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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城市社区文化建设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城市社区居民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本文对当前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状况进行了分析,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旨在为城市社区文化建设提供参考。
关键词:社区文化建设;现状;对策措施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在不断进步,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也日益迫切。因此,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作为城市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但是,当前我国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中存在着许多问题,制约了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发展,对此,本文进行了相关介绍。
1.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意义
社区文化地域性差异非常明显,堪称社区的灵魂,并非常人视域下的单纯的群众性文艺活动,反映的是居住在某一社区的居民的生活方式、行为倾向、风俗习惯和文化品味等程序中的惯例规范与特定方式。城市社区文化建设总体上涵盖着四大方面:精神文化建设、环境文化建设、行为文化建设和制度文化建设。总体而言,城市社区文化建设就是要通过各种各样居民喜闻乐见的、体现居民切身利益的活动形式引导社区居民规范其言行,增强其社区归属感和荣誉感;引导社区居民在身心愉悦、精神满足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地为所在社区的建设建言献力。城市社区目前的文体活动形式可谓多种多样,但距离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本质性内涵依然任重道远。
2.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现状分析
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和快速调整的社会格局,城市社区文化建设旧有的体制机制问题不断暴露其弊端,具体而言有以下几个方面。
2.1政府在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上的职能发挥有待完善
国家提倡简政放权的倡议是好的,但许多地方政府仅仅是将基础性的工作简单粗暴地推给了社区,只给任务,不给职权。地方政府在工作布置中缺乏整体性规划,过于关注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微观管理,财政扶持、统筹布局、监督约束等政策性研究工作缺失,导致城市社区文化建设出现了社区内各类文化组织发育不健全、不协调的现象。
2.2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中市场参与机制缺失
其一,我国的社区文化服务分类不清。总体上社区文化服务分为两大类,即社会福利性文化供给服务和市场有偿性文化供给服务。针对不同的社区文化服务类型应该匹配不同的运行机制。对于社区中的社会弱势群体,对应的社区文化服务就应该是福利性文化供给;而对于社区中的一般居民,对应的社区服务就应该是有偿性文化供给。将社区中的服务对象进行准确分类尤为必要,否则社区文化市场运营机制就会无的放矢。
其二,社区公共物品供给方式虽多样但无序。社区公共物品现有的供给方式多种多样,各种方式既有其优点,亦有其不足。理性来看,居民个人付费消费品应由市场自由调节;社区中政府提供的公共资源应依靠凭单;社区中的集体物品则应采取合同承包制。
2.3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中的非政府组织力量薄弱
首先,社区非政府组织面临的最大问题是资金短缺。国外的非政府组织运营资金来源面广泛,既有政府拨款,又有组织内部的服务收费和社会各界的捐赠。当前,国内社区非政府组织的经费主要还是依靠政府拨款,而许多地方财政本就捉襟见肘,经常面临经费短缺的困扰,社区非政府组织的行动能力受到严重制约。
其次,社区非政府组织团队成员的专业素养有待提高。非政府组织本着自愿的价值理念,大量招募志愿者参加活动,此举虽然令更多的居民参与其中,同时也降低了运营成本,但是,其专业化程度也随之降低。非政府组织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的权威性和专业性,才能更好地适应公共服务社会化大分工对专业性的高标准、高要求。
最后,社区非政府组织具有行政化倾向。一方面,社区非政府组织与政府签订协议,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接受政府委托,为社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性产品,并被政府习惯性地纳入层级管理范畴之中,因而具有被动行政化的倾向;另一方面,社区非政府组织囿于资金运营短缺,主动靠近政府,心甘情愿接受政府的直接干预,不惜抛弃非政府组织创立的本质属性──自主性,以获得政府的诸多资源支持和相关优惠条件,因而也就具有了主动行政化倾向。
2.4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中居民参与率较低
社区居民参与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意愿决定了参与行为的发生,居民参与意愿主要受参与认知、参与情感和行为倾向的影响。
在认知上,许多居民依然受传统思想的束缚,认为社区资源主要掌握在政府手中,社区的事情与己无关,忽略了自己在社区的地位和权利。同时,许多居民对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内涵理解十分狭隘,仅仅停留在搞文体活动的层面上。这种表层性认知容易导致社区精神文明缺失,造成城市社区文化建设难以持续发展。
在情感上,许多居民参与城市社区文化建设往往出于功利性心理,参与意愿和热情随着眼前利益的消失而冷却。少数居民有些许社区文化建设的想法和思路,但未能得到足够的重视,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挫伤了居民参与的积极性。还有人对社区文化建设期望值过高,超越了社区现有体制、人才队伍、基础性建设等的现实情况,个人满意度因此而大大降低,淡化了他们的参与热情。
在行为上,居民的社区文化建设参与行为仅仅局限于一些简单的文体活动,其内容和形式过于单一,很难调动居民的参与兴趣。而且社区基础文化设施不健全、不完善、使用率较低等因素也造成了居民的参与率不高。
3.城市社区文化建设对策措施
3.1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主体应坚持“互构谐变”的原则
“互构谐变”,简言之,是指多个主体为了一个共同的奋斗目标而产生的同时共变的过程。该理论应用到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上,就是要求政府、市场和社会(包括非政府组织和社区居民)为了履行不带强迫色彩的社区公共职能应遵循的社会化模式。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绝非单凭一己之力就能成功,它强调主体的多元性。政府在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中发挥了导向性的作用,但也仅仅是主体之一,城市社区文化建设需要的是一个多元复合型主体,所以,还应涵盖各类社区自组织、辖区企事业单位、非政府组织及居民。尤其居民是主要服务对象,又是社区公共职能的重要参与者。城市社区文化建设各主体之间应该建立平等的参与机制,以各种听证会的形式面对面地沟通交流、互动合作。在必要时,各个主体要理性放弃各自的部分权利,整合各自的资源优势,敢于承担风险,同心戮力实现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大目标。
3.2政府职能需重新建构
政府作为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诸多主体之一,与其他利益主体之间应该建立彼此和谐、态度积极、工作高效、相互信任的合作关系,以提升社区居民生活福祉为目标,潜心建构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整体合力,努力发挥社区公共职能,实现社区公共利益最大化。该社区文化建设模式的理论依据是系统论。城市社区文化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只有重新建构系统中各个主体的职能,运用各种激励机制,激发各个主体尽其所能,相互协调配合,才能实现最大功效和最佳效果。在城市社区文化建设多元主体新格局中,政府要适时转变自身角色,明确其应有的职能地位,必须从凡事都亲力亲为的“划桨者”角色转变为社会政策制定和施政方向引导的“掌舵者”,要将社区公共管理职能转交给社区文化建设的其他参与主体,并尽可能推动社区居民自治向前发展,鼓励、培育、扶持和帮助各类社区非政府组织的发展,以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多种多样的、富于个性化的文化需求。在城市社区文化建设方面,政府除了政策引导和财政扶持之外,还要制定必要的规范性监管制度,防止其发展过程中偏离服务居民的价值取向。若能对其辅之以系列评估、考核制度,规范效果会更好。
3.3经费筹集渠道应多元化
城市社区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大量可持续性资金的支持。仅靠政府拨款难以为继,必须拓展其他方面的筹资渠道。在确保政府财政拨付的同时,可以鼓励社区内企事业单位、家庭富裕的居民个人以捐赠、投资等形式为城市社区文化建设添砖加瓦。在分清社区居民类型后,放开对一般居民的收费型服务项目,力争做到城市社区文化建设资金来源多元化。
3.4以丰富多彩的互动性文化活动点燃社区居民的参与热情
城市社区文化建设虽说不是简单的文娱活动,但是丰富多彩的互动性文娱活动却能激发社区居民的参与热情,增强居民对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关注度。社区文化旺盛的生命力与居民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形式密不可分,社区内部的小型运动会、音乐会、歌舞比赛、艺术节等文娱活动的开展尤为必要,应既要有阳春白雪,又要有下里巴人,竭尽全力满足不同层次居民的个性化需求。
3.5提高城市社区文化建设队伍的专业素养
城市社区文化建设团队成员仅仅拥有一颗爱心是远远不够的,还要有过硬的专业素养,并且能够将高深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这样的高素质人才队伍需要有计划的培养和锻炼。对于在职社区人员可进行专业培训,鼓励其考取初、中、高级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掌握国内外先进的社会工作服务理念。社区工作人员工资收入相对较低,应适当提高其福利待遇,调动其投身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对于准备投身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大学生,要多组织其参与社区各项文娱活动,增强其对社区居民服务的职业情感,这也可为城市社区文化建设注入新鲜的血液。
4.结语
综上所述,城市社区文化建设对满足社区居民的精神文化需求,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文化大繁荣大发展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须要加强城市社区文化建设,针对社区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解决,从而推动城市文化的发展,丰富城市社区居民的文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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