资基金 |
三、股权投资基金与创业投资基金 |
四、股权投资基金与对冲基金 |
五、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产业投资基金 |
第三节 股权投资的法律特征和法律属性 |
一、法律特征 |
二、法律属性 |
三、内外部法律关系 |
第二章 股权投资基金募集组织制度选择 |
第一节 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 |
一、公司概述 |
二、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 |
三、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在各国的发展历程 |
四、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的优势与劣势分析 |
第二节 信托制股权投资基金 |
一、信托概述 |
二、信托制股权投资基金的结构 |
三、我国信托法移植中的缺憾给信托制基金造成的负面影响 |
第三节 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 |
一、普通合伙的起源及其运作机制 |
二、普通合伙对股权投资基金的不适用性 |
三、有限合伙对普通合伙的改进及其运作机制 |
四、两大法系关于有限合伙制度的立法概况 |
五、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实践中遇到的问题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股权投资基金募集的主要参与方 |
第一节 合格投资者 |
一、“合格投资者”的概念 |
二、建立合格投资者制度的必要性 |
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格投资者”的立法判断比较 |
四、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格投资者的立法检讨 |
五、对我国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制度的立法建议 |
第二节 基金管理人 |
一、基金管理人的性质与组织形式 |
二、基金管理人存在的必要性 |
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资格界定的立法模式 |
四、我国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资格界定的利弊观察 |
第四章 非公开募集股权投资基金 |
第一节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概念与特点 |
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概念 |
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特点 |
第二节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种类及相关概念辨析 |
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
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公募股权投资基金 |
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创业投资基金 |
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对冲基金 |
五、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产业投资基金 |
第三节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法律关系的性质分析 |
第四节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我国的发展历程 |
第五节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
第六节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立法的必要性分析 |
第七节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立法问题探讨 |
一、统一的《投资基金法》更符合现实需要 |
二、不刻意强调私募基金投向 |
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募集 |
四、加强私募所得资金的监管 |
五、严格限制私募基金的销售渠道和销售方式 |
第五章 公开募集股权投资基金 |
第一节 股权投资机构公开募集资本概览 |
一、基金上市模式 |
二、管理机构上市模式 |
三、混同上市模式 |
四、PE公募成风催生了标普上市PE指数 |
第二节 公募型股权投资机构组织形式选择 |
一、商业发展公司 |
二、有限合伙企业 |
三、公司制 |
四、有限责任企业 |
第三节 海外股权投资机构公募前后对比分析 |
一、融资方式的变化 |
二、经营风险的变化 |
三、信息披露要求的变化 |
四、监管方式的变化 |
五、流动性的变化 |
第四节 中国股权投资机构公开募集资本现状分析 |
一、基金上市模式 |
二、管理机构上市模式 |
三、子公司模式 |
第五节 中国股权投资机构上市面临的法律问题 |
一、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不能成为上市公司 |
二、公司制普通合伙人不可直接作为上市主体 |
三、国有基金管理机构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 |
四、信息披露缺乏统一标准 |
五、会计计价方法将抑制股权投资类上市公司投资于早期企业 |
第六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税收因素对股权投资基金募集的影响 |
第一节 税收因素对内资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募集的影响 |
一、内资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税收政策 |
二、内资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税收优惠政策 |
第二节 税收因素对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募集的影响 |
一、国家法律层面对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税收政策 |
二、各地关于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的税收政策分析 |
三、西部地区股权投资基金税收政策 |
第三节 税收因素对外资背景股权投资基金募集的影响 |
一、征税模式 |
二、具体规定 |
三、内、外资股权投资基金享受同等税收待遇 |
第七章 我国股权投资募集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 |
第一节 加快立法步伐,酌情制定统一的《投资基金法》 |
第二节 对各类组织形式的基金尽可能给予同等法律待遇 |
一、组织结构的成本差异较大 |
二、获取资本的便捷程度相差甚远 |
第三节 建立合格投资者制度,注重对管理人规范和引导 |
一、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建立合格投资者的动态标准 |
二、从必要条件和限制条件两方面建立基金管理人监督管控体制 |
第四节 允许股权投资基金通过公开渠道募集资金 |
第五节 梳理税政政策,加大对中早期创投基金税收优惠力度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着作类 |
二、中文论文类 |
三、英文文献 |
附录:Private Equiry的概念和译法 |
一、PE的概念 |
二、PE的译法 |
三、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对PE的译法 |
致谢 |
(9)基于自主创新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研究 ——以浙江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及其制约瓶颈 |
1.1.1 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 |
1.1.2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瓶颈 |
1.2 我国自主创新与自主创新能力分析 |
1.2.1 发明专利数量少,有核心竞争力的发明专利数量更少 |
1.2.2 对外技术依存度高,关键技术自给率低 |
1.2.3 高层次科技人才和技术型人才严重匮乏 |
1.2.4 学术论文数量增长快,学术影响力不高 |
1.2.5 科技投入总量和强度不足 |
1.3 面向自主创新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功能 |
1.3.1 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是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
1.3.2 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是提高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根本保证 |
1.3.3 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是推动区域经济持续增长的发动机 |
1.3.4 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是推动产业技术升级的重要举措 |
1.4 研究意义与研究设计 |
1.4.1 研究意义 |
1.4.2 研究设计 |
1.5 本章小结 |
第2章 区域创新系统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2.1 区域创新系统的内涵与分类研究 |
2.1.1 区域创新系统的内涵研究 |
2.1.2 区域创新系统的分析研究 |
2.2 区域创新系统的参与主体研究 |
2.3 区域创新系统的结构要素研究 |
2.4 区域创新系统的环境研究 |
2.5 区域创新系统的政策研究 |
2.6 本章小结 |
第3章 区域自主创新能力评价指标研究 |
3.1 技术创新能力与自主创新能力 |
3.1.1 国内外学者对技术创新能力的理解 |
3.1.2 国内学者对自主创新和自主创新能力的讨论 |
3.1.3 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内涵与结构要素 |
3.2 区域自主创新能力评价指标的理论构建 |
3.2.1 我国区域自主创新能力评价指标的理论遴选原则 |
3.2.2 我国区域自主创新能力评价指标的理论遴选 |
3.3 我国区域自主创新能力评价指标的实证筛选 |
3.3.1 我国区域自主创新能力评价指标的专家咨询 |
3.3.2 我国区域自主创新能力评价指标的隶属度分析 |
3.3.3 我国区域自主创新能力评价指标的相关分析 |
3.3.4 我国区域自主创新能力评价指标的鉴别力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评价与影响因素研究 |
4.1 评价指标的数据采集与处理 |
4.1.1 评价指标的数据采集 |
4.1.2 评价指标的数据处理 |
4.2 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实际评价 |
4.2.1 建立递阶层次结构模型 |
4.2.2 构造两两比较判断矩阵 |
4.2.3 层次单排序和一致性检验 |
4.2.4 层次总排序及一致性检验 |
4.2.5 我国30个省级行政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综合评价 |
4.3 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判别分析 |
4.3.1 我国30个省级行政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聚类分析 |
4.3.2 我国30个省级行政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判别分析 |
4.4 我国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影响因子与支撑体系研究 |
4.4.1 实证调查方法与对象 |
4.4.2 问卷调查结果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基于自主创新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总体设计研究 |
5.1 基于自主创新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 |
5.1.1 有利于培育区域自主创新的环境 |
5.1.2 有利于激活企业的自主创新活力 |
5.1.3 有利于提升产业技术层次 |
5.1.4 有利于推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
5.2 基于自主创新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 |
5.2.1 系统开放原则 |
5.2.2 共享协作原则 |
5.2.3 激励竞争原则 |
5.2.4 市场导向与政府推动相结合的原则 |
5.3 基于自主创新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思路与内容 |
5.3.1 基于自主创新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 |
5.3.2 基于自主创新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 |
5.4 基于自主创新的浙江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总体设计 |
5.4.1 基于自主创新的浙江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重点任务 |
5.4.2 基于自主创新的浙江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目标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基于自主创新的区域创新服务体系研究 |
6.1 我国创新服务机构的发展现状与存在问题 |
6.1.1 我国创新服务机构的发展现状分析 |
6.1.2 我国创新服务机构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
6.2 发达国家创新服务机构的发展特点与借鉴作用 |
6.2.1 发达国家创新服务机构的发展特点 |
6.2.2 发达国家创新服务机构发展对中国的借鉴作用 |
6.3 我国区域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的系统设计 |
6.3.1 我国区域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的原则设计 |
6.3.2 我国区域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的内容设计 |
6.4 浙江省创新服务机构发展的问卷调查与对策研究 |
6.4.1 浙江省创新服务机构发展的实证调查 |
6.4.2 加快浙江区域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基于自主创新的区域创新人才资源开发体系建设研究 |
7.1 我国人才资源开发现状及其对自主创新的作用研究 |
7.1.1 我国人才资源开发现状总体分析 |
7.1.2 我国人才资源总量与配置的特点分析 |
7.1.3 我国R&D人才对自主创新的作用研究 |
7.2 国外人才资源开发体系建设对中国的借鉴作用 |
7.2.1 实施人才资源开发优先投入战略 |
7.2.2 高度重视专业人才的使用和管理 |
7.2.3 建立健全专业人才培训和教育体系 |
7.2.4 实施灵活的政策措施争夺海外人才 |
7.2.5 建立和完善高科技人才激励机制 |
7.3 基于自主创新的区域创新人才资源开发体系建设的重点 |
7.3.1 建立健全人才市场体系 |
7.3.2 建立健全人才资源开发公共服务体系 |
7.3.3 建立健全人才资源开发保障体系 |
7.3.4 建立健全人才开发法规政策体系 |
7.3.5 建立健全社会化的人才评价体系 |
7.4 基于自主创新的浙江区域创新人才开发对策研究 |
7.4.1 强化人力资本投资意识,提高教育投入强度 |
7.4.2 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人才资源开发激励机制 |
7.4.3 强化“争夺人才”意识,广泛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 |
7.4.4 加强产业技术工人开发力度,提高产业技术工人的整体素质 |
7.4.5 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加大领军人才开发力度 |
7.5 本章小结 |
第8章 基于自主创新的区域创业投资体系建设研究 |
8.1 创业投资对自主创新的推动作用 |
8.2 我国创业投资发展障碍因素的实证调查 |
8.2.1 实证调查方法与对象 |
8.2.2 实证调查结果与分析 |
8.3 浙江省创业投资发展现状研究 |
8.3.1 创业投资机构注册资本及运作资本 |
8.3.2 创业投资机构的人力资源 |
8.3.3 创业投资机构的投资特点 |
8.3.4 创业投资机构的退出路径 |
8.3.5 浙江省区域创业投资的发展特点 |
8.3.6 制约浙江省创业投资发展的主要因素分析 |
8.4 基于自主创新的浙江区域创业投资体系建设的对策研究 |
8.4.1 降低企业市场准入门槛 |
8.4.2 制定出台创业投资的优惠政策 |
8.4.3 积极探索和发展有限合伙制 |
8.4.4 完善创业投资的退出机制 |
8.5 本章小结 |
第9章 基于自主创新的区域创新法规政策体系建设研究 |
9.1 基于自主创新的科技投入政策研究 |
9.1.1 我国科技投入总量与结构分析 |
9.1.2 我国R&D投入对区域自主创新的作用研究 |
9.1.3 促进我国区域自主创新的科技投入政策措施研究 |
9.2 基于自主创新的金融政策研究 |
9.2.1 加强对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金融支持力度 |
9.2.2 引导和鼓励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支持自主创新 |
9.2.3 加快建立支持自主创新的多层次资本市场 |
9.2.4 积极推动支持自主创新的金融创新 |
9.3 基于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制度研究 |
9.3.1 政府采购对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作用 |
9.3.2 国外政府采购促进自主创新的成功经验 |
9.3.3 通过政府采购促进我国区域自主创新的政策建议 |
9.4 基于自主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研究 |
9.4.1 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强化型评价模式 |
9.4.2 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激励机制 |
9.4.3 增强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和保护能力 |
9.4.4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人才的培养 |
9.5 本章小结 |
第10章 结论与展望 |
10.1 研究的主要成果 |
10.2 研究的创新之处 |
10.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个人简历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10)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保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第一章 中小企业理论概述 |
一、中小企业的界定 |
二、中小企业的基本特征 |
三、中小企业存在和发展的原因 |
四、中小企业的地位和作用 |
第二章 国外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政策借鉴 |
一、国外中小企业的立法模式和特点 |
二、国外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政策法律措施 |
三、借鉴国际经验,建立和完善中国的中小企业法律保障体系 |
第三章 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发展状况 |
一、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发展的现状及特点 |
二、西部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
三、促进西部中小企业发展的对策研究 |
四、构建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保障体系 |
第四章 西部地区中小企业设立的法律制度研究 |
一、企业设立法制概述 |
二、西部地区中小企业设立的一般条件和基本程序 |
三、西部各种类型中小企业设立的主要法律依据 |
四、完善西部地区中小企业设立的法律制度 |
第五章 西部地区中小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研究 |
一、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概述 |
二、我国法人治理结构及其相关法律规定 |
三、西部地区中小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问题及对策 |
第六章 西部地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法律制度研究 |
一、信用担保的法制概述 |
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国际经验借鉴 |
三、我国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探索 |
四、健全西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法律保障体系 |
第七章 西部中小企业利用风险投资的法律问题研究 |
一、风险投资概述 |
二、风险投资对中小企业发展的国际经验 |
三、我国风险投资业发展探析 |
四、构筑西部地区风险投资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 |
第八章 西部中小企业利用二板市场的法律问题研究 |
一、“二板市场”的产生及其交易机制 |
二、“二板市场”的共性特征 |
三、“二板市场”是高科技企业的“孵化器” |
四、我国“创业板”市场创立探析 |
五、构建我国及西部中小企业利用“二板市场”的法律制度 |
第九章 西部地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法律保障 |
一、技术创新与中小企业发展 |
二、主要国家和地区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法律政策 |
三、西部地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现状与问题 |
四、健全西部地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法律体系 |
第十章 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利用外资的法律保障 |
一、加入WTO为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
二、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利用外资的现状及问题。 |
三、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利用外资的现行政策法规体系 |
四、完善西部中小企业吸引外资法律制度的对策建议 |
第十一章 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国际化的法律保障 |
一、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国际化经营的可能性与必然性 |
二、扶持中小企业国际化经营的国际经验借鉴 |
三、西部中小企业国际化经营面临的主要问题 |
四、构建西部中小企业国际化经营政策法律保障体系 |
参考文献 |
四、深圳放宽高新技术企业注册登记政策(论文参考文献)
- [1]新时代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研究 ——基于对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的分析[D]. 刘洋. 苏州大学, 2021(07)
- [2]珠三角九市科技创新补贴政策文本量化研究[D]. 谭秀娟. 暨南大学, 2020(05)
- [3]深圳科技创新政策工具与政策效果研究[D]. 王丽雯. 深圳大学, 2020(10)
- [4]福州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问题研究[D]. 张梅林. 福建师范大学, 2019(12)
- [5]湛江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政府引导研究[D]. 王明彪.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1)
- [6]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研究 ——以韶关为例[D]. 曹晓东. 福建师范大学, 2014(05)
- [7]股权投资基金募集法律制度研究[D]. 黄韬. 南京大学, 2013(07)
- [8]3万元就能注册高科技企业[N]. 饶洁. 深圳特区报, 2010
- [9]基于自主创新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研究 ——以浙江省为例[D]. 江蕾. 同济大学, 2008(04)
- [10]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保障研究[D]. 田东霞. 中央民族大学, 20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