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未遂论文_余建华,邵珊珊

导读:本文包含了犯罪未遂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毒品,数额,最高人民法院,宁波市,贪污罪,关系人,不愿。

犯罪未遂论文文献综述

余建华,邵珊珊[1](2019)在《浙江宁波宣判一例替考案》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记者 余建华 通讯员 邵珊珊)报名了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又担心自己实力不够无法通过,企图找“枪手”替考,结果还真有懵懂无知的“枪手”被说动了愿意替考,本以为只是一件小事,却付出了惨痛的代价。8月28日,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9-08-30)

曹静静[2](2019)在《贪污罪之既遂未遂、共同犯罪等》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刑法第叁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本文来源于《云南法制报》期刊2019-05-28)

史令珊[3](2019)在《物流领域毒品犯罪既未遂状态的认定》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物流领域毒品犯罪的特殊性已然影响到毒品犯罪既未遂状态的认定。在非法持有毒品罪中应关注行为人对于毒品的"实际支配",且此种"实际支配"不以行为人直接现实持有为限。通过物流寄递方式贩卖毒品,应坚持将毒品是否实际交付作为既遂标准。行为人以物流方式直接贩卖毒品的,买家若因物流企业查验或包裹在途等原因尚未收货,就不宜将其认定为犯罪既遂。行为人以贩卖为目的通过物流方式买入毒品的,行为人作为"下家"尚未收货或即时退货也不宜将其认定为犯罪既遂。(本文来源于《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3期)

周亿[4](2019)在《控制下交付毒品犯罪既遂与未遂的认定》一文中研究指出控制下交付作为侦查措施是侦破毒品犯罪案件,尤其是跨省跨境的有组织的毒品犯罪案件的有效措施。对于该措施的运用,人们往往更关注其在程序上的设置,以保证其正当性,对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形态,即犯罪既遂与未遂的问题很少研究。在利用控制下交付去破获毒品犯罪的场合,影响其犯罪既遂的因素应该包括:犯罪既遂类型、毒品犯罪犯罪构成、控制下交付。犯罪既遂类型作为影响其犯罪既遂的标准的讨论由来已久,在毒品犯罪中主要有构成要件齐备说和法益侵犯说两种观点,法益侵犯说体现刑法的目的,抓住犯罪的本质,更适合作为毒品犯罪既遂的标准。毒品犯罪是类犯,在犯罪构成中,其行为的定性是影响既遂与未遂的根本因素,作为行为犯的毒品犯罪的既遂标准为行为人实行了相关毒品犯罪的行为,不需出现特定危害结果。控制下交付是否为影响其既遂与未遂的因素,学术界和实务中都很少讨论。但是,控制下交付的实行,阻断了犯罪进行,隔绝了毒品给公众健康带来的危险,在评价犯罪形态时,应该减轻犯罪嫌疑人的处罚。尤其是在特情介入的场合,行为人本身没有主观犯意,公安机关有引诱犯罪的嫌疑,即使是为了查明犯罪、抓获犯罪人员,也不应该成立犯罪既遂。并且,在无害控制下交付的场合,实质上毒品没有流入社会的风险,也没有法益侵犯的危险,更应成立犯罪未遂。(本文来源于《西北民族大学》期刊2019-05-01)

朱新航[5](2019)在《浅析转化型抢劫的犯罪未遂形态》一文中研究指出转化型抢劫罪是一种特殊犯罪现象,属于法律拟制。呈现日趋多发的倾向,严重侵害了公民权益。转化型抢劫罪在刑法理论和司法实务中存在诸多争议。本文从一个视角探讨转化型抢劫中犯罪未遂的问题,认为转化型抢劫存在犯罪未遂形态。(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12期)

张勇[6](2019)在《诱惑侦查案件中犯罪既遂与未遂的认定——以贩卖毒品罪为切入点》一文中研究指出在诱惑侦查行为合法的前提下,司法判决认定贩卖毒品罪犯罪既遂或未遂时,诱惑侦查情节往往被忽视或被视为无效。这一司法态度违背了罪责相适应原则、不符合罪刑法定原则、与司法的公正性相悖以及与刑法的目的和刑罚的目的相悖。从严打击毒品犯罪的刑事政策和贩毒罪既遂与未遂认定标准在理论上存有分歧等是产生这一现状的原因。在辩证处理刑事政策与刑法之间的关系、统一理论上各种学说分歧的基础上,文章认为,应当以"毒品交付说"作为认定贩卖毒品既未遂的标准,同时,在对存有诱惑侦查案件中贩卖毒品罪的犯罪形态认定时,应一概认定其为犯罪未遂。(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经济》期刊2019年03期)

张勇[7](2019)在《诱惑侦查案件中犯罪既遂与未遂的认定:实务观察与理论反思——以贩卖毒品罪为研究对象》一文中研究指出在诱惑侦查行为合法的前提下,司法判决认定贩卖毒品罪犯罪既遂或未遂时,诱惑侦查情节往往被忽视或被视为无效。这一司法态度违背了罪责相适应原则、不符合罪刑法定原则、与司法的公正性相悖以及与刑法的目的和刑罚的目的相悖。从严打击毒品犯罪的刑事政策和贩毒罪既遂与未遂认定标准在理论上存有分歧等原因是产生这一现状的原因。在辩证处理刑事政策与刑法之间的关系、统一理论上各种学说分歧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应当以"毒品交付说"作为认定贩卖毒品既未遂的标准;同时,在对存有诱惑侦查案件中贩卖毒品罪的犯罪形态认定时,应一概认定其为犯罪未遂。(本文来源于《江西警察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1期)

金强[8](2018)在《盗窃罪犯罪未遂的认定及处罚》一文中研究指出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盗窃罪犯罪未遂的认定及处罚成为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的突出难题。本文依据盗窃罪的立法现状,采用规范解释、理论对比、案例分析等方法,试图通过研究五个疑难问题,对入罪标准和裁量方法作出相对统一的解析,以期寻求更加科学合理的司法方法准确打击盗窃罪犯罪未遂。第一部分,盗窃罪犯罪未遂概述。分析盗窃罪犯罪未遂成立的叁个要件,对比“控制说”与“失控说”,认为“失控说”更加合理,应当作为盗窃犯罪既遂的标准。第二部分,特殊盗窃的犯罪形态认定。从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等叁个角度论证“行为犯”的观点,从与社会危害性相适应等叁个角度论证“结果犯”的观点,认为特殊盗窃犯罪既遂标准是被害人失去对值得刑法保护的财物的控制。第叁部分,特殊盗窃犯罪未遂的认定。对“入户”“携带凶器”“公共场所”等法律概念进行分析,明确内涵和外延。解析叁种特殊盗窃行为模式,论证特殊盗窃犯罪着手是开始实行具体行为的观点,从而准确认定特殊盗窃犯罪未遂。第四部分,盗窃数额较大未遂行为的入罪把握。从罪刑法定等叁个角度论述不构成犯罪的观点,从情节严重是根本规定等叁个角度论述可以定罪处罚的观点,认为应当适度把握盗窃数额作用、全面考量相关因素从而综合认定情节严重。第五部分,盗窃罪犯罪未遂的处罚。从违反得减主义等两个角度结合具体案例,剖析择一处罚模式的缺陷,从符合责任主义等叁个角度论证并和累计处罚模式的合理性,最后立足于盗窃既遂数额是否达到入罪标准划分七种情形,构建司法裁量模型。(本文来源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期刊2018-12-20)

王欢[9](2018)在《论犯罪未遂中“意志以外原因”的认定》一文中研究指出"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可分为行为人自身的原因及行为人自身以外的原因,该原因指行为人主观上未预料到的且不希望发生的原因;客观上该原因是行为人不能排除的,因而足以阻止行为人的行为达到犯罪既遂状态。(本文来源于《中国新通信》期刊2018年16期)

宋蓉[10](2018)在《论数额犯中犯罪既遂与未遂并存情形下的量刑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数额犯作为一种与数额有紧密关系的犯罪种类,其广泛存在于我国刑法分则中。在数额犯中,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是通过犯罪数额来体现的。近年来,数额犯罪呈高发态势,司法实践中有关数额犯各种复杂、疑难问题也不断出现,其中关于数额犯既遂与未遂并存形态的存否问题以及犯罪既遂与未遂并存情形下的量刑问题是目前我国刑法学界讨论的重点与难点。(本文来源于《南阳理工学院学报》期刊2018年03期)

犯罪未遂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我国刑法第叁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犯罪未遂论文参考文献

[1].余建华,邵珊珊.浙江宁波宣判一例替考案[N].人民法院报.2019

[2].曹静静.贪污罪之既遂未遂、共同犯罪等[N].云南法制报.2019

[3].史令珊.物流领域毒品犯罪既未遂状态的认定[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9

[4].周亿.控制下交付毒品犯罪既遂与未遂的认定[D].西北民族大学.2019

[5].朱新航.浅析转化型抢劫的犯罪未遂形态[J].法制博览.2019

[6].张勇.诱惑侦查案件中犯罪既遂与未遂的认定——以贩卖毒品罪为切入点[J].法制与经济.2019

[7].张勇.诱惑侦查案件中犯罪既遂与未遂的认定:实务观察与理论反思——以贩卖毒品罪为研究对象[J].江西警察学院学报.2019

[8].金强.盗窃罪犯罪未遂的认定及处罚[D].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8

[9].王欢.论犯罪未遂中“意志以外原因”的认定[J].中国新通信.2018

[10].宋蓉.论数额犯中犯罪既遂与未遂并存情形下的量刑问题[J].南阳理工学院学报.2018

论文知识图

:郑建华 张璐 编12014年Z市法院审委会评议结果结...各高校、科研单位获省部级以上人文社会科学...各高校、科研单位获省部级以上人文社会科学...各高校、科研单位获省部级以上人文社会科学...1通化市中法2014年至2016年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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