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节约用水事务管理中心天津300074
摘要:本文针对天津市营业性洗车(场)点用水管理工作问题开展了本次调研工作,对营业性洗车(场)点数量、分布、水源及计划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具体调研,分析了洗车(场)点用水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洗车业的发展提出了相关的建议。
关键词:自来水;洗车;调研;建议
一、调研的背景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和人们消费意识的增强,全国汽车保有量持续增加,2010年中国成为全球第一大汽车市场。中国私人汽车拥有量破亿,未来10年左右每百户汽车拥有量将达到或接近60辆。截止到2016年底,天津的汽车保有量已接近300万辆,位居全国第七位,见下图(摘自中国产业信息网):
根据我市环境卫生条例规定、对车辆的保养维护要求以及人们对车辆外观的需要,车辆需要经常清洗以保持外观的清洁,特别是在目前我国雾霾情况较重的情况下,汽车清洗次数更是增多。因此洗车行业有了很大的发展,成为社会公共生活中的一个新兴行业。洗车行业因为市场大、投资少、门槛低,因此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参与进来。根据国家洗车业节水技术规范,冲洗一辆车的用水量为20L~35L,虽然单车的用水量不多,但是对于基数巨大的城市来说其水量惊人,并且大多数洗车店的使用水源为自来水或者地下水,缺少循环用水设备,造成大量宝贵的优质水资源浪费。
洗车业用水量的剧增,再加上洗车业的分散、流动性以及不稳定性用水统计难等特点,造成洗车业的用水管理一直处于无序状态,因此如何加强我市洗车业用水管理,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成为我市洗车业用水管理中亟需解决的问题。
二、我市洗车业背景
(一)用水管理背景
1998年,由于几年的连续干旱,我市着手将洗车行业用水纳入节水管理,发布了加强节约用水管理措施的相关通告,要求从事洗车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办理用水手续,对洗车业用水情况进行管理。2001年,市政府下发了从事洗车业经营必须使用中水等相关意见的通知,市节水办随即将洗车用水情况纳入了日常管理,要求从事洗车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配备中水处理设施,并到市节水办办理核准登记手续,取得“中水洗车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2002年,我市颁布了《天津市节约用水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营业性洗车场(点)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再生水。禁止使用地下水、自来水冲洗车辆。”但当时的实际情况是,我市中水管网供水覆盖面小,中水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洗车用中水设备,这种情况当时有400多家,随着管理的不断深入,逐渐暴露出存在的一些问题,如一家一户的中水设备处理后的水质是否达到洗车标准,没有相关监测部门进行监管。再加上2003年“非典”之后,出于用水安全问题考虑,中水洗车的推行严重受阻。《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废止了中水洗车证及相关许可手续。同时营业性洗车场点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时对水源情况没有明确要求,中水管网至今铺设又不到位,造成了现今营业性洗车场点普遍使用自来水洗车的现状。
(二)我市洗车场的数量分布
2011年,在对我市涉及年用水量超过1000立方米的洗车场所的用水情况进行检查中发现,我市洗车场所具有数量多、规模小等特点。全市登记备案的洗车场所共计660家,年用水量在1000立方米以下的洗车场所565家,年用水量在1000立方米以上的洗车场所95家。近几年来,随着我市机动车保有量的增加,营业性洗车场点的数量亦大幅增加,截止到2016年底,在我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在册,有规模不一和不同洗车方式的经营性的洗车场所共计3052家,但是一些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的洗车场点也有相当数量。
(三)洗车业洗车方式及相关技术
经过此次调研,发现洗车店的用水量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洗车店规模、洗车店的用水设备、用水管理水平、用水工艺、职工人数、被洗车的车型、脏度和年洗车数量等。洗车店的营业面积越大,其年用水量普遍较高,说明用水量与营业面积基本成正比,这是与其洗车量也比较大有关,但是单车耗水量没有明显差异。
通过对比发现,在其他条件相近的情况下,有微水洗车、循环用水设备和高压蒸汽洗车机等先进设备的年用水量较少,而用高压水泵冲车洗车店的年用水量较多。因此,用水量与洗车设备的先进程度成反比。目前洗车行业的主流设备还是手动洗车装置和自动洗车装置,微水洗车及高压蒸汽洗车机很少见,并且运行情况较差。
三、我市洗车业存在的问题
一是营业性洗车场(点)用水问题一直是我市节水管理工作的难题,目前我市营业性洗车场(点)面临着分布面广,中水管网铺设不到位,相当一部分不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落实《天津市节约用水条例》规定的“禁止使用地下水、自来水冲洗车辆”有一定难度。
二是缺乏营业性洗车场所城市专项布局规划。目前我市城市建设规划体系中,并没有将洗车场所作为一种公共配套设施进行规划和配置,相关部门对洗车场所的发展布局没有明确的规定,加上部门间政策不协调不衔接等原因,导致洗车的行业发展缺乏规划引导,其发展成为一种自发的市场行为。
三是在我市众多洗车场点中,还包括相当数量的无证无照经营及超范围经营的洗车场(点)。这些洗车点不具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从业必备条件,水源设置、循环用水设备、污水污泥处理设施更是无法保障,严重扰乱了我市洗车业的正常行业秩序。
四是由于洗车业经营者节水意识淡薄,大多数从业者整体素质低下,并且缺乏洗车行业专业节水洗车技术,造成水量的浪费,而且大部分洗车(场)点直接与居民生活用水连接,费用低廉,缺乏价格杠杆调控,导致经营者不关心水资源浪费的问题。
五是我市洗车行业存在综合性管理工作缺失的实际。洗车企业的审批、发证、验收和后期联合监管等工作链条断裂,不能有机衔接。
四、建议采取的措施
针对我市洗车业用水管理现状,应科学分析,调整重点,改革创新,破除桎梏,积极适应水资源管理及节水管理的情势,切实推进我市洗车业的节水管理。
一是适时调整法律法规,价格主管部门须将洗车业用水价格列为特殊水价,通过价格杠杆促进我市洗车业节水技术和非常规水的利用。应加快完善我市再生水管网配套的政策设计,为提高再生水供水覆盖面,尽快解决再生水水源供给问题和全面推行再生水洗车创造必要条件。
二是为了使我市营业性洗车场(点)稳步、有序、健康发展,我市相关部门需要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将我市洗车场所数量规模、规划布局、经营管理等方面纳入城市公共配套设施规划,并重点纳入再生水规划配套中去,真正解决我市洗车业水源难题。
三是建立我市洗车业统一从业标准,严把洗车行业的联合审批准入关,对不符合公共配套设施规划、水源使用不明确、不具备节水和污水污泥处理设施等一系列问题经营者一律不予审批,并加大联合执法和查处力度,对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等坚决取缔,建立良好的洗车行业从业秩序。
四是继续将管理重点放在节水型器具使用及循环用水管理等方面,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杜绝跑冒滴漏,推进水循环利用,实现节约用水。
五是加强对我市洗车业综合性管理,洗车行业主管部门应尽快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市洗车业进行全面、详细的调查摸底,并尽快出台规范我市洗车行业统一管理办法等配套的法律法规,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打破我市洗车业从行政许可审批到事中事后监管等一系列管理桎梏,真正实现我市洗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