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辨诉交易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制度,可行性,刑事诉讼,被害人,职权,必要性,契约。
辨诉交易论文文献综述
多蕊[1](2014)在《浅议我国辨诉交易制度的构建》一文中研究指出辩诉交易制度是美国在20世纪以来发展出的一种新型的刑事诉讼模式。辩诉交易制度极具争议性,但它依然在多种反对声中成长并完善起来。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颁布使我国的刑诉体制进一步完备,同时也为辩诉交易制度在我国的构建提供了一定的制度基础。(本文来源于《环球人文地理》期刊2014年14期)
曾莉侠[2](2013)在《试论辨诉交易制度在我国的构建》一文中研究指出辩诉交易制度是在国外被广为适用的一项刑事诉讼制度,从其诞生起,以其强大的生命力而成为一项重要的现代刑事诉讼制度。而我国能否借鉴或引进辩诉交易,一直是理论界和实务界探讨和争论的焦点。从长远看,引入辩诉交易是我国刑事诉讼的发展方向。为此,本文站在我国司法改革的立场,分析辩诉交易制度的一些基本概况,并对该制度在我国的实行进行初步的制度构建。(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3年32期)
刘群[3](2013)在《我国刑事辨诉交易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辩诉交易能够简化诉讼程序,缩短诉讼周期,有效解决我国司法资源紧张问题。辩诉交易的适用必须符合我国司法制度环境,与我国的刑事司法政策相契合。2012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中明确了刑事和解制度的合法性,规定了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适用程序,刑事和解同辩诉交易都是刑事契约理念的体现,其在本质上也是具有辩诉交易性质的法律规定,为辩诉交易在我国的引进提供了理念上的铺垫和现实的借鉴。通过刑事和解和辩诉交易异同点比较,可以明确我国刑事和解制度中存在的不足,吸取国外辩诉交易的优点完善我国刑事和解制度,进一步建立符合我国司法制度环境的辩诉交易制度。(本文来源于《青岛大学》期刊2013-06-08)
李向楠[4](2012)在《论辨诉交易在我国的构建》一文中研究指出效率是刑事司法领域一直以来追求的一个基本价值目标,伴随着这一目标,人们也一直进行着不间断的探索,希望能研究出高效便捷的制度,来减轻司法机关的负担。简易程序、刑事和解、辩诉交易等等,都是为简化刑事程序,提高诉讼效率而产生的司法制度。时至今日,他们在世界的不同国家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我国的刑事司法领域,简易程序已经发挥了不小的作用,刑事和解也被纳入到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规定中,唯有对辩诉交易的适用现在还是争议不断。本文围绕辩诉交易的构建作了论述,希望对在我国构建这一制度有所帮助。文章的第一章为辩诉交易的总括内容,首先从辩诉交易的定义作了介绍,之后又从辩诉交易的起源与发展以及其固有的特征和在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原则作了阐述,使读者对辩诉交易制度有一个整体上的认识。文章的第二章是比较法部分,介绍了世界范围内典型国家的辩诉交易制度的适用,包括:美国的辩诉交易制度、德国的协商性司法制度、意大利的辩诉交易制度和法国的庭前认罪答辩程序。然后,对世界范围内关于辩诉交易存废争论问题作了介绍。最后,笔者认为辩诉交易的存在是具有其合理性的,并从不同方面作了分析。文章的第叁章从构建辩诉交易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方面进行分析。对于引入辩诉交易,我国国内也是存在着诸多争议。分析争议之后,笔者对我国辩诉交易的存在现状作了阐述。最后,分别从必要性和可行性两个方面说明我国可以构建此项制度。文章的第四章也是本文的最后一章,是对辩诉交易在我国的构建提出的一些浅薄建议。从具体的操作程序、参与主体、适用范围、交易内容以及监督救济机制作了构想,期望能为辩诉交易在国的构建有些许帮助。辩诉交易制度是一项已经广泛适用于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刑事司法制度,想必这一制度的构建,会给刑事诉讼案件的解决提供极大的便利,会给诉讼效率的提高带来很大的促进作用。(本文来源于《中国政法大学》期刊2012-03-01)
俞倩[5](2010)在《我国建立辨诉交易制度的理论探析和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起源于19世纪70年代初的美国、合法化于1970年的辩诉交易制度,因其结案方式迅速灵活、有效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等优势,迅速在美国、英国等英美法系国家得以传播,并将辐射力波及到德国、意大利等一些传统的大陆法系国家。如今,辩诉交易制度在世界范围内呈现普遍化趋势,成为一项广泛适用的司法实践。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中,没有规定辩诉交易制度。但现行的司法体制中,已呈现出对辩诉交易的需求。实践领域中,也出现了被誉为中国辩诉交易第一案——孟广虎故意伤害案的司法实践。我们应当充分借鉴辩诉交易制度的合理内核,吸收其精华,在我国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辩诉交易制度。本文从分析美国的辩诉交易制度入手,阐述了在我国建立辩诉交易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对构建我国辩诉交易制度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思考。本文共分为叁个部分:第一章辩诉交易制度概述。主要介绍了辩诉交易制度的源起、沿革,着重介绍了美国的辩诉交易制度;同时,还介绍了辩诉交易制度在英国、加拿大、德国、意大利等四个国家的发展,以及中国辩诉交易第一案的司法实践。第二章我国建立辩诉交易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通过分析学界关于辩诉交易利弊观点的冲突,阐述了我国建立辩诉交易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第叁章在我国建立辩诉交易制度的设想。在思考构建辩诉交易制度需要处理好的几个问题的基础上,从我国辩诉交易制度应当遵循的原则、我国建立辩诉交易的制度设计、构建我国辩诉交易制度的相关配套制度等方面提出了初步设想。(本文来源于《复旦大学》期刊2010-10-20)
赵伯陵[6](2008)在《论法官在辨诉交易中的作用》一文中研究指出辩诉交易(plea bargaining),又称辩诉谈判(plea negotiation),指在开庭审理之前,检察官和被告人(通过律师)进行协商,以控方减少指控罪名、降格指控或要求法官从轻判处刑罚为条件,来换取被告人的认罪答辩的一种刑事司法制度。(本文来源于《改革与开放》期刊2008年03期)
王倩[7](2008)在《在中国构建辨诉交易制度的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从辨诉交易制度本身出发,来分析该制度存在的机理,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在中国构建该制度的可行性思考,并融入个人浅见,以期能够对该制度的中国本土化进程起到推动作用。(本文来源于《商情(财经研究)》期刊2008年01期)
陈龙[8](2007)在《浅谈辨诉交易》一文中研究指出辩诉交易制度自19世纪肇始于美国后,有学者竭力褒奖之,有学者全力贬抑之,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本文试图通过介绍、比较相关各国现行的辩诉交易制度,解读辩诉交易制度的理论基础和存在价值,并将辩诉交易制度和我国现行的部分刑事司法政策、制度进行比较,提出:辩诉交易制度,其价值决不是仅仅体现在提高刑事诉讼效率、节约有限的司法资源,从而使大量的刑事案件尽早结案方面;而是仍然以追求正义作为首选目标,在充分考量理想和现实之间差距以后作出的更合理的选择。辩诉交易制度本身也没有偏离追求司法公正的诉讼价值目标。所以,辩诉交易制度可以说是在不牺牲正义的基本原则下稍微降低正义标准,从而全面提高司法的效率、进而实现全面、真正正义的一种刑事诉讼制度。同时,在努力创建和谐社会的当今中国,结合实际引入辩诉交易制度,还可以进一步落实“坦白从宽”的刑事司法政策、体现刑事诉讼的民主性、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并进一步落实刑法的教育功能,从而有利于防范重大恶性案件的发生。当然,我们在借鉴、引入辩诉交易制度时不能盲目照搬引进,所以本文在对国外辩诉交易制度进行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粗浅地论证了在我国建立辩诉交易制度的理由和方案。(本文来源于《吉林大学》期刊2007-09-20)
刘琦[9](2007)在《辨诉交易制度在中国的可行性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辨诉交易制度是美国刑事诉讼制度中极具其本国特色的一项制度,其产生和发展与美国的社会环境、文化背景以及制度基础有着密切的关系。本文将在对辨诉交易制度成因分析的基础上,阐述辨诉交易制度的优缺点,通过比较、分析,并结合我国的具体的国情,论述辨诉交易制度在我国的可行性。(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07年03期)
刘振会[10](2005)在《辨诉交易可行性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迟来的公正就是不公正”的观念深入人心的今天,提高司法效率成为当前司法机关的工作重点。近年来,司法机关围绕提高司法效率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与尝试,但是,与当前社会的要求与人们的期望值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在此背景之下,本文拟通过研究辩诉交易这一在域外对提高刑事司法效率卓有成效的重要司法制度,探索其在我国适用的可行性,以期对提高我国的刑事司法效率有些许价值。 本文共分四部分。各部分的主要内容为: 第一部分对辩诉交易产生及发展历程进行了考量。首先通过对美国理论界关于辩诉交易概念的争论进行比较,得出了辩诉交易的核心含义,即辩诉交易的本质特征是控辩双方通过互惠的交易行为来对自己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进行处分。接着,考察了辩诉交易的产生发展历程。重点介绍了辩诉交易在美国的产生与在英美法国家的发展,简要介绍了辩诉交易在德国、意大利等大陆法国家的发展进程。之后,对辩诉交易的类型进行了考证。指出,当前世界各国对辩诉交易的分类主要有根据协商内容与根据案件类型两种分类方法。最后,以辩诉交易的发源地美国为例分析了辩诉交易产生、发展的主要原因。 第二部分对辩诉交易的存在基础及价值进行了分论证。首先,着重从辩诉交易在国家刑事诉讼制度层面上分析了其六个方面的存在基础,即当事人主义、检察官广泛的自由裁量权、法官中立、消极的地位、成熟的证据开示制度、发达的辩护制度、被告沉默的权利。之后,从权利与合同两个视角对辩诉交易制度进行了利弊分析即价值分析。指出,从权利视角看,辩诉交易对于保障被告人权利有叁个方面的积极意义,四个方面的消极作用。从合同视角看,支持辩诉交易的理由主要有两个,反对辩诉交易的理由主要有叁个。 第叁部分对辩诉交易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可行性进行了论证分析。首先,探讨了我国司法实践中辩诉交易和类似辩诉交易的做法,即实行“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政策和“舍卒保车”、与从犯进行交易的做法。分析了我国实现辩诉交易的四种渠道和形式。其一,通过检察机关放弃指控终止诉讼而实现辩诉交易;其二,经普通程序实现辩诉交易;其叁,通过普通程序简易审实现辩诉交易;其四,通过刑事简易程序实现辩诉交易。接着,从四个方面分析了我国引入辩诉交易的必要性。之后,从两个方面分析了我国实(本文来源于《山东大学》期刊2005-10-10)
辨诉交易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辩诉交易制度是在国外被广为适用的一项刑事诉讼制度,从其诞生起,以其强大的生命力而成为一项重要的现代刑事诉讼制度。而我国能否借鉴或引进辩诉交易,一直是理论界和实务界探讨和争论的焦点。从长远看,引入辩诉交易是我国刑事诉讼的发展方向。为此,本文站在我国司法改革的立场,分析辩诉交易制度的一些基本概况,并对该制度在我国的实行进行初步的制度构建。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辨诉交易论文参考文献
[1].多蕊.浅议我国辨诉交易制度的构建[J].环球人文地理.2014
[2].曾莉侠.试论辨诉交易制度在我国的构建[J].法制与社会.2013
[3].刘群.我国刑事辨诉交易研究[D].青岛大学.2013
[4].李向楠.论辨诉交易在我国的构建[D].中国政法大学.2012
[5].俞倩.我国建立辨诉交易制度的理论探析和思考[D].复旦大学.2010
[6].赵伯陵.论法官在辨诉交易中的作用[J].改革与开放.2008
[7].王倩.在中国构建辨诉交易制度的探讨[J].商情(财经研究).2008
[8].陈龙.浅谈辨诉交易[D].吉林大学.2007
[9].刘琦.辨诉交易制度在中国的可行性研究[J].法制与社会.2007
[10].刘振会.辨诉交易可行性研究[D].山东大学.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