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价格竞争策略论文-魏蔚

非价格竞争策略论文-魏蔚

导读:本文包含了非价格竞争策略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单车,顺风车,出行服务,招标公告,一线城市,北京商报,会倒,后发先至,招标模式,企业投标

非价格竞争策略论文文献综述

魏蔚[1](2019)在《新势力抢滩移动出行》一文中研究指出“从资本比拼过渡到运营竞争”的口号,在移动出行战场喊了至少两年,近期在政策和市场洗礼下,行业才真正步入内功竞赛,这轮对决中新势力的风头不小。不久前,摩拜、哈啰、青桔获得广州共享单车投放配额,美团打车在北京试运营,高德地图拟回归顺风车市场。在移动出行的下半(本文来源于《北京商报》期刊2019-06-11)

刘洪波[2](2019)在《互联网平台的非价格竞争策略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双边市场中,平台在初创时期和成熟时期通常会采取不同的竞争策略。在初创时期,通常以定价策略来吸引两边用户加入平台;在发展成熟时期,则会基于已有庞大的用户规模,通过各种非价格竞争策略进行竞争,例如非中立性策略、排序策略和对角兼并策略。伴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普及,平台型企业迅速崛起并蓬勃发展。在迅速发展过程中,基于庞大的用户规模,平台型企业采取各种新的非价格竞争策略,来影响用户之间和平台之间的有序竞争。这导致平台型企业的反垄断问题和不良事件问题日益突出,并引起学术界和反垄断实践的重点关注。例如,以欧盟和美国为代表的多个国家,展开对谷歌偏袒其自有垂直搜索服务的反垄断调查,主要指控为谷歌滥用其在通用搜索引擎市场中的支配地位,显着干预垂直搜索引擎市场的竞争过程。以中国和欧盟为代表的多个国家,对谷歌并购摩托罗拉移动案进行并购审查;以欧盟和美国为典型代表的多个国家,对谷歌与DoubleClick并购案进行并购审查。这两个并购审查案例关注的焦点均在于,在纵向一体化结构中,谷歌是否会把上游关键性技术市场中的市场势力传递到下游平台市场中。以中国美团外卖平台的“黑作坊事件”、百度“魏则西事件”、淘宝平台中淘宝卖家集体“围攻”天猫卖家事件等不良问题为典型代表,凸显出平台在竞争过程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问题。上述平台型企业的反垄断案例反映出,拥有庞大用户规模的平台所采取的非价格竞争策略可能会影响用户之间、平台之间的有序竞争。具体而言,拥有庞大用户规模的平台会采取何种非价格竞争策略,以及这些非价格竞争策略是否会影响不同类型用户之间的竞争与平台之间的竞争?通过何种途径影响用户之间和平台之间的竞争?以及竞争效果如何评估?针对这一系列问题的研究,有助于拓展双边市场中平台非价格竞争策略的相关研究,对于丰富双边市场的平台竞争理论以及服务反垄断实践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剖析有关平台型企业的反垄断现实案例,基于双边市场理论框架,以用户异质性和平台异质性为切入点,研究在竞争过程中拥有市场势力的平台所采取的非价格竞争策略——非中立性策略、排序策略与对角兼并策略,对用户之间和平台之间竞争的影响。第一,以欧盟调查谷歌偏袒自有垂直搜索引擎案为研究背景,提炼出反垄断案中涉及双边市场理论的平台非中立性策略。然后,以消费者归属异质性和厂商类型异质性为切入点,基于平台所拥有的市场主导优势和关键性设施作用,探讨平台与不同类型厂商之间的非中立关系,厘清消费者归属异质性在非中立性策略中的作用机理,并通过包含500个关键词和7500条试验记录的搜索试验,验证和测度平台的非中立行为;通过收集比价购物类、视频类、图片类、地图类等垂直搜索引擎厂商流量的数据,评估非中立性竞争策略的作用效果。第二,以淘宝平台中淘宝卖家和天猫卖家之间的冲突事件为背景,以消费者偏好异质性和卖家类型异质性为切入点,基于平台在消费者边市场中所拥有的市场主导优势,探讨在平台排序机制的作用下,平台与异质性消费者、不同类型卖家之间的排序关系。具体而言,探讨当平台在消费者边拥有市场主导优势时,平台采取何种排序策略来调节不同类型卖家之间的排序位置,以及是否会通过向消费者提供非中立信息来影响消费者的选择,是否会显着影响平台自有厂商和竞争性厂商之间的有序竞争。并且利用网络爬虫抓取淘宝网商品价格和销量的数据,通过人工收集卖家店铺特征的相关数据,然后将这两种数据进行匹配;验证淘宝平台是否致力于通过排序策略影响消费者选择和异质性卖家之间的有序竞争。第叁,以谷歌与DoubleClick并购案为研究背景,以平台异质性和交叉网络外部性为切入点,基于上游厂商所拥有的关键性技术设施作用,探讨某一平台与关键性技术供应商的对角一体化,以及对角一体化对平台之间用户规模的影响及其对平台绩效的影响。具体而言,分析平台实施对角兼并策略的动机,以及对角兼并策略的作用效果;厘清平台异质性和交叉网络外部性在兼并过程中对用户规模影响的作用机理。并且通过收集对角兼并前后,在线广告市场的相关数据,验证对角兼并对广告交易平台的影响。第四,将平台非价格竞争策略的理论研究运用到反垄断实践中,详细剖析平台型企业的反垄断案例和不良事件,并对反垄断执法机构的监管措施进行再审视,以期得出新颖的结论。全文总共分为七章。第1章为绪论;第2章对已有文献进行梳理和评析;第3章为以欧盟调查谷歌偏袒自有垂直搜索引擎案为例,分析平台与用户的非中立关系;第4章以淘宝平台中淘宝卖家围攻天猫卖家事件为背景,探讨平台与用户之间的排序关系;第5章以谷歌与DoubleClick合并案为例,探讨对角兼并策略对异质性平台用户规模和利润的影响;第6章运用所研究的非价格竞争策略理论,剖析互联网平台的非中立性策略、排序和对角兼并策略,并重新审视反垄断案中的监管措施;第7章为本文结论与政策建议,由于现有反垄断法仅仅对典型的滥用行为规定了概括性的条款,因此本文通过对新型的平台非价格竞争策略的研究,为反垄断立法和执法提供更加具体的理论参考和依据。总结全文,主要得出以下研究结论:第一,在双边市场中,庞大的用户规模能够赋予平台市场势力,从而促使平台具有关键性设施的作用。当平台在一边用户市场(消费者边)中拥有庞大的用户规模时,平台另一边用户(厂商)只有加入此平台才可以获取到足够的消费者。如果厂商加入到竞争性平台上,将无法获取到足够的消费者来赚取利润;并且厂商未有能力重新构建新的关键性设施。这将致使拥有庞大用户规模的平台控制着用户所必需的关键性设施。第二,当平台在一边市场中拥有市场势力时,作为关键性设施的平台有能力和动机利用市场势力来干预相邻市场中的有序竞争。当平台在消费者边拥有市场势力时,平台有能力和激励采取各种非价格竞争策略将消费者边的市场势力传递到厂商边,从而影响不同类型厂商之间的竞争。例如,作为关键性设施的平台有激励采取非中立性策略,来为其自有厂商提供用户规模优势;通过排序策略来调节不同类型卖家之间的排序位置,从而影响消费者选择,进而影响卖家之间的有序竞争。第叁,当平台控制着关键性设施时,平台所采取的非中立性策略、排序策略和对角兼并策略可能会产生反竞争效应。在非中立性策略的研究中,平台将其自有厂商显示在搜索结果页面的显着位置处,为其自有厂商提供用户规模优势;这导致竞争性厂商无法与消费者进行交易,从而形成自有厂商的圈定效应。在排序策略的研究中,平台将低质量竞争性厂商排列在与自有厂商相邻的位置处,这显着影响了平台自有厂商和竞争性厂商之间的公平竞争。在对角兼并的研究中,拥有关键性技术的一体化平台,具有能力和激励提高关键性技术的价格或者降低服务质量,这导致竞争性平台的两边用户转移到对角一体化平台上,从而形成一体化平台的圈定效应。本文的政策含义为:反垄断执法机构对平台型企业反垄断态度和标准仍处于不明确阶段。加之,双边市场中交叉网络外部性的存在,这致使既有反垄断规则对平台型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监管显得捉襟见肘。因此,为保证双边市场中用户与用户之间、平台与平台之间的公平有序竞争,应当进行反垄断规制理念的创新、具体方法的创新与法律法规的创新。(本文来源于《山东大学》期刊2019-05-31)

杨天剑,宋景秀[3](2019)在《基于价格竞争的第叁方平台回收定价策略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考虑消费者回收行为,本文构建一个第叁方平台、两个回收商竞争的废旧电子产品回收供应链,探讨集中决策和平台主导的分散决策的回收价格、服务水平决策及协调问题。研究表明,竞争的存在促使平台提高回收价和服务水平,并且竞争越激烈对平台及供应链越有利;市场份额的影响取决于初始市场份额的大小。较低的新产品价格使得平台降低回收价,提高服务水平,有利于平台的发展。设计"成本共担+二步定价"契约,确定成本分担比例和补贴范围实现供应链协调。通过算例分析验证了竞争强度、市场份额及新产品价格对供应链定价的影响和有关结论的成立。(本文来源于《工业技术经济》期刊2019年04期)

严磊,梅姝娥,仲伟俊,赵江[4](2019)在《考虑网购偏好行为的双渠道广告与价格竞争策略》一文中研究指出研究了当市场上一部分消费者成为网购偏好型消费者,网络直销渠道与传统零售渠道并存下的双渠道广告与价格竞争策略问题,给出了不同渠道结构、不同广告投放模式下的均衡决策和均衡利润。结果表明:随着网购偏好型消费者的增多,将会减少制造商、零售商利润以及渠道整体利润;企业应用定向广告策略提高了产品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当网购偏好型消费者增多到一定程度或消费者偏好的异质性程度增大到一定临界值时,与大众广告相比,应用定向广告将提高渠道整体利润。(本文来源于《系统管理学报》期刊2019年02期)

方若宜[5](2019)在《双寡头垄断网络零售商价格竞争策略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网络消费市场尤其区别于传统实体市场的特点,基于以往文献对于电子商务特点的分析,简要分析寡头垄断电商企业由于同质化所引起的价格竞争中所采取的策略及关键影响因素。(本文来源于《商业故事》期刊2019年05期)

刘新民,赵梁,王垒,丁黎黎[6](2019)在《考虑随机市场需求的双渠道供应链风险补偿策略研究——从质量与价格竞争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在由两个供应商和单个零售商构成的二级双渠道供应链系统中,分析了随机市场需求以及供应商之间同时存在价格与质量竞争的情形下的双渠道供应链协调问题。在供应链集中决策、无风险补偿及有风险补偿叁种情境下,构建了基于质量和价格的风险补偿模型并求得纳什均衡解。研究结果表明:存在可行的需求风险补偿策略使得供应链达到协调水平,并且需求风险补偿策略对零售商更加有利;在需求风险补偿策略下,需求风险补偿价格与其对应批发价格正相关,与其产品质量水平负相关;价格竞争程度对零售商订货量具有负向影响作用,对供应链总利润影响作用随着竞争程度增加而减弱,质量竞争程度对零售商订货量和供应商产品质量水平具有正向影响作用,对供应链总利润影响呈倒U型关系;需求风险补偿策略能够激励零售商的订货行为,强化价格竞争程度和质量竞争程度对供应商订货量和供应链总利润的影响;在供应链系统中双渠道营销模式下的供应链总利润要优于单渠道营销模式下的供应链总利润。本文结论不仅详细剖析了风险补偿策略对双渠道供应链协调的影响关系,也理清了价格与质量竞争对各方行为策略的影响机理。(本文来源于《中国管理科学》期刊2019年01期)

赵忠义[7](2018)在《航空货运公司间的价格竞争及定价策略》一文中研究指出经济全球化和电子商务带给航空货运更多的发展机会,促使更多的竞争对手加入市场。本文分析了航空货运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如何应对价格战以赢取竞争优势。(本文来源于《现代营销(下旬刊)》期刊2018年07期)

仇莉,代金鑫[8](2018)在《电子商务冲击下传统零售商的价格竞争策略》一文中研究指出网络技术的不断进步使我国商务正朝着网络化的方向发展,电子商务零售商取得的成功对传统零售商形成了极大的冲击。为了探究在电子商务的冲击下传统零售商的价格竞争策略,本文立足于传统零售商的角度,对传统零售商和电子商务零售商的竞争环境进行合理的假设,然后利用改进后的种群竞争模型模拟电子商务零售商和传统零售商的价格竞争过程,对竞争结果进行解释,讨论在不同的情况下传统零售商的竞争力大小,并分别给出了竞争策略参考。(本文来源于《商业经济研究》期刊2018年12期)

浦徐进,王亚,田广[9](2018)在《差异化共享平台的价格竞争策略及社会福利水平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尝试基于双边市场理论构建差异化共享平台之间的博弈模型,厘清交叉网络外部性、自竞争网络外部性强度的差异影响平台定价水平的逻辑,分析不同价格竞争策略下的平台利润水平和社会福利水平。研究发现:①平台先定价时的价格水平总是最高。小规模平台先定价时的市场竞争程度最为激烈,市场同时定价时的竞争程度适中,大规模平台先定价时的市场竞争程度最为缓和。②若自竞争网络外部性强度差异保持不变,当交叉网络外部性强度差异较大时,大规模平台的利润水平高于小规模平台;反之,则大规模平台的利润水平低于小规模平台。③无论是大规模平台还是小规模平台,同时定价时获得的利润水平最低;后定价时获得的利润水平最高。④两个平台同时定价时的社会福利水平最高。研究结论能够为共享平台的高效运作提供管理启示。(本文来源于《产业组织评论》期刊2018年01期)

马天玲[10](2017)在《互联网时代我国B2C电商价格竞争策略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价格离散是一种看似简单但却有趣的价格差异现象,很早人们就开始尝试解答这一现象的相关问题,为什么不同卖家对同一种商品的定价存在差别,而这种差别产生的根源又是什么。在网络市场形成以前,人们对传统环境中的价格离散现象已有了较为深入的研究。本文首先对网络零售市场价格离散程度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然后利用八大B2C网站上33种型号的数码相机、平板电视的价格数据,通过实证分析得出相关结论。(本文来源于《商业经济研究》期刊2017年16期)

非价格竞争策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在双边市场中,平台在初创时期和成熟时期通常会采取不同的竞争策略。在初创时期,通常以定价策略来吸引两边用户加入平台;在发展成熟时期,则会基于已有庞大的用户规模,通过各种非价格竞争策略进行竞争,例如非中立性策略、排序策略和对角兼并策略。伴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普及,平台型企业迅速崛起并蓬勃发展。在迅速发展过程中,基于庞大的用户规模,平台型企业采取各种新的非价格竞争策略,来影响用户之间和平台之间的有序竞争。这导致平台型企业的反垄断问题和不良事件问题日益突出,并引起学术界和反垄断实践的重点关注。例如,以欧盟和美国为代表的多个国家,展开对谷歌偏袒其自有垂直搜索服务的反垄断调查,主要指控为谷歌滥用其在通用搜索引擎市场中的支配地位,显着干预垂直搜索引擎市场的竞争过程。以中国和欧盟为代表的多个国家,对谷歌并购摩托罗拉移动案进行并购审查;以欧盟和美国为典型代表的多个国家,对谷歌与DoubleClick并购案进行并购审查。这两个并购审查案例关注的焦点均在于,在纵向一体化结构中,谷歌是否会把上游关键性技术市场中的市场势力传递到下游平台市场中。以中国美团外卖平台的“黑作坊事件”、百度“魏则西事件”、淘宝平台中淘宝卖家集体“围攻”天猫卖家事件等不良问题为典型代表,凸显出平台在竞争过程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问题。上述平台型企业的反垄断案例反映出,拥有庞大用户规模的平台所采取的非价格竞争策略可能会影响用户之间、平台之间的有序竞争。具体而言,拥有庞大用户规模的平台会采取何种非价格竞争策略,以及这些非价格竞争策略是否会影响不同类型用户之间的竞争与平台之间的竞争?通过何种途径影响用户之间和平台之间的竞争?以及竞争效果如何评估?针对这一系列问题的研究,有助于拓展双边市场中平台非价格竞争策略的相关研究,对于丰富双边市场的平台竞争理论以及服务反垄断实践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剖析有关平台型企业的反垄断现实案例,基于双边市场理论框架,以用户异质性和平台异质性为切入点,研究在竞争过程中拥有市场势力的平台所采取的非价格竞争策略——非中立性策略、排序策略与对角兼并策略,对用户之间和平台之间竞争的影响。第一,以欧盟调查谷歌偏袒自有垂直搜索引擎案为研究背景,提炼出反垄断案中涉及双边市场理论的平台非中立性策略。然后,以消费者归属异质性和厂商类型异质性为切入点,基于平台所拥有的市场主导优势和关键性设施作用,探讨平台与不同类型厂商之间的非中立关系,厘清消费者归属异质性在非中立性策略中的作用机理,并通过包含500个关键词和7500条试验记录的搜索试验,验证和测度平台的非中立行为;通过收集比价购物类、视频类、图片类、地图类等垂直搜索引擎厂商流量的数据,评估非中立性竞争策略的作用效果。第二,以淘宝平台中淘宝卖家和天猫卖家之间的冲突事件为背景,以消费者偏好异质性和卖家类型异质性为切入点,基于平台在消费者边市场中所拥有的市场主导优势,探讨在平台排序机制的作用下,平台与异质性消费者、不同类型卖家之间的排序关系。具体而言,探讨当平台在消费者边拥有市场主导优势时,平台采取何种排序策略来调节不同类型卖家之间的排序位置,以及是否会通过向消费者提供非中立信息来影响消费者的选择,是否会显着影响平台自有厂商和竞争性厂商之间的有序竞争。并且利用网络爬虫抓取淘宝网商品价格和销量的数据,通过人工收集卖家店铺特征的相关数据,然后将这两种数据进行匹配;验证淘宝平台是否致力于通过排序策略影响消费者选择和异质性卖家之间的有序竞争。第叁,以谷歌与DoubleClick并购案为研究背景,以平台异质性和交叉网络外部性为切入点,基于上游厂商所拥有的关键性技术设施作用,探讨某一平台与关键性技术供应商的对角一体化,以及对角一体化对平台之间用户规模的影响及其对平台绩效的影响。具体而言,分析平台实施对角兼并策略的动机,以及对角兼并策略的作用效果;厘清平台异质性和交叉网络外部性在兼并过程中对用户规模影响的作用机理。并且通过收集对角兼并前后,在线广告市场的相关数据,验证对角兼并对广告交易平台的影响。第四,将平台非价格竞争策略的理论研究运用到反垄断实践中,详细剖析平台型企业的反垄断案例和不良事件,并对反垄断执法机构的监管措施进行再审视,以期得出新颖的结论。全文总共分为七章。第1章为绪论;第2章对已有文献进行梳理和评析;第3章为以欧盟调查谷歌偏袒自有垂直搜索引擎案为例,分析平台与用户的非中立关系;第4章以淘宝平台中淘宝卖家围攻天猫卖家事件为背景,探讨平台与用户之间的排序关系;第5章以谷歌与DoubleClick合并案为例,探讨对角兼并策略对异质性平台用户规模和利润的影响;第6章运用所研究的非价格竞争策略理论,剖析互联网平台的非中立性策略、排序和对角兼并策略,并重新审视反垄断案中的监管措施;第7章为本文结论与政策建议,由于现有反垄断法仅仅对典型的滥用行为规定了概括性的条款,因此本文通过对新型的平台非价格竞争策略的研究,为反垄断立法和执法提供更加具体的理论参考和依据。总结全文,主要得出以下研究结论:第一,在双边市场中,庞大的用户规模能够赋予平台市场势力,从而促使平台具有关键性设施的作用。当平台在一边用户市场(消费者边)中拥有庞大的用户规模时,平台另一边用户(厂商)只有加入此平台才可以获取到足够的消费者。如果厂商加入到竞争性平台上,将无法获取到足够的消费者来赚取利润;并且厂商未有能力重新构建新的关键性设施。这将致使拥有庞大用户规模的平台控制着用户所必需的关键性设施。第二,当平台在一边市场中拥有市场势力时,作为关键性设施的平台有能力和动机利用市场势力来干预相邻市场中的有序竞争。当平台在消费者边拥有市场势力时,平台有能力和激励采取各种非价格竞争策略将消费者边的市场势力传递到厂商边,从而影响不同类型厂商之间的竞争。例如,作为关键性设施的平台有激励采取非中立性策略,来为其自有厂商提供用户规模优势;通过排序策略来调节不同类型卖家之间的排序位置,从而影响消费者选择,进而影响卖家之间的有序竞争。第叁,当平台控制着关键性设施时,平台所采取的非中立性策略、排序策略和对角兼并策略可能会产生反竞争效应。在非中立性策略的研究中,平台将其自有厂商显示在搜索结果页面的显着位置处,为其自有厂商提供用户规模优势;这导致竞争性厂商无法与消费者进行交易,从而形成自有厂商的圈定效应。在排序策略的研究中,平台将低质量竞争性厂商排列在与自有厂商相邻的位置处,这显着影响了平台自有厂商和竞争性厂商之间的公平竞争。在对角兼并的研究中,拥有关键性技术的一体化平台,具有能力和激励提高关键性技术的价格或者降低服务质量,这导致竞争性平台的两边用户转移到对角一体化平台上,从而形成一体化平台的圈定效应。本文的政策含义为:反垄断执法机构对平台型企业反垄断态度和标准仍处于不明确阶段。加之,双边市场中交叉网络外部性的存在,这致使既有反垄断规则对平台型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监管显得捉襟见肘。因此,为保证双边市场中用户与用户之间、平台与平台之间的公平有序竞争,应当进行反垄断规制理念的创新、具体方法的创新与法律法规的创新。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非价格竞争策略论文参考文献

[1].魏蔚.新势力抢滩移动出行[N].北京商报.2019

[2].刘洪波.互联网平台的非价格竞争策略研究[D].山东大学.2019

[3].杨天剑,宋景秀.基于价格竞争的第叁方平台回收定价策略研究[J].工业技术经济.2019

[4].严磊,梅姝娥,仲伟俊,赵江.考虑网购偏好行为的双渠道广告与价格竞争策略[J].系统管理学报.2019

[5].方若宜.双寡头垄断网络零售商价格竞争策略分析[J].商业故事.2019

[6].刘新民,赵梁,王垒,丁黎黎.考虑随机市场需求的双渠道供应链风险补偿策略研究——从质量与价格竞争视角[J].中国管理科学.2019

[7].赵忠义.航空货运公司间的价格竞争及定价策略[J].现代营销(下旬刊).2018

[8].仇莉,代金鑫.电子商务冲击下传统零售商的价格竞争策略[J].商业经济研究.2018

[9].浦徐进,王亚,田广.差异化共享平台的价格竞争策略及社会福利水平研究[J].产业组织评论.2018

[10].马天玲.互联网时代我国B2C电商价格竞争策略探讨[J].商业经济研究.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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