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教育在反腐倡廉中的关键作用

浅议教育在反腐倡廉中的关键作用

汾西矿业集团柳湾煤矿吴叶

摘要:反腐倡廉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教育、制度、监督多管齐下才能奏效。教育、制度、监督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但三者又各有不同的功能和作用,教育在其中起着基础性作用。深刻认识教育在反腐倡廉中的地位,充分发挥其作用,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成效,对于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有着重大意义。

关键词: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工作作风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的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反腐败斗争坚持“四个一起打”,高效有力地查打腐败,使廉洁廉政之风劲吹全国。细细看来,我们会发现,这些触犯“底线”“红线”的腐败分子都在其短暂的政治生命中因放松了自我的“教育”,在挑战和考验面前,世界观、人生观、权力观、地位观严重的扭曲,极端个人主义滋生、膨胀,最终导致了他们从党的高级领导岗位一步步地滑向了犯罪的深渊,成为党和人民的罪人,其犯罪的历程值得我们深思。究其原因,归结于他们思想的一步步堕落,而“教育”在这其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因此,深刻认识教育在反腐倡廉中的关键性,充分发挥“教育”的无形作用,对于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有着重大意义。

一、教育对确立反腐倡廉的思想观念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腐败行为的发生与否,主要取决与人的思想观念,而净化人的思想,必须依靠长期的思想教育。教育与法制等其他手段不同,不具有强制性,其功能实现并不一定立竿见影,但它“润物细无声”,潜移默化地渗透进人们的思想,长期并且持久地影响人们的行为。思想教育有助于形成稳定的价值取向,这也是党员干部安身立命之本,是以德从政的灵魂,可以确保反腐倡廉思想观念的深入人心。第一,要通过正确有效的思想教育使党员干部务必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做到眼中有组织、心中有群众。许多党员干部之所以最终堕落为腐败分子,就是因为自高自大、目中无人,脱离了组织,脱离了群众。因此,党员干部要自觉向纪检监察部门进行重大事项报告、礼品登记、收入申报等的汇报;要通过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三项制度,密切联系组织;要积极推行“阳光工程”,深化企务公开、厂务公开、队务公开,增强企业透明度,避免“幕后交易”和“暗箱操作”,密切联系群众,接受群众监督,从根本上消除腐败发生的条件。第二,要通过扎实深入的思想教育使党员干部务必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有效抵御“糖衣炮弹”的侵袭。艰苦奋斗的作风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更是全党的“传家宝”。正是凭借艰苦奋斗的作风,我们党才带领全国人民建立起了新中国,建设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党员干部一旦抛弃艰苦奋斗的作风,放松警惕,就会被“糖衣炮弹”击中。因此,艰苦奋斗是防腐的“防弹衣”,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防止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党员干部要坚持用“两个务必”铲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形成共产主义的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端正自己的从政行为,自觉抵御和防止腐败。

二、教育对廉政行为的养成发挥着导向作用思想教育的导向是多方面的,正确的思想教育可以帮助人们形成正确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并借此来激发潜在动力、规范自身行为。而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的确立,不是在短时间内经过一两次教育就可以实现的,需要长期的反复教育。第一,坚持不懈紧抓理想信念教育。要教育广大党员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坚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发挥党员先进性的信心和决心。要重点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问题,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认识权力的来源和本质,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做到淡泊明志、克己自律,真正为老百姓掌好权用好权。第二,坚持不懈抓党纪法规教育。从根本上说,腐败的本质是滥用权力,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属于人民的,滥用权力,就会严重损害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通过对《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等党纪法规的不断学习,强化党员干部的遵纪守法意识,明确可为和不可为的行为界限,明确他们如何规范的使用手中的权力,促使全体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群众满意不满意”、“群众赞成不赞成”、“群众拥护不拥护”是衡量一名党员干部是否合格的标尺,手中的权力只能用于为人民服务,要清醒认识“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可以为民造福,亦可害人害己,祸国殃民”,正确行使手中的全力,远离腐败。

三、教育是构筑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的根本途径加强教育是拒腐防变的第一道屏障。正是这第一道屏障的牢固与否,很有可能决定人的一生,决定了某些党员干部是清正廉洁、刚正不阿,还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反腐败斗争,对极少数腐败分子要严厉惩处,使他们在党内无藏身之地;对绝大多数党员干部来讲,则要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第一,要紧紧抓住教育重点,突出针对性。在教育对象上,坚持以重点岗位党员干部、负责管理财、权、物的党员干部为重点;在教育内容上,坚持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核心,以增强纪律观念为目标,把党纪政纪条规教育作为重点;在教育方式上,坚持以警示教育为重点,亮红灯、敲警钟,用鲜活的事实教育党员干部,让广大党员干部吸取他人的教训,防患于未然,坚持防微杜渐,时刻为自己敲醒警钟,清醒得明白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不触“高压线”。第二,要准确把握教育时机,注重防范性。针对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时期,积极开展防范教育。如,在春节、元旦、中秋等传统佳节之际,采取下发文件、召开会议明确纪律、组织开展廉政学习等活动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重点区域领导的教育;在“五一”、“十一”长假期间,有针对性地开展禁止“公款旅游”、严禁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等纪律教育,有效防止“节日病”的发生。

第三,要不断创新教育形式,确保有效性。要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中纪委十八届三次精神,把学习教育活动融入反腐的每一个环节,特别是针对“四风”问题,既要做好教育宣传,又要强化查处整改,形成长效机制。要不断创新廉政教育形式,在开展各类廉政讲堂、廉政宣传、廉政教育论文征集、预防职务犯罪漫画展、家庭廉政公约签订仪式等基础上,拓宽网络教育方式,在以往办公OA平台的基础上,开通微博、微信等新的网络载体,多方面宣传廉政知识,杜绝腐朽思想的侵袭。

总之,反腐工作要由治表转为标本兼治,转为源头治理,从抓教育入手,打好“预防针”,从真正的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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