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晓春:行业协会精英治理的困境及转向:一个组织学的解释框架论文

任晓春:行业协会精英治理的困境及转向:一个组织学的解释框架论文

摘要: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需要政府积极转变自身职能,探索与行业协会脱钩之路。目前我国部分行业协会的治理由精英主导,在部分协会中精英治理出现了异化。从组织权威、组织群体、组织效能三个方面分析,精英治理可能由权威主义异化为强权主义、由群体分化异化为群体隔阂、由重短期效能异化为忽略长期效能。因此,精英治理应该由个人权威转向组织结构权威、由个人关系资本转向社会网络资本、由个人惯习转向组织制度,进而形成自组织治理框架,实现行业协会的治理转型。

关键词:行业协会;精英治理;自组织治理

行业协会是政府、企业、社区、非正式网络之外的又一种治理方式,是国家多元治理体系中重要的一元,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改革开放以来,行业协会在政府的扶持下快速发展,在行业协会组建和发展的过程中涌现出了大量的行业精英。相当一部分行业协会的决策及管理过程由行业精英主导,这种现象常被称为“精英治理”,这也成为多数社会组织早期发展的特征。然而,行业精英既能激活行业协会又会导致其衰落,这种现象常被称为“精英悖论”。如何走出行业协会精英治理的困境?多数研究认为,应以政会脱钩或行业协会去行政化的路径改变行业协会精英治理格局,以政府监管等外部方式限制行业协会精英治理异化。然而,如此“宏大叙事”对如何理解以及走出精英治理的困境略显苍白。需要思考的问题是:导致精英治理困境的源头是什么?如果精英治理不可避免,如何从精英治理转向协会的有效治理?

2、在T2时刻,侧向位移均为负值,整个土体在水平方向都在向加固区域移动,在T2时刻,最大侧向位移为37.5cm,在T3时刻,最大侧向位移达到72.8cm。

本文试图从组织权威、组织群体、组织效能等组织学的视角对上述问题作出回答。因为,任何一个现代组织都必须由组织架构、组织体制、组织关系、组织成员、组织信任、组织目标以及运行所需要的物质基础构成,而组织权威、组织群体、组织效能体现了组织运作的不同方面。组织权威影响组织的领导力和执行力,组织群体关系影响组织群体内部的稳定性,组织效能影响组织目标的实现以及组织可持续发展。因此,“组织权威—组织群体—组织效能”不失为组织运作的一个有效的解释框架。

为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2014 年起国家陆续向地方炼厂放开原油进口和使用权,使地炼加工量大幅增长。随着新建装置投产及地炼增加加工量,2016 年成品油产量增长2.8%。因国内需求量低于加工量,导致成品油出口量大幅增加,2016 年出口4831 万吨。

一、组织权威:从卡里斯玛型到法理型,形成民主治理

韦伯认为,任何一种组织权力的获得都必须以某种形式的权威为基础,而这种权威一般可以分为传统型、卡里斯玛型、法理型三种类型。协会在实际运作过程中,权力主要掌握在几个或多个精英手中,这些行业精英权威的形成一般源自于他们丰富的组织网络关系、在其所在领域拥有的专业才能以及早期筹建协会的积极作用等。行业协会成立的初期,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为了办事方便和快捷,常常用非正式的社会关系来维持组织间日常运作。行业协会的权力全部掌握在行业精英手中,精英治理体现了权威主义,行业精英处于协会内部关系网络的中心。一般情况下,这样可以做到快速地上传下达,很好地协调各会员间的关系。基于精英自身的权威,协会内部令行禁止,表现出很强的纪律性。同时行业协会精英初期构建起同一组织愿景,利用自身的权威集中会员力量办大事,快速推动了行业协会的发展。精英治理的基础是精英权威,当精英权威稳定时,精英治理就可以平稳运行。精英权威对于协会秩序的稳定、内部治理良好效能的获得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而且具有便捷高效的优点。

然而,权威过度集中,必然带来权威异化,形成强权主义。孟德斯鸠认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①。当行使权力的行业精英不再是行业利益的维护者,而是有着自身需求和欲望的利益主体时,原本的权威主义就可能转变为强权主义,协会公共利益和会员私人利益将受到损害。一方面,职位性权威过于集中,他人无法参与。当权者利用自身在协会中的地位,对协会内的成员进行强制,普通会员可能彻底丧失政治权力。行业精英利用自身优势占据关键位置,人员相互配合,形成利益共同体,在行会内部独断专行。当精英个人的利益、精英联盟的利益受到威胁时,他们可能会对不同意见者产生偏见,将挑战自身权威的人归为异己。为了维持自身的权威,体制内精英可能压制体制外精英进入决策层。另一方面,专长型权力过度神化,他人无法监督。卡里斯玛权威来自于服从者作为信徒的虔诚态度。在没有有效地制约行业精英权力的时候,权威主义极易转变为强权主义——专权擅断,假公济私。当协会精英的目标出现转移,不再代表会员利益时,各种监督机构形同虚设,协会内部的精英不再对其心生畏惧,就会出现越位行使权力的状况。同时,精英也亲手葬送了自身的个人形象,从而面临严峻的信任危机考验。总之,一旦行业精英打开谋取私利的缺口且未被制约惩罚,权力异化和谋私行为将会持续升级,呈现“破窗效应”。

《宋词互见考》:“案此首见汲古阁本《山谷词》,《类编草堂诗余》、《花草粹编》并作山谷词。惟《全芳备祖》作东坡词,第东坡词集不载,当以山谷为是。”[7]270《苏轼全集校注》第九册《误入苏集词存目》认为“赵万里《宋金元名家词补遗》及《全宋词》据《全芳备祖后集》卷二十八‘茶门’补入东坡词。别又误作张先词。案,乃黄庭坚作,见山谷词诸本并唐圭璋《宋词互见考》。”[9]862

组织效能关系到一个组织是否能够生存与持续发展。巴纳德认为,衡量一个组织效能的唯一尺度就是它的生存能力。科尔曼认为,一个群体之所以能够发展起来,是因为它有与众不同的特点,具有某些特定的机构,可以利用某一种资源。从这个角度讲,精英群体利用自身拥有的专业知识、潜能和关系资本等将自身资源带入了行业协会。“一方面,精英利用自身的优势进行内部动员,吸纳会员,不断壮大行业协会;另一方面,精英通过充分的关系游说和资源争取,协调和吸收各种外部资源,为行业协会的发展创造优厚的条件。”④此外,精英所拥有的个人资本有助于行业协会克服发展初期的种种困难,如筹集协会经费、协调协会办公场所等,化解生存危机,开辟发展空间。在精英卡里斯玛权威的支配下,组织在一定时期内体现出强大的组织能力和动员能力,能够高效地完成自上而下的任务。中国社会目前仍受儒家文化的影响,且组织内部仍是一个熟人社会,组织内部对人际关系的依赖远远高于对制度的依赖。在这种情况下,协会能够保持稳定,维持一个良好的秩序,会员对于各种公共服务的需求也能得到基本满足。

二、组织群体:从分化到融合,形成网络治理

如果不能建立一个稳定的协会网络治理结构,不能打造一个包容会员多样性的命运共同体,行业协会在面临激烈利益冲突时很容易被撕裂。依靠精英个人构建的网络关系会随着协会精英的离开而失去,不利于协会资本长期积累并巩固。如果行业协会因为内部精英的调动而导致领导阶层变动不定,协会就不能以稳定可靠的形象出现,也很难与会员建立长期稳定互利的双赢关系。行业协会的长远发展不应该依靠中国式的关系网络,应在行业精英引导下逐步形成注重公共参与的协会网络资本,形成基于社会资本的网络治理。第一,构建信任机制。就组织信任的产生基础来看,基于共同的信任者、共同的利益需求、共同的理想愿景,都有可能使交易双方产生信任。就行业协会的产生来看,行业协会的精英常常利用自身的魅力和人脉,动员行业内的企业参与组建协会,使互不了解的交易双方(协会和会员)通过双方都信任的“中介组织”(行业精英)构成一个信任链,获得自身发展所需的外部援助,进而促进协会的组建和发展。然而,由个人来连接的信任易受精英变化的影响。将原本以行业精英为中心的两两之间的信任转为组织成员之间的广泛信任,可以增加自组织内部的社会资本,形成自组织内部的互相信任机制,使行业协会成为稳固的团体。第二,构建互惠机制。按照新经济社会学的解释,社会行为是嵌入到一定的社会关系和网络之中的,行为主体可以在互惠的交往中形成“关系”。行业协会内部构建互惠机制是拉近行业精英之间和行业精英与普通会员之间关系的重要方式,可以进一步增加组织的社会资本。构建自组织互惠,要有合理的利益分配办法,各会员在工作上要分工协作、互相支持,使普通会员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到协会的活动中来。从长远来讲,如果协会内的成员都不回馈组织,就会使潜在的会员产生对协会的不信任,影响协会规模的扩大。第三,构建声誉机制。在一定意义上,声誉是一种无形的社会资本,并且具有脆弱性,一旦破坏很难修复。根据信息经济学的解释,声誉机制可以衍生出多边惩罚机制。一方面,精英治理发生异变可能给协会带来“声誉租金”:会员可以“用脚投票”加入其他协会;政府等合作者可以“用脚投票”购买其他协会的服务。另一方面,精英治理发生异变可能给精英带来“声誉租金”:当协会内的行业精英违反了组织内成员共同接受的规范时,组织内成员会感到愤愤不平;当行业精英做出损害协会的行为时,即意味着得罪了整个行业。此外,协会可以通过信息披露影响会员声誉,从而对组织内各成员的行为产生约束,进而促使协会更加稳定。

注释:

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实质上是政府主导的一个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的过程,是政府为了配合改革的需要而作出的有意识的选择。⑦我国行业协会的发展受政府影响很大,是一种典型的他组织治理格局。但从理论上说,行业协会是一种互益性的非营利组织,自治是协会的本质特征和前提条件。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政府职能的转移,行业协会治理开始出现由他组织向自组织转变的可能。需要进一步思考的是,行业协会自治何以可能?奥斯特罗姆指出,“一群边界相对封闭的人可以自组织起来建立自治理的机制”。由于行业协会“具有一定封闭性,会员身份的取得受到行业、会员资质以及其他条件的限定”⑧,因此行业协会具备了自组织治理的可能性。奥斯特罗姆进一步指出,一组集体行动问题的委托人需要解决监督问题、可信承诺问题和制度供给问题。组织结构权威、社会网络资本和组织制度供给是自组织治理的重要组成元素,行业协会个人权威转向组织结构权威、个人关系资本转向社会网络资本、个人惯习转向组织制度与自组织治理不谋而合。首先,自组织治理的监督需要源于组织的结构安排,基于组织结构的组织权威使监督得以井然有序地进行。范华登认为,“行业协会不仅为企业创造了信息共享和面对面接触认识的平台,还提供了企业在集体活动参与中检视(监督)他人预期、发展社会联系与集体认知和抑阻‘搭便车’的有效机制。”⑨其次,可信承诺的“信任、声誉与互惠机制来自于人际网络”⑩。行业协会利用精英的社会资本构建起协会内部的信任机制、互惠机制和信誉机制,进而产生认同与实现合作,增加社会资本,成为广为接受的社会事实。最后,在组织结构和社会资本的基础上制定出组织规则或制度,以规范集体行动。行业协会的制度如果不建立在组织结构和社会认同的基础上是难以确立的,秩序也难以长久维持。行业协会治理在当前的价值不仅在于理顺政府、市场、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和边界,而且能够不断地培育和壮大社会资本,推进社会组织治理转型,实现社会治理精细化。

群体分化是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韦伯提出了划分社会层次结构的三重标准,即财富、威望、权力。行业协会内部各会员企业之间的分工和自身发展历程的差距,使各会员之间的财富、威望、权力存在着天然差异。行业协会转型发展过程中内部会出现行业精英和普通会员之间的阶层分化。除名誉会长、名誉副会长、顾问外,协会的领导层分化为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不同的等级;会员根据会费缴纳标准分化为常务理事、理事、会员不同的等级。“行业协会中的领导层一般要比普通会员缴纳更多的会费,领导层高额的会费让中小企业会员望而却步,而大企业因缴纳的会费多导致其在协会中拥有了更多的话语权,也使行业协会往往沦为行业内部大企业的工具。”③但适度的群体分化对行业协会的发展是有好处的。从社会学的角度看,组织的群体分化将原来同质性很高的群体中的“异质分子”划入另一层级,有利于保持组织和谐;从经济学的角度看,组织的群体分化会引起各小群体之间的竞争,使得等级制度下的晋升成为对人们行为的激励;从组织学的角度看,群体分化使各小群体会员之间接触更为频繁,从而增加会员对协会的归属感和安全感。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把推进乡村振兴提升到战略高度,是党中央着眼于新时代战略定位与发展目标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明确了新时代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方向和重点。

三、组织效能:从短期到长期,形成制度治理

有效的合作治理,需要形成稳定的组织权威。组织权威从卡里斯玛型到法理型的转变离不开合理的组织结构及其所隐含的民主治理需求。理性法制基础上的组织有稳定的结构,不因人员变动而变化。我国行业协会仍处在生长发育阶段,远未成熟,它对社会治理发挥的作用受到行业精英变化的影响,如何通过组织内部建设来规避其消极作用是关键。目前,行业协会精英治理与民主治理的需求相冲突。完善组织结构、创新监督方式不仅能够消除精英权力异化赖以生存的土壤,而且可以推进行业协会的民主治理。必须理顺行业协会的内部治理结构,使得协会内部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之间达成均衡,各司其职。第一,完善会员代表大会制度,提高会员民主参与程度。在某种意义上讲,协会是一种代表型组织。在行业协会的制度构建上,其最高权力机关为会员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一方面,要贯彻同票同权制度,提高会员的民主参与积极性;另一方面,要推动行业协会管理层基于民主制度的正常轮换,防止行业精英独断专权。“改善行业协会商会治理结构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增强领导人产生过程的民主程度,要明确行业协会商会提名和选举领导人所需的票数比例以及投票方式,提名和选举领导人的过程也必须公开。”②第二,完善监事会制度,形成高效的监督体系。要避免行业协会精英治理的异化,不仅需要政府业务指导部门、民政部门以及其他部门的权力监管,而且还需要协会的自监督和社会的外监督。监事会作为协会监督机构,监事员的构成对监督有着重要的影响。监事会成员可以吸纳协会内部的专业人员、政府向协会委派的监事员以及社会公众。目前行业协会内部分工更加细化,专业人员的参与能够普及专业知识,避免盲目神化精英个人的专业才能。公众加入监事会,可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到对行业协会的民主监管中,在知情环节、沟通环节、反馈环节上建立健全制度,畅通民主监督的渠道。此外,还应建立行业协会信息公开制度和第三方评估制度,充分发挥媒体、网络和公众的作用,通过外部建议和批评协助行业协会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行业协会的关系网络是在其与政府、会员的互动过程中逐步构建起来的。政府与行业协会在互守自身边界的同时又互相嵌入,政府通过对行业协会制度、组织、利益的嵌入而与行业协会建立起了共生关系。行业协会在精英治理下展现出的良好效能是基于精英个人的能力,很多时候仅仅是暂时的,不一定具有持续性。第一,行业精英容易受“惯习”的影响,将原有的管理方式运用到新的场域中。“惯习具有某种程度的封闭性:一个人的惯习随着时间的延长后变得越来越死板,对外界的要求和诱惑的反应越来越迟钝。”⑤长期的精英治理模式使得行业协会运作有着“被动行政化”的倾向,协会的日常工作或流程纳入行政层级管理的轨道,不可避免地经常需要应对各种行政指令。第二,行业精英易受自身“近邻效应”的影响,束缚组织行动。精英总是愿意在自己熟悉的社会网络中寻找协会发展的路径,甚至不惜动用自己的个人威望抵制协会新发展路径的开拓,使组织的活动范围受限,不利于组织规模的扩大,且与政治精英的连接可能使协会“主动行政化”,政会脱钩面临“走形式”或者“回潮”的风险。第三,精英治理的相对高效可能制造一种自信心陷阱,拒绝组织变革。协会精英往往是协会早期的创立者和倡导者,在短期集权下,他们可能不惜代价盲目追求快速发展的短期利益,相信以往路径的正确性,从而导致其思想保守和行为固执,为以后协会的变革制造重重困难。第四,精英治理中“激励效用”的递减。从管理学意义上讲,精英能够在协会的发展中付出巨大的精力并取得一定绩效,在于精英自身“价值目标”的实现对他的激励。然而,随着协会的壮大,这种激励效用不断减少,精英可能居功自傲。同时,精英治理最大的局限在于不稳定性,一旦有魅力的人不在了,就会遇到组织领袖的继承危机。

治理水平的长远提升需要行业协会的长期适应能力。总结我国行业协会的发展历程,形成基于持续发展的制度治理需要从内部治理规则和外部治理规则两方面加强。第一,建立内部的激励与约束制度,提升协会行动力。一方面,加强对协会领导层的激励。要激发协会领导层的非物质动机,及时肯定协会精英在协会管理中的价值以满足其自我实现的需求;要探索保证委托人和利益代理人诉求相一致的激励机制;要建立以制度为规范、道德为支撑、信誉为基础的社会信用约束制度。另一方面,提升对协会工作人员的激励,提升协会的凝聚力和执行力。要建立合理的薪酬激励与社会保障制度,充分发挥协会成员的才能,同时要完善志愿者管理制度,加强志愿者日常化的专业培训也是社会组织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社会公信力的重要途径。⑥第二,建立政会合作制度,提升协会影响力。要推动政府职能向行业协会转移,明确政府购买行业协会服务的范围与方式,建立规范化的政府向行业协会购买服务的机制。一方面,协会应积极承接政府和有关部门购买的社会服务事项,扩大协会服务内容和规模,拓展行业协会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政府应发挥积极作用,进一步优化政府购买行业协会服务的方式和内容,发展多种形式和具有激励意义的资助,防止行业协会失灵。

四、结论与反思:自组织治理何以可能

精英治理在实际运行中有其存在和发展的现实根基,但存在着异化的可能性。与组织治理相比,精英治理的长期发展能力较弱。组织比个人有更强的长期发展能力,组织内部积蓄了组织网络、管理信息、管理技术等,组织结构延续了其在发展过程中试错的经验积累,能使行业协会的发展具有持续性。因此,行业协会的长远发展需要组织的结构化、稳定化来实现,需要行业协会内部的规章制度以及自身的组织文化来实现。行业协会精英的个人权威转向组织结构权威、个人关系资本转向社会网络资本、个人惯习转向组织制度,既可以发挥行业协会的精英治理优势,又可以促进行业协会的长远发展。

② 景朝阳、陈建国:《中国行业协会商会发展报告(2014)》,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61页。

米歇尔斯认为,很多集体行动的组织在组织演化的过程中常常会发生“目标替代”和“寡头统治”。在行业协会发展的过程中,组织若被上层的精英垄断,当协会精英开始谋求自身利益的增值而把协会内部的公共权力当作工具来行使时,群体就分化演变为群体隔阂,协会就演变为控制型组织。第一,目标替代或使命飘移的可能,即正式目标都被替代或放弃了一些主要目标。韦伯认为,科层制组织的重要特点是有明确的组织目标设计。但协会在发展的过程中,组织愿景可能被领导愿景所替代。依照组织冲突论的观点,组织并不存在一致且所有成员认可并愿意为之奋斗的所谓的共同的组织愿景,但精英可以基于其魅力将领导愿景转化为员工认可的愿景。同时,协会由于其组织特性的混合性和组织环境的约束,多重目标常常演变为单一目标。协会资源在分配过程中目标偏离,在一些群体入会的初衷难以实现时便可能加大协会内的群体分化。第二,“贵族化”的倾向。受“差序格局”的影响,协会内部的信息传递、资源汲取或分配等呈现差序格局的特征,以协会精英为中心向外逐渐扩散。然而,在信息及资源有限的情况下,资源依赖会导致组织的“精英控制”,结果是领导层和被领导层之间的两极分化。分化继而升格为心理层面的隔阂,再加上客观上行业精英与普通会员在资源、威望、政治地位上的差距,最终可能会形成精英阶层与普通会员阶层之间全面的隔阂。第三,小团体的出现。组织社会学理论认为,网络关系的强弱影响着组织群体分化的程度。群体成员互动频率和亲密度较高,便形成组织的强连带,强连带容易导致众多独立小团体的出现。当协会精英间目标冲突不足以影响集体行动且彼此关系良好时,该精英集团对协会发展具有显著的正面影响。当精英间目标出现冲突并导致彼此关系破裂时,协会动员能力将显著下降,甚至引发协会内部冲突。总之,行业精英在帮助协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如果没有处理好会员结构调整、组织目标转变所带来的问题,忽视了协会内部成员的关系协调,不注意控制或缩小不同会员群体之间的地位差距,便可能导致群体隔阂,使协会内部出现严重的阶层对立。这也成为阻碍行业协会持续发展,以致无法走出“精英控制”局面的重要原因。

苗木感病后,顶端叶片和幼苗嫩茎出现灰白色斑块,覆盖白粉。严重时,病斑扩展至全叶,病叶萎缩,渐变为褐色而枯死。新梢顶端受害后展叶迟缓,叶片细长,呈紫红色。顶梢微曲,发育停滞。

① [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第154页。

一体式湿电采用间歇式喷淋技术,二者能够直接通过电场阳极管和阴极线来进行喷淋清洗处理,覆盖率几乎可以直接达到200%。控制系统可根据机组的负荷调整清洗时间和频率,以保证清洗效果,充分保证系统的稳定性。

苏:北川县青片乡的正和村,平武县平南乡、白什乡、坝底乡、漩坪乡、曲山镇、擂鼓镇等地区。目前,我们上武村羌寨是羌族文化保存最好的地方,我们跳的沙朗舞也是最正宗的、最原真的!

③ 张冠:《转型期我国行业协会治理能力缺失与改善路径》,《辽宁工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5期。

④ 李利利:《超越精英治理模式:行业协会治理模式再思考》,《领导科学》2018年第2期。

⑤ [法]皮埃尔·布迪厄、 [美]华康德:《实践与反思》,李猛、李康译,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第309页。

⑥ 崔月琴:《转型期中国社会组织发展的契机及其限制》,《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9年第3期。

⑦ 康宗基:《从政府选择到社会选择:民间组织发展的必由之路》,《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1期。

⑧ 郁建兴:《在参与中成长的中国公民社会》,浙江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73页。

⑨转引自赵永亮、张洁:《商会服务功能研究——公共产品还是俱乐部品供给》,《管理世界》2009年第12期。

⑩ E.Ostrom,Building Trustto Solve Commons Dilemmas:Taking Small Steps to Test an Evolving Theory of Collective Action,in Simon Levin ed.,Games,Groups and the Global Good,New York:Springer,2008,pp.211-216.

基金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行业协会治理结构转型:以煤炭工业协会去行政化为例”(2016M59147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互联网环境下公共决策中公民有效参与的实现机制研究”(16YJAZH045);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研究:以行业协会与政府的互动为例”(2016054007)

中图分类号:C9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9)09-0140-05

作者简介:任晓春,山西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山西太原,030006;董海宁,山西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山西太原,030006。

(责任编辑 刘龙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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